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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能一觉睡到中午,可是老姐大清早火气就很大,每个动作发出的声音都像打雷,她扯破喉咙似的骂个没完:“妈的,隔壁的,你全家都是变态的,昨晚三更半夜还放什么刀郎的歌!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不用睡觉啊?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清闲不用上班啊?你以为……”
为什么隔壁放了三个晚上刀郎的歌,老姐一句话都不骂,偏偏今天就——我直觉告诉我,她大姨妈来了!
我半睁着睡眼,走出房间,见老姐站在阳台那继续叫骂。
“老姐,你别这样,上帝说:爱你的邻居吧!”
“我不是信仰基督教的。”
忘了老姐是无神论者,而我的信仰是世界五大宗教的掺合,就是不信邪教。这样根本无法沟通嘛。
“姐,你难道不知道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是举世关注的吗?你跟邻居闹大了,外界会误以为和平与发展只是泡沫。再说,我们建立和平的邻居关系,是有助于邻里关系的可持续发展。你总不希望邻居的三姑六婆说你的不是吧?我知道你没有什么不是的地方让她们说,但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还请老姐三思而后行!”
“婕,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你不知道我昨晚有多痛苦,我几乎没睡过。”老姐的黑眼圈很大,她喃喃向我诉说:“靠,他爱听刀郎的歌,他老母爱听《帝女花》,他儿子喜欢听那英的《就这样被你征服》。你去G城后的四个多月里,我几乎每晚都在听这些歌,听完男低音就听女高音,听完美声唱法的就听通俗唱法的。除了痛苦还是痛苦,后来慢慢习惯了。但是昨晚回想起那个葬送我一生幸福的人,我就一直无法入睡,心情烦躁得时,他就放刀郎的歌,我越听越抓狂!”
哇靠,原来他们是一家人啊!“我怎么没听过他儿子放那英的歌啊?”
“他儿子外出打工,周末才回来住,迷上那英的歌也是近来的事。”
“哦。那为什么我回来这些晚上都没听到他老母放粤曲呢?我都好久没听过《帝女花》了。”
“他老母不久前搬回乡下住了。”
“哦哦哦。”我直点头。不晓得那邻居有孙子了没?好奇他的孙子会爱听什么歌,希望他品味能高一点,最好他爱听的是《催眠曲》吧。“老姐,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要啊。”
“快八点半了,你还不快去梳流。”话才落,她就消失在眼前,浴室里传出“叮咛当啷”的声响,准是东西被她抛来扔去了。“姐啊,我要去吃早餐,你顺便载我出去吧!”
第七章
经过湘唯路的KFC,我下车,挥手与老姐作别。
她却有怀疑的眼神看着我,说:“还没到九点钟,肯德基门都没开,你买什么早餐啊?你该不会是想出门看帅哥,为了省车费,就以买早餐为由叫我载你吧?”
“拜托,一大早的,帅哥不是窝在被子里坐月就是回工作岗位谋其政,哪来这么多帅哥看?正所谓,猛男肌不如肯德基、视觉不如味觉、精神不如物质……”
老姐懒得听我念念碎的,一踩油门就消失在眼前。
唉,KFC门还没开,难道要我在街上游荡吗?看来我真的不该为了省车费而叫老姐载我到此。肚子好饿哦,好想吃葡式蛋挞、新奥尔良烤翅、薯条……愈想愈饿、愈饿愈想,想着想着就流口水了。我吸我吸我吸吸吸,有些没被及时救回的,不幸暴露于嘴角。我利索把它擦掉,然后四周探视,幸好没有人看见,不然丢脸死了!
