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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童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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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大家纷纷追问那个朋友为何有那么多的经验的时候,我的那个朋友则矢口否认,并且在私下里把我给狠狠地揍了一顿,认为我把他给丑化了,并没有还原以真实面目。

  其实,这个故事的情节非常的简单,线索很单一,并没有过多的曲折,我讨厌那种百折千回的故事,简直能把人的胃口给吊死,把人的头发给急死。

  故事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他是说在大学里,有一对青年男女,由于长时间的交往,彼此之间都产生了仰慕之情。 。。

第 005 章
所不幸的是,他们都是生性内向的人,不好意思表达彼此的爱慕之情。

  于是这段感情就这么一直拖着。

  后来,终于要毕业了。

  男孩到火车站为女孩送行。

  结了,女孩儿以为男孩儿这次真的要说些什么了。

  她在心里暗暗地告诉自己,只要他开口说出来那三个字,那么她就一定毫不由于留下来和他在一起。

  但是那个男孩儿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才算是握了握她的那双小手说,保重。

  在她的手里留下一包东西,然后转身离去。

  女孩含泪上了火车,发誓以后再也不回到这个伤心的城市。

  火车上,女孩儿打开了那包东西。

  那是一面镜子。

  当女孩拿起那面镜子的时候,里面立刻映出了她的那张美丽绝伦的面庞。

  只可惜这张美丽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

  而在镜子的背面,则被他用碳素墨水小心地写着一行字:

  你曾经问过我,问我心目中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今天我就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

  我心目中的女孩子就是镜子里面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女孩儿的眼泪夺眶而出,但是,此刻火车已经呜呜地离开了站台。

  综观整个故事的全局,还算是令人满意,但是在男女主人公分手之前的那些情节却被良昌给写得无比混帐。

  他不仅去掉了大部分校园爱情小说中的那种常见的清纯,而且还胡编乱造得厉害。

  更加不可饶恕的是,里面竟然还被他硬生生地塞进很多的色情的东西,影响了整个故事的审美效果。

  但良昌却认为,就是因为他加进了这些色情的东西,才会吸引如此之多的人争相传阅的。

  你真的以为人家是想拜读你的大作呀,人家是想寻求感官上的刺激。

  幸好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改掉了自己懒惰的坏习惯,坚持了小说的创作,否则,把整个故事完全交给良昌来捉刀,我敢保证他真的敢给你鼓捣出一部《废都》出来。

  前半部分的故事虽然粗糙不堪,幸好我的这个令人回味儿的结局起到了力挽狂澜的作用。

  否则真的会成为一部校园版本的《金瓶梅》。

  在故事中,我不止一次地强调,女主人公的长相精美绝伦,此人只应天上有,人家难得几回见呀。

  而真实的原型其实长得一点儿也不美,甚至连和美都沾不上一点儿边。

  但我们就不得不违背原型,把她写得美得冒泡,否则就没人看了。

  按照良昌的逻辑来说就是,如果床上的女主角长得不漂亮的话,那也就没什么戏可唱了。

  当然,男女主人公也不是像我在故事中所描写的那么含蓄,直到毕业还没有相互得表白。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们应该是相互认识不到两个礼拜的时间,就已经出去开房了。

  有时候仔细想想还真是不太明白,你说一个人单身了好十几年,某天早上突然醒来,发现自己的身边睡着另外一个人,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觉得我恐怕都无法一时适应下来。

  但是良昌却说,你要适应的并不是一觉醒来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的惊讶,而是睡觉前和多出来的那一个人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活动。

