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铯情史-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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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主体是人,很难想象他不会带着厌恶之情远离这样一种物。但是他能像未曾受到引诱那样离开吗?倘若此物丝毫不引起他的渴望,会让他厌恶吗?我无法想象接下来会怎样:通常来看,要克服抗拒,欲望的意义应更加丰富:抗拒是一种考验,它为我们提供欲望的真实性并以这种方式赋予欲望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来自欲望的威力的确实性。如果我们的欲望没费多大力气克服我们不可否认的厌恶,我们就不会相信厌恶如此强烈,我们就不会在它的对象中看到如此有权刺激欲望的东西。因此,由于对可能犯罪的恐惧,费德尔的爱情变得强烈了。但是反之,厌恶怎样产生,或简单地说,厌恶适用于什么,倘若它的对象丝毫没有表现出危险?而且倘若它没勾起人的欲望,它又怎么是危险的?纯粹而单一的危险远去了,只有对禁忌的恐惧还留在对诱惑的焦虑中。
  如果我从这一点考察某种令人厌恶之物,比如一具正在腐烂的尸体,我的论据的确有些站不住脚。我还要进行更加精确的考察。我假设每种厌恶都消除一种诱惑的可能性这个论点成立。我就此接受一个相对简单的游戏。一个令人厌恶之物表现了一种或大或小的排斥。我补充一点,即按照我的假设,此物从根本上体现了一种吸引力:它与其对立面排斥力那样,也是或大或小的。但我压根就没说,排斥与吸引彼此总是直接相关的。事情远非如此简单。事实上,极端的厌恶非但不会增加欲望,反而中断或消除它。
  当然,厌恶的一个极端特征引入了主体的因素。我想像出一个弑君者,而非神话中的伊波利特,这个人不仅满足了乱伦的欲望,还杀死了忒修斯。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想像一个被罪过折磨的费德尔,她并非有意犯罪,从此她拒绝见她的情人。我也可以远离古代的主题,假设她经受着被可憎的伊波利特重新燃起欲望之火的煎熬。我们还可以重复拉辛热衷的游戏,看到她压抑,痛苦,然而不顾——或由于——她对伊波利特和她自己的厌恶,更加狂热。
  事实上,厌恶总是或大或小的,这不仅仅取决于令它产生的客体,体验它的主体本身也或多或少地被迫体验它。这一点也改变不了最有利于欲望的情形:这也是拉辛的费德尔的情形,是我最后提出的情形,是我引述的情形,目的是强调与悲剧的哭泣、叹息、和沉默相称的情形——并将它置于它所要求的环境中。厌恶越是难以忍受,厌恶就越诱人:而且还应该能够忍受!
  但是费德尔的例子具有与性欲和乱伦禁忌相关的特征,乱伦禁忌在一个明确的情形内,将这个例子视为犯罪。一具腐尸似乎没有什么诱人之处:从表面上看,反对接触腐烂物、排泄物、尸体的禁忌,无法确保这些东西免受一个并不存在的欲望的侵袭!

2。腐尸的吸引力
  从表面和根本上来看,关系到死人的禁忌不是为了使他们免受活人欲望的侵袭而设。我们对死人的厌恶看来无关任何吸引力。的确,弗洛伊德曾经设想,活人显而易见的软弱说明了禁止接触的原因。但是弗洛伊德的其他附带假设都站不住脚……尸体跟不能与我们有性关系的近亲根本不是一回事:性关系被禁止的罪愆特征可能使这种关系受人厌恶时不乏诱惑。但是对腐烂物的厌恶,无论如何,都不会夹杂着任何欲望。为就费德尔所说的话,在性欲对象的狭隘领域内,可能具有一种有限的价值。像我那样假设厌恶总是消除欲望的一种可能性,或许是徒劳。
  我应该说明这一点,即在死亡的领域内,我曾谈到死人,冒犯死人是有罪的;但我只是简要地提及活人,杀死活人是有罪的。
