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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总裁的替罪娇妻-第2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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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事的是最危险的走私,与她打交道的不是那些黑帮的巨头,就是政坛警界的人员,她必须得知已知彼,所以这几天,她平时只要一闲下来,就会看看新闻,关注一下国内外的动态。

    本来她打算看一会电视再睡的,可也许是太困了,看了不到十分钟,她就歪在沙发上睡着了,连手机铃声响了都没听见。

    第二天一早,当汐云醒来的时候,下意识的摸到手机,打开一看,里面有十几个未接来电,全部是雷震阳打来的,她皱了皱眉,按下了回拨键,看他有什么事这么急着找她。

    电话很快打通,那边传来雷震阳清朗的声音“喂,大懒猫,睡醒了没有”

    “你才是懒猫,找我什么事,说”汐云从沙发上站起来,拿着手机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窗帘,看着窗外的景色,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将她仅有的一点睡意尽数吹散,她勾起嘴角,心情愉悦起来,但声音却清冷无比。

    “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有点担心你,毕竟你这次去的可是安阳市,万一和沈傲天碰到,我的日子也会不好过不是”雷震阳的话虽这样说,但从他话里话外却一点也听不出担心的味道。

    汐云翻了个白眼,失笑出声“以你现在的地位,还会怕他不见得吧”

    “哎哟,我的洛大小姐,那也得分什么事吧,我把他的女友从一个小绵羊改造成了红太狼,还是一个吃人的红太狼,他要知道不杀了我才怪,我过了三年安逸的生活,还真过上瘾了,可不想像以前一样和他斗个没完。”雷震阳的声音听起来懒懒的,跟没骨头一般。

    听着他的话,汐云额头不自觉的划下三条黑线,很是无语的道“好了,废话少说,到底有什么事快说”

    “咳咳,我想说的是,你今天上午是要去看伯母吧,我刚刚得到的消息,沈傲天一大早就去了福顺路,你如果不想跟他碰个正着的话,最好中午再去,不过据我所知,自从你三年前离开以后,他就跟牛皮糖一样粘上伯母了,去福顺路更是家常便饭,看来是对你还没有忘情,知道你总有一天会回来,准备守着伯母逮你个正着呢”

    雷震阳的语气有一丝调侃的味道,一听就是旁观者事不关已,站在一边看戏。

    所以,汐云对他也没什么好气“好了,我知道了,废话一大堆,你什么时间变性了”

    这话一出口,雷震阳在那边可不干了“哎你把话说清楚,谁变性了我可是堂堂正正的男”

    没等他把话说完,汐云就挂断了电话,这几年,这样的谈话方式几乎成了她和雷震阳之间的一种固定模式,很是随意但又有一种特殊的默契,很多不了解真实情况的人都说他俩是一对恋人,但只有她和雷震阳心里明白,两人心里各住着一个人,再也装不下其它人。

    挂断电话以后,汐云在窗前站了几分钟,随后换了一身咖啡色的连衣裙,理了理头发,挎上包出了酒店,经经理领路,她顺利取上华叔早已为她准备好的法拉利跑车,开着车向福顺路驶去。

    这辆法拉利不同于沙丽的那辆,不但性能比其更有优越性,外观也没有红色那种张扬华丽,而比普通白色稍显亮丽的那种纯白,走在路上给人一种奢华而又低调的大气之感。

    驶驾执照是她去美国的第一年考的,刚考完那会,她并不敢这样大摇大摆的开着车在路上走,总是害怕撞到别人,那会雷震阳为了给她壮胆,专门把她拉到荒野外赛车,她当时紧张的要命,吓得连连尖叫,可雷震阳半点怜惜之心都没有,还专门找机会从侧面故意撞她,几次把她撞得连人带车翻下山,好在车的性能不错,那山坡也不高,她除了擦破点皮之外,并没受什么严重的伤。

    不过凡事有坏的一面,就有好的一面,而这好的一面就是在雷震阳这魔鬼式的撞击下,汐云的车技一天比一天好,到最后,无论雷震阳撞她的角度如何刁钻,她都能够轻轻松松的躲过。

