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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这一代,也没有什么两样,他和他的两个哥哥都在十八岁之后参军入伍了。
亨利和他的父辈还有两个哥哥不同的是,他并不想浑浑噩噩的混到五十岁退伍。他想出人头地。因此入伍之后,他力求上进,在各方面努力表现。可惜如今的军队里,没有家世没有金钱作后盾,想要升官那简直难如上青天。一般的老兵作个小队长就是极限了。也许是老天垂帘,二十五岁那一年,中队里来了一见习中队长托尼。托尼出身贵族,虽然因为不是长子不能继承家族里的伯爵爵位,但是他已经是名骑师,所以被帝国授予了男爵。
托尼这个人性格比较内向,为人又腼腆。而下面的士兵很多都是老油子,要不就是发配来的囚犯,发现他是个好好先生,于是就不把中队长当干部,很是让他难堪了几次。在这个时候,小队长亨利站了出来,维护了托尼的权威。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朋友。托尼告诉他想要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成为中级职业者。而且托尼决定帮他一把,于是就教给了他斗气。
八年来,虽然亨利一直在勤修苦练,不过,到如今还只是一名大剑手。但,亨利并不泄气,八年不行就十年。十年不行就二十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够成为一名剑师的。
亨利曾经在八个小队作了十二年的小队长,而且作为一名大剑手,一个很有可能成为中级职业者的人,在整个军团都小有名气。没有想到,今天被人当猴耍了。
其实,当保罗他们一出现,他就估计这些人就是他的兵。不过,当了这么多年的小队长,他已经很有经验了。如今的军队里百分之八十是囚犯,百分之五是来混文凭的,还有百分之一十五则基本上就是和他的父辈一样家里没钱,本人又干啥啥不行,来军队混饭吃的。除了那些混饭吃的百分之十五以外,其他的都不是好管的。尤其是像他这种空投的领导,那就更难管。
来之前,他也了解到。小队里有个当了八年小队长的劳尔。他不明白为什么把他调过来,又不把劳尔调走。但是他知道,这位劳尔肯定是不会服气的。此外还有七名新兵。而其中有一个据说是个亿万富翁。亨利也搞不懂,你这么有钱,混文凭没必要到基层来混嘛。不管怎么说这位阿布少爷多半也是个祸根。
因此,亨利决定他们一到,就给他们一个下马威。可是没有想到,是这样一个后果。
虽然亨利是个大剑手,但是单比力气远逊于哈里森兄弟,和尼古拉没法更是没法比。所以措手不及之后,他接二连三的吃了亏。而且更让他气愤地是这帮人似乎根本没当他存在。
本来踉跄了两步之后,他就可以站住了。
可是他发现站在他前面的那个穿着一件红披风的小子仿佛根本没有看见他一样,既没有躲开也没有伸手去扶他,而是站在那里笑。
于是他运足了力气集于左肩,准备给这个小子一个好看,也给那些家伙一个下马威。虽然他现在只是一名大剑手,还不能把斗气释放出体外,但是运气于一处还是完全办得到的。老实说,如果等他运集气以后,哈里森两兄弟想要拨开他,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亨利想要把面子找回来,可惜他找错了对象。
巴乔虽然痴迷与武道。但是毕竟出身在贵族,所以对于世事的了解比哈里森兄弟还有保罗、尼古拉要强得多。
在亨利刚开口的时候,巴乔就猜测他恐怕就是他们的新队长。毕竟这里是第九小队的营地嘛。而后他又发现从帐篷里走出了两个年轻人,站在一旁,用分明有些畏惧的眼睛看着亨利,他就更加相信了他就是新队长。
不过,他一点也没有阻止的意思,能让这个不知所谓的队长吃些苦头更好,省得他以后真把自己当头蒜。
看到亨利向他撞过来的时候,他笑得更开心了。虽然亨利的动作很快,但是巴乔看的一清二楚,他分明停了一下,然后加速向自己撞来。
“嘣”的一声响,一米九二的亨利被一米八五的巴乔撞飞了。飞出了五米开外,直接倒在旁边的一个帐篷上,把帐篷压塌了,顿时惹来一片骂声。
一群人骂骂咧咧的就走了出来。为首的是一个一头白发的青年,脸上一条长长的刀疤从左眼角一直延伸到左嘴角,此刻双眼怒睁,恐怖之外更显狰狞:“他**的,哪个不长眼的混蛋在这里搞事,想死说一声”
“你骂谁”尼古拉一阵旋风般从帐篷中冲了出来,左手一拳直接捣在白发的腹部。
白发来不及哼一声,身子象个熟透了的虾子一般弯了下去。
尼古拉擎出右手掐在他的脖子上,直接把他举了起来:“你他吗说什么?”
