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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光少年(个人志版)-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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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盯着那个比幻象更虚幻的家伙,眼睛里的水分几乎恨不得喷涌而出。 
  深吸一口气,压下眼底的水汽,他走过去。 
  那家伙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蓝白条纹的围巾,黑色的头发,清秀的外貌,无论他如何在人群中藏匿,都绝对能被一眼发现。 
  “崔宁乐!”他喊出这个名字的时候,终于笑了。 
  那家伙愣了一下,也笑开,许久未见的笑容里带着比从前更成熟的味道,赵书言盯着他,心想,在他眼里的自己,是否也这样改变了。 
  “你居然真的追到美国来了!你这只芦花鸡。”崔宁乐笑骂。 
  “你冒着风雪来的?”赵书言上下打量他,看是否全身沾满了雪片。 
  “朋友的车。那家伙刚好开着房车要来纽约,就顺便上了……”崔宁乐的话还没说完就停住了。被人在大庭广众下拥抱,而且还是个男人,他似乎都能感觉到背后插着千万条视线的箭头。可崔宁乐没有推开,而是回抱他。 
  “你好冷。”赵书言紧紧抱着他,不着调的说道。 
  “嗯,比你暖些,至少我还有外套。” 
  “那你来温暖我。”说得自然,又像是命令。 
  崔宁乐轻笑。“遵命。” 
  所以当崔宁乐被人扒光了压倒在床上时,他有些愣怔。 
  方位跟程序,是不是有些颠倒了?
  “你来美国就是为了要做这些?”他的眉头打了十八个结。他本以为冒着暴风雪过来,能尝到久违的芦花鸡肉味。可没想到反倒是自己被煲成了蛇羹。 
  “我饿了。”赵书言笑得无比灿烂,好像刚才那个仿佛要哭出来的笑容根本没出现过。 
  “……我也饿了。”半年啊,蛇又不是乌龟,吃一次就能撑个一年半载的。 
  “美国好不好?”又开始不着调。 
  “……还不错。”从下方欣赏赵书言漂亮的脸蛋,看来也是个令人愉悦的事情。 
  “我好不好?” 
  “……您是我的殿下,当然很好。” 
  “没有变心?” 
  崔宁乐几乎要笑出声来,可还是很配合地继续这么毫无主题的一问一答。“绝对没有。” 
  “既然如此,乖乖的张开双腿,老子要证明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爱我。”终于坦白目的。 
  崔宁乐几乎被自己的口水噎死。“咳咳……这有什么必然联系?!”我的老天,怎么才半年未见,这家伙说起话来也是□裸的了?
  “我都特地来美国这破地方找你了,证明我还是爱你的,对不对?” 
  “……嗯。” 
  “你不是同性恋,但是,你偏偏喜欢我,这样,除了我能碰你那里,还有谁能碰?
  “……” 
  不是不能反驳,只是看着他的笑容,就算是再多的不甘愿,不习惯,也都烟消云散了。当那双带着甜味的唇压上来的时候,久违的触感让崔宁乐心口一动。 
  他终于知道自己这半年到底缺了什么。 
  偏偏这个玩意儿是绝对无法捆绑在身边的宝物。 
  仅限二十四小时的充电,就像那晚的暴风雪一般,激烈而又短暂。赵书言完全不管导师打来的询问电话,就算接起电话,也只是心不在焉的应付两声,剩余的精力全发泄在了某人的身上。喘着气的骑士大人连嗓子都哑了,想要喝水,都只能被迫接受对方从嘴里过渡过来的液体。
  外面什么时候太阳下山,什么时候又飘起雪花,什么时候亮了一个城市的夜灯,他们都不管。饿了,就电话客房服务,赵书言罔顾对方疲倦的身体,非要他服侍自己用膳,崔宁乐也不拒绝,半披着睡袍,就当起称职的保姆,一口口的喂着那个因为□得到满足而慵懒的躺在床上的半裸美青年。
  啧,这样看来,到底是谁占了便宜?
  直到两人都筋疲力尽得连手指都动弹不得后,赵书言才抱着崔宁乐,闷闷地说了句:“用你的身体好好的记住,半年内都不许忘了。” 
  “……” 
  “看什么看?老子做了你,你就是我的人了!” 
  “不,我在想……”他顿了顿,“走之前,我是用身体好好地记住了你,可是,那时候的工具跟现在不一样,是不是该换一下?” 
  “什么工具?”芦花鸡愣了下。 
  崔宁乐笑笑,弹了下他的□。 
  赵书言迅速红了脸。处男本性毕露。 
  “要不是时间太短,你又太饿,我一定会好好地加强从前的记忆的,殿下。” 
  “谁要你加强那个了!”赵书言恶声恶气,可视线一落到床头的时钟上,又变了脸色。 
  还有八个小时。彻夜的交缠,依旧是填不满心底的饥渴。身体的接触反倒更像是一次塌方,本以为建筑起来的坚强,在感受到久违的体温后,就迅速的塌得只剩残留的支架而已。 
  “崔宁乐,如果能把你劈成两半该多好。”抱着他,赵书言低喃。 
  崔宁乐任他抱着,回答:“如果我能把你劈成四瓣多好。” 
  “……你当我是花瓣啊?”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气氛再次被打破。 
  “不,一份留在我身边,一份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一份留给你爷爷,还有一份,请再留在我的身边。” 
  不要太多,只要比其他多一点点就好,我只想你多留一点在我身边。 
  不要为了我折断翅膀,不要为了我不忠不孝,你还是那个骄傲的,笑得狂妄的赵书言,然后喜欢着我,比喜欢别人还要多一点的喜欢我,这样的话,我会为了你更加努力。
 
