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关公,没有兴趣的事情总是来烦人,有兴趣的呢?余秋雨,三毛,鲁迅,此刻再伟大的人在脑海里也停留不来多久。心素,他又想起心素来,想着她的好,口里呢喃:你睡着了吗?有没有做美梦?这句话反复纠缠着,象风与沙,裹搅着去了塞外,留下了文斌不规则的呼吸声。
睡梦中,他变成了一个绿洲,生机盎然,有青幽幽的草,有知足的矮树,树叶也很收敛,如柳叶一般,一条河流从期间贯穿,不知道是先有河流还是先有沙漠,也许根本就没有先后,要不然也不会想那样衬托彼此,那么和谐地享受阳光。大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情景,可狂风吹来了,夹杂了一层厚厚的黄沙,卷进了绿洲,染黄了小草,污染了清澈的诃水,春风如骄子在任何地方都实用,在沙漠上却是一个例外,在这里风是恶魔,没有沙不随风而动的,随风而飘的,黄沙永远无法抗拒狂风,犹如浪子无法逃避漂泊。在这种黄沙漫漫的绿洲上,绿洲很困难的向黄沙要那么一点点地方,而沙却不废多大的力量就能夺走大片绿洲。这种梦让觉得新绿的美好但是又非常短暂,恐怖对手的强大,每次都想将自己变成绿洲外的黄沙,也做强者,然而每次自己都只会变成绿洲,也许变成黄沙只是一种善良后不被理解从而想报酬雪耻的心理,然而潜意识里将他的梦注定了,将他的变化也注定,从而每晚上他都是美好的弱者,扮演着弱者的美好。
梦有做完的时候,那是天亮时;然而梦又永远做不完,因为昼夜交替,总让人欢喜,让人忧。夜给他有做梦的机会,毕竟他不是那种所白日梦的人。但是夜晚的梦总是让觉得闷似乎每个梦都要压碎他,将他的原本改变,那些单纯,那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象似每个梦都要围绕着他,醒后却要清晰的映入脑海,让他只能木然的接受。一个梦后,闻斌又被拉回同样是梦境的现实。
第七章 沈叔
就这有又昏昏恶恶的过了几天,很快就到了五一节。
早晨起床后,已经10:30了,今天是星期一,学校从昨天开始放五一假。五一是个很好的节日,至少可以让年轻人睡个好觉,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又或者在别处。文斌不愿意回家只有呆在学校。同寝室只有王风还在艰守阵地,睡在床上,床单凌乱的铺着,床边只有一只鞋子,另一只象是去招亲了,似乎王风不认识自己的鞋子,鞋子也不认识王风。窗外吹来了一阵风,但是和文斌梦里的风不同,这风象怜悯人似的轻的很,仿佛只愿意为人们挠挠痒似的,连女人脸上的粉都吹不下来,阳光也很温和,照在树叶上发出了明亮的珍珠。很不错的天气。
文斌想叫王风出去游,喊了声王风要出去玩吗?王风连头都没有伸出来就说不去了,兄弟睡觉时间啊,吵什么。那语调拖的很长,见喊不动他,文斌只悻悻的离开寝室。
保卫的脸如同刚才的语调那么长,独自坐在保卫室门前,眼圈在头发里一丝一丝的冒出来,仿佛着火了似的,眼神里透出了一种闪烁不定的沧桑。说来也怪,保卫不同于一般的人,一般的人是一个人会弱小,他们是一个人更显张扬,也许这就是保卫骨子里的邪气,不过这种邪气对文斌是不起作用的,再邪能邪过文斌吗?保卫一转身就会被他用拳头试了几下,不过现在他可不敢,毕竟许多时候弱者帮的不是弱者而是强者,就如韩国帮美国而不和朝鲜一样。不敢拿保卫开蒜,只好走出校园,想着许久没有看书了,于是迈进书店,一进门老板就殷勤的走了过来,满脸堆着笑:文斌,又来看书了。其实他几个月没有来了,只好说:是啊,随便看看,有什么新书吗?有《聊斋》《人性论》《傅雷家书》《易经》,当然这些你是不感兴趣的。不是吧,那我就买《易经》吧,那些其他的我都看过了。文斌就知道不可能来什么新书,还和上次一样,但是还是不死心:还有外国的没有?有《父与子》《红与黑》,对了还有一本《厚黑学》。《厚黑学》也有外国版的?谁写的?记得中文版的叫《黑厚学》吧。文斌听到黑厚就讨厌。老板说黑厚厚黑不一样吗?不就是一些厚脸皮之学吗?
