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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我们都在喜欢于筱薇,原本大家为此比了十几次腕力、打了三次架,最后为了义气约好了通通都不准追,却还是暗中各自进行千奇百怪的追求行动。
到了最关键的高三,大家不约而同将誓言冲进马桶,卯起来向于筱薇求爱。
我写了生平第一首歌,在毕业旅行的晚会上,红着脸当着五百人的面把歌给唱完。从头到尾我都不敢看于筱薇一眼,头低低的,假装很深情,其实很想死。
「这首歌,献给我这辈子最喜欢的女孩。」当时我还来一段假哭。
快联考了,全高三在图书馆晚间自习时,肥仔龙每天晚上都会在校门口的那家老王香鸡排,买一块鸡排从桌子底下偷偷传给于筱薇,沿途还经手了两个班。
「于筱薇,这块……鸡排给你。」肥仔龙只能说出这种等级的话。
木讷的森弘虽然矮,但打篮球时常常惨电那些比他高一个头的人。
在忠班对和班的篮球对抗赛中,森弘每投进一颗球,就会朝于筱薇看一眼。
「……」然后,森弘会装模作样地拨一下头发,吹起一阵头皮层。
念书超强的杨泽于,则在高三最后一次模拟考的时候,在每一科考卷上的姓名栏,都写上于筱薇的学号跟名字,造成超级大的轰动。
最后学校王教官还在朝会时公开训了杨泽于一顿,说什么成绩好又怎样。
「我一定会带人打你。」杨泽于恨恨地对王教官说。 田径社的西瓜跑得很快,放学时于筱蔽搭校车回大竹,西瓜就会在校车后面冲刺。遇上红灯,校车停住,西瓜还会站在校车旁边喘气装痴情,搞得整台校车的人都知道西瓜在喜欢于筱薇,还鼓掌大声叫好。
后来校车司机怒了,叫教官警告西瓜不要再跟着校车跑了,那样很危险。
但西瓜反而越跑越快……
花招尽出。
几年过去了,终究还是没有人追到我们的女神。
肯定是因为都没有人追到于筱薇的关系,所以大家这几年虽然比较少联络,可感情还是很好,每次过年都还是会聚在一起,连打好几天麻将彻底糜烂一下。只是我们之间的话题,还是常常绕着于筱薇打转。
半年前一个晚上,于筱薇打电话给我。
「恭喜你啰,成就不凡呢。」于筱薇的声音听起来很开心。
「啊?」我故意装作不知。
「我看报纸,你入围了金曲奖最佳原创曲啦,你真的很让人惊讶耶!」
「有那么棒啊?哈哈,要不是当年写了第一首歌给你,我还不知道自己会写歌咧。」
「所以啰,要是真的得奖了,记得请我吃饭啊!」于筱薇笑得很开心。
「那……一边吃饭,我一边再追你一次怎样?」
我故作玩笑,却很认真。
电话那头的于筱薇顿了一下。
原本我以为我终于得到女神垂青了,没想到子筱薇沉默过后,用很幸福的声音告诉我她新交了男友,两人感情稳定,已在筹备婚礼。
她说我是最重要的朋友,一定要来她的婚礼,看她当新娘的样子。
「真的假的,喔原来如此,恭喜啊,听起来很棒啊,新郎一定是个很厉害的人吧……」我胡乱拼凑出一些言不及义的祝福。
挂掉电话后,我怅然所失在阳台上对着月亮干掉了六罐啤酒,连续写了三首歌。
果然人在失恋的时候灵感会像洪水爆发,填补刚刚失去的所有。
今天是礼拜五。
再过两天,当年所有的笨蛋又将聚在一起吃吃喝暍。
「红包要包多少呢?」我对着镜子,吐出一堆泡沫。
都追了这么多年,六千?
不,连手都没牵过,还是三千六吧!
打开冰箱,正好那些冷冻意大利面连一条都不剩,是该出去补货了。
等一会走在远离网络、接近阳光的大街上,我应该会更清醒些吧!
