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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礼中,刘湛恩在台上讲话。姜希婕和王霁月虽然都是入学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却自然不是能够上台代表新生演讲的那个。王霁月在认真地听台上人的讲话,女生提到了沪江的校训,信、义、勤、爱。“唔,LIVE,LOVE,GROW。”姜希婕说,“教会总是把爱放在重要位置。呵,也不是人人都能像耶稣基督那样一直爱所有人啊。”
王霁月笑着瞥她一眼,眼神中似有几分嗔怪几分喜爱,“不过是慈悲罢了,也不是什么难事。比如你,前阵子那么照顾元瑛姐姐她们就是一种爱。”“基督将自己的性命献给所有人,好固然是好,伟大固然是伟大,我却做不到。”姜希婕撇嘴,眉间皱起,王霁月有些好气又好笑,侧过头来看着她,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我只做得到爱一个人罢了。对一个人好,就好到底,到死也不放弃。没有中断,到死也不终结,这样就不会有伤悲。”
说完她看了看王霁月,而对方只是一副明白了她的想法的表情。
反正王霁月也不知道自己梦见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一直在纠结徘徊。纠结自己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那样的梦又到底意味着什么。
然而两人即便再是形影不离有志一同,到了人生职业的选择关口,自然而然的有所不同—姜希婕主修英文文学{12},辅修了经济学。而王霁月则主修英文教育方向,她更关心的是教育。大学生活一展开,偶尔拌嘴,两个人的争吵便不可避免的往这件事上走—到底是教育兴邦,还是经济兴邦,到底哪个更重要更有效?
争吵往往会导向这样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是有了钱才能谈高质量的教育还是教育普及了才会使广大人民富裕起来。“我不和你争,反正每次争来争去,只能是我先道歉。争不过你又何必。”两人下了课一起回到寝室,姜希婕略显颓丧地坐在床上,神情疲倦—今天她苦苦写了三天的作文被教授驳的一无是处,不免沮丧失落。偏巧王霁月心情好,毕竟她得到了表扬,而且下午还有网球社的活动,一时趾高气扬嘴上就如同带了刀片一样:“你这是怯战了么,三小姐,可不能这样,新时代的新女性,怎么能轻易服输呢?”
说完还坐在姜希婕的身边,一脸贼笑。“你!”姜希婕想扮茶壶,奈何家教不允许;想谑回去,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愣是憋在胸口生也不是死也不是。正好她的室友这时候回来了,“诶,你们俩不是下午要去网球社的活动吗?”
姜希婕这个室友出身书香世家,虽然中道有些败落,母亲的出身也见不得人,好在家教不错,平日里二人也处得相安无事—一来二去姜希婕个心眼儿大的就把很多事有意无意的说给了对方。这位姑娘身材矮小些,自幼被家里养在深闺惯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网球什么的自然不懂,姜希婕跟她说了,她好奇,姜希婕便解释一番,
“。。。是,休息一会咱们换衣服去吧。累了这好几天,运动运动!”她仰面躺下,倦怠而没有淑女样子的姿势也就只有在寝室里才会看得见。王霁月笑了,也不打算继续逗她,便轻轻拍了拍她的大腿道,“你睡会儿吧,到点我来叫你走。”
然而没有睡醒的姜希婕下午到了网球场上,恨透了自己的这个决定—大热天的,打什么网球?晒都要晒死了。但是王霁月喜欢,她不来还不行—谁让她在天津的时候什么都玩过,啊,打打网球骑骑马算什么,她姜三小姐是玩过□□的人。
而且,她也不乐意别人教王霁月打网球,一想到有人会手把手教她就觉得不舒服。
作者有话要说:
{9}Again,我编的。据我所知那个时候没有从奉军投降的。