  但是倘若人们几乎不想不带敬意地接触死人(此外,这不过是一桩轻罪)这一点属实,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有时想杀死活人。很可能两个禁忌互相联系。我直至现在才谈到(从原则上说)禁止杀人的普遍法则。尊重死人可能是尊重活人的结果。总之,禁止接触尸体难道不是禁止杀人的延续?在原始人的信仰中,死人难道不是一个假定被谋杀的牺牲者?原始人倾向于认为,死亡不是自然发生的:在死人面前,应该假设某个魔法或巫术导致死亡:应该追查罪犯。我们能够设想,尸体中的一种吸引力,与我们欲望的一种暗中契合,与我们深恶痛绝的对象无关,而是与谋杀有关。
  倘若果真如此,我们不会对我们几乎意识不到这一点感到惊奇。我们不愿意想,我们会杀人,更不用说我们会喜欢杀人了。
  当然,如果某种欲望夹杂在对死人的厌恶中,谋杀的诱惑对此推波助澜。无论如何,这种看法在我看来是非常不完善的:它至多为我们提供一个解释的开端:在死人令人厌恶的诱惑中发挥作用的不只是杀人的欲望。让我们来看看我曾谈到的节日,这种节日通常是简陋的,未定型的,有时伴随着国王之死,我们可以领会这个死亡、色情和谋杀聚集在一个持久的放纵中的情结:或许这就是总体的观点,我们坚持这个观点是非常重要的……
  性活动通常被规则限制,谋杀被看作可怕之举,不被容许。事物的这种固定秩序意味着生命活动受束缚,如同一匹马被一个好骑手驾驭一样。这是持久的老人生活,它巩固了社会的过程。这是停滞,或至少是减缓,它以劳动维持这个过程。相反,老人的死亡甚或一般意义上的死亡,加快了生命的流动和繁盛,这是活动的停滞与突然解放的更迭产生的最佳效果。
  最终,我们一无所知或几乎一无所知,如果我们使某种转变脱离被死亡解放的这个活动,脱离这个巨大的诱惑力,这个诱惑力通常属于生活,自然符合尸体令人沮丧的特征。这种从独断专行到无能为力,从存在的合理到虚无,从活人的否定、(字迹不清——原编者注)地位到对界限的无限否定的转变,宣告了漫不经心、突如其来、反复无常、充满温柔的放纵和晦暗、混乱的生活的复苏甚或胜利。暴力回应腐朽,腐朽呼唤暴力;腐烂的虚无与沉醉于混乱的激情相比,更接近悲剧放射的这个神圣恐惧的光晕。
  一个相当完整的激变的纽结产生于这样的时刻,在这个时刻,生命从死亡中汲取软弱无力的特征,并以这个代价出现在其无限放纵之中。这是一种毁灭的力量,它以一种增殖、更新和新鲜的力量为基础,一种充满生机的不可避免的腐败预示了这种力量:会有青春吗,如果需要填充的坟墓没为它留下空位?

3。欲望的秘密
  但是,在产生于自然的肉体腐败与一个纽带之间有一个鸿沟,这个纽带将青年与被坟墓的布景重新掩盖的阴谋联系起来。人的本性就是消除或掩盖这种如此黑暗的炼金术的痕迹;而且,这些痕迹湮没在土中,也湮没在记忆中无法进入的区域。最困难的复原涉及一个庞大运动的整体。严格来讲,有可能找到尊重死人的规定与杀人欲望之间的联系。但是,由于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因而也是肤浅的。而且,无论将国王尸体的腐败与性放纵联系在一起的“国王之死的节日”画面多么完整,仍不过是需要提供意义的草图。
  我已经说明的东西,从现在开始有助于把握将厌恶死人与渴望生命的整体活动联系起来的东西。这要胜过产生于节日画面的根本联系。但是,我应该更进一步并最终指出,另一方面,人的性生活,色情,在它所涉及的联系之外无法辨认。无疑,撇开对死人的厌恶来想像色情是可能的。但是实际上,这种独立不是已知条件。我可以不顾费德尔的状况来想像激情:没什么比一个女人对她有权爱的男人产生的纯洁爱情更平常的了(此外,在我们今天,费德尔对伊波利特的爱,在我们看来不再是罪过了……)但是,撇开这个例子,即杀人的欲望,性欲——与一个不断将一部分人抛入坟墓的活动的吸引力一致——在某种程度上被我们对这个活动的厌恶激发。罪愆令费德尔厌恶,秘密地培植和孕育了她的不由自主的热情,性欲的死亡芬芳如同罪愆一样,保证了性欲的全部力量,这就是焦虑的意义,没有焦虑,性欲不过是一种动物活动,不是色情。倘若我们想清楚地表现这个不同寻常的效果,我们应该把焦虑与晕眩对比,在晕眩中,厌恶不会停止,反而增加了一种不由自主堕落的欲望:我们还要将焦虑与狂笑对比,如果出现了某种危险因素,我们因焦虑而笑得更厉害了,尽管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笑下去,我们还是笑。
