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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起来也是如此,王谢便常常不能随意动手动脚。
尤其是昨日有了改籍文书,燕华将一块大石从心头搬去,王大少夜来顺利偷香若干次,只是小王康吭哧哼唧的,燕华惦记小孩儿,不得安稳。
今早王谢正给小王康摸脉,裴回就急促跑过来,说家里多出一个陌生人,王谢也吓一跳,不敢让燕华跟着,自己先行过去看。
甫到后园,发现人家真是手脚麻利,连地上都打扫干净了。
那女子看见王谢,也不言语,从怀里掏出一只黑色木盒,走上前,微微低头,双手呈过。
王谢并不迟疑,直接去接。听裴回的言语,此人不像有恶意,况且动作还略微恭敬。
盒子里,一张薄薄的纸,一只朴实无华的黑色铜哨子,拇指大小。
王谢呼吸浅浅一顿,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让手抖比较好。
他把哨子收起来,调整呼吸片刻,拿起纸,纸上规规整整写着八个墨字:“三三、四三,听候差遣”。
“三三?四三?两个人?”
女子点头。
“你是——三三?”
女子并不似下人那般屈膝躬身,而是低头抱拳行礼。
“四三呢?”
三三做了一个睡觉的手势,又比划几下,意思是一个过来,另一个休息,两个人轮班。
“都听我的安排?”
三三点头。
“会日常洒扫做饭洗衣?”
点头。
“会功夫?”
点头。
“认字?”
摇头。
“认识药材?”
点头。
“会炮制?”
摇头。
“懂医术?”
手指比了很小的一点。
“怎么不说话?”
三三指着自己喉咙,摆了摆手。
“哑的?”
点头。
“……明白了,认识我家的这些人?”
点头。
“不许扰着燕华。”
点头。
“把虎皮硝了,虎肉晒干,虎骨阴干?入药的那种?懂?”虎奶虎血昨日已经熬煮过了,花了大半天功夫。
三三听一句,点一下头。
“你们……有住处?”
点头。
“好吧,先这样。”
三三再次抱拳,去了。
裴回有点傻:“重芳大哥,这样也行?”
王谢拍拍他的肩,故意轻松的口吻:“此事别对别人讲,就把她当做给我们帮忙的。”
“哦,好。”裴回老实回答,他再不聪明也觉出事情不对头了,不过既然王谢的意思是不让他担心,那他也就不担心罢。
——黑色铜哨。
如果说之前没有任何头绪的话,现在王谢知道这名女子的来路,以及她背后的势力归属哪方了。虽然他还想不起来天家有什么秘史,但是这个女人的举止,和三十年之后他遇到类似之人,简直一模一样。
都出自繁露山庄。
而且是繁露山庄培养的,只听令于忠于皇家及宗室的私人卫队。
具体在哪一位手下,王谢他不能断定,毕竟能听到太多天家秘密的人,很容易保不住自己的小命,他一个小老百姓,没啥好奇的。知道多了,那就得小心脖子上吃饭的家伙了。不过,想了又想,还是没能回忆起将来的六十年里,朝中有哪位宗亲是双目失明,江湖上……盲侠叶亦香算不算?年纪可不怎么对的上号。
很可能,这孩子当年就这么夭折了。
这么有势力的爹,又可能是哪一位?
这是第二次遇见繁露山庄的人了,难道从那个时候就被惦记上?
☆、第十章 华燕相公
王谢一边想,一边回房。还没走近床前,燕华已经往他的方向抬起头来:“少爷?”
