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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谈艺录-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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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被认为是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一位天才的浪
漫主义诗人,尤其在他不写韵文而写散文的时候,比如说他写了《亚 瑟 名字 戈登 宾 》 )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第一 ( 埃 德 加 )第 二 名 字 ; (爱伦);最后姓氏
(亚瑟)是撒克逊人名,即 (戈登)是苏格兰人名 ,即
(宾 )即 ,
( 坡 )这 是 三 个 等 同 词 。 伦 ; 爱
坡自 诩机 智过人 ,而 坡写了那
戈登
宾则吹嘘自己是个善于判断、老谋深算的人。爱伦
首我们熟知的著名诗篇,也许我们太熟悉了,虽然这并不是他写的最 好的诗里的一首,诗名《乌鸦》。后来他在波士顿作了一次报告,解 释了他怎么想起写这个题目的。 他首先考虑到叠句的妙处,继而想到英文的语音特点。他认为, 英语中最好记和最有用的两个字母是
和 ;于是立即想起用 (永不复返)这个短语。这是他一开头就想到的,接着产生了另 一个问题,得找出一个一再使用这个词的理由来,因为一个人在每节 诗尾都要有规则地重复“永不复返”这句话是很奇怪的,于是萌生了 利用一只会说话的鸟的念头。他想到了鹦鹉,但又觉得把鹦鹉写进严 肃的诗里不够雅致,于是想到了乌鸦。那时他正在阅读狄更斯的《巴 纳比
拉奇》,书里就有一只乌鸦。这样,他就采用了乌鸦,取名
,诗中不断重复这个乌鸦的名字。这就是爱伦
坡创作之
初的全部构思。 接着,他想:什么事情最悲惨,最能感人肺腑呢?这事应该是一 位美丽女子的香消玉殒。谁会因此而痛不欲生呢?当然是这个女子的 情人喽。于是他想到给这个痛失未婚妻的情郎哥取个名字叫 以便与 押韵。这个情郎哥该处在什么地方呢?于是他想:
乌鸦是黑的,什么地方最能衬托出黑色呢?必须用白色作衬托;大理 石半身雕像是白的,那么可能是谁的胸像呢?应该是智慧女神雅典娜 的半身雕像,这座雕像可能放在什么地方呢?在图书馆里。爱伦 说,至此他的诗作诸事俱备,就缺少一个封闭的场所了。 于是他把密涅瓦的雕像安置在一所图书馆里。那位情郎哥就呆在 坡
那里,他在图书的包围之中形影相吊,为他心上人的死去长吁短叹, 情思绵绵。接着,乌鸦进来了。乌鸦为什么进图书馆?因为图书馆是 个静谧的地方,应该有点喧闹的东西与之形成对比,于是他又设计了 一场暴风雨,设计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闯进了那只乌鸦。
那人问乌鸦叫什么名字,乌鸦答称: “
答:
”那人为了自
找痛苦折磨自己,一问再问乌鸦叫什么名字,好让它一次又一次地回 ( 永 不 复 返 )最 后 , 对 乌 。 他
鸦说了一句可以理解为本诗中第一个隐喻的话:“我要把你的尖喙从 我心中挖去,要把你的形体逐出门外。”那只乌鸦(它仅仅是个回忆 的象征,一个挥之不去的不幸回忆的象征)依然回答道:
那人知道他已命中注定要在同乌鸦对话中了此残生,度过他这梦幻般 的一生,听着乌鸦回答他“永不复返”,他仍要不断向它提出这个早 已答复的问题。这就是说,爱伦 切都是杜撰的。 爱伦 坡如果借用的不是乌鸦,而是一个傻子或者一个酒鬼,那 么,他可能会给人一个不合情理的观念,我们读到的将是一篇完全不 同和难以解释的诗作。我认为,爱伦
坡要让我们相信,他是以机智的方
式写下这首诗的;但是,我们只需稍稍留意一下这个情节就可知道一
坡可以为自己的聪慧而感到骄
此人
傲,他为自己复制了一个替身,他选择的是一个遥远的人物
