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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哪来的女人
醒来后的莫里森差点叫起来!
他当然会差点叫起来!
他必然会差点叫起来!
一个赤条条的陌生女人睡在他身旁,还将一只温热的手搭在他结实的胸脯上!他能不差点儿就叫起来吗?
如果换作一个爱叫的人,早就越过差的那点儿,大喊大叫起来了!
如果再把陌生女人换成陌生男人,就算是哑巴,也准会吓得鬼哭狼嚎起来!
幸好是个女的,一个*的,美丽的,女的!
“嗡!”
来自大脑的轰鸣将莫里森从床上震落,他口喘粗气,圆睁双眼,赤脚站在地上,瞪着床上的不速之客。
只见那女人面色红润,呼吸嘤嘤成韵,睡得安稳香甜。
治安不好,每晚睡前都要把门窗关个严实,昨晚也不例外,这女人究竟是怎么进来的?
印象中这种只会发生在电影里的事情怎么跑到我床上来了?
难道是在拍电影?
我几时成群众演员了?
看看周围,也没有拍摄人员啊?
邪门!
活见鬼!
好在他不信鬼神,否则怕是要被吓得夺门而出。
清晨的寒冷将一个响亮的喷嚏挤出他的身体,女人悠然醒来,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地问道:“这么早就起床了?外面冷,来,多睡会儿!”
俨然妻子对丈夫的口吻!
风情万种的明眸微微一眺,有意无意扫了一眼莫里森活灵活现的私部。
莫里森一时回不过神来,又不想光着屁股吊着那活儿傻站着供人观光,就又上了床。
女人给他盖好被子,闭上眼睛,继续酣睡。
她应该对我解释一下的,莫里森躺着动也不敢动,心里嘀咕个不停。
这难道不是我的房子?
是我睡错了床?
这个陌生女人居然和我有相同的爱好,喜欢裸睡!太巧合也太离谱了吧!
一大早醒来,发现有个素不相识的*女人睡在你身边,而且是裸睡,而且还将一只手放在你身上,而是还用眼睛……谁也不能说这不是一件疯狂的事情!
更可笑的是,莫里森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在微微颤抖!
他原以为只有郁比娅才会让他颤抖的!
他原以为在郁比娅前面的颤抖只是因为他疯狂地爱上了她!
可眼前的事实表明,一个陌生的*的女人的身体,也足以让一个从未品尝过禁果的年轻男人激动得浑身颤抖。
哦,我的天!没错,这是我的房子!可照这情形看来,这更像是这女人的房子,而我,反而成了需要被关照的可怜虫!
莫里森在心里大声抗议,却不知道自己在抗议什么。
他看见自己的吉他松松垮垮靠在墙脚,似乎在等待演奏一曲荒诞的情歌。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二章:鬼才知道
这是一个多么诡异的早晨啊,莫里森边刷牙边寻思。
谁遇到这种事,都会有些莫名其妙,而且都会被这种莫名其妙所困扰,让你的心思老在一个地方折腾:是我在做梦,还是梦在做我?纠缠不清!惚兮恍兮!分不清好坏,辩不出南北!
一不留神,牙刷掉在地板上,发出迟钝的声响。
正一板一眼做早餐的女人回过头来:“又刷掉了?”
又刷掉了?
之前我有刷掉吗?
之前她见过我刷牙吗?
莫里森捡起地上的牙刷,用水一冲就要往嘴里送。
他本不是一个邋遢的人,按理说,牙刷掉在地上,最好是洗洗再刷,可因为他老在那儿云里雾里地琢磨,一不留神,就发生了这个不干净的动作。
“不!这不卫生,怎么这么不爱干净?”女人及时阻止道,“等会我出去给你买一把回来。”
走过来,从莫里森收紧的手指里取出牙刷,扔进纸篓。
这牙刷跟我快半年了,就这样被她扔了,莫里森觉得有些可笑,眉头一皱,故意显露出一丝不快与无奈——这是他的幽默所在,等同于吐舌头。
女人看在眼里,微笑从嘴角逐渐扩散到脸部的各个小区,如徐徐绽放的玫瑰,煞是好看。
一个女人如果在占有美丽之后还毫无节制地*,她就会*到泛滥,泛滥到不忍目睹;一个女人如果在占有*之后还毫无节制地美丽,她就会美丽到极致,让人看了一眼还想看一眼。
莫里森拧开水龙头,往漱口杯里灌满冷水,再往嘴里一灌,呼噜几下,吐出,算是刷牙完毕。
“为什么不用温水呢?多冷啊!”女人的语气里竟有一丝关心与嗔怪。
是啊,我怎么不用温水呢?多冷啊!她莫名其妙的关心让莫里森也跟着她莫名其妙地责问起自己来。
我得跟她说几句,莫里森惴惴不安地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感觉今儿的遥控器也有点莫名其妙,不太好使。
从何说起呢?问她从哪里来?问她来干什么?问她跟自己是什么关系——这个好像不能问,我和她可什么关系都没有!