文斌道:老板你和我的见解和我相同,现代的人都仰仗《厚黑学》到了不知道脸红的地步了,不过我道想瞧一瞧。老板一分钟不到就为他包好了书,递给他是说下次保证有新书。本来文斌是不想买这些书的,完全是出于赌气。别人越觉得困难的事情,他越会去做,而结果总是很完美,但是这两本书结果却不好,以后厚黑学被老师强行没收,而易经却不翼而飞,这是后话。暂且只说文斌此时此刻的心境,经过保卫室已经积了一股鸳气,走出书店又积了一股倔气,积了两气走路还差点踩西瓜皮,大骂倒霉,只好打道回俯继续睡觉,本来想去找心素的,又怕心情不好影响陪心素。
王风仍然在睡觉,这家伙,仿佛赶娘胎里就没有睡觉,头还歪在铁杆上,双手伸开,双脚配合做了一个太字,这到让文斌舒服了许久,觉得觉也被王风睡了去不在困了,只好爬到床研究起易经来,书上的内容太过玄奥,文字又生涩难懂,只好后悔不应该和别人的刺激作对,因为自我的文化素质算是一种无知的局面,随手翻了几页,越到后面越感觉意不达心,无意无思,脑海混沌不堪,只好飞速的看,天马行空的翻完<;易经》,其所栽内容几乎一无所知,只好暂且改名叫《难经》,又懒得去闹市逛,因为那地方不适合他去,去了,只能发现闹市里的寂寞,人群中自我的孤独。
无法,只好又翻起了《厚黑学》。他向来讨厌厚脸皮,黑心之学,——只有单纯的人才能体会生活的美好。《七剑下天山》里妓女绿珠说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象露珠,有时有了,有时又没有了。如此高深的见解出自一个妓女之口——对她而言,靠身体来赚钱,对男人强颜欢笑,伤心时只能背下落泪,甚至流泪也要在心里流。她们没有梦想,不奢望明天,缘分对他们来说没有是一种幸福,有了是一种厄运,“老大嫁做商人妇”,为人妻时却颜去色故,不为人所珍重了。绿珠只是一名卑贱的妓女,然而见解却超过了任何所谓的恋爱痴者。她没有经历缘分,却能看透人世的缘分。厚黑学只是增添了社会的麻烦,不用的人也许更能体会生活的好。
对床的王风仍然在睡觉,呼吸声极不规则,鼾声传出老远,让人觉得极不舒服,仿佛用椎敲闷鼓,大而沉闷,文斌只好起身去外面。这个假日根本就不应该有,只会让他觉得更孤独,不能去见心素,因为觉得城里人不好相处,怕被她的家人看不起,再者城里的人处于自我封闭,相互提防,很怕痛的。
他只好沿街走,鹅掌楸将太阳光化做一只只鹅,给地板铺了瓷砖,街边一老头正在吆喝卖卤鸡蛋了,5角钱一个。不过卖卤鸡蛋象在说坏蛋来了,十分搞笑,突然觉得好过了些,其实他的性格到就几分林黛玉的时喜时悲,见了欢喜就欢喜,见了悲伤就悲伤,只是不似林黛玉那般尽是眼泪,他连眼泪都很难流出来,只能闷在心里,滋长着穿洞胸膛。
今天街上的人很少,毕竟天气有些燥热,连风都是热风,出来的人也多穿的很少,少女都现出玲珑乖巧来,而那些发了福的人也毕棱毕现的粗壮了起来,怪不得人家说夏天是展示身材的时候冬天是展示衣服的时候,文斌落得欣赏的机会,只是欣赏罢了。一个个少女经过的时候,一串串的笑声停留在风中,钱钟书说有女人的地方笑多:有鸡鸭的地方,粪多,果然如此。
对面做来了一个人,头戴着帽子,叫不上牌子,只是遮了大部分的脸,身高大约1。68米,有点肥胖的男人,黑色衬衫塞进了男人的裤子里,皮带很露的扎住了一个水桶,手里提着一蓝菜。此时男人背后又走来了一个女孩,脸蛋很象文斌小时候的一个朋友,淡淡的眉毛,黑黑的脸,他径直朝那个女孩走想确认一下,却没有注意拎菜的男人也没有注意,一下子两人就撞在一起。黑衬衣男人桩子很稳,把文斌毫不费力一下子就撞了下去,而自己只是晃了晃。文斌忙从地下爬了起来,眼睛仍然盯着那个女孩——她几乎已经走到了角落里了。黑衬衣终于抬了头,晃着身子左右打量他,文斌忙着去看一下那个女孩是否自己认识,左闪右闪的和黑衬衣相互晃动,他也注意到了那个男人,帽子虽然遮住了脸,但是红通通的大鼻子还是露了出来,稀稀的胡子耷拉在嘴角。男人盯了文斌许久,发现新大陆似的,“武文斌,你是武文斌吧,武大哥的儿子。”他很奇怪男人怎么会知道自己名字,并且如此亲切的语气,叫父亲大哥,只好回过神来:“你认识我吗?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认识我父亲吗?”男人道,你不记得了,我是你沈叔,你六七岁时我还去过你家,你那时才这么高。说着用手比了你大约一米的高度。
