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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艳花都之无冕尸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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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一群混蛋凑在一起也是一个彼此学习增进的过程,范阿彪打架不行,骂人水平也低,却有一双天生的快手,别看他这双手白白胖胖跟猪蹄子似的,偷个钱包顺棵白菜什么的,一般人还真就赶不上他。

    开始的时候,范阿彪只是小偷小摸,太值钱的东西他没胆子碰,最多也就是偷点自行车,或者电动车上的电瓶。根据他的交代,他们这群混子根据势力大小划分了地盘,范无病现在住的这个浅草绿阁小区,就是范阿彪打食儿的领地,前段时间,小区里曾经连续丢过一百多辆自行车和电动车的电瓶,全都是他干的……

    “那你就继续偷自行车好了,为什么要偷汽车?还有……你这偷汽车的本事是谁教你的?你总不是天生就会撬锁吧?”范无病冷冷地问道。

    “这个……”范阿彪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又因为手指上一阵剧痛的关系,他的表情显得有些扭曲,支支吾吾了老半天,也么说出一句整话。

    “好吧,看来你还是不愿意说实话!”范无病哼了一声,又来揪他脖领子。

    范阿彪吓坏了,连忙嚷道:“大哥,我说,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他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尽管他一身肥肉看上去有些邋遢,可这张照片却是保管的异常仔细,上面用一个心形的相框罩着,最顶端还有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范无病斜楞了眼睛看了看,只见照片上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孩,年纪应该是20岁不到,她一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手高高举起,似乎正在挥动。

    范无病问道:“你女朋友?”

    范阿彪脸一红:“那怎么可能呢?……大哥,你不会连她都不认识吧?”

    范无病又仔细看了看,的确不认识,于是摇了摇头:“你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哦,也难怪,你们少林寺的弟子都是不近女色的……”范阿彪嘟嘟囔囔地说道。

    “少废话,赶紧老实交代!”范无病怒道,心想老子就是随便说了一句自己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你这个傻货还他妈当真了……
第二十四章 把耷拉孙儿带回家
    “是是是!”胖子连忙点头:“是这我偶像,杨梦瑶……”

    原来,这个叫杨梦瑶的女孩是当下最最炙手可热的一个歌星,号称少男杀手和玉女掌门,粉丝遍布全国各地,范阿彪虽然人不咋地,却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而他最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杨梦瑶。<;冰火#中文。

    超级喜欢,都快神经病了。

    早在一个多月之前,范阿彪就听说杨梦瑶要在鸿海市举行一场大型的演唱会,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欣喜若狂,发了疯似的想要买到一张前排的演唱会门票,然后近距离一睹偶像的风采。

    可是,当他看到票价的时候,顿时就耷拉脑袋了,别说是前排的票价,就算是靠后座位的门票,都要好几千……哎妈呀,这种价格,对于这个靠着偷自行车为生的胖子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天价。

    他买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错过这次演唱会,错过这次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吗?

    不!

    范阿彪下定决心,就算再怎么困难,也一定要买到门票。

    他没有其他来钱的道儿,也没有什么积蓄,唯一买到演唱会门票的办法……好吧,还得偷!

    往常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范阿彪每隔几天才会作案一次。虽然他没念过几天书,却也懂得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道理。

    可是,这次为了能买到杨梦瑶演唱会的前排门票,他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连着三天,范阿彪疯狂作案一百多次,把一个好端端的浅草绿阁小区闹了个鸡飞狗跳,结果,就在他第四天晚上准备作案的时候,被人给堵了个正着,十几个早就埋伏在那里的大小伙子冲了出来,不由分说把他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脸都踹肿了,然后又把他捆起来送到派出所。

    幸亏,派出所里有个警察是范阿彪邻居的妹夫的弟弟的小学同学,说他金额不大对他网开一面,不然的话,现在他已经在监狱里吃牢饭了。

    可即使这样,他也在里面关了半个多月,而且所有非法所得都被没收了。

    等他从里面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颓了。

    现在兜里满打满算就只有十几块钱,别说是演唱会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最后一排也买不起啊!

