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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承赫看了他半天,气馁道:“你没救了。”
金轩最喜欢他这种放弃挣扎听天由命的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着揉他的头发。巫承赫反扑过去将他的脑袋揉成鸟窝,也跟着大笑起来,笑着笑着,感觉之前心里那点郁闷渐渐烟消云散,看着前窗外血红的落日,绵延的黄沙,忽然豁然开朗——人类在九百年前飞出了太阳系,今时今日,过度缅怀母星没有任何意义,一切,都应该往前看。
【这样想就对了嘛】金轩通过意识通感对他说,得意地眨了眨眼。巫承赫知道他之前装疯卖傻都是为了逗自己开心,回他一个短暂的吻【谢谢】
几分钟后,发往两极的探针发回了探测结果,不出金轩所料,低温区域有一些地方环境已经恢复,尤其是北纬五十度以上,北极圈附近,甚至有很多动物活动的痕迹。
“去阿拉斯加怎么样,那里看上去还不错。”金轩在全息地图上漫无目的地乱翻,“阿留申群岛,环太平洋火山带……噢,费尔班克斯怎么样?极光之都,探针显示那里的病毒已经完全降解,大气情况很好。”
阿拉斯加吗?巫承赫随着他的手指在地图上扫过北美大陆,想到那里的温泉、雪山、冰原……渐渐也来了兴致:“好啊,现在是初冬,费尔班克斯昼短夜长,去那儿也许能看到北极光。”
“就这么定了!”金轩关闭地图,启动引擎,“系好安全带,我们出发!”
穿梭机迎着烈风向东疾飞,越过太平洋,飞入白令海峡,不久便到达北美大陆。金轩将速度降了下来,寻找合适的着陆点,巫承赫则作为副驾驶为他导航。
“前面就是费尔班克斯城。”巫承赫对照地图告诉他,“探针显示城内损毁严重,我们可以沿切纳河找一个平坦的地方落地。白天这里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地面温度低于零下二十度。”
“嚯,真够冷的。”金轩驾驶穿梭机越过费尔班克斯城区,在一处宽阔的河岸降落,前灯将整个河谷照得雪亮,引擎喷出的气流卷起积雪,纷纷扬扬撒了满天。飞雪落尽,一眼望不到边的河谷出现在面前,河面上了冻,冰面厚度超过三十公分,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积雪。
“下去走走?”金轩莫名喜欢这个冰封雪盖的地方,跃跃欲试地搓搓手,“地图显示从这里沿河谷走几公里有座山,山顶的雪原是观测极光的上佳位置。”
巫承赫测了一下外面的温度,零下二十三度,虽然身处恒温的机舱,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么冷,不能开穿梭机上去吗?”
“可是我们不是来周年旅行的吗?一直开着穿梭机算怎么回事?”金轩努力煽动老婆,“好不容易来一趟母星,也该享受一下大自然嘛,话说找到个适宜室外活动的地方可不容易呢。”
巫承赫想想也是,回地球这种事这辈子估计也就这一回了,一咬牙道:“好吧,走!”
“等等。”金轩不知道从哪里拖出个箱子,打开,取出一领厚重的皮裘递给他,“外面冷,穿上这个。”
“你搞什么?我有保温服不穿干嘛穿这种东西?”巫承赫拿着夸张的裘皮大衣满头黑线,这玩意大概是早年杀马特先生的舞台装,人造毛华丽闪亮,款式时髦到闪瞎狗眼。
“入乡随俗嘛,在母星的雪原上行走,不该穿点皮裘应景吗?”金轩二话不说给他披上,华丽丽的风帽往他头上一兜,满意地点头,“好极了,帅萌帅萌的……保温服没有头套,这样就不会冻坏耳朵了呢。”
他使用了轻微的臣服性,巫承赫无法违抗他的要求,为了这点屁事又不好用思维触手戳他,叹气,妥协地裹着皮裘走向机舱门:“我总有一天会忍不住亲手掐死你。”
金轩哈哈大笑,披上同款情侣毛绒装跟他下了穿梭机。
外面果然冷得要命,北风迎面吹来,巫承赫顿时觉得杀马特皮裘也没什么不好——保温服虽然是恒温的,但在这种低温环境里显然厚重的毛绒大衣更能在心理上给人安全感。
漆黑的夜,只有一盏暖黄色的悬浮灯在前面照路,巫承赫与金轩并肩走在冰雪覆盖的河面上,朔风迎面吹来,带着细碎的冰渣,靴子踩着积雪,发出涩涩的咯吱声。
“我们现在是一对爱斯基摩捕鲸人夫夫。”金轩闲的蛋疼又开始出幺蛾子,一边走一边用他那经过专业训练的,低沉磁性的男中音给老婆播讲纪录片,“冬天到了,为了养活三个嗷嗷待哺的儿子,我们必须在极夜来临之前储备足够过冬的粮食和肉……父爱如山,当爹真是不容易啊。”感叹地摇了摇头,看向巫承赫:“来吧,我们玩故事接龙好吗?”