      第二十一章

  赵书言后来才知道崔宁乐推了多少事情才从学校冒着风雪来到这里,可这些内疚都不足以让他舍得放开那家伙的手。 
  好多次他都想当着导师的面,当着机场众多人的面,拉着他的手。可直到进了登机口,那家伙都刻意地在避开自己的接触。 
  赵书言有次险些恼了,就要不管不顾的拉他的手,崔宁乐却抬眼看他。“你不在那边好好地等着我,我怎么能放心的在这边奋斗?” 
  这话说得像极战场上的夫妻分别。 
  赵书言愣了愣,心头的不甘消失了,慢慢的才勾起笑容:“错了,是我在这边奋斗,等我飞黄腾达了,你再回来享受。” 
  崔宁乐多想拉下那家伙的脸蛋,狠狠地亲上去。 
  只是他们都是男人啊。在这个对同性恋尚未完全宽容的社会,他们只能并排站着,直到对方上了飞机,都不能再说一声超过“友情”以上的再见。 
  崔宁乐吸了下鼻子。 
  离开机场的步伐越来越快。 
  围巾都快把脸蛋完全包住了,依旧挡不住缺堤的眼泪。 
  赵书言,你不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有泪,不轻弹。 
  
  圣诞节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要不是满大街都是为了促销而毫无诚意毫无章法的挂出的圣诞装饰品,这样的日子恐怕过去了也没人会记起。 
  傅晓春发现师父从美国回来后一直闷闷不乐,就拿了几张滑雪的票子,怂恿他老人家前去散心。 
  正在埋头打游戏的女王殿下抬头瞄了他一眼。“不要,谁要看你们这些臭情侣卿卿我我的?”又低下头继续他的生化危机。 
  傅晓春急了:“我发誓绝对不卿,绝对不我,您就跟我们去散散心嘛!”况且他跟陈凌什么时候在他们面前表现得过于甜蜜了?
  “不去,你们俩跟没晒过太阳的橘子似的,要甜不甜,平时就没酝酿够糖分,我再在关键时刻给你们插一脚,你们这辈子是不是就这么打算君子之交淡如水了?” 
  “哎?”傅晓春眨眨眼。“我们……怎么……” 
  “你跟陈凌这两三年过去,怎么就没有那种燃情岁月呢?”一刀砍死僵尸的人盘腿坐在床上,居然开始思考起这个深奥的问题。 
  “什么燃情岁月!我们又不是……”傅晓春想反驳,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用哪个词更合适,只能张张嘴,又不甘心的闭上。 
  可赵书言却抬起头,看着他,一脸等他回答的戏谑表情。 
  傅晓春更想反驳,可依旧找不到可以反驳的话头。 
  等了好一会,小兔子终于开腔:“你被僵尸王杀死了。” 
  “啊啊啊啊……老子还没存档!” 
  拎着票子走开的人愤恨的决定,就两个人去那又怎么了,非给你烧个干柴烈火看看。 
  