舒气之际,又倒吸了一口气。迎面走来一个俊美型的帅哥,他边听电话边走路,手里拿着泥黄色的公文夹。
我双脚像被钉子钉在地上似的,无法迈出一小步。不行了,我快要休克了。咦?好像有种想流鼻血的感觉,不会吧?我没有对他想入非非哦,真的没有!我仰起头,惟恐鼻血流出。
那帅哥走到我身前时,用好奇的目光,以居高临下的姿势俯视我的正面。
我顿时变成了化石。
他微微笑了笑,然后就从我身旁走过。
我立即回头瞄他,而他也回眸一看。佛说:五百年换来一个回眸,一次擦身而过 。前世的五百年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也太浪费青春了吧!要是我的话,一定要擦他几次肩,顺便揩揩油。嗯,反正没事做,先吊着他尾巴走。秀色可餐,纯粹想欣赏一番罢。他没有虎背熊腰抑或一身肌肉,相对于男人来说,他的身体有点偏瘦,但又不是病态那种瘦弱。
就在我忘情陶醉时,雷思茗的出现,让我霎时清醒过来。我立即转身,背对着她走。幸好是我先看见她的,不然准会被她逮到,然后跟我抬扛个没完。要是被她逮到,想金蝉脱壳都难,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
她走了没?她走了没?我再不回头看,一定会把那帅哥跟丢的。忍不住回头看,却发现雷思茗跟那个帅哥都消失不见了。唉,为什么要让该消失和不该消失的人一同消失呢?痛不欲生。
在这条湘唯路走了几回,九点半时又回到KFC门前。哎,打包东西回家吃吧。揪着打包的东西要走出门时,发现雷思茗跟一男孩坐在一起,而那男孩正是我刚才见到的那位帅哥。桌上放着一盒葡式蛋挞和两杯大可乐,以及一个泥黄色的公文夹。天啊,为什么要让我喜欢的人跟我讨厌的人坐一块呢?
雷思茗脸上没有丝毫表情,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有这种表情。那帅哥表情也很严肃,两人用眼神冷冷的对峙着,谁也没开口说话。嗯,看来有戏看了!
我偷偷的坐到雷思茗后面,并时刻准奋侧耳偷听他们对峙过后的谈话。沉默维持得太久了,我腾空脑子的空间,胡乱猜测他们的关系。
“你真的不需要再考虑一下吗?”帅哥率先开口。
雷思茗很利索的回绝了他:“不需要!”
“你就这么绝情绝义吗?”
“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不要跟我说什么情和义。”哗,她好冷酷哦!
“雷思茗,不要说我没有提醒你,你这样做只会失去一个长期合作的伙伴!”
“如果你是因这种小事而跟我决裂的话,这样的合作伙伴不要也罢!”
“小事?好,就当它是小事,那你可否知道这个世界上很多大事都是因小事而被搞砸的?”
“是啊,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如果你不退一步的话,你这点小事将要搞砸我们建立的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了!”哇,好厉害。她的气势几乎压倒了坐在她对面的帅哥。
“你就不能放开一点吗?”
“放开点?这话应该是我跟你说吧?你都吃了三个葡挞,我才吃了两个,剩下这个当然是我的啦!明明是大家各付一半钱的,你凭什么可以多吃啊?即使我这样做会失去日后继续跟你一起凑钱买葡挞吃,我也在所不惜!”
“小器,不吃就不吃嘛!”
什么?原来只是在争一个葡挞吃。我倒!这两个人都是神经病的,懒得理他们!我愤然站了起来,动作太大,碰到与我相背而坐的雷思茗。
她本能地转身,看见我,惊讶的叫道:“程婕?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跟踪我了?”
谁有空闲跟踪她呀?“是啊,你怎么看都像个杀人犯,我跟踪你并随时与警方联络,务求在时机成熟之际将你擒拿归案!”
“你很厉害哦,居然知道我刚才杀了两个。不过你没有我作案凶器印下的指纹,你应该知道没人证物证是定不了我罪的。”
那帅哥在一旁偷偷发笑。
可恶。我对她咬牙切齿一番后,指着那帅哥说:“他就是人证,物证就是这个在死亡夹逢中幸存的蛋挞!”应该是在死亡牙逢中幸存的蛋挞才对吧?
雷思茗狠瞪着那帅哥质问道:“少君,你是人证?”
“不不不,我只是路过的。我以上帝的名义郑重发誓: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见、没听见。小妹,你不要把我扯牵进去哦,我可不想被人杀人灭口!”少君一个劲儿地摇头,脑袋快要被甩断似乎!
我指着盒子里的葡式蛋挞说:“那、那我还有物证!”
可惜那最后幸存的蛋挞已落入雷思茗嘴里。蛋挞命运坎坷,我亦回天乏术!
蛋挞已成她腹中之物,她舔了舔指头,问:“物证?在哪里?WHERE?”
你这个死蛋挞,不但不能成为呈堂证公,反而喂饱了她的肚子。在她嘴里,你就不能作作样子挣扎一下吗?何必一副献身,任人肉鱼的模样?你这样简直愧对列鸡列蛋!我鄙视你!
