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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回音:在东周列国里胡乱穿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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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正如庄公所料,冲动的代价便是牌坊的垮塌。当务之急是尽快亡羊补牢,消弥国人的指指点点,重新把“孝”字旗打起来。

  好在有颍考叔——那天,他以献野味为名,带着几只猫头鹰来见我。“掘地见母”的建议,终于让我放下了心头的那块大石。(可恶,他竟然把我喻为不孝之鸟!将功抵过,寡人倒也不计较他的不敬。)为了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那些议论,聪明的他还为我设计出“迎母大典”的实施方案。如今,方案已进入黄金时段,该轮到自己上台了。关键时刻,可不能再有半点闪失。

  庄公一边想着,一边远远地对太阳底下纳闷的人群送出成熟的微笑。背后的御膳房门口,是送他出来的首席御厨尤知味。

  浩浩荡荡的马车队直奔牛脾山下,那里早有上万的国民在等着看热闹。关于地室中母子见面的情景,因为庄公谢绝旁人入内而无法再现,只能据庄公所说的“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来推测。上到地面后,姜氏倒是对大家抒发了一下感慨:“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第二天早晨,颍考叔瞟着《大郑日报》上《庄公掘地见母》的头条和《天下至孝:向庄公致敬》的社论,发现基本情节跟自己所见的差不多,文字也很有催泪弹的效果。不知道余乐和高笑是否注意到所有人哭得一塌糊涂之外的两个细节:其一,地室出口处,庄公一手牵着母亲,一手在两只眼睛上左右抹动了几下,眼泪便哗地涌了出来,从头到尾再也没有停过;其二,也许刚上地面光线太刺眼,姜氏在对着高笑和余乐说“其乐也泄泄”的时候,用衣袖遮住了眼睛。

  考叔闭上眼睛,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没有看到第三个细节:昨天下车前,庄公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瓶子,把里面的水全部倒在双手上。当时,考叔好像闻到了一股辣味。如果提供道具的尤知味不是很聪明的话,也许就只有庄公和自己明白,眼泪原来是这样流出的。

  后记:颍考叔没有想到,或许正由于他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后人多凭着“庄公亲扶武姜登辇,自己执辔随侍”这句话和想当然的美好愿望,把左丘明的“遂为母子如初”解释为“母子关系像从前一样和睦”,却不知这“和睦”二字是与“如初”相左的。

  再从后来没有严肃处理祝聃射桓王这件事看,庄公当时并未真正跟上舆论导向而为自己打造出政治优势来。虽然也曾独秉周政,但时不时地露出狐狸尾巴,注定庄公进不了“春秋五霸”的候选名单,永远成不了诸侯中的伟大领袖。

  这样,“掘地见母”便成为郑庄公一生中最能让人记住的亮点。

  是年,郑庄公荣登年度“感动世界人物”榜首;余乐获联合国年度最佳新闻奖;高笑获评论家协会“最佳评论人”称号;颍考叔呢,也“官赐大夫,与公孙阏同掌兵权”。而事件的另一主人公姜氏,大概只能在后宫默默流泪。

  

第十三章  我知道你会听我的

  在那个闲得无聊的下午,宝玉带着袭人,径直出了贾府,踱上“孔夫子”茶楼。入得门来,却觑见他老子贾政与三四同僚临窗把酒,正慷慨激昂地唾沫横飞,弄得身边几个陪酒的美眉满脸崇敬,一副“I服了YOU”的模样。

  宝玉心道:苦矣。正欲溜之大吉,却被老父目中一道慑人心魂的“冰魄寒光”锁住。只得慢慢上前唱了个喏,祝老一辈心情愉快千秋万代。然后依礼退下,与袭人寻了角落里一张桌子,让孔大娘来一壶上好的女儿红,默默喝将起来。耳朵却竖立着,听一干老儒高谈阔论。

  不一会儿,宝玉便明白了个大概。皇上决定搞一次轰轰烈烈的政治学习,今日退朝时,给大家留了家庭作业:明日上朝时每人上交一篇关于“文死谏,武死战”的心得体会,并且最低不得少于五千字。