“外面来了个帮手。”王谢将女子三三的事情交待了一遍,伸出手指戳戳抓着燕华袖子的小王康脸蛋儿,“你的来头可不小哇,我们得好好和你亲近亲近。”说罢,凑过去吻了一下燕华面颊,“也辛苦你了。”
燕华笑道:“少爷这话说的可见外。”
“那你把小康给容翔,咱俩再来切磋一下不见外的事儿?”王谢逗他。
燕华脸红,迅速侧过脸去,回亲了他一下。
王大少这才心满意足,今日一切如常。
呃,似乎,还有一点不如常。
早餐时,王谢给燕华布菜,燕华记得厨房明明没有生肉,这一碗炖肉是哪里来的?尝尝味道有异,到不是调味的异样,而是肉本身似乎不太对劲,很是粗粝,有股腥味儿,不似猪羊,也不像鸡鸭。
王谢也吃出不对来,炖肉酥烂不好认,不过想到前日的“馈赠”,心下了然,对燕华道:“三三厨艺不错,这是昨日的虎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大补,很不错的东西。”又给裴回夹了一筷子:“尝尝鲜。”
裴回昨天晚上回来得知多了头老虎,毕竟还是有点小孩儿心性,摸摸虎皮掂掂虎骨,很是自得其乐,想不到连虎肉都可以敞开来吃,美滋滋吃了好多,精神饱满地去医馆了。
饭后依然老规矩,王谢随身带着小王康去看诊,燕华趁着收拾碗筷的功夫跟王谢报备:“少爷,一会儿我出去一趟,给小康买点小玩意儿。”马上就到端阳了,他想着过节应景,裹粽子,插蒲剑,挂艾虎,佩香包,饮雄黄,沐兰汤。至于看龙舟竞渡,他眼神不好腿脚也不怎么麻利,就不去凑热闹了。
这么些年来,欢欢喜喜准备过节,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在烟花馆里,每逢年节还能稍微沾些喜气,而近三年来,什么热闹欢乐统统与他无缘。莫说春节中秋该着合家欢聚的日子,一个人形单影只的难过,便是在最为重视的清明,他也只敢偷摸从牙缝里省下些铜板,或者拆改王谢丢弃不要的物件,弄些小物,半夜三更时分,偷偷祭拜一番。
近日心境欢欣,完全不同以往忧愁苦闷,端阳正是镇祟辟邪、保佑安宁的日子,他得布置布置。少爷这么忙,自己自然不能麻烦少爷操心这些小事。
家中定然有朱砂雄黄,还有酒。五色丝线自己眼力不济,怕搭配不好看,可以央裴回帮忙。香包还是买现成罢,他缝缝补补还行,绣东西真真勉强,送少爷的脉枕上那个小小标记,便费他好几天功夫。蒲剑和艾虎这两样应季的,此时杂货铺也该卖了。家里还有赤豆、糯米,他去买些枣子也就是了。
听少爷讲,现下家里吃喝不愁,大方一些没关系。他也摸过白银银票,身上荷包总是满的,那就好好过个节!
“去哪里?我陪你?”一听燕华要出门,王谢立时重视,开始盘算今日上午是不是早点结束坐诊。
“就在左近转转,走惯了的,不多时便回来,少爷不必陪。”
“那你小心些,但凡出门,小心些总是好的,虽说看得见了,盲杖还是要拿,走路慢着些,狭窄阴暗的地方不要去,万一有个磕碰就糟了,东西别买太多,买多了就叫伙计帮你拿,饿了就在外面吃些点心,走累了就雇辆车。还有,碎银铜板够不够?我再给你拿个荷包装上银票放衣里……”
王谢“老妈子”唠叨再次发作,他不是不知道燕华的能力,可就是忍不住。燕华含笑听着,一边点头答应,心想除了哄小王康,起码还得买点点心果子哄这位少爷师父。
王谢这边人手少,在奴婢三三到来之前,一日三餐里面至少有一顿饭是燕华下厨做的。燕华想想今日恰好是农人送菜来的日子,算算时间差不多该过来了,便去前面准备应门——自打王谢正式有了银子可以随便花销开始,就跟一个走街串巷的菜农订了协议,隔日送一次时鲜青菜,省心省力——不多时果然外头响起敲门声。
因着是给大夫家送菜,王谢给的铜板也足,菜农非常守时,菜蔬也都新鲜。他挑着担子,跟着燕华,熟门熟路进到厨下,将青菜一一放下,无非是些应季的韭菜,芦笋,丝瓜,苋菜之类,另有王谢托他另外采买的一捆粽叶,几盆菖蒲。
燕华听见有粽叶菖蒲,不由一笑,看来少爷跟他一样,也惦记着端阳呢。明明每日人忙得不可开交,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连这点小事,少爷已然想到了。
跟菜农寒暄几句,送人出去,燕华顺便上街,两条街以外有家杂货铺,里面大概卖些拨浪鼓陶响球之类孩童的玩具,左近还有果子铺,买几只白桃黄杏红李子,尝个新鲜。
燕华正自盘算,并未注意,迎面有蓬车经过。
车里的人三十多岁年纪,生的白白胖胖,过分丰满,从窗子望见他,忽然喝停了车夫,随即一个疑惑声音:“……华燕……华燕相公?”