  在每个这样的情况下,一种危险的感觉——它还不够迫切,不会中断一切拖延——将我们置于一种可恶的虚无之中。在这样一个虚无中面前,人是一个实体,有丧失实在的危险,人既渴望又害怕失去极限。仿佛极限意识需要一种不确定的、悬而未决的状态。仿佛人本身是对一切可能性的探索,他总是走极端和冒险。因此,一种对此顽固的不可能性的挑战,一个如此丰盈的虚无欲望,只能以死亡的终极空虚结束。
Ⅲ  丧失与迷失自我的强烈欲望
1。快乐要求我们消耗我们的能量资源
  与欲望相关的恐惧和任何恐惧都未使之丰富的欲望的贫乏,无法使我们对欲望的对象是令人向往的东西这一点视而不见。在欲望走向空虚——有时走向死亡的时候——焦虑或许是一个欲求更多和增加欲求之物吸引力的理由,但是最终,欲求之物总是有快乐的意义,而且不管怎么说,此物都不是无法认识的。至于色情,如果不从根本上认为它的动力是快乐而去寻求,则是不可宽恕的。一种极端的快乐。神秘主义者谈到他们的极乐状态时,想要给人以一种无比快乐、人类的爱情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印象。很难判断这些状态的强烈程度,无疑,这些状态或许是不可言传的,但是永远无法进行比较精确的比较,因为无法认识其他的状态,即我们个人的意识。尽管表面如此,还是可以认为,我们能在与色情和宗教观照相邻的领域体验到这样的快乐,以致我们相信这些快乐是不同寻常的,独一无二的,超过了可以想象的快乐的限度。
  任何人,无论他是谁,都无法怀疑色情带给我们的极端的、过度的、心荡神驰的特征。我认为,一小部分麻木的人标榜的怀疑态度要么是装腔作势的表现,要么是一种经验的笨拙或恶劣条件的表现。如何才能通过寻求厌恶和一切性质的可恶之物达到这么大的快乐,这一点尚不明了。
  我在前面所说的旨在揭示,恐惧夹杂在色情中并举足轻重。我举了一些可以足以说明问题的例子,但是我还没有廓清这个自相矛盾的事实的过程和结果。为此,我现在提出一个或许是基本的假设。
  我想,厌恶(我说的不是恐惧)的感觉并像大部分人所认为的那样,适合对他们而言不好的东西,适合刺激他们兴趣的东西。相反,如果这些本无他意的东西令我们厌恶,那是因为它们在我们眼里体现了一种巨大的现实价值。色情可以是肮脏的,也可以是高贵的,纯洁的,拒绝一切性接触,但它无比清楚地表明了人类行为的原则:我们想要的是让我们精疲力竭并让我们的生活处于某种危险之中的东西。
  说真的,我们并非总是有办法这么想,一旦不可避免的危险邻近我们,我们就精疲力竭,欲望全无(欲望的确受到了限制)。如果我们在自己身上发现了足够的勇气和运气,我们最渴望的东西从原则上说,最有可能威胁我们或毁灭我们。对能量或金钱——或严重的死亡威胁的巨大损失,不同人的承受力不同。但是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这仍是一个定量的问题),人们全然不顾巨大的损失和严重的威胁。如果我们普遍相信相反的情形,这就意味着他们通常几乎没有力量:但在他们个人的限度内,他们还是不免愿意消耗或暴露在危险之中。无论如何,谁都有力量当然也有办法投身连续的消耗,并不断暴露在危险之中。通过举例,通过详细分析色情中举足轻重的对立因素的作用,我尽力揭示这个法则的意义和范围;此外,我不免要回到这个问题的理论特征上:我已经在这部著作的第一部分勾勒了它的总体轮廓。我曾经从生产活动出发首先展示的东西,我现在将它展现出来,它以一种更具体的方式在个体的热情中发挥作用,迂回曲折地促进了一种更全面的观点的产生。不管怎么说,不变的是一种看法,这种看法断然反对作为正确判断思想根据的看法。
  这需再次审视并推翻“解释”我们行为的东西:如何不能简单地说思想就是一种服从的举动:这是心灵和激情对未完成的经济算计的服从。人类接受摆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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