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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青春期的诗-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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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弘看了过来:「写歌应该很好赚吧?除了专辑卖几张抽几张,报纸上还说,我们在KTV每唱一首歌,KTV业者就要付给你们这些写歌的几块钱,是不是真的啊?」

  「一开始都马是卖断,到前几年才开始抽版税。不过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我很喜欢这个工作……其实说工作也不是,毕竟是我自己喜欢做的事。」

  「都没有不爽的事吗?」肥仔龙回头。

  「没啊。」我看着窗外。

  「比如说被歌手打枪,没发生过吗?」肥仔龙锲而不舍。

  「当然有啊,我写了很多歌到现在都还没有人要唱咧,都是一些怪歌,或是没办法感动人的假芭乐。」我怪笑道:「不过这也没什么啊,本来就不可能每一首歌都中,没有爽成那样子好不好。」

  其实,不爽是有的。

  但不用为我担心啊老朋友。

  你们只要替我开心就可以了。

  这几年我写了很多首歌。

  不敢说每一首歌都很好听,但我真的每一首歌自己都很喜欢。

  我从小就看不懂五线谱在干嘛,连最基础的高音笛都吹得很炮,所以我写歌不可能乖乖写谱,而是靠哼哼唱唱,将旋律反复咬在嘴巴里直到烂熟,回到家,再用录音机录下。

  写给子筱薇的第一首情歌,就是这样孵出来的。

  慢慢手机有了录音功能后,我就能随时随地停下脚步,在马路边、公交车上、捷运月台、骑楼角落、公厕马桶上录下我的即兴灵感。

  也许是从未受限于乐理的束缚,我写歌的姿态真的很自由。

  一开始根本没想太多,只是为了让更多人听到我写的歌,于是我将写好的歌放在网络上让大家自由下载,还取了一个笔名,叫「流星街」。

  表面上「流星街」三个字听起来颇诗情画意,实际上的典故是日本漫画家富樫义博画的《猎人》中,杀人如麻的「幻影旅团」的根据地。

  大概是我的声音很难听,又没有配乐,只是很干的清唱,我放在网络上的歌,不管是点阅率或是文章响应数都少得可怜。

  那时我很喜欢写一些天马行空的怪歌,例如描述人格分裂的变态到处杀人的《都市第九部曲》、幻想外科医生在手术房里大暴走的《内脏烟火》、叙述一个落魄男子决定到菜市场拍卖自己妈妈尸体的《一公斤一百》、从古怪新闻中取得的灵感写成的《妈,我的头,很冷》……虽然说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但当时我的脑袋都是一些很不正常的画面,所以写出来的自然也不是什么太规矩的东西。

  虽然那些畸型的怪歌非常不受欢迎,但总有几个思想同样怪怪的网友觉得很好玩,常写信鼓励我多创作,说他们总是等着我将新歌放上网,还弄一个「大」字给我。

  「流大,总有一天你会跟方文山并驾齐驱的,只是你现在还不知道!」

  「流大,华语歌就靠你跟周董了。相信我你绝对不会饿死的。」

  「请你千万不要放弃创作啊流大!我已经准备好追随你一百年了!」

  「改天等我学会编曲,再帮流大把曲子修一修,唱片公司一定会收的。」

  那些网友让我觉得自己很酷,觉得自己有点特别。

  说真的,一开始我只是想写歌娱乐我自己,并不觉得自己可以靠写歌维生,毕竟要达到那种程度也太困难了吧?如果有人跟我说,他想靠写歌赚大钱,我只会在心里大笑他发疯了。

  我很天真,但还没有天真到想把自己饿死的程度。

  大学快毕业的我很实际地盘算我的人生,我想,再怎么喜欢写歌,毕业当兵后我都得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管有多枯燥、多繁琐,总之我得自己养活我自己,不能成为拖累家人的米虫。

  我想象的画面是,三十岁的我,五点从某间灯光不足的公司下班后,在巷口吃个面,回到家先洗个澡,再来就可以好整以暇打开计算机桌上的麦克风,将我一整天得到的灵感全唱录进去。

