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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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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商人地位低下,士农工商。三六九等中,经商被划为最下等,许多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贪婪归贪婪,敛财归敛财,无一例外,一定要与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划清界限,哪怕你是首富,与人家相交也叫做高攀,(奇*书*网^。^整*理*提*供)人家肯折节下交要视为一种荣幸。

时代不同了,经济挂帅的时代,商人被抬举到前所未有的高地位。尤其是豪富之家,简直有翻手云覆手雨的能耐,因为财可通神,扫平所有地拦路虎。

所以,嫁入豪富之家,比嫁入政界名门,某种时候还要受女孩子欢迎和羡慕。虽然有权往往意味着有钱,但手伸地太长,终究要防着翻船。

成为名门贵妇就不一样了。全世界的人都忙,而贵妇忙地事情,绝对跟一般凡女俗妇的柴米油盐大不相同。

她们要忙于参加每一场名流派对、艺术品拍卖会、跑名牌服装秀;或者忙于教育下一代,跟着到世界名地的名校陪读……因为忙的不同,所以才让人羡慕。即使有着烦恼,也是世人眼中的闲恼………吃饱了撑着的那种,统称为幸福的烦恼。

于乐江此人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算是极佳的丈夫人选,嫁给他,在很多女人看来,往往意味着幸福生活的开端,也是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算不得错。

然而理解归理解,以一个未成形的小生命做筹码,这等作为董洁不予苟同。

新生命倘若不是父母双方爱的结晶。那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更惶论被拿来做为达成自己某种私心地筹码,这是做人最基本的人品问题。

齐雪芹默然,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我刚开始,想借着怀上孩子嫁给于乐江,对这个孩子抱有多少母爱——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到……”直到她被迫躺到冰冷的手术床上。

失去孩子的恐惧,激起了一直被她忽略的母性本能。

在那特殊时候,齐雪芹突然发现,她想要这个孩子,发自内心的想要让这个孩子得到生地机会。

不管她一开始动机有多么不可原谅,至少孩子已经成形,在她腹中健康生长,那么就不应该被人为的夺去生命。

“我知道别人都是怎么看我的。”

齐雪芹精致的脸上有些许无奈,微抿的嘴角却透着一丝倔强和骄傲。“我认识于乐江那天起。他就是现在这样子,有钱有貌有能力,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我喜欢他。自然也包括了喜欢他的钱,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耻的。错开这一点,于乐江就不是一个有优点的男人了吗?”试问世上哪个人不爱财?一个个一天到晚忙碌辛苦工作,不为求财,难道还真是为了祖国做贡献不成?

董洁充分发挥了一个尽职地聆听者的角色作用。

“有人说我有心计,对,我是千方百计算计着怀了这个孩子。”齐雪芹的手小心地抚上自己的肚子,“我也是女人,二十八岁。不年轻了,我想做母亲了,我想在女人最适合怀孕的时候生下我的孩子,我想给我的孩子最好的未来。”

“无论我有多少错,无论别人能不能理解,现在,我是真的爱这个孩子……”她移开目光,眼中略有些朦胧水汽。

“你要做单身母亲吗?”董洁不忍,迟疑问道:“还是——嗯。听说你答应生下孩子送到于家抚养,你舍得吗?”

齐雪芹没有做单身母亲的心理准备,且不说此举将给她的生活带来多大地变数,她也没有信心能边工作边做好母亲的角色。遂苦笑道:“舍不得也要舍,这世上的事,岂能样样皆如人意?”

她顿了一下,似是宽解自己般自言自语道:“至少,于老盼着这个孩子,他答应要亲自抚养。这样就保证了这个孩子在于家的地位。他的未来就有保障,于乐江——他也到了喜欢孩子的岁数。我不信到时候他对我的孩子没有感情。”

嗯,这倒是。个人所处的地位,所拥有的权力或财富,如果超越一般人之上,就是常人眼里所谓地位高权重的人上人。不过董洁一直觉得,这些都是后天加诸于人身上的社会属性,再怎么样,一层层剥掉这些,其本质上也不过是一个人,和普通人一样,宠爱孩子是天性。

这种天性,有时候会凌架于理智之上,古往今来,多少人为着骨肉情做出多少糊涂事?

