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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着好丑,可她却接着拿起小勺吃了起来,一口,一口,每吃一口,都像是吞下了世界上最甜的蜜糖,一直甜到心口。她伸手拿下斜插在蛋糕里的卡片,打开之后里面是乔倚夏娟秀的字迹。
给我唯一的女孩路西绽,你愿意接受我的邀请,让我永远尊敬你,爱护你,保护你,成为我的乔太太吗。如果你愿意的话,在右下方签下你的名字,签字之后即刻生效,不可反悔。
她签过很多字,在大学的时候她是心理调研小组的组长,每次完成课题之后的调查报告她都会进行最后的确认,然后签下自己的名字。后来被评为副教授,还做过一阵导师,为学校,为学生,她无数次签下自己的名字。就好像是完成公事一样,是一件平淡如水的事情。
可是这一个名字,她却一笔一划写了一分钟,最后把没有写清楚的地方反复描了好几遍。她第一次觉得,原来签字也可以这么神圣。胜过她以前跟她说过的所有诺言。
一直到后来,乔倚夏抱住她,轻吻她的耳畔:“你已经是我留住的幸运。”
在很多人看来,女人之间的爱情是终归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她们永远拿不到那一个见证爱情的红色小本。但真正的爱情,往往胜过一切。胜过天边的云,胜过春日的花朵,胜过沙漠中的绿洲,胜过晶莹剔透的钻石。
爱情是这世界上最纯粹的东西了,它可以不跟物、欲联系在一起,就只是爱的象征,只要有两颗紧紧相依的心,就可以打破一切,走到天荒地老。不,即便天荒地老,轮回之后,她们依然能在众人中找到彼此,开始下一世的情缘,三生三世不分离。
她们牵手走过没有他人的平地,看向那一个曾经目睹过她们错过的摩天轮包厢。很幸运的是,她们又回来了,这一次,她们终于克服万难,走到了一起。
“怎么了?”
乔倚夏回头,看着停在原地的路西绽。
却见,那人缓缓地单膝跪在了地上,乔倚夏转过身,想上前扶她,只见她像是有魔法一样伸出手,变出了一个精致的红色盒子,随着盒子的打开,那好看的对戒让乔倚夏微微张开了双唇,凝视着她的双眼。
“乔倚夏,我没有你那般能说会道。我只想问你,愿意成为路夫人吗?”
是啊,若是让她当着她的面说出一堆知心体己话,应该会直接要了她的命吧。乔倚夏轻轻扬唇,向路西绽伸出了右手。
这个戒指是路西绽自己画的设计图,自己去承淮珠宝生产厂房学习了加工制作,亲手做的,没有用什么了不起的钻石黄金,很平凡简单的样式,很普通的材质,外形也没有多美观,大概是乔倚夏所有珠宝首饰里最普通的一个了。
乔倚夏同样帮路西绽戴上戒指。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路西绽轻轻拥住她,对她说:“我说过,别人有的,你也要有。”这一天,乔倚夏问她愿不愿意成为乔太太。这一天,路西绽问她愿不愿意成为路夫人。
这一天,她们向彼此求婚了。
这世上,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加美好,动人呢?