  所以我想办法考上研究所,想从研究所的所学里找到未来的职业。

  然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我的歌,我的人生。

  某一天,唱片公司开始采用我的歌,将我的歌送进录音室重新装潢打造,我的歌不再只有傻气的清唱,而是套上有模有样的编曲与伴奏,交给比我会唱一兆倍的歌手诠释。

  如此一来,大家才渐渐注意到我的创作。注意到我的存在。

  歌开始畅销,收入多了,让我得到用全部的时间都拿来创作的自由。

  我不必打领带上班,每天要做的就是到处走来走去,捕捉这个世界低声唱给我听的声音、攫取这座城市敲打在我耳里的节奏。

  我看着西门町六号出口的人群写歌。

  我看着在大安森林公园牵手散步的情侣写歌。

  我看着在小区篮球场上的挥汗身影写歌。

  我看着在捷运上大声嬉闹的高中生写歌。

  我看着入夜的中山北路上打扮超辣的女孩写歌。

  我从来不会抱怨自己写歌很累,因为我已经太幸运了。

  有多少人可以真正拿自己的兴趣当职业?

  只是,当我的歌越来越红,越来越多歌手跟我邀歌的时候,以前我无法想象的批评,从我过去再熟悉不过的温暖土壤中蔓延攀爬出来。

  我始终很困惑,如果我写歌无迭让自己快乐的话,写歌还有什么意义?

  怪里怪气绝不押韵的歌,我还是很喜欢写。

  但我也很喜欢写情歌啊,我也喜欢写一些押韵押得无限柔软的歌词啊。

  我很喜欢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自然就会想要写一些像《一路上有你》那么真挚温柔的陪伴型的歌。

  张雨生的《天天想你》从我国小五年级就一路陪我到高中,我那么爱,怎么下会想要写出同样可以陪着小男孩长大的经典情歌呢?

  梁咏琪的《胆小鬼》好可爱,听的时候就好像有一个像猫一样的女孩在旁边搔我痒,徐怀钰的《我是女生》也很俏皮活泼,我一个大男生也想挑战能不能写出那种让人甜在心头的曲风啊。

  郑中基的《左右为难》、苏永康的《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  、李圣杰的《痴心绝对》被大家唱到烂掉,但反过来说,不就是大家一直唱一直唱一直唱不完的经典芭乐吗?我也很受感动,我也很想种出那么厉害的芭乐啊!

  我以写怪歌出道,不代表我只能写怪歌、或我是一个以反市场为乐的怪咖,写怪歌更不代表志气高啊!

  我写中国风,不代表我就准备抄袭方文山。因为我就很爱方文山啊!

  摇滚的精神绝对不是唱摇滚歌。

  而是摇滚激荡这个世界时,所散发出的光芒。

  如果摇滚不是这样——我不摇滚,也没什么。

  「我说流大,你是不是向市场妥协了?为什么又是这种芭乐呢?」

  「不知道该不该说……流大,我觉得你的歌越来越商业了。」

  「我该叹气吗?现在的流大,已经不是我当年认识的流大了。」

  明明就,一样吧?

  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改变过。

  我原本以为只要我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无所谓向不向市场妥协,没想到自己的内心戏不见得可以被所有人听见。特别是一些早就准备好讨厌我到底的人,最喜欢装作是我的旧粉丝,大声叹气我已经被商业机制给同化了。

  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常常在网络上被PTT乡民干到爆炸的少女偶像团体,在制作新专辑时向我邀歌。

  她们找我开会,跟我说她们对专辑走向的想法,甚至跟我吐露她们的初恋,希望我写歌的时候放进她们的感觉。

  怎办?

  写了的话,乡民在干剿她们的时候,肯定也不会放过我。

  但我还是写了。

  「为什么还是写了?」

  有个只帮天王天后写歌的前辈,笑笑在我脸上吐了一口烟。

  「因为如果我不写,就代表我输了。」

  我避开那股烟,无奈地说:「因为我觉得她们不错啊,开会也满有感觉的,如果我顾虑到帮她们写歌的后果,而不是我想不想写这首歌,那我就不算完全自由了。」

  前辈颇有深意地说:「流星街,你会这样想,就已经不自由了。」

  我沉思了片刻。

  「我想我大概懂你的意思。」

  我慢慢地整理我心中的想法:「但我也想挑战看看,也许我的歌可以让她们有一种新的感觉,也许我的歌够好听,她们就会因为唱了它,逆转那些老爱酸她们的网友的批评吧。」

  前辈耸耸肩,不再说什么。

  你没猜错,就是那一首我相当满意的那首《我的口袋,你的回忆》。

  结果也没什么特别的结果。

  那个少女偶像团体的专辑如往常一样热卖,但她们也没有免俗地在网络上被乡民奚落嘲笑到不行。明明除了耍可爱,什么也没做,歌喉也在中上,真可怜,总是取悦不了矢言终生反偶像的那些人。