  这不,大家正在一边喝酒一边为这“文死谏,武死战”欢呼呢。

  只听得贾政说道:文臣应该苦谏圣上,即使被赐死;武将应当以战死沙场为荣,以报圣恩。博得一片“贾兄高见”的附和,美眉们也使劲地鼓起掌来。

  偏偏宝玉不信这个,又不敢站起来跟老贾同志叫阵,只能小声对袭人说:

  为了你们的眼泪

  我静静地死去

  让泪水的河流

  漂我到幸福的彼岸

  阿弥陀佛

  善哉善哉

  袭人眼一红,强笑道:呸呸呸,乌鸦嘴,又在胡说八道了。

  宝玉疯魔既发,可就止不住话头:那些个疏谋少略的须眉浊物,只知道胡谈乱劝,仗血气之勇,邀忠烈之名,枉自送了性命。死了也于事无补,算不得正死。

  袭人反驳不得,正好孔子过来赠送本店免费点心茴香豆,便拉住他的袖子说:请圣人来评评。

  孔夫子一笑,说这些干嘛?你们且尝尝我的手艺,这茴香豆可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打了两个哈哈,屁颠屁颠地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宝玉连声说好,袭人却在那一楞一楞的。

  其实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孔子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来反驳宝玉。

  他虽然满腹经纶,但在那个无政府主义思想成为时尚的时代,诸侯们“老子天下第一”的作风岂容手无缚鸡之力的孔夫子来说三道四?武力称霸唯我独尊当然比用“仁”的条条框框把自己圈起来爽快多了。可惜孔子年轻气盛,总认为自己足以为帝王师。在武功才是硬道理的时候,夫子偏偏要对他们说“爱人才是力量”,不碰一鼻子灰才怪哩。幸好夫子既没遭遇一言不合即“拖出去砍了”的激情,也没摊上九曲回肠会使借刀杀人之计的角儿,否则,故事的结局绝非驱逐出境那么简单,即使不马上让你人头落地,也会努力寻个黄祖之类的主儿结果了你的性命。

  当然,他也并不觉得脑袋长在脖子上碍事。既然死了也于是无补,那么好死不如赖活,于是他餐风宿露地回到鲁国,开始为三斗粮而折腰,同时开始痛苦的反思。

  曾经看到一则关于给领导提意见的调查资料,超过百分之九十的被调查者认为:说了也白说,而且说了还怕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所以员工中,有近两成的人选择了徐庶进曹营,“沉默是金”;六成多的人也只是觑机会偶尔说一句;而有了意见就说的不足百分之六。如果孔子在周游列国前看到这则资料的话,大概也会心里没底而取消行程了。

  如果不想加入“小鞋队”甚至卷起铺盖滚蛋,对领导的意见岂是那么好提的?别看也有近百分之六的人每次都提,但如果你去档案室翻一下就不难发现,原来这些人大多不是领导的小舅子就是领导的小姨子,外加远远近近的姑表血亲什么的;除此之外,上场的就是“四个一”的“铁哥们”了。这些人不仅每次都敢提意见,而且效果也大都不错。不过,前一类是亲戚关系,旁人羡慕也没用;“四个一”中,可以努力的方面也不多。“一起同过窗”和“一起扛过枪”属于缘份,不可强求。能够努力创造条件达到的,也就“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两项了。虽然这两项的难度也挺大,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嘛。实在不给面子的,不妨学学盯梢法,深挖隐私广积“料”,准保他乖乖就范,让你做个“地下组织部长”。

  想来孔子时代还没有如此下作,他只能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可惜,等他发现“文死谏”只是一顶戴在冤死的忠臣头上的华丽的帽子,发现在油盐不进的主儿面前摆弄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无异于自杀时,他就只能与老妻一道,躲进茶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了。后人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实也是夸张之语,在天子被晾到一边而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时代,谁还听他一介腐儒之言呀。