☆、第104章 教授往事
【注意:本章以倚夏为第一人称】
我戴着西绽送给我的戒指,竟有几分想流泪的念头。西绽总是这样,生怕我会被不公平的对待。就连求婚这种事,她也要我们两个人公公平平的。既然我向她求了婚,那她也要向我求婚。虽然我知道,她一定是很久以前就想这么做了。
在刚刚跟她在一起时,我也害怕过。我怕两个女人的爱情会抵不过时间的魔咒,在岁月的洪流里被冲击的米分身碎骨。我怕我们会因性格不合,或是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分开,但幸好我遇到的是西绽,她懂我,怜我,疼我,她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母亲以外对我最好的女人。
我想,大概是老天发现以前待我不够好,所以才会赐予我这样一个宝贝,来弥补我在情感上的缺失吧。
那一天,我们俩没有急急忙忙地赶回家,而是坐在一棵老榕树下的长椅上,握着彼此的手。也是在那一天,西绽第一次提及了她十年前遭遇的那一场祸事。
路灯照耀下的西绽显得很孤寂,长睫毛上都渡上了一层白光,让她看起来像是山里的雪女。
“我是一个杀人犯。”我听到她对我这样说。语气却平静的吓人。
“那一天,我醒来之后,发现我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空间里,我知道,我被绑架了。绑架我的人,我并不认识他,他把我拉到凳子上,我看到了屏幕上,连同我哥哥在内被关在密室里的十个人。我甚至没有时间去思考前因后果,我听见他对我说,这十个人的命就在此刻系在你的身上了,是不是觉得很奇妙。
他就像是一个失控的疯子,歇斯底里地笑,歇斯底里地对着我吼叫,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黔驴技穷的可怜虫。我看着屏幕上曾经跟我并肩作战的我的同学,看着一脸镇定的我的哥哥,我第一次觉得那么慌乱,甚至手足无措。
耳边是他无休止的抱怨,控诉,以及对于我的仇视。他捏住我的肩膀,对我说,我给你一次机会,一次你们所有人活命的机会。如果你成功了,你们十一个人毫发无损,而我死。如果你失败了,我们就一起死,怎么样,听起来还不错的,反正无论你是输是赢,我都会死。
他看起来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任凭我使用何种方式都无法让他平静下来。终于,他握紧拳头,睁着一双充满红血丝的眼睛望着我,跟我玩了一场游戏。读秒。
五分钟,我必须一秒不差的在五分钟结束后按下按键才能解救他们,多一秒或者少一秒都会引起炸弹的爆炸。当时我根本没有任何质疑的机会和权利,在我听到嘀声之后我知道,炸弹启动了,我必须心无旁骛地度过这五分钟,我们才有可能安然无恙地离开。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出汗,有没有发抖,一直到我数到两分三十三秒的时候,他突然在我耳边对我说,你看,silver在等你,他在等你。我彻底乱了神智,我开始慌张,并且试图从后面调整过来已经造成的误差。那之后,他一直不停地在我耳旁说话,直到,我按下按键。”
“杰西,如愿以偿。”
所以我,和我们,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会对她产生负面印象,我们会肤浅地想为什么这个女人那么讨人厌。可是我们不知道一个不会笑不会哭的女人在我们看不见的岁月里经历过什么。我们也不知道每当她用尖锐刻薄的话来掩饰内心的不安制造出自己过得很幸福的假象时她的真实感受。
甚至于我,我曾经以为亲眼见着亲生弟弟死去已经是人间极悲。比之西绽所经历的,也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坚强的人总是比柔弱的人更让人怜惜,爱哭的女孩通过眼泪发泄出自己的情绪,不爱哭的女孩只能埋在心里,种下毒瘤,眼睁睁看着它越变越大。
她总是那么好强,宁愿流血也绝不流泪。
我有多想替她大哭一场,流干净所有携带着不愉快回忆的眼泪,以此祈求上天还给我一个没有心魔的路西绽。她那么好,永远为别人着想,凭什么叫她承受超负荷的压力,被负罪感包围,难受成这样。
凭什么。
我强忍着流泪的冲动,给了她一个坚定的拥抱,却不说一句话。我知道,或许我的每一句话,在如今的她看来,都是一种变相的可怜。我不否认,我是可怜她,可怜到恨不得用我的今生,来生,往后的每一生狠狠疼爱她。
“最糟糕的事,这件事情之后,我连光明正大地表现出难过的资格都没有。因为我心里很清楚,始作俑者就是我。”
十年以来,这个女人一直在以超越我想象的方式坚强地活着。换作是我,我恐怕无法承受十个正值青春年华的男女间接因我而再也看不见清晨的太阳。但最令人痛心的是,一起经历过同一场事故的人,活下来的永远比死去的难熬千倍,万倍。对于他们,不,应该说,对于我们来说,在旁人看来每一个我们过的稀松平常的日子,其实都是赎罪。