{10}因为找不到沪江大学宿舍的老照片,所以从这里开始所有的宿舍内部设定均参考同为教会学校的燕京大学。据考证,燕大宿舍为两人间。但我也看到了四人间的照片。最后决定写成两人间。
{11}理论上是可以看到的,沪江大学旁边既是黄浦江的一条支流,然后是复兴岛,再往东就是黄浦江。
{12}学科设置一样参考的是燕京大学以及其他史料,所以是一个bo。
第11章 第十一章
王霁月自小被以三从四德为圭臬的母亲教养在苏州闺中,不是缺乏运动,而是彻底没有。第一天的网球社集体活动,就变成了姜希婕的显摆和王霁月的受罪—从体能到肢体的灵活程度,她都根本上,彻底跟不上。别说基本的动作,稍微热热身她就热过头了,俨然开仗还没打开就要阵亡。
然而她性子偏又有几分不易察觉的倔强,越是艰难,她反而越是要做到。姜希婕自告奋勇教她,而且坚决不让别人插手,于是把王霁月累惨的人是她,负责照顾累惨的王霁月的也是她。玩了一个下午,王霁月已经基本走不动路,却执意要自己走回去。姜希婕百般劝解无用,这回可是实实在在的扮起了茶壶:“你和我还客气什么啊?!在我面前还逞什么强啊?!赶紧的!我背你回去不就行了吗!还在这儿犟什么犟?!有这个时间犟回去都能洗个澡吃个饭好好睡一觉了!快点!少罗嗦!信不信我抱你回去?!“
最后一句是实质性的威胁,虽然姜希婕并不相信自己可以抱王霁月回去—她纵使膂力过人也只是一个膂力过人的女子—但是还真的把王霁月给吓着了,她可不想那样被姜希婕抱着回去,到时候头怎么放啊,难道整个人窝在她怀里啊。“好好,我起来,我起来,你背我。”
也许是过于疲惫,还没走几分钟呢,王霁月就在姜希婕的背上睡着了。姜希婕本来还在唠唠叨叨的数落她,忽然发现她不出声了,猛然间浑身肌肉都紧了起来,生怕一个不小心,她就会从她的背上掉下去。
于是从步速步幅到上半身的弯曲弧度,手臂提拉的力量都变得精细而小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步一步走回寝室。
王霁月的室友是个和戴西差不多的有钱人家小姐,今晚回家去了。小心翼翼把王霁月放在床上之后,姜希婕颇有些尴尬—她不愿意叫醒睡的正香的王霁月,恐怕也叫不醒。可也不能就这么睡了啊,那就得打水给她擦一擦不是,擦一擦。。。
她又不敢给王霁月脱衣服。
换做以前自然是无所忌讳的。曾经在天津的时候,法租界里住隔壁的方二小姐骑马骑的要死不活,她给送回去的,她给摊床上的,她给擦了身子的,她给上的药—谁叫方二小姐故意把看管自己的老妈子支走偷偷跑出来、一下子家里只有姜希婕一个女生。当然,那是一场二次伤害,姜希婕动作一点都不温柔,导致偷喝酒还骑马的方二小姐醒来发现自己头顶身上还多出几道淤青,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被谁给摔了。
今时不同往日,床上睡得昏沉简直和小猪一样的人是王霁月啊,姜希婕脸红心跳,什么都还没做手已然是抖了起来。寝室门关着,进来的时候顺手开的小台灯,一抹昏黄的光从侧面照过来,她轻轻喘着气,整个宿舍楼都很安静。
“唉。。。”
良久之后她安静的关上门离开了。所有的动作都悄无声息,像一出默剧。回到自己的房间,收拾洗漱躺下,室友已经睡着了。黑暗中她和王霁月只隔着一堵墙。她伸出手,想要敲一敲,但也知道王霁月不会有任何回应。于是握着的手松开,只是轻轻在墙上抚了抚。忽然,很想在墙上凿一个洞,最好还是只有她和王霁月可以看见的洞,那种只属于她们之间的洞。
朋友。
我也许是你最好的朋友。
可是如果在我看来,最好不止是朋友,怎么办?
明天醒来,依旧是新的一天,她背负所有过往和过往情愫的流苏不断地活下去。
沪江大学严格而忙碌的学习,也许让姜同悯很满意—证明他把女儿送对了地方;也许姜希婕也会很满意—忙一点,和王霁月在一起的时间就越多,但想自己那点心事的机会也就越少,忙不过来就够了。今天的口语对话,明天的作文练习,一天一天的犹似催命符一般赶来。简直不敢想往后的漫长的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的英文文学课—不过那些个东西,她倒喜欢。即便每天各种基础练习做起来简直烦死了人,再加上一大堆的经济学的内容—大部头论述,姜希婕仍是觉得自己的日子比王霁月好一些—什么语音学、比较语音学、英文教授法,根本就不想知道这些咬文嚼字的玩意儿都是干嘛的!
