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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给这小破鸟装个GPS全球定位仪才保险。厉扬想,一面腹诽干脆撞死得了,一面又忍不住担心它会有不测,因为它实在是太、胖、了!!!
季子凌浑浑噩噩地飞出去,飞得跌跌撞撞,好几次差点儿撞到墙上去,还有一次几乎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卡车擦到,险些第二次成为车下亡魂。
起初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但慢慢地,他发现周围的街区越来越熟悉,分明曾经多次经过——是鲍华庭蜗居所在,他虽然嘴上嫌弃得不行,却还是去过许多次,经历过许多激情而混乱的夜晚。
就如同他从来没给过鲍华庭什么好脸色,但他心底对鲍华庭还是在乎的。
如果不在乎,就不会很认真地跟他吵架;如果不在乎,也就不会在鲍华庭非要爽约参加那些莫名其妙的宴会的时候,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妥协。
他记得鲍华庭追他时候的小心翼翼,记得鲍华庭对他的百依百顺嘘寒问暖,记得鲍华庭替他捅下的篓子上下打点的疲惫的微笑……他不相信鲍华庭想要他命。
勉强把自己圆球一样的身子从卸掉空调的窗洞里塞进去的时候,季子凌这样想。
傍晚时分,屋子里的光线很暗。季子凌小心翼翼地从窗洞里钻进去,探头探脑地确定了鲍华庭不在客厅,这才轻翅膀轻脚地跳下地,溜墙根儿慢慢地往里挪。
他听见鲍华庭在卧室里面打电话,压抑着的声音里是掩不住的愤怒:“我已经给你打了两千万了,你还要怎样?”
晴、天、霹、雳!
方才厉扬拿给他的鲍华庭的汇款记录上的金额,正是两千万。
黑鸟僵在那里,听着鲍华庭在电话里和对方讨价还价,足足有十分钟没有动一下。他感觉自己跳动的那颗42℃的鸟类的心脏,一点一点结成了冰。
季子凌在鲍华庭家的墙根底下蹲了一夜,凌晨的时候,他才长长呼出一口气。
他本来就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没多大的心胸。鲍华庭要是敢出轨,他就敢把他打成半身不遂,更何况是要他的命了。
不过在这之前,他总要搞清楚鲍华庭为什么要杀他。鲍华庭啊鲍华庭,你还是太嫩了点儿,黑=道老大是那么好招惹的么?荀彻的胃口,又岂是区区两千万能满足的?
想是这么想,可季子凌无法抑制地感觉自己的心是那么那么的痛,就像是被人用一把剔指甲的小刀一刀一刀割得支离破碎。痛到几乎无法呼吸。
原来他根本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爷们儿和坚强。
作者有话要说: 收了我吧,求你了。会打滚会卖萌会暖床哟~
【删了一小部分情节,应该不影响阅读】
☆、我要报仇
那只小破鸟自从回来之后,就再也不肯变成人了。
就算厉扬逗他说话,他也不过是渣渣叫两声表示不耐烦,然后留给厉扬一个遗世独立的鸟类的背影。
那之后有一个多星期,小破鸟不是蔫耷耷落在重新装好的吊灯上发呆,就是跟个死鸟似的两脚朝天躺在厉扬的被窝里。厉扬好几次没注意都差点儿把小破鸟压成鸟肉饼,幸好平时锻炼得多,肢体反应能力快,才勉强保住了小破鸟的小命。
“我说你到底想干啥?”一个星期之后,厉扬终于受不了了,拿一根手指把小破鸟戳了个跟头,“不就是个小演员么,至于这么痛不欲生寻死觅活的么?你他妈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给老子振作起来,之前是谁嚷嚷着要报仇?”
彼时小破鸟已经瘦得一阵风都能吹倒,羽毛也从乌黑发亮变得黯淡无光。被戳了个跟头之后小细腿蹬了几下,竟然跟乌龟似的翻不过来了。
厉扬:“……”他这几天不知怎么的,总有种自己的孩子在别人家受了委屈的操蛋感,因此心中分外不爽。
要搁别人身上,厉扬早大耳瓜子抽过去了,最不济也得OOXX一场给他提提神,可是一只鸟……谁来告诉他怎样跟一只鸟做……爱?一巴掌过去手劲儿大一点儿估计就扇死了。
厉扬简直不知道该拿这只鸟怎么办了。
幸而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第九天的时候,厉扬清晨醒来,一睁开眼,就被窗前□□的年轻男子吓了一跳。似乎是听到他的动静,季子凌转过身来,食指和中指间夹了根烟,懒洋洋地靠在窗台上:“喂!给我身衣服穿!”
