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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晨曦。
从见到她第一眼开始,我生命中封存的阳光就被她取代了,只要可以看见她,我永远是浑身充满能量的,她是我的晨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
——【阿甘正传】
“你打算怎么办?”杜伊凡许是见我总这么沉默是金,也开始耐不住性子了。
“什么时候回来?”
“我也是听说的,我和以前的朋友,多多少少还有联系。”
“再说吧。”
“别这么折腾自己。”杜伊凡把一张名片递给我,“这是我一个好朋友,你最好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给她打电话就行。”
见惯了她言辞刻薄的处事方式,她这话说的我心里一点底也没有,我在想她所谓的那个朋友是不是拿着假冒医师资格证的江湖骗子,不过她这关心的话语,给我麻木了三天的心脏,多多少少带回了一丝温暖。
“最后一句嘱咐,安惜颜要出差了,一个礼拜之后回来。”
我从不喜欢煽情,杜伊凡也不需要,可是我还是没忍住,对她说了谢谢。
“你别这样,你这样我会觉得你在我咖啡里下了砒霜。”她淡淡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嘴角弯起了一个简单的弧度,“好了我知道了,滚吧。”
两三点的太阳已经没有了那股誓不罢休的尽头,洋洋洒洒的照在身上很舒服,正当我的心神逐渐开始放松时,我感觉到了一股冷彻入骨的恨意。
我抬头看着前方,宋诚站在我面前,头顶的青筋都爆了出来。
我只考虑了多说两秒钟的时间,扭身便跑。
我以前是搞体育的,但是大学以后全荒废了,加上最近作息太不合理,导致我的身体快要垮掉,而且宋诚本身就是男人,于情于理我都跑不过他。
可是可能真的是因为担心就算在众目睽睽之下,宋诚也会把我的脖子拧断,我跑完那一大长条街,硬是始终保持了百米冲刺的速度。
“季晨曦我操你祖宗!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这是我拐弯之前,听见宋诚喊的最后一句话。
我的衣服从里到外湿透了,粘糊糊的贴在身上,我都开始感慨了,从前那个翩翩青年哪里去了,以前出门最起码衣着整齐,现在却可以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就走,我的生活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不堪的?
我知道,从我得知安惜颜和宋诚要结婚了开始。
从我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我就从二货青年彻底升级到了精神病人。从杜伊凡鼓励我一定要抢回来开始,我就处心积虑的策划了一个丑陋的阴谋。
似乎从事情的开端,我就选择了一种伤害她的方式,可以用的方法那么多,我偏偏选择了亲手把她推的越来越远。
我走进电梯里,看着慢慢增长的数字,我的目光一定可以被称作呆滞。
电梯门开了,我走出来,一转身,愣住了。
安惜颜站在我面前,正对着我,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
她不在家准备出差的东西,反而来看我。
我的心情是狂喜的,可是那点不分时宜的自尊心偏偏让我选择了沉默。
我从她身边过去,打开门走进房间,没有关门,拿出一双拖鞋放好,她一定懂我的意思。
我听见她高跟鞋的声音,她走进来把门关上。
她穿着蓝色的收腰衬衣,下面是米色的短裙,她一直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从长相到身材无一例外。
从第一次见到她,她的长相就让我惊艳了一把,她和温尔雅是完全不同类型的美女,温尔雅偏向于狂野,她偏向于活泼,带着成熟和性感。
我最喜欢她细弯的眉毛,和璀璨的像是星空一样的眼睛。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看着她精致尖细的下巴和粉嫩的嘴唇,再也控制不住的把她压在身上,还不等她喊出来,就倾身压了上去。
再次覆盖上那陌生的柔软,她的牙齿闭的很严实,我的舌头一圈一圈的扫过她的贝齿,她吟咛一声,我趁着空挡把舌头伸了进去。在那不曾到达过的湿滑口腔不停的搅动,死命的追逐拼命躲闪的滑软,她的双手抵在我肩膀上拼命的想要推开我。
突然传来了尖锐的疼痛,口腔里顿时弥漫开一股腥甜的味道,我没有松口,继续深深的吻着她,我的双手轻柔的抚摸她的长发,慢慢的她开始不再反抗,两条柔软游刃有余的摩擦纠缠,推着我肩膀的双手慢慢的环绕上了我的脖子。
仿佛很漫长的时间过去了,我感觉自己都要融化在这暧昧的氛围里了,身下的安惜颜忽然脱离了我的亲吻,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冰冷。
“季晨曦,你越来越让我恶心了。”
我惊慌失措的看着她,她平心静气的看着我。
她以前从来不叫我的全名,如果叫了,一定是她生气了。
刚刚那个搂着我,回应我的,到底是谁?