莫名其妙的兴奋和茫然让他看起来像一匹受伤的孤狼,外面菜市场的*——他总这样形容普天之下的嘈杂之音——让他显得有些不麻烦。
“……昨天下午四点,女儿被一伙青年追打后,突然失踪,母亲伤心过度,心脏病复发……”电视里的报道一向干脆利落,摒弃“同情”等一切不良情绪,显得纯正客观。
莫里森扭过头去,想扫描一下女人此时的表情。
女人正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朝他走来,一边走,一边看向电视。
莫里森真担心她突然叫起来:“妈妈!那是我的妈妈!”
他心想,如果她真这样叫起来,我就把她送回去,送回她可怜的妈妈那里去。
鬼才知道她家在哪儿!
第三章: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来,这杯是你的。”女人将牛奶递到莫里森手里,坐在他左侧,专心致志喝起自己手中的牛奶,不时抬头看看电视,又侧过脸来看看莫里森。
“别担心,不是我。”她是一个细心的女人,很快就发现了他的不安。
“是啊,”莫里森附和道,“没有哪个女人听到自己的妈妈心脏病复发后,还能一边看电视,一边津津有味地喝着牛奶。”
“这倒未必,说不定我就是那种女人,谁说得清楚呢?”她往后靠了靠,一脸的毫无把握。
“如果你是那种女人,”莫里森再次强调了他的假设,“如果你是那种女人,我得考虑要不要在中午之前赶你出去。”
“哦,我特别不乐意被你赶出去,不过我想,要不要赶我出去,是你的事情。”她点点头,很确定的样子。
“我当然知道是我的事情,不过,我无法判断你究竟是不是那种女人,所以我想,你有必要……”莫里森沉吟道。
“我明白你的意思,”她接过去说道,“但事实上并无必要,大街上那么多人,可有谁在意过那些与他擦肩而过的人的姓名和来历?”顿了一顿,接着说,“你之所以认为我有必要向你解释什么,不是因为你在乎我从哪里来,不过是因为我出现在你的房子里罢了。”
“嗯,”莫里森摸摸鼻子,“倒也是,我认为没必要解释什么了,不过,”他用手指指外面说,“我有事出去,你是出去呢,还是继续留在这里?”
“哦,这样吧,”她伸出中指和食指,作了两个假设,“如果出去以后,你还让我回来,我就出去,如果你不让我回来,我就留在这里,怎样?”
“如果你出去你会去哪里?”话一出口,莫里森就后悔了,他认为自己不应该这么问,以免女人觉得他在乎她。
“出去再说。”她回答得挺利索。
“哦?那,如果你留下你会做什么?”莫里森好奇地问。
“你出去以后我再决定!”女人又笑了,玫瑰在脸上徐徐开放,那种妙不可言的*是从她的嘴角开始扩散的,一直扩散到微寒的空气里。
我又何必急于将她赶走呢?她的行为虽然有些惊世骇俗,但让她留下,我也不会损失什么。
莫里森只得自我解嘲,摊开双手:“这样吧,尽管我还是觉得你留在我的房子有欠妥当,但我也不想因为这是我的房子就对你的去留指手画脚,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完,向外走去。
随着他开门时的一声咔嚓,女人在后面叫了起来:“等等,我也出去!”
