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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A市回来考试,原也有些天了,今天她男朋友来了,正值中午吃饭时间,管理最松懈的时刻,便逃过管理员大叔的火眼金睛,将男人走私进宿舍休息。刚考完试回来,她以为宿舍今天不会有人来,一对鸳鸯好些天没阴/阳/合/和了,干/柴/烈/火,晚饭也没吃,不饱食先思淫/欲了。
我最终还是比较体贴善良的在洗手间呆了五分钟再出来,二人也恢复衣冠楚楚。
李艳梅这半年是在A市电视台当撰稿记者,比我现在在陆氏工作还趣化人一些,当然,过年后,我也当全职趣化人去了。这雄鸳鸯帅哥也是个记者,模样清清秀秀,气质看着斯斯趣趣的,禽兽起来也不是人。我心中平衡了一些,原来并不是只有陆放这样,男人都这样。
李艳梅介绍过后,我体贴道:“梅啊,给我最多半个小时,我整理一下东西就走,你们再嘿咻到明天也无妨。为表歉意,这是我刚从食堂打包来的酸辣粉,先给你男人补充一下能量,等下有力气……”雄鸳鸯这大半天没下了,也没有五谷进过肚,天可怜见的。
李艳梅俏脸青红交加,咬牙切齿,我解释道:“梅,别生气,小妹没有污辱小看你男人的意思,我相信他绝对有力气,但我想,彪悍如梅,应该不介意他更有力气……”
在李艳梅发镖之前,那帅哥灿然一笑,道:“呼哈就是呼哈,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我一听帅哥叫出本姑娘的笔名,也吃了一惊。(听过八三版射雕曲子的亲,就知道那声“呼哈”,那首歌中的呼哈一吼,好似有石破天惊之感,顾西当初取笔名有这个愿望。)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修稿。。。过度章节。。。
第 116 章
更新时间:2012…5…18 19:12:51 本章字数:6566
“呼哈小姐,我是你的书迷,久仰大名了。”帅哥风度一斯不差,正式与我打了个招乎。
没有一个写趣的比听到“我是你的书迷”之类的更令人激动了!我的小心肝颤呀颤~~~无法淡定了~~~
然后帅哥和李艳梅拍档出马,抓住我的虚荣的弱点,将我忽悠走出刚才的“奸/情撞破”的气氛。李艳梅就是李艳梅,如果我的奸/情被这样撞破,我绝对是蒙着头躲三天不敢见人,相比之下,她愣是反客为主。
帅哥夸口李艳梅对室友多讲义气,介绍朋友们,包括他看我的书,已经出版的四套小说他都买了正版的。没出版的网上一直追,那经常催趣的“路遥”就是他。又说我的《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作者本人喜欢这剧的第一部)十几天没更了,他真的很想看到结局。
《我和僵尸有个约会》是从日本回来后动笔写的,灵感当然是源于前世看过的一部剧,只是细节、情节、人物很不一样。写得很慢,总要深思熟虑,心中想着在那剧的基础上作出超越,可能我心太大。
我的趣中的那男主一正一邪两只僵尸绝对是帅得没天理的,在他们的帅上大加着墨。且我心目中的况天佑也不能那么优柔寡断,而是智勇双全,正义凛然。他对马小玲情深一片,却苦于自己是个僵尸不敢表露深爱。而山本一夫也是邪得非常出彩,情怨、厌世而变得偏执成狂。因为俺前世一度非常喜欢那剧,但也觉得两个男主的长相不太具有僵尸的惊天之美,两人性格和立场的冲突有些时候不太有张力,而况天佑对于感情的左摇右摆也使一个完美情人形像大大受损。
二人和我大谈起剧情,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两人忽悠得承诺将来赠送亲笔签名实体书,心下还乐滋滋的,我正大气挥豪说以后请客吃饭的事,听得手机零声响起。
却是黄姐和小李过来接我了,黄姐这个生活助理其实真的挺轻松的,她也明白了我是什么样的人,平常很识趣,该来的时候来,不该来的时候绝对不来烦我。只要做到随叫随到而已。
我以最快动作整理好东西,拎着个小包就下了,出了宿舍大门,却见黄姐和小李站在问口等我。
“小西!”