她冷笑着推开我坐起来,整理好有些凌乱的衬衫。
“宋诚给我打电话,说遇见你了。我买了点药,来看看你是不是被打死了。”
“你和宋诚还有联系?”我关心的不是她口气里对我的讽刺,我关心的是那场婚礼被我那么一闹,我铿锵有力的指证安惜颜是个同性恋,宋诚竟然还能给安惜颜打电话。
他们没有分道扬镳一拍两散,那我现在把自己搞到连在大街上走路都被人追杀的四面楚歌的境地到底是为了什么?
“呵,你以为呢?宋诚不会放弃和我结婚的,他只需要一点时间来和他的父母解释,我走了,下次的婚礼,我会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邀请你。”
她走到玄关换鞋子,紧接着我听见了震天响的关门声。
我伤害了安惜颜,也伤害了自己,到最后我依然什么也没有得到。
眼前的塑料袋映着我的视线一片空白。
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说的就是我这号吃饱了撑的人物。
我那些躁动的细胞,也逐渐的安稳下来。
舌尖还隐隐传来疼痛,我的周围漂浮着的都是她的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小时候,看着满天的星斗,当流星飞过的时候,却总是来不及许愿,长大了,遇见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却还是来不及。
——【停不了的爱】
自从知道了她是隔壁寝室的以后,我动不动就站在门口玩手机,有时候她出来上厕所的时候会看见我,会问我为什么要在门口待着。
我会回答她外面比较凉快。
交流仅限于此,我一直是个不善于搭讪的人,就算是和温尔雅在一起,也是她先追的我。
那个时候,我已经和温尔雅分手了,原因就是我发觉我疯狂的爱上了安惜颜,不是一时冲动。
温尔雅当着我的面没有哭,她就那么顺从的点头答应了。我当时的心里真的非常非常内疚,我宁可她骂我几句,打我几下,而不是沉默之后选择妥协。
可能我真的是一个混蛋,被老天看到了,所以才让我现在什么也得不到。
上课的时间都相同,本来是宿舍的小分队一起走,可能走着走着遇见同班的女生,那个团队就会越来越庞大,那天上英语课的时候,我前面分成三排走了十个女生,嘻嘻哈哈的不停有笑声传出来。
我背着书包走在后面,不是我不合群,相反的我人缘特别好,我只是习惯性的走在别人后面。
“晨曦你怎么老走后面?”
寝室的大姐扭头看着我,被她这么一说她旁边的人也回头看着我,其中就有安惜颜一个。
“我喜欢。”
我当时是这么回答的,于是前面的女生们笑一笑就走开了,可是安惜颜没有动,她站在原地看着我,忽然朝我伸出了手。
那天上午清风徐徐,阳光明媚,一整个世界因为她一个举动而豁然开朗。那一刻我知道我再也逃不出安惜颜这个名字,她的名字成了附着在我身上的魔咒。
她的手掌细长白嫩,我满是汗水的手心燥热异常,她拉着我一直到了教室才松开,冲我笑了一下。
“以后别总走后面。”
听课的时候我还是坐在她后面,后两排斜右方,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她美好的侧脸,奕奕发光。
很多男生追她,很多很多,连研究生部的都大有人在。我总是坐在靠后的位置,经常能听见男生讨论她。
并没有什么送情书的老套情节,现在通讯那么发达,信息也那么发达,我只是听宿舍的同学说过她凌晨三点的时候都会被电话吵醒,以至于她后来上床睡觉的时候电话一定会静音。
为什么要凌晨三点打电话,那男的不怕被骂吗?
