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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塔(gl)-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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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必说到这里,已经有人知道我要说的是谁了,好吧,那就让我们长话短说。

    ——我的名字是守门人。

    什么,你对这个答案不满意?哦那可真是抱歉,我是不是应该介绍得更为详细一些呢?比如说我其实不是个人,只是一个炼金术下的傀儡产物,而当我被制造出来的那一个,就已经被赋名为“守门人”了。

    而我的制造者,便是前任奥斯曼帝国殿前大公,五阶法师,赤焰之青歌。

    虽然在今晚之前我们素未谋面,从不相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银月高悬、月明星稀的夜晚。狂风呼啸着席卷过这座新起的高塔顶,青铜风铃泠泠作响,长幡席卷飘荡,塔身上镶嵌的夜明珠发出皎洁而柔和的冷光,照耀着这座高耸的法师塔,使其几乎成了一盏不灭的明灯。

    一辆马车辘辘而来,车上悬挂着上好的海珍珠制成的卷帘,千金难求的鲛纱在这辆车上竟然只能用来做幔帐,整辆车都散发着一股清苦的、沁人心脾的幽香,细细一看那整齐而优美的木纹,隐约能辨认出那是上好的香柏木,这一掷千金也毫不心疼的架势,我只在一人身上见过。

    至今为止,我见过许多登塔的法师,而他们在登塔的时候都恨不得拿出昭告天下的架势来,告诉人们,“我是和你们不一样的,我要上法师塔成圣封神了”,香花铺路,净水洒街,十里锦障,那都是有意而为之的小架势。

    只有青歌她不一样。

    她从被指责为“有罪”的那一刻起,就好像对跟奥斯曼有关的什么事儿都不上心了。当我还在炼金池里泡着的时候,常来看我的大公夫人就满怀忧虑地对我自言自语过好多事情,末了总要深深地叹一口气——

    青歌她……都不怎么笑了啊。

    给她锦衣玉食,她就受着,可是给她粗茶淡饭,也能接着。完全就维持着一种对外界十二万分的排斥,对“登塔”这件事情,怀抱了近似于焦灼与偏执的等待与渴求。

    我的主人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已经苍白瘦削到了风一吹几乎就能倒下的地步,大公夫人好说歹说才把她劝去了休息,结果第二天,我们就对这个决定后悔了。

    ——次日,艳阳高照。

    “会不会太热了……我怕你受不了。”华色悄声细语地劝着青歌:“要不我们再等几天吧?”

    她的声音是那么的轻柔,生怕略微大了一点就会惊吓到人一样,而青歌却坚定地摇了摇头道:“不。”

    “我们这就走……奥斯曼的事情,我再也不想掺和半分了。”

    我至今还记得她烈烈如火,隐约有赤金色光芒流转的长发是怎样被繁复而精心地梳起的,还记得那些闪烁的钻石发夹是怎样一点点别进了发髻里的,还记得她身上的长袍是怎样名贵的丝绸与锦缎裁剪而成,荆棘的纹样遍布周身,鸽蛋大小的祖母绿周遭镶满了一圈碎钻的胸针别在领口,发髻上挽着的长长的发纱鲜红如晚霞,飘扬开来便更像了,风采夺目,让人难以直视她锋锐的、几近摄人的美貌——

    于是她手捧鲜花,面覆金纱,向我走来,行了个法师间最常见的礼节,轻声对我道:

    “守门人啊,我将我通往根源的门户交托与你,你做得到拱卫我的塔么?”

    “我做得到!我生来便是为您守塔的,主人!”我高声回答她:“只要我存活于世间一天,便誓死保护您一日,至死不休!”

    她的嘴边终于噙了一点微微的、淡淡的笑意,却转瞬即逝,对着站在她身后不远处的黑发女子说:

    “华色……我们登塔吧?”

    “我只有你了啊。”

    如果我的故事就此截止,肯定会有人大骂我说,这与那些正史有什么区别,但我必须说,有的,是有很大区别的。

    ——正史中那些极尽笔墨去描写青歌登塔的宏大场面的人,肯定没有像我一样亲临现场,没有像我一样听到那一声来自皇城的、痛彻心扉的呼唤:

    挚友!早去早回!