真是无聊到了一种境界……巫承赫无力吐槽,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就捧个场好了:“好吧。”想了想道:“天还没亮,我们就出发了,今天我们将要捕猎一条成年的鲸鱼,这种巨大的哺乳动物整个夏天都游荡在温暖的北冰洋,汲取海水和阳光的力量,为过冬积攒厚厚的脂肪。现在,它即将成为上天免费的馈赠,为我们和我们的儿子提供丰美的肉和油脂,以及整个冬天欢乐的家庭时光。”
“哈!不错嘛,文辞优美,从前那些干巴巴连个形容词都没有的季度报告真是你写的吗?”金轩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话说这故事应该叫什么名字?”
“‘舌尖上的爱斯基摩’。”巫承赫面无表情地说。
“嗯哼,不错。”金轩挑了挑眉毛,刚要继续,瞳孔忽然一缩,猛地回头,人还没动,巴巴里狮子已经像闪电一样沿着冰原狂奔而去。
“噢,真是意外的惊喜,我们好像多了几个粉丝。”透过狮子的眼睛,金轩看到了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那应该是几只大型动物,北极熊或者野狼之类,“他们一定饿惨了,闻到你身上的甜味就跟了过来。”
“我说了我根本就没有喝牛奶我身上什么味道都没有!”巫承赫白他一眼,顺手取下腰带上的射线枪。但金轩马上按住了他的手:“别开枪,不要伤着它们,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找几个追随者可不容易。”
好吧,以他野兽一般的战斗力对付几只大型动物应该用不着武器,巫承赫收起射线枪:“不管你想干什么,都给我小心点。”
话音未落,金轩高大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只在暗淡的灯光下留下一道残影。几乎同一时刻,远方三四百米远处忽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哀嚎,接着是一阵嘈杂的狼嗥。
现在巫承赫基本确定那是一群饥饿的内陆狼,他能感觉到它们对鲜肉和热血的渴望,残忍的杀气,以及被强者制服时内心的恐惧与膜拜——无论对于敌人还是对于野兽,金轩都有着与生俱来的强大的威慑力。
臣服于这样的异能者,让人感觉安全又自豪。巫承赫咬着手指发出一声尖锐的呼哨,好像猎人夸奖自己能干的猎犬。哨声过后不久,金轩像个真正的爱斯基摩人一样披着皮裘带着狮子走了回来,在他的身后,畏畏缩缩跟着十来头体型庞大的内陆狼,黑褐相间的毛皮上沾满脏污的雪屑,冰绿色的狼眼小心翼翼逡巡着征服者的背影,却完全不敢直视。
“你想干什么?”巫承赫扬声问,“为什么把狼群带过来?”
“临时征用几个跟班。”金轩笑着回答,“这里离极光观测点还有很远,还得爬一座山,我怕你坚持不到那里,所以打算给你弄个代步工具。”
“哈!你想让我骑着狼上山吗?”
“怎么会!有点想象力行吗?”金轩走近了,摊手耸肩,“我说了入乡随俗,弄个狗拉雪橇给你坐咯,多浪漫。”
狼拉雪橇也是醉了……巫承赫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想象力远远比不上杀马特。那边厢金轩已经在招呼他的新跟班向一把手阁下行礼了——他口中发出低沉威严的唬声,迫使可怜的内陆狼小组趴在巫承赫脚下,前爪伏地竖起尾巴,像狗一样摇个不停。
“够了。”巫承赫后退一步,摆摆手,“它们要被你吓尿了。”
金轩像狮子一样低吼一声,群狼立刻踩着盛装舞步排成两排,立正敬礼。
一刻钟后,简易版狼拉雪橇上路了,巫承赫盘腿坐在粗树枝扎成的宽大的平板上,金轩站在他身后,双手按着他的肩膀,口中发出原始的野兽一般的嚎叫,赶着十几头巨大的内陆狼在切纳河的冰面上狂奔。
“嗷嗬嗬嗬嗬——”金轩粗声大喊,狼群自然而然发出悠长的狼嗥相合:“嗷呜——”
悬浮灯在前方散发着温和的暖光,巨大的月亮像银盘一样挂在天上,星光熠熠,朗月银辉,四周的雪山传来绵绵不断的回声。巫承赫只觉烈风在耳畔刮过,脸都几乎被冻得麻了,心中却不由豪气渐生,手中藤条猛地甩个响鞭,大喊一声:“驾!”