CHAPTER2 拿着铲子的婚礼
高铁真的很快。
以前在台北念大学的时候,差不多是两个礼拜回彰化一次。搭統联都用很累的姿势在睡觉,搭自强号的话最快也要三个小时,一点也不强。
想省钱跟女友约会看电影的话,我就会搭四个多小时的复兴号,心想:不管花多久时间,反正最后都会回到家,在火车上慢慢写歌也不算浪费时间啊。
我写给螺旋乐团的第一首歌《发疯的红色月亮》,就是在从彰化开往台北的复兴号上写出来的。
写到最后,铁轨上的蹦锵蹦锵声还变成了那首歌的背景节奏,因为那已经是《发疯的红色月亮》创作情绪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现在从台北火车站到台中乌日,也不过一个钟头而已,什么归心似箭的感觉都恍惚了。想在高铁车上写歌,不管是谱曲还是填词,感觉来的时候也差不多到站了。
这么方便,却变成一个月只回家一趟,实在不能小看人生的变化。
这阵子不想跟人类互动,所以我搭了没什么人坐的商务舱。
将票放在隔壁桌上,戴上耳机,其实什么歌也没听,只是想保护自己。
效果有限就是了。
「请问你是……流星街吗?」高铁上,推着食物车的服务小姐瞪大眼睛。
「嗯。」我微微点头,却没有将耳机拿下来。
「请问要喝热茶、咖啡,还是……」服务小姐看起来有点兴奋。
「给我矿泉水就可以了,谢谢。」我迅速挤出一个微笑。
在以前,我都很大方跟认出我的人聊天,现在我多了很多份不知所措的腼腆。
原因自然是那份头条。
不管我的网志再怎么澄清,都打不过婊我一天头条的水果日报的销售量,我不知道这个服务小姐认出我的瞬间是不是联想到那件事、会不会受了鸡巴报导的误导,这个自我想象让我很不舒服。
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片黑,脚底下也不再有铁轨声蹦蹦蹦的旁白。
从乌日站转搭电车回彰化,放下行李。
遛了快不认识我的狗,吹口哨逼牠尿尿后,就开着老爸的车到新都饭店。
新郎家里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应该很有钱,婚礼排场挺大,开了四十几桌。
婚礼还没开始。给了红包后,我在门口翻了一下摆在桌上的婚纱照。
这几年我在各大喜宴上看过的婚纱照千篇一律,就算是那些大明星、畅销歌手的婚纱照也是大同小异,风景美,灯光佳,角度漂亮,但好像只是把男主角跟女主角的脸挖起来、换上新郎新娘的五官罢了。Photoshop王道啊。
只不过,跟真正超美的于筱薇比起来,要娶她回家的那个人真是格格不入。
哈。
看在我们这些追过于筱薇的人眼中,还真的是除了自己,谁都配不上她哩。
「喂,干嘛眼中充满敌意啊?」
一个女生走近婚纱照,在我旁边翻了翻。
我撇头,果然是阿菁。
大概有两年没见的她,为了婚礼罕见地穿了短裙跟高跟鞋,还真有点不一样。
「哪有。」我随口说,却又立刻承认:「……好吧,充满敌意就是我最好的祝福。」
「啧啧啧,啧啧啧。」阿菁继续翻着婚纱照,没有看我一眼:「男人嫉妒起来,就算是知名作曲家也很没品嘛。」
「对啦对啦你最强啦。」
我偷瞄了一下阿菁的小腿,便先走到人声鼎沸的婚礼大厅。
不用带位,顺着最吵的声音走过去,几个老同学自然就坐到一桌。
用力迎接我的,还是那鸡巴新闻。
「陈国星,没想到你已经可以上头条了!太强了吧!」欧阳豪高高举手。
「最好是这样啦。」我没好气地说,选了个空位坐下。
我的左手边坐着肥仔龙,右手边坐着欧阳豪。
欧阳豪顺手帮我倒了杯乌龙茶,笑笑说:「我有去你的网志上看,原来就是你被那些写歌只能写给鬼听的评审婊了啊……安啦,奇書網…奇书大家都看得出来你是里面最虽小的,也都看得出来那些评审只是看不爽你写的歌很受欢迎,所以借着比赛故意婊你啊。过几天大家就会忘记了啦!」
此时阿菁也走了过来,坐在我对面。
「忘个屁,我这几天过得跟鬼一样。」
我拿起杯子,扫视了一下同桌的老友。