    公元423年初,奥斯曼帝国五阶法师青歌在漫天火云与朝霞簇拥之下,以龙骨法杖叩开了耸立在五阶法师和法圣之间的大门,月泊石法阵爆出冲天烈焰直入云端,就此成圣,而在那一刻,几乎全大陆的人们都感受到了来自灵魂的、让人战栗不止的震动。

    那是根源之门被叩开的标志,是每一位法师成圣之时都会有的异象。

    赤焰之青歌毫无悬念地成为了奥斯曼帝国自建国以来的第三十五位法圣,而她在成圣之后,完全没有像凯撒那样广收门徒的意思,只是将青书大公的手札交付给了她唯一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门徒西泽尔,就此尘封所有手札与法阵成品,摆出了完全不问世事,与世隔绝的状态。即使奥斯曼皇帝坚持每月一度往返于法师塔与帝都之间,舌粲莲花苦劝不休,也无法让这位新出炉的法圣下塔半分。

    数月后,在奥斯曼帝国帝都皇城,大殿之上,新任马尔斯家主递交了辞呈,直视着奥菲莉亚的眼睛道:

    “皇帝,请允许我告老还乡。”

    奥菲莉亚轻笑了一声:“您真会开玩笑,马尔斯家主,您春秋鼎盛着呢,这么早就要跟我说退休的事儿啦?”

    塔斯克长跪不起,低着头跪在地上禀报道:“皇帝……实不相瞒,其实是我要去追寻根源,探查巨石阵与占星塔的真相。”

    他重重叩首于地,就好像这样能将他所有的后悔与无措压在心里,从此挺直脊梁一样:“我自请回归东南沿海,探求巨石阵与根源的联系,追溯根源,并宣誓……”

    “薪火相传,代代不息。”

    “连殿前大公都被逼得心灰意冷了,除了我们这些不成器的赶鸭子上架顶上之外,又有谁能肩负起她曾经一人担当的重任呢?”

    他抬起头,正视着奥菲莉亚的眼睛,将他年少时的轻狂与偏见一并抹杀,将曾经不成器却又自视甚高的塔斯克·马尔斯少君侯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事已至此,我不得不承认……”

    “自青歌大公之后,奥斯曼再无真正的法师之才!”

    奥菲莉亚凝视了他好久,突然惊觉,原来距离他们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争夺皇帝之位的年少轻狂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好多年了。

    ——其实也没有很多年,但是这六七年里发生的事情,比过去的六七十年里还要多。就好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他的人生中最美好、最年轻的时刻里,就已经尝尽了悲欢离合、酸甜苦辣、生离死别,直接将尚是个少年的他生生拔节成了饱经世事的成年人。

    然而只有风霜刀剑之下,才能磨砺出真正的英雄。

    “……你去吧,准了。”奥菲莉亚将皇帝玉玺珍而重之地满满沾了印泥,印在明黄色的召令上:“千万别把命玩丢了就好。”

    塔斯克起身的时候刚好听到这句话,脚下一个踉跄苦笑道:“……承蒙皇帝关心。”

    “不过我想,我不会那么倒霉的。”

    然而谁都没能想到,这是剑法双修的四阶法师,塔斯克·马尔斯,以“人”的形态,留给世人的最后一面印象。

    凄风苦雨。暮色苍茫。终于在车马劳顿许久之后到达了巨石阵的塔斯克拄着草草赶制出来的松木法杖进入了巨石阵,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这位做了多少年剑士的水属性的法师连自己的专属法杖都来不及找回,就以一种迫不及待的姿态,投入巨石阵中去了。

    人人都在说他是急着去送死,而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研究了多少年的巨石阵的启动方法,终于在永夜之辛西娅遗留下来的一本手札中找到了重新启动巨石阵的方法,并隐隐有了个大致的猜想,而他在这个想法于脑中成型的那一刻,便几近为之疯魔了——

    巨石阵其实是可以沟通“根源”,并叩开人与神之间的大门的!

    这意味着什么?这不仅意味着只要他能启动巨石阵,便可以抵达根源,更多、更完善地分享根源之力,成圣封神的难度便可以大大降低,更可以找到尚未陨落的命运之神阿芙亚娜,与之沟通,以传说中最为公正的黄金天平还青歌一个公道!