  我想我的故事要正式开始了。

  不过,在故事开始以前,我想我有义务先向你们介绍一下良昌其人。

  姓名,良昌。

  性别,男。

  身高,一米七零。

  籍贯,西安。

  他这个人整日里衣冠褴褛,披头散发,邋邋遢遢,其貌不扬。

  他虽然不是个很有钱的人,却总是满身的名牌。

  不过大部分的人都挺替他那身名牌可惜,因为那名牌总会被别人误以为是全国的群众为灾民捐献出来的救济品。

  由此,他的装束可窥见一斑。

  前卫的人认为他这是潮流,中庸的人认为他这是不伦不类,而保守的人干脆就称之为###。

  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喝酒,尤其喜欢啤酒。

  他曾经有过一个晚上跟人拼掉四十瓶啤酒的光辉岁月,但是却因此而落下一个胃下垂的症状。

  此外,他还精通各省的划拳方法,但是每次跟人划拳又必输无疑。

  他对此的解释是,想多喝点儿酒。

  他最喜欢在西安的郊区喝酒,原因是那里不仅上厕所不要钱,而且还可以随地大小便,感觉来的时候,想在哪里解决就在哪里解决,

  而在市区假如这么肆意妄为的话,则会被拖进拘留所。

  当然,最让人津津乐道,念念不忘的还是他的容貌。

  最让良昌骄傲,引以为豪的是,他长了一张古天乐的脸。

  我的意思不是说他像古天乐一样帅气,而是说他像古天乐一样黑得一塌糊涂。

  如果用传统的白描手法来秒说他的相貌的话,那就是,胜似锅底灰,气死猛张飞,赛过黑李逵,东沟挖过碳,西山挖过煤。

  初次见面,你一定会被他的这副尊容给吓得后退三步,然后倒吸一口凉气,大叫道,有鬼呀。

  不过交往一段时间之后,你就会对他的看法发生改变,逐渐发现此人身上其实还是有很多优点的。

  比方说,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头脑聪明,机灵活泼,机智敏捷,勤奋向上。

  更重要的是,他还会说一些鸡不飞,狗不咬,兔子不拉屎的笑话逗你开心。

  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记性很好,别人讲过的笑话很容易就记住了。

  而在以后再跟其他的女孩子讲这些笑话的时候,他并不是再死搬乱套一遍,而是将其去粗取精,加以改造,使其更加好笑。

  此外,他还具有超强的亲和能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儿混熟,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对他放松戒备。

  种种迹象表明,良昌要成为笑傲情场的多情浪子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他几乎是一天换一个女朋友,换得比我用的牙刷还要勤快。

  当然,在爱情这条不归路上,良昌也并不是一番风顺的。

  他曾经跟我讲过他,说他曾经受过伤,所以要让别人也尝尝受伤的滋味儿,来弥补他曾经失去的青春。

  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不再相信任何爱情。

  良昌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的悲怆,由此可以想象得到那个曾经让他受伤的女孩儿对他的打击有多么得大。 。。

第 006 章
在爱情上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之后,他开始变得老练而油滑,经验越发丰富,所以很容易地就骗到了更多女孩儿的贞洁。

  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快乐就是把一个女孩儿骗到手之后,再一脚把她给踹开时的那种幸福感。

  当我看到那个女孩儿那种欲哭无泪的表情的时候,心中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悲壮。

  他把这当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可是我却觉得他这有点儿变态。

  尽管他老是做这种变态的事情,可是我却从来就没有见过他的身边缺少过女孩儿。

  恰恰相反,女孩儿被他拒绝之后,不仅不会气馁,反而会越发死缠着他不放,很有一副非君不嫁的架势。

  良昌对此的解释是,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可是我却替他担心,因为照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他置之死地之后,可能就再也生不过来了。

  因为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这是一件很缺德的事情,是天打雷劈的。

  但良昌依然我行我素,所以有时候我根本就分不清他这人到底是条大色狼,还是个变态狂。

  良昌曾经把自己关在学校后面的那片树林中间的一个破旧的窑洞里,想集中精力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生,关于爱情的东西。

  为此,他给自己准备了一条香烟,一箱子的方便面,一箱子的矿泉水,还有一只哈巴狗。

  良昌埋头思考的样子简直像极了弗洛伊德。

  我知道在良昌的这种行为在医学叫做精神分裂,只是不知道弗洛伊德在哲学上应该把他叫做什么。

  他在那座破窑洞里把自己关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之后,除了被里面有水牛般大小的蚊子咬德满身红疤之外,什么也没有想出来。