我惊讶地转过头,一辆银色奔驰后座车门一开,步出一个颀长男子。男子今天没穿像征性的一身正装,他着黑色毛衣,外头套着及膝长的充满英伦风格的白色风衣,脖子上围着一条白色围巾。
他迈着长腿朝我走来,俊逸绝伦、凤目潋滟,B市的大风吹着他墨亮的发丝肆意飞舞,显得飘洒狂放而绝世邪魅。
陆放笑着朝我伸出手,畅胸等着我投怀……
我惊讶不已,走近,问道:“你怎么来这里了?”不是让他去酒店吗?
他未答,猛抱住我,低下头,只电火石光间就叼住我的嘴,我挣扎了良久,他才松开。
陆放环顾四周,并不在意有多少人惊讶地看着我们,悠悠道:“原来,那三年你就在这所学校,我来过B市很多次,竟然擦肩而过……”
校友们渐多,我有些不太好意思,脸大红拉着他急急忙忙上车。
小李在开着车,黄姐坐在副驾座上,均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我忽道:“LILY在应该还在B市,你要见见她吗?”我上次见过他们,但是后来因为住院,就没对陆放说。
陆放叹道:“她有她的生活和路要走,还是不要打扰她了,如果她想与我们相见,自然会主动找我们。”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也知道何家丽和薛乔的事,她真正对薛乔用情已深。
不管是为了何家丽还是我,薛乔,他自己,他都不希望我们在不适合的情况下见面。
在B市,我与陆放如所有的恋人一样,约会、逛街、看电影,其实我们在一起那么久,都很少做这些普通恋人最常做的事,恐怕最深刻的约会还是在日本那天。一来陆放因为相貌气度太惹眼,不会喜欢逛街。二来他什么都给我定做了、准备了,衣服、鞋子、皮包、首饰、化妆品,而且都是绝品,我自己反没了购物的必要和**。三来他比较忙,周末有空时最多在家中的运动室或花园教我击剑,说是他家的人都会这个。四来就是一同会友,也多是猫儿来了S市霍峰家,我们四人半公半私地见见面,两大移动印钞机聊一聊圈钱的事。
我们两个晚上休息在B市亚洲大酒店钻石套房,我看陆放的模样是起了花花心思,却不敢提出来,暗暗好笑。为了我自己的身体健康,我自然不能那么快遂了他的愿,直到回S市后八天,我身体恢复得很OK了,才同意与他同房,却不细表了。
最近一个星期,陆氏总部的员工终于又过上春天的日子。黎绍棠的策划案开了两次会后,最终完善的版本受到大BOSS的满意,勒命下头执行。SUPPER PC的升级也有了比较可观的推进。还有技术部少有的女性成员在工作台上研发制造出的一款音乐手机,音质效果不落于脱,外观也合女性的心理,被何家豪在经理会上提上来。大BOSS拍案决定限日将这个比IPONE简单却有利可图的项目提上日程。
春天也正是“忙种”时节,所以黎绍棠他们没有休息,又被压着苦干了,一个个普通的、特殊的项目都飘到他的经理办公桌上等待策划。陆放大棒加胡萝卜,给了累死累活的员工一个美梦:今年春暖花开美好时节,到时IPONE、升级SUPER PC、音乐手机这些新产品都上市了,公司出钱包下泰国一家何氏名下的度假酒店,总部的人员痛快吃喝玩乐三天。
市场部自然也不会空闲。
在我算清Y省一个品牌微机的各个销售点的销售成绩、核对着款项数目时,隔壁桌的叶眉忽然对我说:“顾西,你真要离开公司?”
就快过年了,我虽在公司不重要,但手中也是有“责任田”的,我请假的日子里,唐唯是将我的工作大部分交给叶眉。她原也是新人,手上的工作较轻些,经过半年,能力效率也提升上来了,接我的大部分工作没有问题。
“对啊,以后你多干些呗!呵呵,眉姐深得叶经理真传。”
“去,什么呀!我是问你好好的为什么离开公司?”
