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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么地在乎结局。最终的道别理应从容,不可以是在汗味弥漫的火车站门口,“再见”还没出口就被抡大包的旅客甩得鼻青脸肿,再抬头时,人已不见。
形式感是如此重要,它让我们在猥琐失落的人生中,努力活出一丝庄重。我需要这点庄重感,不是为××。
而是为了她。
为了当年那个把行李包扔在地上,双手张开,像只鸟一样从台阶上飞奔而下的女生。
幸而老天待我不薄,我想要的收尾,终于收获在一年后。
大四那年的冬天,刚面试结束的我穿着好看却不保暖的风衣哆哆嗦嗦走回学校,站在店门口买了一杯烧仙草,捧在手里取暖。这时听到自行车倒地的声音,回头就看到了××,和他的女友一起摔在了地上。
那是个陡坡,自行车上坡起步很难,何况还是大冬天,带着一个人。
我想起他曾经也用单车带过我,摔了一跤后,我们彼此客套,就差鞠躬了。
这时我听见他冲女友吼:“说不让你这时候跳上来,你偏要这样,摔死我了!”
我不由得联想,如果这样的场景发生在我身上,我会是什么反应?恐怕只是冷着脸,对他道个歉,然后拎起包转身就走吧?——你居然敢冲我吼!
然而女友一歪头,笑得很甜地说:“我想让你带我上坡嘛。”
他依旧没好气儿,却不再坚持,板着脸别扭地说:“哦,上来吧。”
我在不远处笑出了声,真心实意地觉得一切都很好。
这才是恋人。不虚伪、不假装,没有无聊的自尊心去挡道,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可爱。
当年的事也没什么过不去的。他遇到了真正的爱人,想要坦承自己的一切,包括当年莫名其妙暧昧过的阿猫阿狗姓甚名谁,之后又无奈地看着心爱的女孩向这些阿猫阿狗龇牙示威……这是多么正当而甜蜜的一件事。
故事有一万种讲法。我选择接受他们的那一种作为结局。
我站在原地,笑出了一整套长镜头。
这不过是一段狗屁倒灶的暗恋,乏善可陈,我却万分郑重地写下每一个字,想要让它听起来特别。
因为我感觉得到,十六岁的自己正坐在桌边,托腮看着新鲜出炉的每一个字,时不时伸出食指戳着屏幕说:这里写得不好,重写;这里你撒谎了,重写;这里……这里就不要写了吧,咱们自己知道就好。
我试图不去听她的。人很难不给记忆上滤镜,有些事情何必那样真实?搞不好别人还会误认为我至今对××念念不忘,这谁受得了。
然而十六岁的我却说,你必须要诚实呀。
你要对我诚实。
于是我丢弃了成年人的面具,努力地和自己的虚荣心作斗争,去讲述她的少女心如何坠毁的故事。
我听到她说谢谢我。
谢谢孤军奋战这么多年,终于迎来了一个二十六岁的我。
一个迟到十年的战友。
我们牵着手,一起对这场青春,做最漫长的道别。
自此以后,好的都留给她,剩下的人生,我已足够成熟去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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