  一个人长大很容易。跌了几次,疼了几次,慢慢的,就知道自己该披上怎样的外衣,该如何收起自己的尾巴,该如何抵御那些可怕的袭击。 
  傅晓春自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长在蜜罐里的孩子,可直到遇见赵书言他们之后,他才发现自己从前处在怎样一个温暖柔软的包围圈里。那样的世界很美好,却也很可怕。因为乌托邦不可能永远存在,当你从天堂掉下地狱,绝对会摔得粉身碎骨。 
  他庆幸自己在完全进入现实前遇到了这么一群活得踏实的家伙们。这四年里他甚至知道了当别人指着你的鼻子喊人妖时,要用怎样傲慢的表情表示不屑一顾。 
  尽管如此,他总觉得自己与陈凌还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与出生于房产商家庭的自己不同,陈凌的家境很普通,普通的学历普通的背景,只有他的经历才勉强称得上特别。 
  为了纠正自己的性向,陈凌十七岁的时候就开始在普通酒吧做调酒师,原以为通过这个职业能被充满了酒色与香氛的女性们带回正途,却在工作不到两个月后,被一个男人带到了宾馆。 
  可他并没有死心。与男人交往两个月后便闪电分手,找了个温柔可爱的小姑娘做女朋友,最后当然是无疾而终。 
  后来陈凌阴差阳错的进了GAY吧继续做他的调酒师,从此以后,像是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轻易喜欢男人一般,他并没有固定伴侣。
  他喜欢过的,只有上任男友。那个男人给了他最好的一切,却也给了他飘忽的承诺。 
  听起来就很狗血。傅晓春却知道陈凌其实不是琼瑶剧同志版的男主角。那家伙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却又遇到一个混球,就这么简单而已。他在最落魄的时候遇见了赵书言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阴差阳错的就成了他的推销对象,阴差阳错的就与自己成了一对。 
  傅晓春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别扭,到客气,再到暧昧,最后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大弯,最后才算是两情相悦。 
  就连傅晓春都说不出到底两人是何时才确定下彼此的关系。耗时太久,似乎连恋爱的界限都划分不清了。 
  “你喜欢我么?”他曾认真问过陈凌,对方愣了愣,才点头。 
  过了很久,他又问:“你爱我么?”陈凌这回看了他一眼,笑着点头。 
  又过了很久,他还问:“你爱我么?”陈凌低下头,拿开他的可乐,轻轻的亲了下他的嘴唇。 
  傅晓春只问了三次。此后再也没有问过。而这三句话,足足花了他们三年的时间。 
  
  如果只是马齿徒长,也许傅晓春就不会有反攻的念头。 
  在不小心看到许美人背包里的一本名叫《反攻吧!》的小说后,他才知道原来同性恋的世界里还有一个叫做“反攻”的名词。 
  他暗地里拿自己与女王殿下比较过。可是无论哪个部件,SIZE似乎都小了那么一点。 
  他又暗地里拿自己与骑士大人比较过。啧,好像还是小了那么一点。 
  这两人据说都有过反攻的经验,而从身手与体格上来讲,傅晓春同学似乎都没有可比性与可操作性。 
  他沮丧了好半天。陈凌的技巧不是不好,甚至对于傅晓春这样的纯情少男来说,似乎好过头了。可一想到这技巧还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纯情少男胸口里的大醋坛子就开始呼噜噜的发酵,然后醋香四溢。 
  于是小兔子跑去找师父——那个宅男加处男的人,商量该如何面对这样的情况。
  问题是这样提出来的:“请问如何制服一个体格和气势都比自己要高一截的男人?” 
  正在打CS的宅男头也不回:“首先用计,接着通过锻炼自己的气势与体格后,再来正面交锋,从两方面接连打击他的威力,从而达到彻底击溃的效果。”
  “什么计?”这可是关键。 
  “美人计空城计迷魂记借刀杀人计,等等等等,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哪个混蛋欺负你了?”一个炸弹炸飞一批人后,终于扭头过来,一脸讨伐的凶相。 
  小兔子连忙摇头:“没人,没人!” 
  “好吧。不过我还是觉得,你唯一的方法也许还是用计,除非你年近二十二还能二次生长……”赵书言恶劣地笑。
  说完这句话的四个月以后,每天都在灌牛奶做伸拉运动的小兔子长高了三公分。早就忘了自己说过这句话的人惊叹于他的二次生长,强烈要求他去做增高鞋商的广告。 
  咬着牛奶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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