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因很简单:那里是一个重要的国际言论集散地,如果中国人不主动发出自己的声音,就会有其他对你不利的声音和观点冒出来,左右别人对你的看法,严重影响你在世界上的声誉。
2010年,在我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中国议题首次进入达沃斯论坛的官方议程,中国主动参与议程设置、议题选择,在嘉宾的取舍方面有一半的发言权,这意味着中国的软实力也在日益提升。为了争取这一块自己的阵地,我们奋斗了十年。
一次在天津举办的达沃斯夏季论坛上,施瓦布主席握着我的手说:“成钢,十年前,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是我们世界经济论坛为数不多的中国朋友之一。论坛在中国有今天这样的影响力,和你的贡献分不开。”他的这些话,是对我十年达沃斯生涯最好的鼓励和肯定。
6、没有克拉就没有幸福?
记得是我上中学的时候,也许更早,有句广告语就已经深入人心:“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与之同时出现在电视画面上的,是一颗360度光彩夺目的钻石,以及一男一女幸福相拥的背景。我对钻石并无特殊兴趣,只当它是一种珍稀矿物,但也时常听到业内人士说到钻石的本质和“保值”的虚妄。那天专访南非副总统莫特兰蒂先生,他的几句话把事儿说清楚了。
南非是中国在非洲最大的贸易伙伴,有着“钻石王国”之称,世界上70%的原钻都产自这里。尽管如此,世界上四个主要的钻石加工中心却都在欧洲,这使得在整个钻石加工贸易产业链中,作为上游的南非获利却远远不如其下游环节。我对副总统的访谈,便涉及南非针对这一现象将采取的举措。
我有幸与南非三任总统都曾有过交集。总统祖马为人爽朗,但谈到钻石问题却有些含糊其辞欲言又止。副总统莫特兰蒂和祖马风格不同,他是经济学者出身,在经济方面有着深刻的专业见解,并且担任过代总统,所以敢说敢言,讲话有底气。
在交谈中聊到,金融危机期间,钻石和黄金一样,价格曾飞速上涨,总统先生却立刻打破了人们在钻石与黄金之间画上的等号,说:“钻石跟黄金不一样,钻石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虚荣心。”
这个说法似曾相识,但当它出自钻石王国的总统口中,意义却非同一般。
“钻石不过是碳。伦敦的中心销售机构(Central Selling Organization)严格管控着全球的钻石市场,他们首先进行存货,只向市场上释放一小部分,人为的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价格上涨并不是因为钻石会枯竭,而是他们控制了钻石的市场供应。”
相信“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人们大概很难想象,全世界大多数的钻石都被一家叫做戴比尔斯(DeBeers)的公司垄断着,有关钻石的各种美好象征,当然也是他们的发明创造。戴比尔斯由英国人赛西尔·罗兹(CecilJohnRhodes)于1887年在南非创立,其初衷就是要“建立一个稳定有序的钻石原石市场体系”,它控制着全球60%的钻石矿,因而有能力“调节钻石的需求走向”。其余那40%的生产商也必须将自己家的原石以指定价格卖给戴比尔斯,否则戴比尔斯可以通过释放库存来压低市场价,令你血本无归。据说戴比尔斯的高管曾经一进入美国国境就会面临被起诉,罪名便是垄断。
有一部黛咪·摩尔和我很喜欢的迈克尔·凯恩主演的电影《完美无瑕》(Flawless),讲的是一个面临解雇的钻石公司女员工和即将退休的清洁工联手盗窃钻石保险库的故事。电影里钻石堆积如山的写实画面令我印象颇深。钻石并不是我们这个地球真正意义上的稀缺资源,听说地下还有无尽的钻石矿未被开采,它的价值只是垄断的结果,它的意义也只是人为的赋予。
“钻石不过是碳”,这并非秘密,而是常识,我们在初中化学课上早已了解。碳是自然界分布最广、储藏量最丰富的元素之一,遇到合适的温度和压力,便形成了钻石。可惜,钻石商和奢侈品商的巨额广告营销费足以收买各种媒体,特别是有关“生活方式”的,也足够雇用最庞大的水军,和各路名人——由不得你不信: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戴比尔斯公司花了20年时间终于让中国女人相信:钻石的克拉数是爱情的象征。”2011年英国《金融时报》的一篇文章中写道:“这纯属营销作祟,钻石除了观念中的价值外,毫无用处。中国人被戴比尔斯说服以为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这其实毫无逻辑。中国人比我们欧美人更把钻石当宝贝。”
2011年5月,戴比尔斯扩张的脚步终于踏上了中国的土地,其“精品旗舰店”在北京“新光天地”闪亮登场,据说只接待固定的客人,只定制最昂贵的梦想。此言既出,不知又有多少人的心被搅得蠢蠢欲动。
对于很多从来没有拥有过钻石的中国人,谈论钻石的本质,或许的确不合时宜。因为,我们也许连自己的心的本质,都还没弄清楚。
7、人傻,钱多!