季子凌的身材还不错,虽然瘦得脱了形,依然能看到六块腹肌若隐若现。眼下虽然一片乌青,但精神却意外地不错。他把烟凑到嘴边抽了一口,在厉扬上万块一平方的羊毛地毯上弹了弹烟灰:“老子要吃脆皮乳鸽。”
厉扬的目光放肆地在季子凌身上游走,似笑非笑道:“同类相残是不对的。”今天小孩儿好像特别放得开,就像是曾经稚嫩天真的孩子,一瞬间长大了,变得洒脱大方,还有些无所谓的颓废。
他很喜欢。
季子凌:“……老子是八哥,不是鸽子。”
“喔,”厉扬点点头,“都是鸟类。”
季子凌:“……”
厉扬从衣柜里拎出几个纸袋子,噼里啪啦扔过去:“拿去遮盖你乌黑的羽毛吧,鸟类!”
季子凌随手把烟头丢在窗台上,拎起袋子来翻了翻,里面的衣服连标签都没取下来,号码都很小,显然不是厉扬的衣服:“给我买的?”
“是啊,”厉扬走过去把烟头捡起来,丢进烟灰缸,“我说过要给你养老送终的。”
“送你妈………逼!”
厉扬罕见地没接他的茬儿,拉开卧室门高声道:“刘师傅!”
“少爷有什么吩咐?”厨子大叔刘健伟高声应答。
“早餐加个菜,季少爷想吃脆皮八哥。”
季子凌:“……”
刘师傅:“……少爷,八哥来不及准备了。晚上再做好么?”
厉扬似乎也觉得没意思,挥了挥手:“算了。”
季子凌饿了一个星期,浑身软得像面条,走路都两眼冒星星。刚才全凭着一口气才能支撑下来,这会儿一看到丰盛的早餐,立马饿虎扑羊一样扑了上去,直吃得肚皮滚圆。
结果满足了没三分钟,就全喂了马桶。
厉扬撑着卫生间门幸灾乐祸道:“早说让你少吃点儿了。看看!”
季子凌:“给老子滚球的!”
厉扬拿了个水晶球过来丢给季子凌:“喏,给你,滚球!昨天店里买的,就知道你会喜欢的。”
季子凌:“……”
季子凌好容易吐完了,坐在沙发上顺气。
厉扬让刘师傅熬了锅暖胃补身的汤,端过来逼季子凌喝干了。这才阴阳怪气地吹了声口哨:“小破鸟,有什么打算?”
开初厉扬叫他小破鸟,他总要针锋相对地顶回去。可是习惯这种东西真可怕,日子久了,季子凌竟然还觉得挺顺耳,甚至还在里面听出了几分溺爱的感觉。
当然,那是一只狂犬病主人对它心爱的宠物鸟的溺爱。他季大爷可消受不起。
季子凌翻了个白眼,没接他的话茬:“有什么消息么?”
厉扬知道他问的什么:“季氏集团董事长季国安,已经正式将鲍华庭收为养子。你那个亲亲小爱人还蛮有手段的,以后季氏上亿的身家,大约要改姓鲍了。”
季子凌心中“咚”地一跳,微微蹙眉:“季国安把他接回家了?”
“那倒没有,”厉扬说,“你老爹春秋正盛,肯定不想弄个太子回去给自己添堵。”
季子凌眯了眯眼。鲍华庭买凶杀他,是因为想和他抢家产?
他突然想起七八年前,有一回他那个疯疯癫癫的妈跟他爸闹的不可开交,起因好像就是怀疑季国安出轨,弄出个私生子之类的。好在他妈虽然疯,但还晓得家丑不能外扬,自个儿在家里砸盘子摔碗闹了一阵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那时候季子凌还小,根本没往心里去。
难不成这事儿是真的?鲍华庭真的是季国安那老王八蛋的私生子?后来被他小姨收养了?所以他一死,季国安就迫不及待把鲍华庭接回家了?(真相是两人完全没有血缘关系!!剧透是因为这的确不是乱、伦!!)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鲍华庭就对他居心叵测?
呵呵呵呵呵~
原来,鲍华庭对他的体贴温柔,对他的无微不至,对他的隐忍容让,全他妈是假的!亏他还对鲍华庭动了心,亏他还让鲍华庭压了一年多,季子凌这会儿一想起来,就恶心得要命。
鲍华庭,老子不搞到你身败名裂,跪在老子面前求饶,老子就不姓季!