直到现在,我被安惜颜这个名字搅的天翻地覆,大半夜在窗户边上抽烟的时候,我会番然醒悟。凌晨那种黑暗的颜色,那种敏感的时间,往往是一个人精神最脆弱的时候。
也许那男生觉得安惜颜会睡的迷迷糊糊然后答应他也说不定。
班里有个公子哥追她追的很厉害,没事就拍拍她的头,要不就趁机打一下她的后背,每次上课都会给她买饮料,不过她从来不喝。
某一次下课,走在教学楼旁边的小路上,我发现脚下用白色的粉笔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大字。
安惜颜我爱你。
署名是那个公子哥的名字。
我抬起头看见站在不远处的安惜颜,她咬着嘴唇,低着头看着粉笔字,然后用鞋底奋力的开始蹭地面。旁边的女生拉她快走,因为下节课马上开始了。
她让女生先走,然后独自一人继续无用功。
粉笔字写的很用力,没有水根本就弄不下去。
我在旁边的灌木上揪了一把叶子扔在地上用鞋底蹭,这招很管用。
安惜颜注意到了我,也学我的样子揪了一把树叶扔在地上,蹭了半天,地上都是破碎的叶子和绿色的汁液。
弄好了以后,安惜颜拽着我一路狂奔。最后的最后还是迟到了,不过那老师人很好,没有给我们记迟到,只是告诉我们下不为例。
那次上课,她就坐在我旁边。
我总是喜欢走神,不分时间地点的走神,于是我忘记画上的重点,她就伸过胳膊来帮我补上。
我低头看着蓝色黑色交叠的线条,对她蓝色的线条情有独钟。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身边的固定搭配变成了我?
安惜颜也和我探讨过这个问题,她说本来在她身边的不是我,可是有段时间她忽然发觉,无论她在哪,在做什么,偶尔一转身一回头,总能找到我的身影,以至于有天我发烧请假回家,她不习惯了整整一天。
是的,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跟着她,我总是会想方设法的和她待在同一个环境里面,让她偶尔能看见我,慢慢的,陪她上课的,陪她吃饭的,陪她聊心事的那个人,就变成了我。
安惜颜总是会开玩笑的说自从和我成了好朋友,追她的人就少了好多。
我的长相,我的穿着,但凡是个聪明人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来二去的难免有流言蜚语砸出来。不过安惜颜光明磊落坦荡荡,她从来不会介意。
反倒是我,打着朋友的幌子,肆无忌惮的爱着她。
没过多久,她进了学生会,成了文体部的一员,开元旦晚会的时候,她表演小提琴独奏,拉了一首天空之城。她本身就有气质,长得美丽,在那么多人的场合亮相,后果可想而知。在那之后她的手机就像要爆炸了一样成天嗡嗡的响,我被她的手机搞得神经衰弱,到现在还冷不丁的会觉得听见了手机震动。
那些追求者里面,不乏优秀人才,多金潇洒的,虽然安惜颜的反应一直很淡然,但是我真的怕她某一天找到了心仪的,我那点可怜兮兮的奢望就真的成了泡影。
安惜颜说我很帅气,要是个男的她一定会喜欢我这个类型的。
所以一开始,她就用一句话把我给否了,搞得我只敢暗恋。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觉得,如果两个人因为现在的很多因素于是选择分开,约定两年以后各自达到对方的标准之后重新在一起,这期间两个人各自生活各自搭伴,两年之后,两个人还有可能在一起吗
☆、第五章
好多东西都没了,就象是遗失在风中的烟花,让我来不及说声再见就已经消逝不见。
——【男人四十】
杜伊凡是在第一个学期快要结束才来上学的,她的床铺和我的挨着,那天我回宿舍发现突然多了一个人,吓了一跳。当时杜伊凡正在往柜子里挂衬衫,看见我以后朝我走过来,在我袖子上拍打了几下。那上面在墙上蹭到了白灰。
因为她这一个动作,我和她的友谊瞬间就建立起来了。她看着我的目光里有探寻,我便附和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