  我没时间同情那几个特会装扮可爱的女孩,因为我自己也被同一批人用言论海扁了一顿,说我写的《我的口袋,你的回忆》是烂到吐的大便歌,拿给那些女孩唱是刚刚好……

  「去你的!」

  我在网络上泄忿似不停地敲这二个字,然后又不停删掉。

  我是自作自受。

  那件事之后,当时还在一起的小惠建议我:「要不要干脆用不同的笔名写歌,这样就不用怕别人的眼光啦。」

  「表面上是,但……」

  我也不是没想过,问题是:「但这样就输了!他妈的为什么我要写歌给谁唱还要顾虑到其它人的想法?我高兴写,他高兴唱,就对了啊!我就是想克服这种不自由的感觉嘛!偷偷摸摸的,我又不会真的高兴。」

  自由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

  ……却意外成为束缚我的囚衣。

  我知道我想要自由,但我并没认真想过,有自由,有时不见得快乐。

  曾经有一个认识很久的《商业周刊》记者,在咖啡店里采访我。

  明明就认识,她还是照往例问了几个我答过无数次的问题,比如从什么时候开始写歌、哪一种风格的歌我最擅长、跟哪个歌手合作的经验最特别、没有灵感的时候怎么办。

  访谈快结束时,她问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

  「流星街,你为什么写歌?」

  我想都没想就说:「因为我很喜欢写歌啊。」

  记者不知为什么感到好笑,原子笔在笔记本上顿了顿,说:「不是想带给这个世界更多的快乐,更多的感动……之类的吗?」

  「如果这个世界因为我写的歌,变得更快乐,那很好啊。」

  我用塑料叉子戳着桌上的巧克力蛋糕,尽情地将它虐待分尸。

  「什么叫,那很好啊?」

  记者的表情要笑不笑的,颇为古怪。

  「如果我写歌是为了让别人快乐,自己不快乐,老实说我写个屁。」

  我坦白地说:「我没有那么伟大啊。」

  「流星街。」

  那个记者按掉录音笔,说:「这是我采访过你,第几次了?」

  我歪起头,当真慢慢数:「从你还在《数位时代》时就访过一次,在《野葡萄文学志》也访过一次,不过《野葡萄》倒了……后来你帮《壹周刊》写人物报导时也写过我一次。这次应该是你第四次采访我了吧。」

  记者点点头,说:「对,我采访你四次,每次都很好玩,因为你是一个不造作的人,很敢讲。缺点就是回去后很多干啊、赛啦、屁咧之类的字眼都不能写进去,写进去也没有用,上面的总编还会删掉,哈哈。」

  「……谢啦。」

  「可是,每次问到你为什么写歌,你都是这一个答案,继续问你,你好像也不想再多说什么,我如果就你的答案写上去,感觉就很干啊。重点是,为什么你明明知道别的答案对你的形象更有帮助,却还是只用这个国小学生都会说的答案应付呢?」

  「其它的答案,又不是我真的答案。」

  我坦白地说:「我大部分的时间,都过着对地球毫无贡献的生活。我写歌只想到自己快不快乐,只想到自己是不是又更自由了,这样的答案不好吗?」

  「不是不好,是不够好。」

  记者叹气,用凝视着在马路上淋雨的野狗的表情说:「你知道每个我采访过的歌手都跟我说,他希望他唱的歌可以带给听众更深的感动。每一个演员都跟我说,他会演戏是为了挑战更深刻更杰出的演技,打动更多人心。每一个社会杰出人士都用很认真的表情跟我说,他们想为这个世界多做一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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