  他所想起来的事情就是,进去的时候怎么能忘记带瓶花露水呢。

  仔细看一下,其实良昌也没有什么特别优秀的地方,要文采没文采,要长相没长相,简直跟只马桶没有什么分别。

  如果市政府要评选影响市容的最佳的形象大使的话,我想良昌一定不会落选的。

  凭借他那马桶式的实力,我想他一定会独占鳌头,连中三甲的。

  但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就是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魔鬼还是天使的家伙,就偏偏是那么得有女人缘,在情场就是那么得春风得意。

  据说他的女朋友已经涵盖了学校里除了中文系的各个领域。

  我曾经问过良昌,为什么不在中文系找女朋友呢?

  良昌的答案简洁明了。

  他说,我自己也是中文系的,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嘛。

  况且中文系的那些姑娘长得又实在让我没什么胃口,一个个鬼斧神工,跟只拖把似的。别说是什么花儿了,我看连课草都算不上,顶多也就是课狗尾巴草。

  所以我奉劝你以后千万不要在中文系里找女朋友,否则你一定会抱憾终生。

  我听从里良昌的友好劝告,每天都费力地翻越数十个山头,到别的系去找草吃。

  按照良昌的逻辑,跑得山头越远,费得力气越大,找到的草也就越有滋味儿。

  但是,当我费了老大的力气,没有找到草吃不说,还落了一身的伤痕。

  回到系里面一看,发现自己窝边的草已经被系里其他的兔子给啃得精光光了,连草根都没有给剩下。

  到了期末,连我们班里最丑的姑娘都已经怀孕了。

  这事情给我的打击不小。

  这意味着以后我只能捡别人的破鞋穿了,假如不穿破鞋,就只好晚上一个人拼刺刀。

  良昌常常跟我抱怨说,同样是学语言的,你看人家外语系的女孩子,那气质,那修养,那人品,那姿色,那个风骚劲儿,真可谓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呀。

  想我情场浪子,摧花胜手良昌,真是生不逢时,英雄无用武之地呀,也真是的,中文系的女孩子怎么就这么不给自己争口气呀。

  我说,人家都是才女嘛,才女哪能跟那些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呢,假如才女和凡夫俗子一样也就不是才女了。

  良昌撇撇嘴说,才女?我看她们的脑袋被驴子给踢到了才是,长得跟茄子似的,要什么没什么。

  我说,我说良昌呀,你就省省吧,人家长成那样还有信心活下去,人家容易嘛,你就别挑三拣四的了。

  良昌说,他们不容易?我就容易呀,想喝水没有人给端碗,想睡觉没有人给盖被子,想聊天没有人陪说说话,日子过得空虚想找个人安慰一下,顺手拉了个中文系的姑娘过来,结果给吓得神经失常,我招谁惹谁了我?

  我说,中文系的姑娘不好,你找其他系的我没有异议,可是你找了又不知道珍惜,既伤害了人家,又伤害了自己,难道你就不怕天打雷劈?

  良昌说,小林,你还没有经历过爱情,所以很多事情你还不懂。

  就这样,在那些风花雪月的日子里,良昌的女朋友就像是我脚上穿的球鞋一样,换了一双又一双。

  这种循环往复式的恋爱,连我都觉得麻木了,可是良昌却依然乐此不疲。

  他依旧在各个系里转悠,寻找漂亮的姑娘,做他的摧花胜手,情场浪子。

  世人笑我太痴颠,我笑他人看不穿。

  这是情圣经常的感慨。

  女人就像是我们所选的专业。

  在刚刚开始学的时候,只不过是图个新鲜。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你就会发现,她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有趣,甚至还非常的无趣,

  并且还发现这个专业在你走进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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