突兀听见这个称呼,燕华硬生生打个寒战。
停了脚步,面向声音来处,抬头。
对方急急下了车子,大步走过来,欣喜地唤:“华燕!果然是你!怎么会…”对方的口气又是惊讶又是心疼,上前两步,一把抓住燕华持杖的手,紧接着就赶紧松手,抽了口气。
燕华攥了攥盲杖,对上人影,眼前一大团鲜亮的翠色,看不清五官:“请问阁下……”
“天哪华燕,为什么弄成这样!!!是谁那么狠毒!!!我找了你很久!!!你忘记了,我因为欣赏你的琴曲,特地推掉了一天的行程,特地听你弹琴整整一天,用黄金给你捧场!!!”来人兴奋地道,“我是彭伟,夏城彭伟啊!为了你我在洛城愣是推了生意,多待了一天!”
“彭公子……”
“是我是我!后来我再到洛城找你,馆里说你不在了,我感叹了很久,还给你写了一首词,他们都说写得情深意重好极了。最得意两句的是‘晚来风碎梨花雪,眷念凭卿忆平常’,哎呀哎呀,想不到竟然在春城遇见你!”彭伟关切问,“现在在哪里营生?我去你那里坐坐?放心,我依然带足了黄金,可以听你连弹三天三夜!”
燕华全身都是冷的,如坠冰窟。
那个名字他一辈子都忘不掉,而用黄金捧场……
“……华燕啊,你受委屈了,馆里本来规矩,弹琴是没有那么久的,彭少爷以黄金为价,明摆着是抬举你,他若和你看对眼了,你不是也能早享几天清福?再说了平时你这性子就不讨喜,要不是一手琴艺,早就赶到后院去了,馆里养着你,现在有这个机会,你还不该出力吗……”馆里的妈妈如是说。
他不得不弹。
而就是因为整整一日的琴,晚上被老客继续点名,他手抖不能继续,是以……
双手忽然钻心的疼,彻骨的寒,哆嗦得连盲杖都握不住。
树欲静而风不止。
燕华不是没想过,自己会被人认出,但是后来觉得春城离着洛城极远,自己前后变化又太大,便是有相熟之人,不会认得一个瞎眼残废小厮,因此几分担心也淡了。可是他平素不照铜镜,也忘记了,这些日子自己被王谢好吃好喝将养着,顺心顺意看顾着,相随心生,已然换了模样,虽不似当初少年时节风华正茂,好歹也寻回了五六分神韵。
彭伟的“华燕公子”一出口,燕华猛地反应过来。之后彭伟一连串的话,他知道来人是谁了,也知道来人把他继续当相公了,自己那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无论如何也抹不去。如若春城人晓得自己以前是……
燕华心中不由惊慌起来,庆幸今天独自上街,少爷不在身边没看到这么尴尬一幕,然而终究自己做过的事否认不了,勉强维持平稳神色,温言道:“彭公子,燕华早已赎出烟花馆了,‘华燕’这个名字也早就不用了。”
“哦?那可惜了啊。”彭伟嘟囔,忽然眼睛一亮,“华燕,我记得当时妈妈说你是官奴,终身脱不了籍,不如你带我去找你家主人,我跟他商量商量,将你卖给我,我好好养你!”
他步步紧逼,燕华苦笑:“彭公子,我眼睛不好使,双手又这个样子,如何还能弹琴?”
“没关系啊,听说春城有一个王大夫,很有名的神医啊!我就要去找他,到时候多出点银子,让他给你看看不就行了?”彭伟毫不在乎。
燕华终于握不住盲杖,急忙俯身去捡。王谢没见过他卖肉,光晓得他做皮肉生意而已,就厌恶了他三年。眼前这个人,可是自己原先的主顾,若是两人见了……
“咦?华燕,你怎么了?病了?你家主人真是的,不会心疼人……”彭伟一边念叨,一边弯腰帮他捡拾盲杖,“还是你知道自己可以见王神医,心里高兴的……”
“——我说这位仁兄,这是我家燕华,不是什么华燕。至于他的病情,由我说了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主角们的第一次
【苜蓿草童鞋木有具体指定哪个人,作者表示就集体乱炖吧】
燕华第一次看见王谢的时候:
我靠这小娃娃跟玩具似的啊……喂喂你尿湿我爹一身真的大丈夫?(一个3岁一个0岁)
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