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飞升之轮回-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东方的天空映着一抹朝霞,越来越大,越来越鲜,仿佛要给整片天空抹上一层奇异的色彩。天空下是一个小村,名叫葫芦村,村子周围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中有一条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流下来的小溪经过。小溪清可见底,水底布满了圆润的鹅卵石,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出七色的光彩。

    但这样一个景色秀丽的小村庄,是注定不会出现在任何一张地图上的,太平凡,平凡到整个大秦帝国随处可见这样的小村,更何况,葫芦村临近的小东山还住着一窝土匪。

    一缕微风吹过,因为是夏天,带着淡淡地花香。葫芦村的东边,树林的边缘,传来“夺夺夺”的声音,一个瘦小的身影面对着一颗手臂粗的小树不断地拍打着,穿着朴素,四随处可见的粗布衣衫。看年纪,似乎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头发用一根草绳随意束在脑后,脸很白,却不是自然白,而是病态的苍白,就像大病初愈一样。此时,太阳还没有升起,他便满头大汗了。他的双手通红,身体也在颤抖,但是不敢有丝毫懈怠,在他的身后,是一个身穿红色衣服,手拿皮鞭,虎视眈眈的小女孩。虽然只有十五六岁的模样,但是已经出落的十分水灵。

    兴许是累了,或是手疼了得缘故,那道瘦小的身影放慢了拍打树干的速度,就在此时,啪一声传来,皮鞭落在了他的身上,他一个激灵,脸上闪过一抹委屈的表情。

    “媳妇~~”他的脸上闪过一抹哀怨的表情,但是头虽然看向了女孩。

    “别以为装可怜我就能放你一马,没用!你以为我是那么好娶的?就你这点出息,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想养活我?”女孩白了他一眼,对他可怜楚楚的表情无动于衷。

    “是你自己抛绣球抛到我手上,然后离家出走跟我流落到这里的好不好~~”男孩反驳了一句。

    女孩一听这话,柳眉一竖,歪着头看向男孩,一脸怒意,“你说什么?有种再说一遍。”

    男孩一听这话,赶紧加快了拍打树干的速度,嘴里却在嘀咕着,“本来就是么,大半夜的抛绣球,提前也没有放出声对人说你要选婿,要不是我正好要饭要到你家门口,那颗绣球被狗叼走也说不定~~”

    男孩名叫秦飞,出生未知,父母不详,从他记事起就生活在一座大山里,与虎狼为伴,猕猢为友,不管是春夏秋冬,他的身上都不穿任何的衣服,饿了摘些野果充饥,困了就随便找个可以御寒的山洞栖息,就这样他生活了六年。然后有一天看到一个跟他类似的,用两条路走路的人,他才结束了野人的生涯。那人本来是个书生,因为几次落榜,所以就当了猎户,很是穷困,因为本事不够,所以经常打猎一整天也没有任何的收获。然后在遇到秦飞,把他从深山里带出来的时候开始,凭着自己的才学,充当起了算命先生,到处招摇撞骗,后来没过多久就死了。只是他人虽然死了,却也教会了秦飞读书认字。秦飞这个名字也是秦飞自己取的,至于为什么要起这样一个名字,他也说不上来,只是冥冥中记得,自己就该叫这个名字。后来一点一点的长大,他才明白,自己的灵魂穿越了,前世的时候,他就叫秦飞,只不过前世的时候金钱跟爱情两线持衡,没有交汇的轨迹,今生也是如此,比前世还不如,至少前世的时候虽然穷困,但也没穷到行乞的地步。直到遇到这个女孩……

    女孩名叫楚梦瑶,十六岁,是江湖世家秦楚山庄大庄主楚泣魂的千金,自小生活在锦衣玉食中得楚梦瑶之所以选择在夜晚抛绣球,那纯粹是被家里人逼急了,想偷偷把绣球扔掉,结果无巧不巧,正好扔到了行乞到他家大门口的秦飞怀里,她没有赖掉这桩婚事,觉得这就是上天注定的,所以就跟秦飞连夜离开了秦楚山庄,躲到了距离秦楚山庄千里之外的葫芦村。他觉得既然是上天注定的缘分,那就没必要躲避,只是秦飞很不争气,文不成武不就,这差点把她气了个半死,不过后来她想通了,有谁一生下来就是绝世高手?那还不都是下苦工练出来的?所以,他就打起了操练秦飞,培养出一个绝代高手的想法,从此,秦飞的痛苦生涯就开始了。