喔,我记得不清楚了,你买菜吗?他摸着头问了句。啊,走,去我家玩,你还从来没有去过我家,对了你们这几天放假吗?怎么不回家?不待他再说什么男人一把拉了他就走。撞到热心热情的人,文斌还能说什么呢,说不定今天的饭又有着落了,想到这不禁邪笑了下。一回头那个女孩已经走了很远了,发丝飘在空中,飘来了一阵阵的淡淡的洗发水香味。
房子是那种别墅型的,两层的,有一个花园,门前停着一辆奥迪,一棵无花果书正枝繁叶茂,上面有一只山雀跳过来跳过去的不住鸣叫,这里真的很不错,只是风景少了点,连房子都建在坡上,周围用围墙围起来,还是有些孤单,不过这沈叔想来是个有钱人。
男人打开了门,招呼他进去,文斌很腼腆地坐在沙发上,屋内陈设都有种很复古的感觉,进门处放了一个木制的鞋架,上面整齐的放了很多的鞋子,窗子很大,窗帘垂了下来,帘下有盆兰花,叶子很多显见是一盆蜜蜂兰,还没开花,不过屋里已经自然有一股花香了;屋子也很大;墙壁上贴了一张“万事以和为贵”的画帖,靠墙角的位置上放了一架TCL的电视,32寸纯屏的,围成四方形的沙发前有一张玻璃桌子,上面放了遥控器。烟灰缸,一个女士钱包,上面绣了一个可爱的小熊。
“先喝杯咖啡吧,等你妹子回来就吃饭”不一会男人就为文斌冲了一杯咖啡。文斌端起咖啡来喝了一口,不苦也不甜味道实在不错,浓淡适中。忙说沈叔你煮的咖啡真好喝。谢谢你文斌,男人很客气。没有,应该是我向你道谢才是,文斌对男人的道歉很感觉温暖,不过心里有个疑团,男人和父亲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认识自己。对了,沈叔可以告诉你和我父亲是怎么认识的吗?文斌还是忍不住问了句。喔,和你父亲认识二十几年了,于是男人便和文斌娓娓道来,语气轻得几若未闻。
原来男人叫沈雁双,二十几年前和文斌的父亲同在西藏当兵,后来在一个军事交流会上认识,因为是老乡,自是非常亲切,以后随时保持联系,经常在一切谈论文学啊未来啊之类。在一次野外军训中,在雪山遇见了蟒蛇,是武封救了沈雁双,自此两人成为生死不渝的好朋友。五年后,武封回到家乡做起了小生意,而沈雁双远走他乡,谋了个教师职务,因为家里比较富裕,生活也比较优越,现在已经退休在家,妻子早死了,只有个十六岁的女儿沈文丛,就读于省立十九中。说起来,他还是十二年前去文斌家的,那时文斌还很小,很瘦,几年来已经长大成人,只模样仍然那么稚嫩,脸也比较象他母亲,所以沈雁双才一眼就认出了他。
对了。大哥,厄大嫂这几年身体怎么样了。沈雁和他说完故事后就问。我父亲身体不是很好,我母亲已经走了。文斌说完这句话突然开始哽咽起来。
她先走了?她去哪里了?沈叔的语气有些急切。她十年前生病去世了。文斌抬头看着远方,想着母亲发音容笑貌,全没顾上沈叔急切的语气,要不然他一定会奇怪的。
啊,她已经。。。。早叫她注意身体,她偏不信。听了这句话,文斌终于注意到,问沈叔你知道家母生病的事情吗?
啊,知道一些但是并不多,男人顿了顿又说你母亲是一个好人。还没有从悲伤中回过神来的文斌木然答了句。沈叔见勾起了他的伤心往事,忙转了话题:对了你妹子也该回来了wωw奇Qìsuu書网,我去热菜。
文斌也不再说什么,拿起遥控准备开电视,就在电视刚刚打开,沈叔去了厨房的那一分钟,门外突然传来了开门声,一闪进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清秀的面庞,扎了两个小辫子一甩一甩的走了进来。这就是沈文丛?与名字相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