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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月记-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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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真有重生转世,等他又到二十一岁的年纪,他已经不是陆子峥,在人山人海里,也绝不会再认得“沈黛”这个人。
  沈黛簌簌地流泪,她忽然觉得自己非常伟大。当时她眼看着他死,如果在北平的回忆那么深、那么多,多到能算是一辈子,那他们已做了一世夫妻。
  再无后悔。
  她伸手去抹眼睛,并反复地告诉自己,关于北平、关于陆子峥,这个男人,这个名字和这座城,都是上一辈子的事。也只有这样,她才能很坚强地、英勇地、努力地走完这辈子。
  乔安娜看她站在那里许久都不曾动,赶紧下了车去看她:“密斯裴?”
  沈黛的泪水早已干透,冲她抱歉地一笑:“没什么,我认错了人。”乔安娜和她又上了车,仍旧在街上到处逛着兜风,接着问:“是要紧的人么?要不要回去找?是密斯裴的朋友?”
  沈黛还没说话,只见前面拥着一堆人,传来很大声的骂架。
  “这里的每块地盘都有公会,每季都要交一定的钱,才能找得到工作。这是定例,这是规矩,怎么,你敢藐视公会么?交不起钱,就不能在这儿!”好几个男人在嚷嚷。
  “干什么!滚蛋,滚蛋!我听不懂广东话,那又怎么样?钱,没钱!还我的钱,把钱还我!”一个女人穿着很脏的短布衫,在地上耍赖似地哭闹,“死娘的,你们没的好!给老娘放手!老娘就要在这!”
  男人过去拖她,她笸箩里卖的杂碎玩意全部掉在地上,被人一踩,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一个巡察正往这边赶过来,伸着手哇啦哇啦地挥动。
  沈黛的车开过去。她看到一张很熟悉的脸,蒋丽荣。
  蒋丽荣在北平花光所有钱,她花钱的时候很不心疼,同样的脂粉、衣服,她总是买两件——都不是她赚的。她曾经请了四个老妈子伺候,而在她没钱的时候,她们拐走了她最后一点积蓄。
  蒋丽荣听说这边的财路很广,于是她靠着出卖自己的一切来到香港。她到处地去顺一些小玩意,而后在码头、小街上卖,她最希望得到一份女佣的工作,只是没有人敢雇她。
  在见到沈黛之前,她已经用自己的绸缎旗袍换了最后一顿硬面包,就着餐馆里剩的一些奶油罗宋汤,这是她一天前的晚餐,在那之后,她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蒋丽荣也认出了沈黛,她马上伸手把住了车轮,凑上去喊:“沈小姐,沈小姐,是我!我是蒋丽荣!你还记得我,我啊,我是蒋丽荣!”
  她见沈黛不语,以为对方已生恻隐之心,一下子忘记了饥寒,站起来极亲热地套近乎:“沈小姐,你告诉他们,你认得我!他们抢我的钱,你看!”她把口袋翻转过来:“你看,里面只剩一个子儿,我真是要饿死了。沈小姐,你在哪里,你好不好?我还以为你……”
  沈黛静静看着她献媚似的表演,轻声道:“我不会死,因为你还没有死。”
  蒋丽荣愣住了。
  “沈小姐,你说这是什么话?咱们都是北平人,难道不该相互帮忙吗?沈小姐,你告诉他们,你认得我,让他们容我一次!”
  那巡察看蒋丽荣和沈黛讲话,还以为她们认得,就站在一边没有动。但他看沈黛几乎没有说话,而蒋丽荣哭天抢地不知说的什么,就上来拉开蒋丽荣。
  蒋丽荣惊恐地扒着车轮:“沈小姐,你和他说,说呀!”