厉扬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满身流氓无赖气儿:“有什么打算?需要我帮忙么?”最近公司投拍了两部大戏,他少不得盯着点儿,难得给自己放一天假,正碰上小破鸟好容易肯变回人身了,还这么热情,他心情好得不得了,自然乐意给季子凌点儿小恩小惠。
其实这些天季子凌大脑并没有闲着。对于怎么报仇,心中已经有了个轮廓。倒还真有需要借助厉扬的地方。想想这一个月来的遭遇,连季子凌这么没心肺以混日子为人生大事的人,也不免唏嘘不已。
想不到他出车祸被撞死会变成一只鸟,想不到以为体贴温柔无微不至的爱人竟然是包藏祸心的凶手,想不到会和擎天集团总裁搅合到一起,并且被迫接受了风度翩翩的精英总裁其实是抠脚猥琐狂犬病的这一事实。
想不到的事情太多,几乎已经让季子凌无力去惊奇了。
季子凌看着厉扬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想重返娱乐圈。”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字数这么少的原因是删了情节,都是一些小细节,不影响整体故事】
还从来没有这么冷过,不知道是网站的原因还是我真的写到那么差劲。鹦鹉死掉一只,心情不太好,码字也提不起精神,所以从今天起还是隔日更吧,存稿多用几天,让我有时间慢慢码字。
下一更是29号,周二。
☆、回娱乐圈
听到季子凌用无比正经的语气说“我想重返娱乐圈”,厉扬愣了一下,撇嘴嗤笑道:“小破鸟,你可别忘了,你已经死了。”
“没关系,”季子凌谄媚笑道,“我知道厉哥有办法。”
厉扬:“……我有毛办法,送你去韩国整成人妖?”
季子凌说:“……弄个面具吧,面具kane那种。”他很想知道怎样在韩国整成泰国人妖,厉狂犬病这奇葩的逻辑!
厉扬:“……蒙面杀手特型演员么?”
季子凌:“……”
重回娱乐圈这事儿,绝非他一时脑抽,而是深思熟虑的决定。
他已经浪费了一辈子,这辈子他真的不想再浪费掉。于是他很认真地想了许久,才发现自个儿实在是一无是处,读书不是那块料子,连个本科毕业文凭都没混到,经商也肯定赔光光,给人打工做体力活或者去超市理货收银什么的,他想想就觉得够了。这辈子唯一的优势,就是他有个好皮囊有把好嗓子,演技也还不错。
所以混回娱乐圈去,是他唯一的出路。
想想真挺悲催的。
既然决定了混娱乐圈,接下来就是如何混的问题了。季子凌发现他这张不混娱乐圈都可惜的标准演员脸,竟然成了大问题。不说他死翘翘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娱乐圈,单说在报仇方面敌明我暗这种优势,他就很舍不得放弃。
整容当然不行,天生父母给的容貌,虽然娘了点儿,但撑不住长太美,他才舍不得动刀子。再说他还想留着这幅尊荣,找机会吓吓鲍华庭。
想来想去,就只剩下这一个办法。
季子凌虽然知道戴着面具混娱乐圈什么的,确实有点儿搞,但他认真考虑过了,一来虽然没有这个先例,但谎称烧伤毁容什么的,带着面具也无可厚非,还能赚点儿同情分儿;二来……厉扬不是擎天娱乐的总裁么?不利用的是傻子。
季子凌从前混娱乐圈,走的是演戏的路子,但很显然这回是走不通了。就算蒙面大侠也没有从第一集蒙到最后一集的,除非当群演演个路人甲或者蒙面尸体。=_=
不能演戏,那剩下的只有混歌坛了。
所以季子凌说:“我想唱歌。”
“以前出过专辑吗?或者电视主题单曲?”
“……没。”
“……学过音乐吗?擅长哪种唱法?”
“……没。”
“……那随便唱首我听听。”厉扬其实对这小破孩儿能折腾到什么地步挺感兴趣。公司的艺人们都太听话了,他正无聊呢,也乐意陪着季子凌玩玩儿。捧个戴面具的歌手出来,唔,其实也蛮有意思的。这小破鸟演技是真好,声音素质也不错,不过唱歌怎么样,他还没听过。再说反正都带了面具嘛,如果小破孩儿唱不好,随便找个人身材相仿的人模仿小破孩儿的声音,来个接力什么的。骗天下人的感觉简直不要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