她也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王霁月能够乐在其中。但是她的想法和做法也简单:单纯的陪着她就好了。在她没有办法明白自己的心意之前,她做不了决定,判断不了对错,只能做一个简单的决定—就这样跟在王霁月的身边,陪着她,享受每分每秒,放纵自己沉迷。
譬如这日,十一月底了,天气阴冷,两个人一起窝在寝室里看小说。可不算偷懒,她们俩前阵子刚看完《仲夏夜之梦》,而今看的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和《哈姆雷特》—不但是主修科目的必读作品,也是英文剧社的剧本。剧社社长觉得王霁月是那么适合演朱丽叶,破格邀请她这个刚刚加入的新社员挑大梁演朱丽叶。至于长得祸国殃民的姜希婕?他们居然让她去演哈姆雷特倒霉的恋人奥菲利亚!
她才不乐意呢,她觉得自己应该演哈姆雷特还差不多。
而且一想到王霁月明年春天的时候就要和学长上演殉情的戏码—即便是实实在在的戏码而已—她又觉得如鲠在喉了。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不干了!我要去换,至少换成苔丝狄蒙娜,奥菲利亚我演不来!”姜希婕负气的把剧本放下,王霁月没有移开目光,而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她垂在肩头的长发,“别别别,苔丝狄蒙娜要等到明年秋天才会排吧,你愿意等?”“等就等!要不然就让我演罗瑟琳好了。”“哦?你还要当我的情敌咯?”
王霁月合上剧本看着她,似笑非笑。“别这么看着我。”姜希婕把身子蜷缩起来,双手抱着双膝,整个人活像一只收了伤的母鸡—这一年多来过得怎么这么不顺啊!“好了好了,不看了。明天就回家了。这周末看来很闲的,要不然我们找个地方玩玩吧?我看你也快闷坏了。”
说到玩,王霁月从来不是一个爱玩的孩子,这么提议,全然是为了照顾姜希婕的小脾气。“我当然都有空,只要你愿意。。。”姜希婕瞪着一双雾蒙蒙的桃花眼看着她,眼神里除了疑惑、委屈、还有一丝丝欣喜。也是,王霁月心想,可能放她鸽子也放的有点多了。
“我有空啊,这次真的有,不会再失约了。你想去哪儿啊?”
周六的清晨,姜家的黑色别克准时出现在王家楼下,接上王霁月,直奔,城隍庙。
“你来上海也有一年了,居然没有来过城隍庙?”王霁月不可置信,“是啊,没来过啊。我自打来了上海,不是在上学,就是在操持家里,你又不是不知道。”话里像有刺似的,王霁月敏感的察觉到,姜希婕这是小性子又犯了—她就像个坐在客厅角落里的孩子,声音不大的控诉家长不关注她—也是,自打升级女主角之后王霁月是有点忽视了她。可惜王霁月不知道,姜三小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得到过这种“忽视”,虽然三小姐不会因此大吵大闹,却也不是隐忍的主儿。
“好好好,今天陪你好好逛一逛就是。不生气啊,不生气。”“谁说我生气了!”“没说没说啊,没说。。。”
姜希婕长在平津,在天津也常去娘娘庙,北平的城隍庙她也去过—可惜那里早已破败不堪,于是在走进大殿看见此地供奉的居然是霍光、秦裕伯和陈化成时,颇感意外。“供霍光是为什么啊?”“据说这里本来是霍光的神祠,后来成了城隍庙,总不好把人家给移出去吧?供秦裕伯是因为他后来就住在上海,供陈化成是因为,”“和英国人打仗?这我知道。爷爷小时候跟我说过。”适逢周末,前来进香的人不少,三教九流,不时有人对这二位锦衣华服的旗袍小姐投来注目礼,二人在城隍庙里逛了逛也就出来了。姜希婕虽然家里尽是留洋的人,上的也都是教会学校,到底却是个什么都不太信的主儿。王霁月则是自小什么样的都见惯了,也就有点见怪不怪了。
两人步出城隍庙,姜希婕是个嘴馋的,便拉着王霁月往豫园边长兴楼走。她打听好了的,这里的小笼包最好吃。一口气点了一桌子菜,整整五笼包子。王霁月见她小心翼翼的张开嘴,咬破一点小口,滋溜吸一口汤,“对对,就这样,先开窗,后吃汤。小心烫!”
那头的姜小姐才不管呢,哼哧哼哧甚是享受。要不是她天生一副媚骨头,这副吃相就没法看了。
“呼。。。好吃好吃,以后我要常来,可惜就是远了点。要是在法租界也能开一家该多好!”酒足饭饱两个人挽手而出,姜希婕拿手挡着嘴打着饱嗝,王霁月看着她的侧脸不由得笑出声,“还有胃口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