    直到现在,每每开着车走在公路上,三年前那段赛车经历仍让她记忆犹新,想起雷震阳,他在她印象里由最初那邪恶的魔鬼,变为如今可爱到时时都搞怪的男人,在美国的时候,每天只要闲下来,就会变着法的问她要简洁的微信号,而面对这样既有手段又不让她讨厌的男人,她愣是守口如凭,整整三年都没有把简洁的微信号告诉他,这让雷震阳每次都气得跳脚,但就是拿她没办法。

    她深吸一口气,想想雷震阳,他是真的变了,变得比以前可爱了,而她也变了,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善良到人人可欺的大学生,而是一个专门走私军火的黑社会巨头,老实说,浅意识里她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只是人活在这世上,总要成熟起来,有时候改变自己也没什么不好。

    就是不知道,万一不小心和沈傲天在安阳市遇上,他见到如今的她,会是什么反应,她不想去想关于他的事,甚至这三年来,对于他,她都没有过多的关注,偶尔听人说起他,她都会刻意避开关于他的话题,想着不去提及,心也就会一直静如止水。

    可是这会,她一个人开车去福顺路,却仍不住又想了他,不知道三年过后,他对她是恨还是怨,还是如当年的沙丽一样,一旦两人分手,昔日再浓的感情也会被时间冲刷,如今的他已经渐渐将她遗忘,不再记得她,也不再记得两人的过去。

    如果是这样的话,对她和他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她闭上眼,揉揉眉心,极力封锁住关于沈傲天的一切,努力让自己不再想他,可是目光随意的一瞥,便看到被她扔到副驾驶座上的手机,三年了,整整三年,连她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依旧用着那个情侣手机。

    明明它现在已经过时,可是这三年来,她却从来都没想过要扔掉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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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第四百一十章 巧遇同学
    汐云一路想着心事,很快来到了福顺路,和三年前相比,这里有很大的变化,不但重修了路,两边破旧的居民楼也被推倒,建成了现代化的居民楼,街道整洁,高楼耸立,和她印象中的福顺路相比,简直就是焕然一新。

    如果这不是她从小就住的地方的话,她一定会以为自己记错了地址,这里的一切都和她记忆中的福顺路不一样,她将车停靠在路边,但却并没有马上下车。

    福顺路的变化她在美国听雷震阳提起过,当时她并没有太在意,因为改造这里的正是那个令她又爱又恨的男人,这几年来,但凡是提及沈傲天的名字,无论提的对象是谁,是在什么样的场合,她都会下意识的选择避开。

    所以现在想雷震阳当时是怎么说的,她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只知道这福顺路是她离开安阳市的第二年春天被沈氏集团高价收购改建的,想到这,她有点不解,这里离市区并不近,只是个普通的居民小区,根本没有半点商业价值,他是钱多了没处花还是怎么了,收购这里做什么

    答案她多多少少能猜到一点,只是那一点她不愿多想,事过三年,一切都已经变淡,化作了浮云,即使还留下点什么,也迟早会被岁月冲散。

    “姑娘,麻烦您把车停到那边去,这里不能停车。”正想到这,车窗外响起一位大妈的声音,她胸前带着一个小红牌,上面写着居委会,汐云了然的点点头“不好意思,我这就把车开走。”说话间已经发动引擎,将车停到大妈指定的停车位。

    大妈扭头看了汐云一眼,转身向小区走去。

    汐云郁闷的靠在后座上,经大妈一提醒,她这才想起,这里不同于三年前,管理严格化了不说,一切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妈妈肯定也不住在原来的楼层了,她三年都没回来,这两年在国外又忙的昏天暗地,这会才发现,她根本就不知道妈妈的新住址。

    想着早知道这样,她应该在走之前就叫人打听清楚的,不过现在也不晚,她低头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这会是早上七点半,早上雷震阳在电话里说,沈傲天现在应该还在家里陪妈妈吃早餐,她要去看妈妈,自然要等他出来才能上去。趁着这会工夫,她正好查一下妈妈的新住址。

    可她刚拿起手机,正要给华叔打电话时,手机正好在这时候响了,来电显示正是华叔,汐云扫了一眼屏幕,接起电话“喂”