  沈黛弯下腰,把她紧紧抠住车轮的手用力拿开,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她回过头,一字一顿地对巡察道:“我认得她。在北平的时候,她杀人作恶,她是个流氓。”
  蒋丽荣被狠狠记了一笔。她没有了钱,也没有任何证件,再回不了北平,只能在码头上接一个子儿一天的活,直到饿死。而香港的冬天亦快到了。
  沈黛再没有看她:“走吧。”拉车的“哎”了一声,车从蒋丽荣身边慢慢地开过去。
  越接近半山区的地方越是安静,路上有几个小食店,两三个头发皆白的老妪等着买刚出炉的烧味。街的那边有一个极冷清的戏场,沈黛看过去,演出的是粤剧《百花亭》,她找不到熟悉的  马奎良和梅兰芳,有一大半是陌生的名字。挺破烂的招牌挂在一边,被风吹得一晃一晃。
  烟月不知人事改。
  周围也有来去的车,车上的人穿得很艳,像维多利亚湾花花绿绿的灯影。她从人力车上嵌着的小镜子里照见自己,还没看清,忽然“呼啦”地一声,一大群鸟儿贴着头顶飞去了,它们消失  在天幕里,像远去的一点点水墨留痕。
  沈黛仰起头。
  “二十年里的所有恩怨,在这一天里,全部还尽了。”她想。
  天蓝得没有一丝飘白。非常地晴好。
作者有话要说:  《烟月记》正文到这里完结了,之后还有小白的番外XD

☆、番外:昙逝

  我出生在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廿八的晚上,据说,那是个瑞雪呈祥的好日子。我的母亲乌拉那拉氏既是正室,又是誉满京城、文采斐然的才女。或是因为她的缘故,又或父亲一时起兴,他为我取了与众兄姊迥然有别的名字——芙侬。
  我的母亲博学强记,连身边的侍婢也时常称赞。可我看出她并不快乐,她们也并不快乐。大多时候,母亲只是读书、静默,无言无声。
  有时候,父亲会来陪她下棋,她总是赢,父亲则神色淡然,执着白子在棋盘上缓缓地敲。母亲会起身,给他泡一盅茶。他们之间并不说话。苦涩的茶味飘出室外,熏得人的心肝肺腑像一张烂纸。只有当薄雾一样轻盈的茶烟笼起来的时候,借着雾气蒸腾,我才惊觉她是个挺好看的女人。父亲待人是那么和善,待母亲却不很热络。真是奇怪啊。
  “六姑娘,您看明白了罢?”家里的老嬷嬷悄声叫我:“太聪明的女人,男人只提防她们的聪明,而忘记她是个女人。”
  我的小手里捧着一个朱红橘子,仰头茫然地看着她。嬷嬷笑了笑,蹒跚着走远了。我琢磨不出她的话,只顾着低头剥橘瓣儿吃,它像可怜而饱满的花骨朵。
  而我真正意义上的一生,是从认识一个小姑娘开始的。我称呼她小黛,她的满名叫郭络罗静嘉,又或郭络罗璟嘉,时年已久,已经无考。那是我五岁时的除夕,她穿着莲青色上衫、皎月色出风毛小斗篷,生着一张软糯可人的小脸蛋,由阿玛领来上白家玩儿。
  就在父亲叔伯们预备了蜜饯糕饼,准备郑重款待这个女孩子的时候,她已经独自穿过庭院,伏在栏杆上看鱼儿争食去了。婢女以为哪处惹了她不高兴,惶恐地跟了一路。她别过头回看,惊鸿一瞥。
  父亲说,她是他见过最有禀赋的异才。我注意到“异才”这个词,这在父亲的辞典里已是最高褒奖,何况对一个不过四岁的孩子。我有些嫉妒地问:“她比母亲还聪敏吗?”父亲不语。
  每每想起初识那回眸一瞥,才知坊间流传她年少时“檀唇雪腮花间面,衣香鬓影无情眸”,虽不传神,但不无道理。
  无论怎样,孩童们的新年总是快乐的。小黛的话不多,可每次开口,她总问我“吃什么糖”、“哪里有好看的兔儿爷卖”。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她比我纯粹,而且快乐得多。
  除夕那晚的桌案上堆满了各色糕饼糖果、精巧漂亮的兔儿爷,可我的世界里没有糖果,也没有兔儿爷,只有淡得像水雾一样的茶烟。很多年后再回想起,大约我的性情由来,就是从那时瞧出端倪的。
  我看着小黛,她朝我笑,鬓边缀着朱红色的茱萸果,一晃一晃,非常可爱。
  而在众人眼里,我逐渐长成一个世事通明、玲珑活络的女孩儿。我继承了父亲的好性子,待谁都非常和善,总是很爱笑,因此博得周遭人的喜欢,大家经常“六姑娘”、“六姑娘”地叫我。其实,但凡生在一个富泰之家,馔玉衣锦、百岁无忧,凭谁都会和颜悦色的。这并不值得称道。
  再后来,常有文人画客登门,想依着我的模样来画西施、王嫱,都被父亲婉言谢绝。旁人都说我长得很像我母亲,连照拂我的老嬷嬷都说:“像大夫人那样是很难得的。比她美的人,往往没有她聪明;而比她聪明的人,又没有她美。六姑娘了不得。”
  小黛却是个例外。她不但聪敏,而且大胆。
  “凄凉宝剑篇,羁泊欲穷年。黄叶仍风雨,青楼自管弦。新知遭薄俗,良好隔旧缘。心断新丰酒,销愁又几千。”这是她最爱的,李商隐的《风雨》。我记得她曾照着这首诗一遍遍抄诵,呢喃说:“这一首倒有些像李青莲。所以说,酒能醉人,能长豪情,真是个好东西。”
  “李太白不愧诗仙。”我应她的话。
  她却摇头:“李白的虽好,却不是上上乘。”我笑她语出轻狂:“李诗不好,还有谁是好的?”