    ——显然他尚未知晓,黄金天平早就已经不公正好久了。

    而他在念诵完最后一道咒语,将身体中最后一滴血液注入那个残破多年的废弃炼金阵中的时候,金光大盛,将他整个人全都卷入了来路不明去路不清的黑暗的虚空中,只有一根松木法杖斜插入地,微微摇晃了几下。

    在一片浓重的黑暗里,塔斯克连上下左右都有些分不清,只能高声喊道:

    “根源,这里是根源么?我要求见命运的女神,黄金天平的持有者阿芙亚娜,我请求——”

 第98章

        塔斯克恍惚了一下,而也就是这一下,让一直潜伏在根源中的命运女神找到了突破口,席卷起一阵浓浓的黑雾便侵入了塔斯克的思想。

    等价交换,能量守恒,想要叩开根源之门,用来交换的只有人的灵魂与生命方可被称为“等价”,而人类的灵魂在通过交换进入根源之后,已经十分虚弱了,分分钟就会被趁虚而入,进而被躲在根源里苟延残喘的命运女神吸收作养分。

    然而命运女神却发现,自己无法操控这个人的思想,逼着他说出那一句,我要成神,也就是说,对于这个冒冒失失闯进根源的人来讲,在他的心底是执念着一件事情的,而这件事情对他的吸引力,远远超过了虚无缥缈的“成神”!

    “——我要……”塔斯克几乎连犹豫都没有犹豫地就将那个他酝酿了多少年的妄想脱口而出:

    “我要抵达根源,我要逆转时间,我要扭转我曾经的错误,我要将我的命运重新改写,将她渴求的、希望的一切东西都捧到她的面前!”

    命运女神刚刚还在沮丧着呢,结果听到这一句话之后直接大笑出声,完全没有了掩盖的意思:

    “什么嘛,你原来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大义,为了稳定根源才叩开神域之门的!”

    “既然都是一己私欲,不成全你怎么行?来吧,把你的灵魂给我,我便让时间与空间之神为你倒转时间,让你能够回到过去,纠正自己的错误,好么?”

    塔斯克刚想答应的时候,突然就感觉怀里有什么东西硌了他一下。他迷迷糊糊地掏出来,才发现是一朵旧旧的、已经不成样儿了的绢花。而年少时青歌的表情与言语——那些他以为自己早已忘记的过于锋锐而伤人的言辞便又一次浮现了出来:

    “塔斯克·马尔斯,出尔反尔,你何苦呢?”

    而就这么一打断,便好像有人往他脸上打了个巴掌似的,将他从一场过于久远、过于虚妄的迷梦里打醒了。年少时的绮梦与幻念,终于在这一刻莫名的、齐刷刷尽数破碎了。

    如果真的像这个声音说的那样,他能回到过去,他究竟要怎样纠正自己的错误才能让青歌接受自己呢?而那个接受了自己的青歌,还是青歌吗?那个“自己”,还是“自己”吗?

    一念至此,他生生地惊出了一身冷汗,连带着那些见不得光的旖旎与私心,瞬间都烟消云散大半了。人人都说他至今都没有认识到自己真正的错误在哪里,那他又怎么能奢求只要重来一次,便可事事完美呢?

    他从一开始就错了,往后一直错了十好几年,人生里最美好,最鲜衣怒马的时光,他却和苏珊一样,尽数蹉跎在无穷尽的错误里了。

    他一开始就不该背叛青歌,就不该被马尔斯过于偏执的性别之分局限了理念,而在迎娶了苏珊·斯佩德之后,更不应该对她说谎,签下一张全都是假象与谎言的婚书。

    他根本无法与苏珊完成那一句过于沉重的许诺,同进退,共生死,他甚至连正视自己的欲求的勇气都没有,还瞒下了最为珍贵紧要的、通往根源的信息,只是为了满足自己见不得光的私心与白日梦。

    他做错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了,到头来,连苏珊都能在临死前拨乱反正一次,他却险些一条路走到黑,差点就白白死在这里了啊。

    阿芙亚娜已经向他伸出的双手,志得意满的笑容已经挂在了脸上,却听到一声坚定而细微的:

    “不。”

    “我后悔了。”

    ——其实……我从好久好久之前,就在后悔了啊。

    阿芙亚娜却并没有被他的反悔惊吓到,冷笑道:“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根源!你说出口的,便无法反悔,你许诺的,便要以等价之物来交换!”

    “好啊,我交换。”塔斯克向着空中伸出了手,茫然地笑了笑:

    “我用我的生命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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