在负罪感中卑微地生活着的我们,看似倨高孤傲,不食人间烟火,可这无疑更加突显了我们内心深处潜藏的懦弱罢了。因为太害怕了,太恐惧了,太绝望了,最后只能以这种方式武装自己。一个人沉溺在永世不得超脱的地狱里。
“只要我把余生过得糟糕透顶,她们在九泉之下,或许就能安心地阖上眼睛了。以前的我,总是这么想。”
杰西已经不能单单用心如蛇蝎来形容,由于他的嫉妒和精神的阴暗面,彻底的毁掉了一个原先会过得很幸福快乐,甚至性格乐天的女孩。
他真的达到了他的目的,他做到了。
如果当时,他用尽办法让西绽无法成功地解救受困者,因此他就可以在心理上得到极大的满足,肯定地告诉自己,看,我仍然是最大的天才。西绽的失败会让他有一种解脱感,看见她就像是看到当年的他自己。即便是死,他也再没有任何的遗憾。可他的毒,就在于,他虽然难逃死劫,却依然用另一种方式折磨西绽。
把十个人,包括西绽哥哥的命全部系在西绽一个人的身上,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在西绽按下按钮,火光爆发的那一刻,她是什么样子,她会哭吗。
明明是他的罪过,他却要西绽来替他承受所有后果,终生活在负罪感里。
杰西,你真厉害。你毁了我的女人。
我看着她故作坚强的侧脸,我知道,她是怕我担心,所以又拿这种云淡风轻的表情来敷衍我,殊不知,我已经在心里策划了千百种报复杰西的方式,我多想可以到地狱里用满清酷刑狠狠折磨他,□□他,让他哭着喊着说他错了,我多想时间能够倒转,让我在杰西知道西绽的存在之前,就杀掉他。
可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一直尽可能让自己不幸福地活着。可你的出现,让我的每一天都很幸福。”她抱住我,我感觉到她的颤抖,心如刀割,“倚夏,我想跟你白头到老。可是我不敢。”
我突然想到西绽哥哥已经离世的事实,我的内心像被什么东西钳住了一般,疼得不能呼吸。除却那个叫的女孩和路书野,其余八个人的死亡已经足够让西绽承受一辈子的痛苦,可如果算上路书野呢?我甚至无法想象西绽知道路书野早已在那场事故中离开的场景。我想,那一定是比倚辉走时我心中的沮丧还要更深的绝望。
可我们这些外人,又真的能够瞒她一辈子吗。
想到这里,我终于流泪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心里的感受,是一种对于现实的深深的无奈,对于我无法改变已成既定事实的无能为力,还有我对西绽的心疼。十年前,她才不到二十岁,对寻常人家的女孩来说,那还是个享受爸妈疼爱享受美好校园生活的花开正好的年纪,可是我的西绽,却在那个年纪就已经恨不得自己每分每秒都是痛苦挣扎的了。
“没关系。”我知道,这正是我应该给她力量的时候,我无声的流泪却不让她察觉,我紧紧拥抱着她,脑子一片混乱。
“你不敢跟我白头偕老,就换我跟你白头偕老。你没有要拥抱我,是我要拥抱你。你没有想要幸福,是我逼着你幸福。”
“都是我。”
如果真的都是我,那就太好了。
☆、第105章 下手为强
夜色如水,漫天星辰闪烁着点点光芒,仿佛缤纷的水银火焰。
孟庆东坐在一楼大厅的皮衣沙发上,米白色的色调与他的一身黑西装构成鲜明的对比,让他看起来就像是洁白世间的一点惹人生厌污渍。之前是他的戒备心太弱了,完全没有把路西绽回国的事情放在心上。毋庸置疑,他内心深处是爱着他的大女儿的,加上路西绽年幼丧母所以孟庆东格外怜惜她,想要好好疼她补偿她,但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她的存在不会威胁到他的地位的基础之上。
先前乔倚夏来家里吃饭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这个女人身上不凡的气度和强大的气场了,只不过那段时日公司事情太多,他并未仔细调查她的身家背景,今天在宴会上看到她,的确大吃一惊。未曾料想过,她竟然就是乔氏的千金,那乔老头唯一的掌上明珠。孟庆东叱咤商场多年,唯一稍有忌惮的就是乔氏,当年有一场并购大战,孟庆东原是势在必得的,谁料到乔老头背后出阴招狠狠将了他一军,趁他掉以轻心杀了他个片甲不留,损失近千万。这件事,孟庆东可是毕生难忘的。
虎父无犬女,那乔老头那样厉害,女儿自然也不会是软骨头。今天看自家女儿同乔倚夏在宴会上共舞,出尽风头,孟庆东一边接受着权贵名流对女儿的夸赞,一边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讨厌这种事情不受他控制的感觉,非常讨厌。
“庆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