少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小妹,你好像一个人……”
好像一个人?“废话,我除了人还能像什么啊?”
“呵呵,半兽人啊。”雷思茗掩着嘴发笑。
少君笑了笑,也没多说什么。吮了口可乐,看了看手表,才说:“哦,快十点钟了。茗啊,我先去上班了。”
“准奏!”雷思茗拂了拂手。她以为自己是皇帝啊?
少君拿着公文夹离开后,雷思茗就对我大眼瞪小眼的,眼神的较量!
我拚命的瞪大双眼,俯视坐在椅子上的她。
“你……”她故意停顿了下,“你的眼睛布满血丝,满脸倦容的,昨晚睡不好吗?”
“是啊,因为昨晚梦见你了!”
“你对我三见钟情,所以日思夜想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导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我听过一见钟情、二见钟情,就是没听过三见钟情!跟她说话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尤其是在我饥饿状态下。“我没力气再跟你说下去,如果你有耐性的话,就在这里等,我回家吃完KFC再来与你一决雌雄!”
“那你还是不要来了,我们之间是不可能分出雌雄的。”
我也不过是说说罢了,谁会回家后还来这里啊?不太懂她说我们之间无法分出雌雄是啥意思:“哦?”
“除非你变性,否则我们俩是绝不可能分出雌雄的。”
我倒!她就是爱咬文嚼字。一生气,肚子又饿了几分。看来不可能等回家后再开餐了,我坐回刚才坐过的座位,左手拿新奥尔良烤翅,右手拿可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呜呜,好可怜哦。”雷思茗用哭腔在我耳旁说道。
她应该是在说我可怜,因为我吃相很像饥民。我不悦地转头,白了她一眼:“你说谁可怜?!”
她指着我手中吃剩一半的新奥尔良烤翅说:“鸡鸡好可怜哦。”
“哼,我才吃它一只腿,它顶多成为只残疾鸡罢。你呢,你刚才可是吃了三个葡挞,谋杀了三个弱小的生命。相较之下,你比我残忍多了!”
“可是我那些都是实施安乐死的。你这些呢?倘若不是活活生切下来的,那只鸡早已经分尸为鸡胸肉、上校鸡块、麦辣鸡翅了。”
“那我等一下要不要买些上校鸡块、鸡胸肉、麦辣鸡翅来吃,等它们在我腹中自由组合,变身成为一个完整的鸡呢?”
“呵呵。”她用手指抵在嘴边,莞尔一笑,笑声很轻。
我吮了口可乐,问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恨你吗?”
“我妈得罪你了?”
可乐差点没喷出。我一字一顿地说:“我、是、在、说、你!”
“哦。”她迟疑了一会才说:“这是在所难免的,毕竟现实生活中因爱成恨、由爱生恨这些例子比比皆是!”
一杯喝了一半的可乐霎时在我右手中肝脑涂地。我不要再跟她说话,一句也不要,我怕我抓狂时当场对她骂脏话。我阔步走出KFC门……
“喂,程婕!喂喂喂——你干嘛不理人?”她拉住我手肘,正经八百的样子看着我。
想道歉?省省吧你,我是不会接受的!
“你想畏罪潜逃吗?你那只吃剩的烤翅是物证,我就是人证,现在人证物证俱全,你难逃法网了!要不然你杀人灭口啊,我不会阻止你的。e on;my love——”
原来她是存心来找死的!想死?我就成全她!为了做好充份准备工作,我原地做起热身运动来。身体的骨头发出“咯咯”的声响,愈做愈来劲,差点连眼保健操都做了。好了,时辰到!没人会喊手下留人的。我放心的朝她走过去——
原本弯屈的十指刹时伸展开来,最后在她黑色的外套上来回扫了几下。看了看双手,比刚才干净多了,我满意的收回双手。
她低声叫喊:“啊——”
“叫什么?!死不了,没有毒的。”
“我的衣服要报销了。”原来衣服比她的性命还重要。
“怕什么,你的衣服是黑色的,再怎么脏,别人也不会看出来。你不说,谁会知道你衣服上抹有油迹呢?”
“不是别人看不看出的问题,问题在于我这件衣服可是很贵的耶,够你吃上一个半月的!”
“哼。”我懒得理她,转身就走。
她又跟在我身后,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