就在近两年,中国人对奢侈品的消费热情空前高涨,原因很多。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境外采购变得相当划算;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等等说法,也令中国人的国际地位在西方媒体及民众意识中大为提升,国“财大”则民“气粗”。于是路易·威登、香奈儿、爱马仕、卡地亚……种种过去可远瞻而不可亵玩焉的物件,飞入寻常百姓家。奢侈品,仿佛正在向着“必需品”的角色转化,装点着中国人最看重的“面子”。
此举在欧洲受到热烈欢迎。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在接受我的采访时说:“在欧洲的很多奢侈品店,都能看到中国人的身影。这对欧洲经济有利,我们何乐而不为?”然而作为众多奢侈品的发源地,欧洲人是如何看待奢侈品呢?德·古赫特说:“这是一个小众的市场,只有少数人买得起。”
欧洲的小众趣味到了中国,竟成了大众流行,比这更有意思的是,“名牌纸袋”也随着奢侈品的行情一路看涨。买不起名牌包?没问题。拎一个印有名牌LOGO的纸袋一样能招来路人的羡慕嫉妒恨,以为你刚从某名牌店扫货归来。因此正版的名牌纸袋售价近百元也依然大行其道,哪怕其实际成本可能不足1元。“A货”名牌纸袋更是供不应求,看上去和正版没有任何区别,售价却只在几元到十几元不等。
曾有一些向往奢侈品的人和我探讨“有钱人”的生活,我的回答让他们有些失望。已故台湾首富王永庆的女儿王雪红和她的先生陈文琦,是我认识多年的一对夫妇。2011年,由她执掌的宏达电(HTC)市值一度高达319亿美元,使她成为新一代所谓“台湾首富”。然而过去十年,每年冬天我看到陈文琦穿的都是同一件衣服,磨破了也不愿意换。开的是同一辆丰田汽车,因为“还没坏”。在王雪红身上,很少看到“名牌”,但是衣服都很得体,有自己的风格。我没见过她拎爱马仕包,也没见过她戴镶钻手表,更没见过什么“私人飞机”、名车接送,非常低调普通。
很多时候,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所谓“西方式的有钱人的生活”,只是他们自己的想象,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有些中国富人装修自己的别墅,拱门穹顶罗马柱,恨不得把古希腊神话从头到尾演一遍,殊不知真正有品位的设计师们,都将形如“达芬奇”风格的“欧式古典家具”称为“大金牙”,我认为这个比喻极为贴切。
比尔·盖茨,乔布斯,小布什,陆克文……我所接触过的国际政商领袖,没有一个人的家里是这种雕梁画栋的风格,也没有一个人表现出对奢侈品怀有浓厚兴趣,当我提到那些中国人如数家珍的品牌时,他们的脸上都是一副不知所云的茫然表情,根本分不清谁是谁。他们选择的手表,卡西欧多过百达翡丽,Swatch多过江诗丹顿。
有意思的是,当你看到Swatch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名号——宝玑、宝珀、欧米茄、蒂芙尼、天梭、浪琴、雷达、雪铁纳,等等等等——方会恍然大悟,这些时尚杂志上光彩夺目的品牌,搞了半天全是一家。
十几年前我去瑞士,听说那里的钟表业本已经相当惨淡,没想到后来中国人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现在的苏黎世,每家名表店里都有一名会说中国话的雇员,专为中国客人提供服务。欧洲人通常不戴“瑞士名表”,偶尔遇见那么一两个对名表有着浓厚兴趣的欧美男士,我会问他们是否在香港工作过,结果十有八九都是。可见香港的炫富文化影响的不仅仅是中国大陆(如今大陆又早已超过香港,徒弟盖过了师父)。而瑞士钟表业以及整个欧洲奢侈品行业的起死回生,都是托了这种文化的福。
更可悲的是,中国人拯救了全世界的奢侈品,但几乎没有一件奢侈品是根据中国人的身材比例、肤色面孔设计的,所以对中国人并不适用。比如万千年轻女性心仪的爱马仕Birkin包,在国外主要是中老年妇女专用。
除了能让他们赚钱,中国买主也并没有给奢侈品店留下什么好印象。我问过一个国外奢侈品店的雇员,她说很多中国阔太太到店里选购丝巾都是“自己动手”,把抽屉里叠得规规整整的昂贵丝巾抽出来拎在手上,比画完了就随便丢回去。还有人与店员发生争执,大吵大闹:“你们整个店我都买得起!整条街我都买得起!”