    忽然,范阿彪灵机一动,想起了一件事情。

    当初在街上混的时候,有个前辈曾经教过他偷汽车的本事,他也曾经练习过,只是因为汽车这东西太值钱了,他当时只敢开锁,却不敢偷。

    可现在么……

    “嘿!”

    范阿彪一拍自己的大腿:“对啊,要是弄个汽车卖了,别说是一张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十张也能买得起啊,对,就这么办了!”

    打定了主意之后,又经过踩点儿,最后他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范无病这辆n手的金杯面包车上。

    这车足够破,防盗措施肯定不怎么完善,好偷,成功率高。而且,跟那些好车相比,这破车肯定也不值钱,就算失手被抓了,罪过也能小点儿……够买门票就行了,太多的,范阿彪不贪。

    只是,也算他倒霉,要是早点动手的话,范无病正在梁正道家里吓唬人呢,他没准儿就成功了,可好死不死的,非得等到大半夜里才动手,结果直接就被范无病给抓了个正着。

    “又是个追星的脑残粉儿……”

    范无病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他是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高智商僵尸,可是对于这些脑残粉儿的狂热行为,他还是表示深深的不理解。

    追星有追跳河的,也有逼死亲爹的,更有卖血卖肾卖眼角膜的,现在又多了个偷汽车的……

    范无病真想好好问问这些人,你们这样发了疯似的追星,能得到什么?你们这么做,难道那些所谓的明星就把你们当自己亲戚了?我靠,有这时间和精力,干点什么不好?多陪陪把你们养大的爹妈,多去赚点钱,怎么不比像傻子似的跟着那些明星屁股后面顺风接屁的强?

    “有病!”

    这要是换个人,范无病就直接把他扔出去让他滚蛋了,或者,干脆就像刚才说的那样,把他送进派出所,至于他是死是活的跟范无病也没什么关系,可现在问题是,这个大胖子很有可能是自己重重重重的耷拉孙儿……血脉相承,那么,对于他,范无病就不能不管了。

    “跟我走!”范无病转身往自己家里走去。

    刚才他是缩地潜行出来的,现在有个范阿彪在场,就不能继续使用缩地潜行了。

    “跟你走?”范阿彪叨叨咕咕的,突然眼睛一亮:“大哥,你是要看我骨骼惊奇要带我去少林寺吗?大哥,我从小就喜欢练功夫,你要是收我为徒的话,就算是让我当和尚也行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范无病又叹气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这个耷拉孙儿的跳跃性思维,我就是让你跟我回家,这跟当和尚有个屁的关系?妹的,是不是追星追傻了?

    “我让你跟我回家!看见这车没?这就是我的车,我住在这儿!”

    “啊?”范阿彪直接就惊了,他想过范无病把他送到派出所,他想过范无病把他打一顿然后赶走,他甚至想过范无病真带他去当和尚,可就是没想过,范无病居然能把他给带回家。

    头一回听说,抓到偷车贼之后,把贼往家里领的。

    进屋之后,范阿彪还是有点难以置信,问道:“大哥,你就这么信任我?你就不怕我认识你家以后到你家里偷东西?”

    “屁话,你能偷我啥?”范无病一脚踹在范阿彪肉嘟嘟的大屁股上:“你看看我家里这德性,你说你能往出搬什么?”