“那你呢?你想过没有,缺少母爱,对孩子的成长过程来说,是永远都没办法弥补的遗憾。”

“于家不会亏待我。”齐雪芹揉揉眼角,勉强笑道:“母亲是爱他的,等孩子长大了,晓事了,他会理解的……”

两个人在屋外分手。齐雪芹走后,董洁向后靠到大山身上,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腿又疼了是不是?”先前在屋里望过来,瞧见她陪着那女人不断的走啊走,大山就有些担心。这时又是心疼又是责备道:“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一口气走太长时间,小心腿受不了。”

董洁仰头笑道:“没那么严重啦,就是有点酸,一点点。这种慢慢散步对我是种好事呀,你自己不也经常鼓励我要锻炼身体?连散步都有考虑这个顾虑那个,我还能做点什么运动呀?没事,歇会儿就好了。”

大山半伏下身体,“来,趴到我背上,我背你回去。”

董洁不跟他客气,扶着他的肩膀,一边问:“哥,我最近好像长地胖了点。你有没有觉得重呀?”

大山往上托托她地臀部,回头笑道:“净瞎说,你哪里胖了?做康复锻炼吃尽苦头,整个人瘦的就剩一把骨头了,都把李阿姨给愁坏了。”

“哎呀,那都是多长时间以前地事啦。我是说现在。现在比那阵子胖了,不对么?”

大山腾出一只手来,掂量一下她的胳膊腿,“嗯,是比前些时候强点儿……还得继续努力啊。”

董洁探头,用脸颊贴了他的腮磨蹭,一边偏头笑:“不要,我喜欢你这样背着我,要是长胖了。你背不动怎么办?你现在可不比当年,坐办公室坐的,也背不了太重的东西了。”

“小瞧人是不是?你这样地。体重翻一番我也背得动。”

董洁用手指挠挠他的下巴,在他耳边呵气笑道:“胡吹大气。”

大山把她背进屋里,放到床上,拉开她的裤脚给她按摩腿,“那位齐小姐跟你说了什么?要这么半天。”

“就是随便聊了聊,嗯,我不觉得这位齐小姐有多么——”

董洁挥挥手,试图找到合适的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不是赞同她的所作所为,也许她不是多好地女人。不过我也不认为她是一个坏女人。”

董洁取了枕头搁怀里抱着,“哥,女人精明些,凡事多为自己打算一些也不是不能理解的,对不对?于乐江怎么说也算是比较有魅力的男人,喜欢他想嫁给他,想办法怀了他的孩子,表面上看齐小姐好像挺强势的,其实这种作为。恰恰表现出她是一个弱者,至少在她和于乐江的交往中,她处于弱势地位。”

大山笑笑:“一个巴掌拍不响,怀孕这种事,男女双方都有责任,缺了哪一方这事都不能成真。”

说的对极了。董洁不欲再纠缠此事,偏生这时脑子里突然略过一个闪念,忍了又忍,却是忍不住问他道:“哥。倘若换了是你遇到这种事。你会像于乐江这么做吗?”

大山不假思索直接回道:“你看我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这种假设根本多余,毫无意义。”

董洁先是笑着点头默认。半晌,却又不死心的继续追问:“你把它当成一个问题来回答就好了,哥,说嘛,你会像他这么做吗?”

“同样地事,不同的人采取同一个做法,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肯定是出于不同地考量。”

爱情有时候真的很简单,就是心甘情愿的只对一个人好,眼里心里看到和牵挂的,只是那个人。别人,无论是谁都不行,都没有办法取代。

这一生,他与董洁之间,有了孩子是幸运,没有就当做命中注定。他不要有另一个孩子横在俩个人之间,给她带来一丝不快。

大山无奈的摸摸她的头,“换作是我,应该也会是这种做法吧。”

他的手在董洁发间穿俊,一下一下,恰到好处的抚摸力度,让她觉得十分之舒服,忍不住主动摇晃脑袋,在他掌中磨蹭。

大山把她鬓边的头发别到她耳后,露出白玉一样小巧精致地耳朵,拇指食指捻捻她的耳垂。

唔,她去年因为头部受伤,不得已剃去长发,现在该是她记事以来头一次以短发造型示人。

虽然更喜欢她留一头长发,而且常常亲自打理那把长发,那种轻轻掬起滑过手心的如丝如绸的细腻触感,直到现在仍然清晰的保留在大山心头,常思常想的,偶尔在夜里,手指习惯性的去摸那头长发,却扑了个空,枕上臂膀间再没有熟悉的触感,心里不免就觉得若有所失。

大山再拨了拨她的短发,不过这短发造型看习惯了,觉得也不错。

董洁快乐地眯起眼睛,像一只被抚摸的猫儿,就差摇起尾巴表示此刻的欢愉之意了。

“哥,你会这么做,主要是顾虑到我吧?那,如果没有我呢?如果你现在还是单身,倘苦交往的某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你真的对那个孩子无动于衷?”