哈里森俩兄弟也从帐篷里大踏步冲了出来。自从他们开始锻炼身体、修炼斗气以后,除了体重和力气增加以外,似乎连他们的脾气都改变不少,由稳重型变成了急躁型。按照他们自己的解释就是:我们现在的身体里充满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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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卷之回魔14
第三十四章极度嚣张(上)
两人站在尼古拉左右,仿佛两堵高墙。吉林jlgcyy。不是无弹窗也不是无广告,希望大家能理解我们的辛勤劳动,谢谢他们张开蒲扇般的大手,指着跟在白发后面的七、八人喊道:“喂,想打架吗?”
那些人愣了大约一秒钟,然后集体向后转,撒开脚丫子狂奔,只一下,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杜维(白发)心里那个悔呀。自己这是充的哪门子大掰蒜?杜维身高一米九再加上脸上这条少年时被人不小心用柴刀砍伤的刀疤,这两年在军营里还是很吃的开的。无钱无势的他入伍第二年就当上了小队长。当然这也和他专挑软柿子捏有关。软柿子捏的多了,再加上他那凶恶的长相,一般人还真不敢惹。没想到今天遇到了硬茬。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还没有个脾气,刚才他正在那里和几个分到队里的新兵讲他的光荣历史——当然是他的捏软柿史,这也是他的下马威的一项重要工作。正说到他一拳打人个满脸花,“哗啦”一声帐篷塌了。这还了得,他立刻火冒三丈的跳了出来。
谁知道遇上了几个煞星。
看到尼古拉,他心里那个悔呀在格陵山地当兵三年多的他,当然知道矮人不好惹。别看他们个子小,却几乎个个都是大力士,而且百分之九十脾气暴躁。再看看哈里森两兄弟那在空中挥舞的蒲扇般的大手,杜维的脖子阵阵发凉。早知道是这三个家伙,我出什么声啊。这下好了,威没立成,脸倒丢尽了。
不过脸不脸的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别受伤。这三个家伙一看就都是力大无穷型,刚才肚子上的一拳让他胆汁都快吐出来了,脖子上一掐又让他生生咽下去。如果再来一下,恐怕这命就去了大半了。他很想求饶,可惜脖子被掐住,说不出话来。他还不敢作手势。因为很有可能被误解为想反抗,指不定就会招来一顿更猛烈的打击。
“算了,别耽误了吃饭。”
杜维顺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黑发少年,他右手一挥:“把东西撂下,吃饭去”
乍一看这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士兵。黑色头发、微黄皮肤,黑眼珠,个子中等,一张娃娃脸,唯一给人有深刻的印象就是瘦。那件草绿色的士兵服在他身上显得松松垮垮,看起来更像是一件大衣。当然这也怪不得阿布,本来就不胖而且还在抽条的他因为两个月拼命的锻炼身体,就更瘦了。
不过,仔细一看,杜维很快就发现了少年和一般士兵的不同。他的神色有些慵懒,或者说是疲倦,他的眼神既没有什么凌厉的目光也没有什么惑人的神采。但是就是那看起来有些无精打采的眼睛漫不经心的那么一瞥,那个矮人就像被针了一般,立刻松开了掐住他脖子的右手,弄得促不及防的一屁股坐在地上,火烧一般的痛。
更重要的是,杜维发现少年那一头并不多见的黑发,看起来光可鉴人,显然被精心打理过。那身不合身的军服不但干净而且笔挺的没有一丝皱褶。他脚上的靴子擦得也是铮光瓦亮,几乎看不见一丝灰尘。
如果不是他正穿着一身草绿色的士兵服,杜维一定会认为他是某个名门贵族。事实上,大队甚至师团里的贵族不在少数,但是如此讲究的杜维还真没见过一个。这样的贵族基本上都是那些世袭的贵族。而那些世袭贵族子弟家族势力庞大,就算镀金,也多半不会选择格陵军团这种非野战军团,更不会选择二师团这种二线师团。况且他还从来没见过也没有听说过有贵族子弟来当普通士兵的。
他晃了晃眼睛,确认自己没眼花。
阿布等九人已经向着炊事小队走去。即便从少年的背影看去,依然看不到一丝的皱褶。那优雅的步伐看起来似乎比大队长还要大队长。
此刻亨利才从倒塌的帐篷上爬起来,一边哼哼唧唧的小声呻吟着,一边揉着已经肿的老高的左肩。
杜维和亨利一样也是从第三师团调过来的,又作了两天邻居,虽然不熟,但也算有些交情了。他指着阿布等人的背影问道:“亨利,他们……什么人?”