    “洛小姐吗是我,华叔,总裁让我把你母亲的新地址发给你,我刚给你发了条短信,不知道您收到没有”

    短信汐云一听,目光又在屏幕上看了一眼,果然在左上角有个未阅览的短信息,她扭头看了眼外面,清淡的声音响起“嗯,我看到了。”

    “那就好,周围有我们的人,您有什么吩咐,他们随叫随到。他们的电话我一并发在那个信息里了,点开就能看到。”华叔说完,沉默了一阵,大概是想想再没什么说的了,就在电话里问了一句“您还有别的吩咐吗没有我先挂了。”

    “嗯,没有了,谢谢”汐云说完,就挂了电话,手触及屏幕,点开了那个短信息,第一行是妈妈的新住址,依旧在福顺路,只是换了楼层。下面是雷煞帮在安阳市的人员名单,包括潜伏在这附近的人员,加起来足足有几百个电话号码。

    她匆匆扫了一眼,记下了为首的几个号码,之后关了手机从车上下来,锁好车以后,四下里看了一眼,目光锁定在妈妈现在居住的那栋楼上。

    果然在楼下看到了那辆熟悉的加长宾利,她眸光闪了闪,很快从加长宾利上移开,转向路边的一个小型花园。

    虽然花园不大,但却很整洁,里面有不少居民跳着广场舞,还有几个老大爷打着太极拳,也有不少年轻夫妻或是小情侣穿着运动装在里面跑步,看到这,她眼睛有点发热,似乎有什么想要狂溢而出,但却被她生生忍住没有流下来。

    这样平静的生活曾经是她最向往的,在三年前,她和沈傲天热情的那段时间,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想和他过这样平淡的生活,可是想归想,两人最终还是因误会而桥归桥,路归路了。

    也许一开始,她就错了,她本就是一个穷的不能再穷的女大学生,连上学都要靠学校的奖学金来维持,这样的她就算和沈傲天相知相爱,两个人的生活环境毕竟天差地别,又怎能融合在一起

    心又开始隐隐作痛了,她低低的叹了口气,在美国的三年,她一直不愿想起沈傲天,就是怕心再一次乱了,而她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不想他不念他,可是这一回到安阳,却发现,无论她走到哪,哪哪都是他的影子,抹都抹不去,而每每想起他,她的心就会如针扎般的痛。

    她闭了闭眼,目光从花园的方向移开,锁定在路边的一定早餐店,以外面停着无数车的情况来看,这家店经营的应该不错,想是味道肯定也不赖,想起自己早上从酒店出来时,还未吃早餐,想着反正时间还早,也许等吃完了早餐,沈傲天也应该从家里出来了,到时候她正好回家。

    在想的工夫,她已经走到早餐店门口,从外面看,里面已经坐满了人,三三两两的人围在一起边吃饭边聊天,这不禁又让她想起刚上大学那会,那阵子她就经常被田多多叫起来去路边的早餐店吃早餐,那时候的她当真是单纯的如一张白纸。

    她笑了笑,对自己总是情不自禁的回忆往事有点无语,明明才离开三年,可她却觉得像是离开三个世纪那么漫长。

    她伸手再次揉了揉眉心,甩掉那些烦乱的思绪,踩着台阶走进店里,看看四下里人满为患的座位,她有点头疼的想,看来人的大脑真是不能想太多事情,想的多了脑子都有点糊涂了,没有座位吃什么

    这样想着,她转身就往店外走,想着另外再找一家吧,这里人太杂,还是找一家清净些的店,也能呆的时间长一些。

    “汐云”没想到,她刚一转身,脚步还没迈出去,身后就响起一个清脆的女音,听着有点儿熟悉,不用多想,很快就知道是谁了。

    她瞪大眼,眼底漫过一丝惊喜,猛的转身对上田多多激动的小脸,正要叫她的名字时,田多多已经激动的走到她面前,拉着她的手在她全身上下扫了个遍,在左看右看之后,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吓了汐云一跳,正要告诉她这里是大众场合,要她控制点情绪时,田多多就先叫了出来:

    “你个没良心的,离开安阳也不说一声,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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