    那“夺夺夺”的声音逐渐变小了,秦飞的双手变得通红,身体也在不住的颤抖着,但是她并不怨恨楚梦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他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实力决定着一切,如果没有足够强的实力,说话有时候还没有别人放一个屁来的响。

    “进入下一个环节。”楚梦瑶的声音十分冰冷,不带丝毫的感情,只是双眼之中,却流露出一丝心痛。她的确是想培养出一个绝世高手来,但是她抱着的希望不是很大,如果绝代高手那么好早就,那大秦帝国岂不是早就横扫整个大陆了?她只是希望能为自己铸造一个坚强的港湾,不让自己受到任何的委屈。

    秦飞听到楚梦瑶的话,咬了咬牙,跑到一边,咬着牙抱起一块大石头,他的双腿在颤抖着,但是这并没有使他放下手中的石头。一咬牙,把石头抱稳当,然后头也不回的向树林中跑去。

    他的双腿在颤抖着,身体摇摆不定,就好像喝醉酒一样,每一脚踩下去,都会在树林中的地上留下一个浅浅的鞋印。

    楚梦瑶跟在他的身后跑着,没有半点疲累的样子。楚梦瑶的武功不咋的,但是轻声功夫却是了得,要知道,江湖世家秦楚山庄那可是以轻身功夫著称的,要是楚梦瑶连轻身功夫都没有练好,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秦飞抱着大石头向前跑着,距离终点很有很长一段路,大约要半个时辰的时间才能跑到,他坚持着,心中不断地问着自己,“这个终点很快就能到了,但是强者之路的终点在哪?”

    树林中得落叶渐渐多了起来,也就是说,秦飞现在已经身处树林的深处,他吭哧吭哧的喘着粗气,额头的汗水流进了他的眼中,但是他却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在他的身后,楚梦瑶一阵阵的心痛,秦飞还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自己比他大不了多少,自己以前在修炼的时候也没有这么拼命过,更何况他连一点底子都没有。

    每一次看到这里,她都想出声制止,但是她并没有这么做,秦飞的年纪虽小,但是心已经不小了,虽然年纪小小,但是已经知道自己不应该站在一个女人的身后,是个带把的男人,就应该为女人撑起一片天。

    穿过树林便是一片水塘,水面漂浮着几叶莲花。

    清晨的水,十分的清冽,但是秦飞二话不说,把怀中抱着的大石头扔下后立马脱掉身上的衣服,然后扑通一声跳了下去。

    水面溅起一片水花,涟漪一圈圈的荡开。刺骨的凛冽让他的牙关禁不住打颤,深吸一口气,然后急忙向水塘的另一边游去。

    水塘很宽,足足有一百多米的宽度,说是小湖也不为过,这样的距离并不算远,可是这样的宽度却几乎超出了秦飞的极限。因为之前的训练已经快让他虚脱,此时再从水塘的这边游到那边,这对十三岁的秦飞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但是他不打算放弃。楚梦瑶为了他可以离家出走,自己难道还要躲在她的身后做人吗?

    “小飞。”当楚梦瑶看到牙齿打颤的秦飞,终于忍不住喊出口。

    秦飞听到喊声,转过身,笑着道,“媳妇,我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这句话刚喊出口,他便再次转过身向远处游去,这才是第三个环节而已,如果到这里就放弃,那自己也会看不起自己了。他知道每一个强者的崛起都不是偶然,在成功之前,哪一个没付出比比自己更多的汗水?

    楚梦瑶见秦飞如此执着,心中忍不住一阵感动,她沿着河畔奔跑着,脸上带着开心的笑容,同时也泛着一抹红晕。荷塘中的秦飞,浑身赤条,一丝不挂。

    水塘的另一边是一座悬崖,训练的下一个环节便是爬上这座悬崖。

    楚梦瑶把手中的衣服递给秦飞,一脸红晕的看着他穿好衣服,然后向悬崖下面跑去。

    这样的训练一直持续到正午,看着满头大汗的秦飞,楚梦瑶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将丝巾在水中浸泡了一下,然后像个小媳妇似的,小心翼翼的帮秦飞擦去额头的汗水。