我们大家都很熟悉,无疑还是我们的朋友,虽然他本人并不想成为我 们的朋友。此人是位绅士,叫杜宾,文学史上第一位侦探。他是一位 法国绅士,一位破落贵族,住在巴黎的远郊区,他有一位朋友。 这里我们看到了侦探小说的另一程式:运用智慧或机智的行动侦 破一个疑案。做这样事的定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这个人现在叫杜宾, 以后叫福尔摩斯,再后来叫布朗神甫,或者叫别的一些名字,当然都 是些响当 当的名字 。其中 第一个典型 ,我 们可以说就是绅 士查尔斯 奥古斯特 杜宾,他同他的一位朋友住在一起,这个朋友就是讲故 事的人。这也是侦探小说传统写法的一部分,这种传统写法在爱伦
坡死后很久为爱尔兰作家柯南道尔继承了。柯南道尔采用了这种本身 就很有吸引力的题材,即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之间的友谊,这种友 谊某种形式上有点像堂吉诃德和桑丘之间的友谊,虽说这两人从未成 为一对完美的朋友。在后来吉卜林的小说《吉姆》中则是一个少年和 印度教士之间的友谊;在《堂塞贡多 在古铁雷斯的许多作品中常可看到。 柯南道尔虚构了一个相当愚蠢的人物,他的智商在读者之下,此 公名叫华生医生;另一个人物既有点滑稽,又有点可敬,名叫福尔摩 斯。作者设计福尔摩斯机智勇敢的不凡业绩,通过他朋友华生之口娓 娓道来,华生则自始至终惊讶不已,一直被种种表面现象所迷惑,他 经常受到福尔摩斯的捉弄,却又乐意被他捉弄。 所有这些都反映在爱伦 爱伦 松勃拉》中说的是高乔牧人和 一个青年之间的友谊。这种讲友谊的题材在阿根廷文学中屡见不鲜,
坡写的第一篇侦探故事里,但他懵然不
知他已开创了一种新的文学体裁,这部书的名字叫《莫格街谋杀案》。
坡不希望侦探体裁成为一种现实主义的体裁,他希望它是机智
的,也不妨称之为幻想的体裁,是一种充满智慧而又不仅仅是想像的 体裁;其实这两者兼而有之,但更突出了智慧。 他本来可以把他的罪犯和侦探安排在纽约,但如此一来读者便会 考虑事情是否真是这么发生的,纽约的警察是不是这样或那样的。让 一切都发生在巴黎,发生在圣日耳曼区一个荒凉的市郊,这样能使爱 伦
坡的想像力更加宽广,构思起来更加游刃有余。因此,第一个虚
构的侦探是外国人,文学史记录下的第一个侦探是法国人。为什么是 法国人呢?因为作者是美国人,需要一个远处的人物。为了让人物显 得更加怪异,安排他们生活在一个与人们熟知的情况不同的环境里。 这两个人在天亮时拉上窗帘,点亮蜡烛;黄昏时分出门在巴黎人迹稀 少的街道上散步,寻找那无穷的苍穹。据爱伦 人的思想灵感。 坡说,只有一个沉睡 的大城市才有这样的夜空;同时感受人潮涌动和寂寞孤独,这能激发
我想像,这两个朋友晚间踯躅在巴黎人迹稀少的街道上,他们在 谈论什么呢?在谈论哲学,讨论有关智慧的问题。接着惨案发生了, 这是幻想文学作品中出现的第一宗惨案:两名妇女被杀。我要说的是 莫格街发生的惨案,惨案比一般凶杀更富刺激性。说的是两名妇女在 一间似乎外人无法进入的房间里被杀害。爱伦 坡用钥匙打开了这间 紧锁着的 神秘房间 。一个 女子被卡死 ,另 一女子的脖子被 折刀割断 了。屋里有许多钱,四万法郎被撒得满地,一切显示这是一种疯狂行 为。这就是说,故事一开头就很残酷,甚至令人不寒而栗,最后,案 子侦破了。 但是这个破案结局对我们来说不能算作破案结局,因为我们在阅 读爱伦
坡的故事前已经知道情节了。这当然大大减弱了刺激性。
坡的另一个弟子斯蒂文森作品的人才会知道。虽说
(这情节与《化身博士》很相似;我们知道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但 这只有读过爱伦
哲基尔医生和海德先生的故事怪诞不经,其实读者一开头就知道这两 个人是一个人的化身。)此外,谁会想到本案里的凶手原来是只猩猩, 是只猴子呢 ? 案子是通过机智的判断弄清真相的,依据是在发现惨案前进入房 间的那些人的证词。他们都听出那个沙哑的声音是个法国人的声音, 都听出了几个单音词,一个没有音节的声音,都听出是一个外国人的 声音。西班牙人以为那是个德国人,德国人以为那是荷兰人,荷兰人 以为是意大利人,如此等等;其实这不是人的声音而是猴子的声音。 于是就破案了;案子是侦破了,但我们早已知道结局了。
因此,我们可能会对爱伦