莫里森心想,嗯,她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更好听。
现在,不能说莫里森对这个女人产生了好感,但至少,他对这个女人不厌恶。
好感都是从不厌恶开始的。
第四章:翻船前的女人
失眠比死都可怕!郁比娅在心里诅咒,不光诅咒失眠,连同她自己胡乱的思绪也一并被她诅咒。
然而她并非一个恶毒的女人,在她身上,储存了太多那种被世人称之为善良的东西,莫里森曾无比讥讽地——准确说是无比调皮地——叫她“善良的大硬盘”,尽管硬盘的已用空间已经不小,但可用空间还是很大。
她曾经告诉莫里森,这个世界太冷酷了,她真担心自己的善良终有一天也会丧失殆尽。
记得莫里森嘿嘿一笑:“哦,可怜的郁比娅,别担心,你的善良还有很多备份。”
该死的——不不不——亲爱的莫里森,他嘲讽我的善良要到什么时候呢?
郁比娅对着“魔镜”——她花了两个月工资买的梳妆镜——叹息一声,如果他知道我每次见他之前,都要绞尽脑汁将自己精心打扮以便能够让他赏心悦目,他就不会再嘲讽我的善良了。
她甚至怀着莫名的忧伤对着“魔镜”喃喃自语:“为什么莫里森会认为你是‘魔镜’呢?在我看来,除了偶尔像个小孩,他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他永远没法知道,我有多在乎他、爱他。”
然而,郁比娅自己也在内心承认,莫里森把她的镜子称作“魔镜”实在恰当不过,因为她无论有多沮丧,只要一坐在梳妆镜前,浓妆或者淡抹一番,就立刻变得鲜活起来,快活得像一条跃出水面一尺来高的小鱼。
至于是浓妆还是淡抹,她曾经对莫里森悄悄耳语:“女人自信的时候,就淡抹甚至不抹,不自信的时候,就浓妆,大张旗鼓地浓妆。”
那么,今天早上,是浓妆还是淡抹呢?郁比娅心想,还是淡抹吧,免得让莫里森看出我的不自信,可我为什么不自信呢?对啊,我为什么不自信呢?
虽然从心里翻箱倒柜寻出七八条自信的理由,郁比娅的手还是恶作剧般给她自己来了个浓妆。
女人做与不做某事的理由可以有千万条,但最终决定她们做与不做某事的往往不是她们的大脑,而是她们内心深处的魔鬼,这些魔鬼包括爱、恨、嫉妒、贪婪、虚荣、自怜、脆弱等等。
女人是一种高度情绪化的高级动物!
男人们请注意,当你对女人下这个判断的时候,你一定要加上“高级”两个字,否则她们跟你没完,即使你承认自己纯粹是个动物乃至是个低级动物,她们都不会放过你,至少在心里不会放过你。
她们在乎表象甚于实质!这就是她们展示出魅力、表现出庸俗的原因所在。这决不是说她们没内在,她们的内在与表象不但不矛盾,还被她们结合得近乎完美。
这下好了,郁比娅对着“魔镜”将嘴角笑成两条温柔的水纹,从床上提起心爱的香奈儿手提包,再在“魔镜”里来了一个华丽的转身,满意地走出了家门。
今天是她一年来第一次主动约莫里森,走得很快,才用了几分钟,她那羡煞世人的娉婷袅娜就飘过了病恹恹的小巷,呈现在活力四射的咸鱼路。
咸鱼路,有些人翻身,有些人等待翻身,还有些人——将不幸翻船。
第五章:不知将要翻船
郁比娅是将不幸翻船中的一个,而那个让她翻船的人刚从商场翻身,是个暴发户,很能玩社会,模样也蛮有特色,可以用一个“大”字来概括,而且都“大”有原因——
脑袋大,因为如果脑袋不大,肚子里的肥肠在穿过脖子以后,就没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嘴巴大,因为如果嘴巴不大,就无法彻底彰显他的门牙也很大;
牙齿大,因为如果牙齿不大,用他自己的观点来说,嘴巴就大得太可惜了,不匹配嘛;
肚子大,因为如果肚子不大,他的脑袋就会出丑——大过肚子的脑袋可不好看;
屁股大,因为如果屁股不大,屁股以上的大就会失去强有力的后方支援,或者说失去玩弄社会的根据地;
……
所以,可以这么说,此人体型堪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