  “机关名利,全是放屁。狂放恣肆的人,气如山海。只要痛喝豪饮,愁绪就登时化解,所以拂衣扬长而去,连只字片语也不留。这是第一等。而第二等人,饮酒千杯还解不了愁,非要写诗书愤才罢。诗人是第二等,而第一等人,连诗都不屑写。”
  我瞠目结舌。这是我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但我无法反驳。
  如果当时的学士诗客们听到这话,必定会捶胸顿足、吹胡子瞪眼吧。如果她是男子,兴许是个“笑尽一杯酒,杀人闹市中”的侠客,她有胆这么干。
  如果,如果。
  等我逐渐淡忘这件小事,偶尔和兄弟姊妹们联诗酬唱,已经是十四岁的夏天了。蝉鸣桑绿,荷翻碧浪,那一天,从庭院另一头走来一个穿白衣的少年人。
  他是皇甫熹,大翰林皇甫家的三公子,应我兄长之邀来行令喝酒。他很有才名,三个兄长都斗他不过,于是借口道:“穿白衣的是那孤魂野鬼,君子可不穿白。读书人不语怪力乱神,不妙啊不妙,惭愧啊惭愧。来来来,皇甫兄,罚酒!”
  他却毫不以为意,倾杯饮下,微笑道:“我和孤魂野鬼穿一色衣服,也算是不怕鬼神吧。”说罢,又豪饮三杯。
  我远远地看着这个少年,烈酒从他的唇角溢出来,泛着琥珀色的酒珠顺着脖颈滴落,顿在他的锁骨上。
  那天夜里,夜浓稠得一团墨黑,天际亦看不见一点月色,我循着声音找过去,看见他击剑而歌。
  迎面相逢。
  “白姑娘,久仰久仰。”他缓缓地束发,笑意温然。
  “素未谋面,谈何久仰?”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变得造作。
  他微笑:“我本来想给女眷们一个好印象。至少不是这样披头散发,状似疯癫。”我脱口而出:“我看皇甫兄文才固然出众,却不如此刻弹剑而歌来得痛快。”
  他似乎很惊喜,眸深似海:“你真这么想?”我点头,换来他仰头而啸,弹剑长歌。
  我出神地听着,甚至忘记这可能引来父亲的责罚。那是我见过最狂放恣肆的少年,最畅快淋漓的声音。
  那时我存着一小罐上好的掐尖碧螺春,除了侍奉父母,再没有启封。
  我鬼使神差地给他泡了茶。他接过尽饮,眉目斐然。
  第二天,皇甫告辞回家。后来,我听说他抛弃官禄,到四海云游去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为人泡过茶。或许这是我一生唯一一次,不可言明的缅怀。
  流年渐移,我和小黛更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很珍惜,甚至有点儿巴结她——太害怕一旦失去这个朋友,从此无人倾诉、了无生趣。她陪伴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一起读书、一起逛庙会、一起谈笑,直到家里为我定下婚约。
  他叫王质,是父亲世交王世伯的独子。他是南开大学的学生,每次来总是夹着一本《西洋地理图志》,兴致很高地道:“燕宁,你看,这里是英吉利。这里是意大利,活像靴子上顶着石子儿。燕宁,你说有趣不有趣?”
  我不关心什么是英吉利,也不关心意大利在哪里。我并不爱他,可我也不爱其他人。我很自然地同意了婚约,和从前一样地生活。
  就在这时候,时势忽然生了变。为避事端,我和小黛移居到庆安胡同,婚约也搁置不提。
  小黛同我说,她上庆安胡同时遇见一个人。
  “什么人?”我信口问。
  她的表情有些奇怪:“一个男人,很漂亮的男人。”
  “男人有丑陋,当然也有漂亮。”我不以为意。
  后来见到这个男人,我发觉他的确非常漂亮,而且很有本事。我心想,这样的年代,他的结局总不会很好。可我看见小黛望着他的眼神,温存直白,而且满足。
  直到那一次,她为他身犯险境。我没想到她竟这么大胆,像一颗冰山下埋伏着的火种,瞬间喷涌出巨大而悲情的热量。
  我试图安慰她:“假使他活着,却残疾落魄,你会……”
  “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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