“哈哈哈哈!”金轩朗声大笑,差点吓趴了狼群。
内陆狼耐力极好,整整一个小时没有休息,速度却丝毫不减,凌晨时分终于将两名临时主人拉上了山顶。
时值初冬,费尔班克斯接近极夜区,每天太阳出来的时刻不过三五个小时,凌晨五点,依旧如午夜一般。金轩呼停了狼群,解下简易雪橇,却没有解开它们身上的绳索,只命令它们俯趴在原地休息。
巫承赫坐得腿有点麻,在雪地上来回跺了跺脚,揉着脸道:“好冷……天气倒是不错,不知道能不能看到极光。”
“可以的吧,这里可是极光之都,据说一年二百六十多天都能看到极光,我们不会那么背,恰好遇上看不到的那几十天吧。”金轩说着,抬头仰望天空,深深吸气,“空气真好,我们算是找对地方了,来吧,享受一下母星最后的宜居地。”
“会越来越好的。”巫承赫叹了口气,道,“大自然会慢慢消化掉人类留下的一切,清洁大气,净化土壤……说不定再过几千年,又会有新的人类出现,或者不是人类,而是其他什么智慧生物。”
“反正不会是内陆狼。”金轩笑着说,打个呼哨,野狼小组立刻屁颠屁颠跑了过来,在他脚边匍匐成一行。
巫承赫给驯兽员先生竖起大拇指点了个赞。
“过来,你看上去有点冻着了,到我怀里暖一暖,我们也许还要等很久。”金轩敞开自己的皮裘,将巫承赫捂进怀里,用手掌心暖他的脸,又用自己温暖的鼻头蹭他的鼻尖。巫承赫身上穿着保温服和皮裘,脸却一直露在外面,脸颊和鼻尖被冻得通红,耳垂也泛着粉色。
“冷吗?”金轩低声问他,不等回答便吻上他的唇瓣,舌头伸进去舔他的牙齿,用温暖的唾液濡湿他冰凉的舌尖,“这样好点吗?”
“唔……”巫承赫被他吻得眼神迷惘,模糊地回应他,“再来一点。”
“好。”金轩捧住他的下颌,深入地吻他,为他微冷的口腔提供更多的热量,将自己源源不断的热气送进他的喉咙,抚慰他亟需温暖的身体。
巫承赫鼻腔里发出轻微的哼声,在皮裘内环住他的身体,双手在毛皮和保温服之间逡巡,索取更多的热量,然后将自己的身体贴上去,胸膛挨着胸膛,与他紧紧拥抱在一起。
母星的星空下,他们紧密相拥,高大的雪松被微风吹拂,发出哗哗的声响,树冠的积雪洒下点点雪沫,纷纷扬扬飘落下来,散落在他们身上、雪地上,以及狼群的皮毛上……白色的水汽在他们唇齿之间氤氲,随着情潮涌动,愈发浓重,巫承赫乌黑的瞳孔微微变化,成为不规则的椭圆形,却不像攻击态那样窄细紧缩,而是迷蒙的,好像蒙着一层雾,那是向导情欲被挑起的前奏,几分钟内,他就会散发出浓郁的信息素。
“我想要你。”金轩像大型猫科动物一样在他颊边耳侧逡巡,舌头舔他的耳垂,他的下巴,粗糙的味蕾摩擦他泛着水光的嘴唇。
“可是我们不是要等着看极光吗?”
“我们可以边做边等,一直做到它出现。”金轩微笑着蛊惑他,“说不定我的虔诚感动了天,极光很快就出现了。”
“‘一直做’也算是虔诚吗?”
“活塞运动比念经祈祷什么的总要费力一些,我的诚心天他老人家大约都知道。”金轩一本正经说着下流话,继续用舌尖和手指挑逗他,“今天是我们结婚二十周年,正日子呢。你还记得吗?二十年前的今天,加百列外环的重力教室里,你跟我说‘金轩,我们在一起吧’,直到今天我想起那一刻还会战栗。”说着拉起巫承赫的手伸进自己保温服衣领,让他摸自己身上细碎的惊栗,而后挪下去……“感觉到了吗?它也想要你。”
巫承赫摸到他紧绷的皮肤上细小的浮点,感觉那粗糙的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