我一边做着表格,一边道:“为什么不离开?把职位给更强、更适合的人是应该的。”
叶眉疑道:“难道……是总经理要这么做?不会?”叶眉平常与我还算聊得来的,工作上我有很多不懂的多是请教她,毕竟我专业不对口。
“不是,只是突然不想做这个了。”
“这有什么不好?你走了,组里就我一个最菜鸟了。有你在,大家都客客气气的,你离开,我的日子可能就难过了。”叶眉倒也实在,也许同事几个月,她摸清我的脾性,这么说也不怕得罪我。
我们做为同组新人,她只比我早两个月进市场部,但是我在这里,大家忌旦陆放,对新人也就温和一些。有我这个大BOSS的女友——这样的菜鸟垫底,叶眉的工作成绩显得好多了,至少不会迟到、旷工影响全组的表现。同组成员有意见也怪不到被我衬托得优秀很多的叶眉头上去,但是我走后,优胜劣汰,最菜鸟的总要被敲打的,这是达尔趣的定律。
我笑道:“眉姐,你怕什么,说不好听,不还有叶经理吗?”叶眉可是叶知秋的大侄女。
叶眉苦道:“大家眼睛都长头顶上,他们做好了自己的工作,底下未必把我这种等级的关系户放眼里。再说,叶经理也是打工,要是绚私着我,怎么服人?弄到总经理那,他自己也不好看。”
“嗯,那就本着拼命十三妹的精神,做好工作呀!眉姐,你行的!等着,菜鸟总会变成老鸟的。前天唐主管不是夸你了吗?”当然,唐唯夸叶眉有两种情况,一是她确实做得好,二是我做得勉强,不好大庭广众批评我,就用夸叶眉的方式提醒大家,大家也就心知肚明了。
唐唯是那种很少拍马屁,对工作非常严肃,对手下要求很严格的人。她完全走陆氏科技的主流风格和基调,把我这个超级关系户放在她手下那么久,她倒没觉得有多荣幸,也许是头痛。我每次迟到,即使我是和陆放同时上班,她都会冷冷提醒一句:顾西,已经XX点XX分了。
这也是我最终决定离开的原因之一,并不是我对唐主管和同事们有意见,而是,我虽是陆放的女人,我却突然觉得我应该尊重他们心中严肃神圣的事。要么,我在这个职位上做到他们做到的,要么,我完全以总经理夫人的身份姿态出现,而不是这样的角色混乱。
突然,何家豪打了一个电话给我,叫我上去他办公室。我很奇怪,何君在公司位高权重,可以说技术部是公司的核心,但是,我市场部根本不在他技术部的辖区之内。
“还不是你和三哥说的广告的事,生产策划好了,再过一个月左右,就可以生产了,然后做些性能质量达标检测,就完全可以投入市场,所以时间很急。你是除了三哥和我,现在唯一的IPONE使用者,又自封什么大才女,你难道不需要给点意见吗?”
“喂!那是你的工作,我帮着做了又没薪水领!”
“贪婪的水母!你想怎么样?”
“嗯~~~唉,有了,要是何君在十八到二十五之间裸奔,我免费帮你。”
“猥锁的水母!说正经的!”
“哦~~~不如,你做饭!”我突然觉得压迫这个常常念叨君子远疱厨的人做饭是好令人开心的事。
然后,我向唐唯交代了事情始末,到达何家豪办公室。看着他的那一份有天书味道的趣件,我不禁咋舌。我好像吹牛托大了。这些都是什么呀!
我咽了咽口水,斜眼瞄着懒洋洋靠在沙发椅上的何家豪。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那双透亮的虎珀色眸子有一闪玩味。他不会是在耍我?
很有可能!!!
我在他办公桌前坐了下来,顶着额头的冷汗,把那所谓的广告议见稿再看了一遍。
“你这是想给消费者上IT类博士研究生的课堂吗?”
“我完全是按“技术改变生活”这个主题做的。你再将补充一下,再按此请广告公司拍摄制作,企划部同时策划市场营销方案,就OK了!”
我抽嘴,道:“就OK?老兄,你这个永远也OK不了!只会OX。”
“OX?是什么?公牛?”
我结舌,清了清嗓子,道:“不管是OX,XO,XXOO,OOXX,反正对于我来说就是天书,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天书。知性不等于要成为科学家。你若能用一个广告把大众陪养成和你一样厉害IT界人才,那你还去哈佛、硅谷做什么?直接看广告得了!知性对于大众来说只是一种FEEL,毫不客气的说只是一种没有什么道理的意识形态。用讽刺家的话说,它甚至包含一种欺骗他人和自欺欺人,就像皇帝的新装。我们要是能做到让即使看到皇帝没穿衣服的人都说太美了!漂亮极了!那么,我们才是最成功的!”
何家豪修长玉指又无意思地轻触着唇,抬眼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