亨利苦笑:“也许……可能……估计都是我的兵吧”
杜维嘴巴张得老大,好半天心理开始亲幸:还好,当初我没选择到第九小队。否则不被打死也会被气死,于是他摆出了个笑脸:“祝你好运”
话音刚落,就听见前面传来一阵的吵闹声,亨利一抬头,看见几乎各帐篷的人都向饮食小队的方向跑去。
亨利的嘴瞬间张开到了极致,大口大口的喘气:“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呀?”然后忽然提速向前方奔去,这一下完全看不出他肩膀有伤。跑了几步,他扭头对着两位从始至终一直站在第九小队招牌旁静静的做观众的两名士兵喊道:“王八蛋,愣着那里做什么?你们不是第九小队的嘛。”
…………
等到亨利奋力扒开人群的时候,看到地下躺了七、八个围着白裙一看就知是炊事小队的士兵的时候,就知道完了。来晚了。
正好听到阿布站在气定神闲得说着:“低调,我们要低调噢”
他的肺都快气炸了。
“出什么事了?围在这里象什么样子?”一名二十岁左右年轻军官站在人群外大声喝道。此人身材魁梧,高鼻梁,大眼睛面色冷峻,一双黑色的眼睛散发出凌厉的光芒扫视着众人。身穿一件墨绿色的呢子服。通常只有副大队长以上级别的军官才能穿呢子服,这足以说明了他的身份。而他的左胸还戴着一枚绣着斑斓猛虎的金色徽章。这种徽章通常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佩戴。他的右手胳膊上也别着一枚徽章,上面是一柄黄色的剑,这是剑师协会的徽章,表明他是一位剑师。
原本围成一圈的人群“哗啦”一下散开了一个口子。
亨利低着头轻轻的拉了拉阿布的衣角:“这是新来的大队长威尔逊,待会儿你们别说话,由我来应付。”
阿布侧头看了他一眼,一笑,露出两颗虎牙:“谢谢”
第三十五章极度嚣张(中)
阿布知道原来的大队长罗森已经被撤职了。而且整个第三师团许多军官都被撤职或者调职。原因嘛,自然是受到了他的牵连。罗斯的三公主在第三师团的防区失踪,倒致两国关系紧张,帝国自然要有所表示,也要找出一些替罪羊。
至于新的大队长是谁?他根本没有在意。
不过,当看到这位新队长的时候,他的眼睛直了。威尔逊.道格拉斯,道格拉斯伯爵的三子,五年后,他还将成为二王子阿里的侍卫。阿布还知道如果一切没有变化,这个看起来一表人材、一脸正气的就家伙将成为阿里的狗头军师。阿里那些搂钱的点子十有八九都出自他的脑袋。阿布告密之后反而惹下了滔天大祸,这里面威尔逊同样功不可没。后来听父亲说,去家里抄家带队的也是他。
回到这个时空之后,对于未来他有过彷徨。未来他究竟想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呢?如果没有亚里斯多德的话,他是不是还会这么坚持、这么努力地去学习魔法呢?
在两个月前经历了第一次的杀人之后,他不断地问过自己:这就是你要选择的路吗?杀戮或者被杀,无关乎正义或者邪恶,只有朋友或者敌人?
在很多的夜晚,他甚至想过,自己是不是真的象自己一直以为的那样执着的喜欢妮可呢?或者真的象亚里斯多德说得那样,只是因为没有得到,这才觉得无比珍贵?因为如果真的爱的那么彻底,那么痴迷,那自己早就应该去向妮可表白。至少也应该去和妮可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