坡产生不良的印象,会认为他的情节
肤浅得让 人一目了然 。对 我们这些早已知 道情节的读者来 说确实如 此,但对初次阅读侦探小说的读者来说则未必,他们不像我们那样已 受过这方面的训练 ,他们不像我们似的都是爱伦 者 。我们只要读过一部侦探小说 ,就会成为爱伦
坡制造出来的读 坡制造出来的读
者。读过那篇侦探小说的人都会入迷,接着便会产生另一批侦探小说
的读者。 爱伦
坡写了五本书,其中一本叫《你是那人》,这是所有书里
赞格威尔模仿,写了《大弓凶杀
最差劲的一本,但后来被伊斯雷尔
案》,他也仿造案子发生在一间紧闭的房间里。说到这里,我们看到 了一种新的人物,一名特殊的凶手,他后来被加斯顿 勒鲁①照搬到 他的《黄色房间的秘密》里:原来侦探就是凶手。接着又有另一篇堪 称典范的侦探小说叫《被窃的信件》和另一本书叫《金龟子》。《被窃 的信件》的情节十分简单。有一封信被一个政客偷走了,警察知道信 是他拿走的,警察两次在街上把他截住,随即搜查他的家。为了不漏 掉任何东西,整个屋子被分隔成若干片,逐片检查,警察动用了显微 镜、放大镜,取走了房里的每一本书,检查信是否夹在哪本书里,还 在瓷砖地上寻找脚印。最后杜宾出马了。他说警察上当了,因为警察 推测信是被一个小孩拿走的,可能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但是,事实 并非如此。杜宾去拜访那个政客,此人是他的朋友。他看见办公桌上 面人人都能见到的地方放着一个已撕开的信封。他觉察到这就是大家 都在寻找的那封信。这一观念就是把某些东西藏在某个显而易见的地 方 ,太 容易被人看 到 ,反而 谁都没有找 到 。此外 ,为了引起 我们注 意,爱伦
坡是如何机智地构思侦探小说的,在每个故事一开头,总
有种种推理分析,总有一段对弈的讨论,究竟是“惠斯特”占上风, 还是“王后”占上风 爱伦

坡写完了这五篇小说后,又写了另一篇:《马里
罗盖特
的秘密》,这是他所有小说中最离奇也是读起来最乏味的一篇。讲的 是一桩发生在纽约的血案:一个叫玛丽
罗杰的姑娘被杀了,我想,
大概是个卖花女郎。爱伦。坡只是从报纸上读到了这则消息。他把血
①加斯顿 作的作品。
勒鲁
, 法国侦探小说家, 《黄色房间的秘密》是他
年创
“惠斯特”是一种纸牌戏,四人玩,十点胜者为 “长惠斯特 ,五点胜者为“短惠斯 特”,是桥牌的前身。“王后”为西洋跳棋游戏。
案移植到巴黎,把姑娘的姓名改为马里
罗盖特,接着描写血案是如 坡书中
何发生的。果不其然,几年后凶手被发现了,情节竟同爱伦 描写的不谋而合。
所以,我们把侦探小说看成是一种智力型的文学体裁。这种体裁 几乎完全建立在虚构的基础之上,破案靠的是抽象推理,而不是靠揭 发案情或罪犯疏忽。爱伦 坡心里明白,他写的东西并非真实,所以 坡塑造了一位聪明的天 年;他的 总把出事地点放在巴黎,那位推理者是个贵族,而非警察,因此常把 警方置于滑稽可笑的境地。这就是说,爱伦
才。爱伦
坡死后发生了什么情况呢?我想,他死于
另一位同时代大作家惠特曼写了一份关于他的讣闻,说道:“爱伦 坡是一位只会弹响钢琴上重音符号的演奏家,他不代表美国的民
主。 ”
爱伦
坡生前从未追求过此事,惠特曼对待爱伦 坡的评论家,但我认为,爱伦
坡是不
公正的,爱默生也是如此。 现在不乏贬低爱伦
坡从总体来 宾》之外,
说是位天才作家,虽然他的小说除了那篇《亚瑟
戈登
都有不少缺点。但是所有这几篇侦探小说都塑造了一个人物,这个人 物远远超越了他所塑造的各种人物,超越了杜宾,超越了各种惨案, 超越了已不再使我们大吃一惊的隐秘。 在英国,侦探小说这一体裁是从心理学角度被人接受的,我们读 到的英国最优秀的侦探小说,有科林斯的《白衣女人》和《月亮宝 石》。接着我们读到切斯特顿的作品,他是爱伦 但我个人认为,切斯特顿超过了爱伦
坡。爱伦
坡的伟大继承者。 坡的作品; 坡写的小说纯粹是
切斯特顿说,现已出版的侦探小说没有一本超得过爱伦
虚幻的。 比如说《红死》, 比如说, 《雪利酒桶》, 完完全全是幻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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