    “很累了吧,快吃点东西。”说话间,楚梦瑶摘下腰间那个巴掌大小的荷包,竟然从里面取出一只烧鸡。

    “陪了我大半天了,你也饿了,咱一起吃。”秦飞笑着接过烧鸡,然后撕了一半递给楚梦瑶。

    “在,回村,接下来还要练习剑法刀法还有拳法呢。”楚梦瑶笑着说道。

    “嗯。”秦飞点了点头,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整整半年的时间了,虽然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事情,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厌烦。有楚梦瑶陪着,他觉得就算是再枯燥的生活也会变得多姿多彩。



………【凑字数开新书】………

    第一部分

    chūn天,满地的芍药花瓣,史湘云用那个纱巾把芍药花包起来当枕头,她喝醉了,在一个石凳上,她就枕着那个芍药花的枕头,就睡着了,憨态可掬。这个情景画出来,这个车在大街上一跑,史湘云就满大街跑。这就是当时《红楼梦》深入民间的情况。

    第一讲追寻红学(上)

    谜踪在晚清,有一个人叫朱昌鼎,是一个书生,他有一天在屋子里坐着看书,来了一个朋友。这朋友一看他在那儿看书呢,一副钻研学问的样子,就问他说,“老兄,你钻研什么学问呢?你是不是在钻研经学呀?”过去人们把所有的图书分成经、史、子、集几个部分,经书是最神圣的,圣贤书,孔夫子的书、孟夫子的书,四书五经都是经书,研究经学被认为是最神圣的,所以一般人看一个书生在那儿看书、钻研,就觉得一定是在研究经学。

    朱昌鼎这个人挺有意思,他一听这么问,就回答说,对了,我就是在研究经学,不过我研究的这个经学跟你们研究的那个经学有点不一样,哪点不一样呢?我这个经学是去掉了一横三个折的、也就是三个弯的那个经。那个朋友一想,他研究的经学怎么这么古怪啊?大家知道,过去的繁体字的“经”字,它的左边是一个绞丝,它的右边上面就是一个横,然后三个弯或者叫三个折,底下一个“工”字,这个“经”字,繁体字的“经”字,去掉了上面的一横,三个弯,右边不就剩一个“工”字了吗?一个绞丝、一个工字,这个字是什么字呢?是“红”字。哦,这朋友说了,闹了半天,你研究的是“红学”啊?这虽然是一番笑谈,但也就说明,在那个时候,《红楼梦》就已经非常深入人心,已经有这样的文人雅士,把阅读《红楼梦》、钻研《红楼梦》当成一件正经事,而且当成一件和钻研其他的经书一样神圣的好事。这就充分说明,研究《红楼梦》,在很早的时候就形成一种特殊的学问了。

    清嘉庆年间,有位叫得硕亭的,写了《草珠一串》,又名《京都竹枝词》,其中一首里面有两句:“闲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可见很早的时候,谈论《红楼梦》就已是一种社会时尚了。

    学秋氏,估计和得硕亭一样,是一位满族人士,学秋氏很可能是一个艺名、笔名,在学秋氏的《续都门竹枝词》里面,我们又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一个《竹枝词》,现在我把这四句都念出来,你听听,你琢磨琢磨,很有味道——它这么说的,“《红楼梦》已续完全,条幅齐纨画蔓延,试看热车窗子上,湘云犹是醉憨眠。”它传达了很多信息,“《红楼梦》已续完全”,就说明在那个时候,人们已经懂得他们所看到的活字版印的《红楼梦》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原来一个人写的,不完全;另一部分是别的人续的,是把它续完全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在嘉庆的时候,那些人可能还不太清楚《红楼梦》到底原作者是谁,续书者是谁。但是他们已经很清楚、很明白,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不是一个人从头写到尾的,是从不完全发展到续完全的一本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红楼梦》流传以后,不仅以文字的形式流传,也很快转换为其他的艺术形式,比如说图画。这个《竹枝词》第二句就告诉我们,《红楼梦》已经不光是大家读文字了。“条幅齐纨画蔓延”,条幅就是家里边挂的条幅,就是一些比如四扇屏的那种画,画的都是《红楼梦》了,齐纨就是过去夏天扇的扇子,扇子有很多种了,除了折扇以外,有一种扇叫纨扇,就是用丝绸绷在框子上,上面好来画画的,一边扇的时候一边可以欣赏这个画。就在这个时候,《红楼梦》的图画已�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