    范阿彪定睛一看……可不是么,这屋子里除了一张床和几个破箱子之外,不说家徒四壁也差不多,几乎什么好东西都没有,墙上挂着几件衣服看起来倒是不错,可这年头不比古代,据说古代有专门偷衣服的贼,偷到以后就拿到当铺去换几个零钱,可现在呢?现在虽然也有当铺,可那地方最喜欢的是房产,是汽车,是那种能增值的不动产,就连金银首饰他们都不太愿意要,更别说是几件衣服了。

    貂皮他们都不收,这几件衣服就算拿去,也得马上被人给扔出来……
第二十五章 指着和尚骂秃子
    就像范无病说的那样,范阿彪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受伤严重,就算不是粉碎性骨折也差不多,疼的他呲牙咧嘴满头都是汗,又不敢表现出来,还要强颜欢笑,那古怪的表情连范无病看了都觉得心中不忍。。

    “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坐着,别动。”范无病指着床说道。

    范阿彪一屁股坐下了,那硕大的体重压的那张可怜的木床吱呀吱呀乱响,范无病从他手上的伤口里挤出一点血,放在嘴里尝了尝……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感觉。现在范无病可以确定了,这个叫范阿彪的胖贼,真是自己的后代血脉。他身上的血,都跟自己是一个味儿的。

    “唉,这个不肖子孙……”范无病站起来,到厕所去了,然后从乾坤戒指里拿出一瓶黑乎乎臭烘烘的药膏,走了出来。

    当着范阿彪的面,不能直接从乾坤戒指里往外拿东西,这太玄幻了,范无病怕自己这个耷拉孙儿接受不了。这又不是街头魔术,把他吓疯了咋办?没办法,范无病只好到厕所里去弄了一下玄虚。

    回到屋里,打开这个小盒子,范无病从里面抠出一坨跟这盒子一样散发着臭气的黑色膏状物体,对范阿彪说道:“把手伸出来。”

    “干嘛?”

    “少废话,让你伸手你就伸手……”

    “哦!”范阿彪不敢多嘴,老老实实地把手伸出去,范无病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子,然后把手里那些让人一看就反胃的药膏往他受伤的手指头上抹。

    “大哥,这是……”

    “别动,给你治伤呢!”范无病看到范阿彪又要抽手,连忙呵斥道:“今天算你小子走运,我这里正好有药!”

    听到这句话以后,范阿彪终于老老实实地不动了,但他嘴里不闲着,问道:“大哥,这就是传说中你们少林寺治疗跌打损伤的灵药吗?抹上去感觉冰凉的,挺好,就是味儿差了点……”

    “闭嘴,你消停一会儿行不?”范无病有些无奈地看着自己这个耷拉孙儿,心想自己是不是做什么孽了?怎么弄出这么一个没心没肺不着调的后代?

    靠……

    等上完药,范无病把手洗了,然后坐在胖子对面的椅子上:“咱俩唠唠嗑,我问你,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啊?”

    一听范无病问这话,出乎意料的,范阿彪毫不犹豫的噗通一声跪下了,磕头道:“恳请师父收我为徒,我宁愿出家为僧,俗家弟子也行,我保证不吃肉、不饮酒、不近女色,不……”

    “去你大爷的,我说的不是这事儿,你赶紧给老子起来。还有,别叫我师父,我不是八戒,我也不是唐僧……”

    “哦!”范阿彪不敢违逆范无病的意思,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坐到床上。

    可怜的木床又是吱呀一声。

    “大哥,我说真的呢,你就收下我吧,我是真想学少林功夫,呀呀……我从小就特别喜欢舞刀弄棒,我底子不错的。当然,我肯定打不过大哥你了……”范阿彪说着,就跟耍猴似的握紧拳头,打了两个直拳,但是突然的,他脸上的表情变了,惊喜地叫着:“大哥,你这药太神了,太牛逼了,我手指头现在一点都不疼了。”

    “废话,当然牛逼了。”范无病心里想着。

    作为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僵尸,范无病哪能没有一点压箱底的好东西?这药膏看着不起眼,却是治疗外伤疤痕和跌打骨伤的神药,抹上就好,之前他给女花匠徐冬雪的就是这种药……虽然现在范阿彪手指头被弄了个粉碎性骨折,可抹上这种神药之后保证痊愈如初,连一点后遗症都不会留下。

    至于这种药膏的来历,那话可就长了。简单的说,那是一千多年以前,范无病在山里救了一个采药的老头,那老头为了报恩,就送给范无病一张这种药膏的配方,老头姓孙,大名孙思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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