美国《新闻周刊》(News Week)有文章暗示过,如今全球旅游消费都在依靠中国人拉动。但是如果中国人一边拉动别家的GDP,一边丢自己的人,里外里一算,有点儿得不偿失。眼下正有越来越多的奢侈品牌,落户中国这片广大的市场,难道咱们真成了传说中的“人傻,钱多”?
8、当拉菲遇到蒜泥白肉
我从小就爱喝红酒,当然是老家的地方土产——安徽萧县红酒,像糖水一样甜,一口气喝上半斤不成问题。长大以后穿梭于世界各地,常常有机会和西方朋友一起出入当地餐厅,品尝各种红酒。红酒于西方人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生活方式,于是我也见识日增,经过十几年的“训练”,品上一口,也能对它的品种、产地、年份估摸个差不离,然后装模作样地品头论足一番,晃晃酒杯。
对红酒越是了解,越发觉国人对它的理解存在很大的误区。法国红酒已经和瑞士手表一样,在“崇洋”的心理暗示下被炒成一种“高尚生活方式”,财富和身份的象征。近年来,由于价格飙升、适合长期贮存,红酒又从一种普通的饮品升级为投资品,富裕人士不惜出价亿万囤积居奇,或收购知名酒庄。于是红酒市场形成一拨人炒作,一拨人起哄,一拨人出钱,一拨人围观的奇特格局。
拉菲充其量可算法国一线红酒——之一,我曾经琢磨过为什么它在中国特别火,可能是因为它的中文比较好发音。波尔多另外几家一线酒庄,譬如奥布莱昂(HautBrion)念起来太拗口,记不住;穆桐(Mouton)听上去有点儿傻,跟“木桶”差不多;玛歌(Margaux)会让人联想起黑社会;还有一种我个人认为比拉菲更适合中国人味蕾的红酒,产自波尔多的拉图(Latour)酒庄,在中国也没那么火,大概是听起来不如拉菲高雅,谐音“又拉又吐”。
罗杰·巴纳特(Roger Bart)是纽约亿万富商,他的家族收购了著名奢侈品牌Burberry,他在美国纳帕溪谷拥有自己的酒庄。十年前我们刚刚认识时,我还对红酒一窍不通,他在纽约给我上了一堂启蒙课。但是最近,北京给他上了一课。连续在北京参加了几场活动,他发现中国人不喝则已,一喝就是“CarWine”,这把他吓坏了。我问他何谓“汽车红酒”,他解释说就是喝一瓶酒相当于干掉一辆汽车。可不是,中国人买一瓶红酒动辄花费几千美金,在美国买一辆二手车绰绰有余。
这一现象令罗杰忧心忡忡,他说:“将来再有中国朋友到加州来,我该怎么接待呢?”
说到美国人接待中国人,有一桩趣事不得不谈。我认识一个美国好莱坞制片人,曾因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主演的电影Aviator获金球奖。有一年我带了一个中国朋友去拜访他,他请我们去比佛利山上的一家餐厅吃饭,出于礼貌让我们点酒。朋友对我低声耳语:“成钢,咱们点瓶好酒,别让人家看不起。”我还没来得及提出异议,他就点了一瓶加州顶级红酒的代表Opus One(作品一号)。
就为这瓶300美元的酒,我这个有钱的制片人朋友跟我唠叨了好几年,大意是你们中国人太敢点了。可是若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