爱吃鸡排到干脆卖起鸡排的肥仔龙。卖了我一台苹果笔记型计算机的阿克。几年前因为车祸断了一只手的柯宇恒。因为想要合法打人于是去考警校的阿菁。据说在台北开了一间盆栽店、但实际上没人知道他在做什么的欧阳豪。在中山路三段卖福斯汽车的业务西瓜。在家里火锅店帮忙的清源。回到学校教书的如君。
没看见的,至少也有三个。
在美国念经济学博士的杨泽于,没理由为了一个婚礼搭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回来。在中华电信上班的森弘超龟速还没有到。而柏彦,则是永远不会来了。
开始上菜了,大家的杯子里也斟满了乌龙茶。
「那么……敬柏彦。」我举起杯子。
「今天是婚礼耶,敬什么柏彦啊?」阿菁瞪着我。
「白痴,有点晦气。」西瓜皱眉。
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大家还是不争气地把杯子举起来,敬了一下在念大学时卷入东别连环凶案的柏彦。
几年前那案子闹很大,报纸上说柏彦在租屋里被绑在铁椅上三天三夜,最后被凶手塞了一颗死猫头在喉咙里,看着天花板噎死。真的是相当奇特的告别方式啊。
敬完了死得很惨的柏彦,大家立刻回神到很幸福的婚礼。
其实我们不像电影上描述的所谓多年分开又重逢的老朋友那么夸张。我们即使有一大半人都在彰化以外的地方发展,只要一回到故乡,大家都满常联络,至少,打麻将得四个人才行啊。
很快地,我们就借着聊追于筱薇的往事将气氛炒热,每次都是这样。
「我不盖你们,说不定我接到于筱薇那一通电话后,还是死皮赖脸追她,今天就不会有这场婚礼了。」我相当认真地说:「所以新郎等一下应该向我敬酒!」
「真的!想当年要不是我太胖了,最后追到于筱薇的一定是我!」肥仔龙穿着快要爆开的大T恤,信誓旦旦地说:「我可是投资了八十四块香鸡排在我的爱情上!」
「斤斤计较什么鸡排。」阿菁冷冷道。
「白痴,要计较的话,我在校车后面跑的公里数可以绕台湾一圈好不好?」西瓜冷笑,不知道在瞎爽什么。
「想当年我们一起在农会水利大楼那里补数学,不是有一个彰女的正妹负责擦黑板吗?对对对,就是那一个,好像姓郑。其实那时候她常常回头看我耶,每次上课我都觉得被她电假的。」欧阳豪没追过于筱薇,但擅长转移话题。
「白痴,那件事我一直很想讲,记不记得当年我坐在你旁边,其实那个彰女女生是在看我,要不是全校都知道我在追于筱薇,最后也传到彰女那边,不然那个正妹一定会主动跟我告白好不好!」西瓜大言不惭。
虽然我认真觉得,当年那个负责帮老师擦黑板的彰女女生之所以一直回头看,其实是对坐在西瓜跟欧阳豪后面的我放电。不过,霎时间我有点迷惘。
我们不是才刚满三十岁吗,怎么有那么多「想当年」造的句子啊?
看见肥仔龙拼命夹最贵的生鱼片往嘴里塞,那画面才稍微令我安心了点。
我写歌填词,平常接触到的当然都是一些想唱我歌的人,对我来说那只是工作的一部分。但对我的老朋友来说,每次碰到我,他们都想听一些报章杂志里没有说过的明星八卦。
于筱薇的喜宴上也是一样,大家吃吃喝喝话当年之外,我也会说一些万一被媒体写进去、我就会被那些大明星乱棒打死的八卦,让大家畅快下酒。
「对了陈国星,你赚那么多,红包包多少啊?」
没追过于筱薇的阿克大声问,大家一齐向我看了过来。
说到阿克,以前那个超冲动的阿克好像被外星人调包了,自从他升职后,每次在老朋友的婚礼上看到他都穿着烫线的衬衫,球鞋跟牛仔裤整个消失。好像被这个世界完美驯养了。
我歪着脖子,认真地说:「最近我过得很不爽,所以红包就包一叠麦当劳折价券,算一算总共可以折六千块,所以算是六千块吧。」
阿克很吃惊:「干你真无耻,以后于筱薇一定会用报纸包回去!」
「不可能啊,我红包袋上是写你的名字。」我淡淡地说。
「……真的假的啦!」阿克霍然站起,嘴巴张得很大。
这才是我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