大山屈起食指,轻轻弹了她一记,“干嘛要问这些多余问题?”

“哎呀,聊天嘛,你回答就是了。”董洁笑着扯他的手摇晃,并且补充道:“不许敷衍了事。”

大山拿她没辙,略想了想,不是特别确定道:“那就不好说了,如果经济没有问题的话,多半会留下孩子吧?一个人的生活其实挺无趣地,不管是成功地喜悦,还是不快乐的经历,能有个可以让人全心全意信任地人陪在身边,总归是件好事。倘若没有找到合适的爱人,有个与自己有骨血之亲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会有人说,那样对未来的妻子是件不公平的事。

其实世间哪里有所谓的公平呢?不过是相对而言罢了。

先有了爱人,自然不能做对不起爱人的事。先有了孩子,那么对不起,如果哪个姑娘做不到接受他的孩子,视其为多余的累赘,他也绝对不会接受那个女人做妻子。

带了一个孩子,能不能再找到好女人做老婆?倘若这个男人足够优秀,这根本就不是问题。

董洁若有所思的点头。她向后躺倒,在床上打了一个滚,又打了个滚,眉头微微皱起。

“怎么啦,不开心?”

董洁捉着他一只手把玩,半晌才低语道:“我觉得不公平。”

“嗯?”大山示意她说明白些。

“真是不公平,不想要孩子的偏偏要做爹了,咱们这想要孩子的,却偏偏总不能如愿。”

大山点了点她的鼻尖,好笑道:“你才多大点?璐璐正肆无忌惮的享受青春生活呢,你就想做母亲啦?这事不急,你早些养壮身体才是正经事。我还想多宠你几年,有个孩子做电灯泡,累着你我可不答应。”

于乐江知道齐雪芹来过农场的消息,专门找了时间向董洁和大山表示歉意。

他本性是极骄傲的人,一想到自己的孩子被某个女人当做筹码,就没办法不恼怒。一生好强的他,更是没办法接受自己的孩子要在这种情况下出生。董洁对他说:“于哥,不管齐小姐做了什么,不管她做了多少你不喜欢的事,听我一句:她已经受到了惩罚。”

“女人怀胎十月,难道是件很容易的事?孩子慢慢开始有了心跳,会在母亲肚里翻身、伸胳膊伸腿,仿佛在回应母亲,做母亲的难道会对腹中的孩子没有感情?孩子生下来后就要抱走,不在跟前长大。做母亲的,天热了会想着孩子会不会热着,天冷了会操心孩子会不会着凉,生病时会不会不舒服的哭着找妈妈,他第一次喊人,第一次行走的小模样……于哥,这将是一个女人一生的心牢!”

这件事终究不能无限期僵持下去,最后,双方各退一步。

齐雪芹答应生下孩子后,孩子的抚养权归于家所有。于乐江为了给孩子一个合法身份,同意与她协议结婚,只是走一个登记行式,待孩子出生后立刻分手……

第三百八十七章 … 牵手

世纪末盛大的阅兵仪式后,大山迎来了他和董洁的盛大的婚礼。

因为是本世纪末的最后一年,金秋十月,全国上下,许许多多的新人选择在这个月份走进人生的另一个阶段。电视报刊上,常有集体婚礼的报道。

相对于别的新人,大山和董洁的婚礼就其规模,或者说参与人的级别实力等诸多方面来说,算是其中最最隆重的。但是,还有一点与众不同,就是他们的服装。

摒弃了普遍意义上的男着西装、女穿白色婚纱的习惯,他们采用了汉服做为结婚礼服。

汉服不是汉朝服饰,而是汉民族的服饰。

自从洋婚纱和西装流传到中国后,穿洋婚纱和西装几乎完全取代了数千年以来中国人穿传统服装办婚庆的习俗。现在的婚庆场面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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