  除非他能像老前辈颍考叔一般把“意见神功”修炼到最高境界。

  可是从他作《春秋》斥责各诸侯无视礼法行径来看,他虽然已知变通,放弃了“死谏”的信念,但也还没完全学会考叔拐着弯儿提意见的高明策略。

  考叔当时面对的情形是,郑庄公迫得老弟自杀,再也没人跟自己争王位了,心情便爽得过了头,给自己招了个不孝的罪名。虽然他也后悔得不得了,但谁敢当着他的面说个不是呢?保尔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而且这生命只有一次。咱犯得着拿这吃饭的脑袋去戳庄公的痒痛吗?搞不好就是人头搬家的下场呀。在一个连亲弟弟都能杀的人面前,直通通地死谏是没有出路的;没有人会潇洒地去用生命赌明天,所以偌大的朝廷,竟然没一个人能解决庄公的心病。

  这时,颍考叔出场了。这位“意见门”的祖师爷,一手提着一个笼子,里面装着几只猫头鹰——以献野味为名,优哉游哉地进了宫。庄公心里正烦,本不想见他的;但听下人说他“为人正直无私,素有孝友之誉”,怕拒见会加重了自己不孝的罪名,便不得不放下架子,给了他最高规格的待遇,亲自接见了他。于是考叔得以向他陈述猫头鹰的特点:不孝之鸟,故捕而食之。说得庄公黯然无语,但以为这是考叔无心之言,也就不便发作。后来在餐桌上,考叔念及老母无法下咽,欲携肉归作羹进母。这出色的表演终于打动了庄公,使他跟考叔诉起苦来。考叔接下来顺理成章地献上“掘地见母”之计,为庄公挣回了孝名,自己也一跃而为大夫。

  在这场知己知彼的有准备之战中,考叔完全掌握了主动权。他装作不知情(这一点很重要,否则便有戏弄君主的嫌疑,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先以物为喻,不轻不重地刺了庄公一下;再以己之行,反证庄公不孝之实,引起庄公反思;最后问清情由,态度诚恳地为庄公献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此举重若轻环环相扣的“三步走”战略,不由得人不佩服。也难怪他在进宫前就充满信心地对着假想的庄公说:我知道你会听我的!

  后来,我们还可以看到邹忌和淳于髡讽劝齐威王,他们那炉火纯青的迂回进谏术,大概便传自颍考叔。

  可是这种功夫,一般人很难学会。于是现今的人呢,没有前辈们的金刚钻,就干脆不去揽那提意见的瓷器活。当然,也有不少人能另辟蹊径,本着“进谏是为了更好地活着”的原则,将进谏术发扬光大,大胆怒斥领导“起早贪黑,带病工作,听苦在前,享受在后,简直不是人而是神”。只是,如果颍考叔泉下有知,不知会因此欣慰还是会为此叹息;而孔子,大概只会涨红着脸去续写《春秋》了。

  

第十四章    坚决不娶大国公主

  年初,看到一个大学生据说迫于就业压力而想拜个干爹的帖子,起初觉得不可思议。一个身高1米77、五官端正口齿伶俐的大四学生,竟然愿意对一个陌生人尽干儿子孝顺的职责,还真有点让人不可理解。但冷静下来后,回想近年来N多的年轻人不愿努力工作,只想傍款傍官靠权(钱)靠势过舒服日子的事儿,心下便也释然,见怪不怪了。现在,想起几个月前为查阅历史上干爹干儿子那点破事而费劲的模样儿,自己都觉得好笑。而激愤之下所写的那篇短文,如今大概也成了未能与时俱进的见证,只能当做一则落伍的笑料慢慢遗忘了吧。

  可是近来看到郑忽辞婚一段,禁不住又想起这件事来。虽然,像郑忽一样的傻瓜也不多,但即使只有一个,便也说明还有人跟此类大学生是道不同志不合的。

  据《左传&;#8226;桓公六年》记载:“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婚事终究没有成功,但也由此留下一个“齐大非偶”的成语,表明辞婚者因自己门第或势位卑微而不肯高攀的态度。

  其实,郑忽先前就辞过一次婚了。当年郑庄公和齐釐公在石门歃血为盟结为兄弟时,釐公就问过:“你儿子忽还没娶媳妇吧?我有个心爱的女儿,虽然还不到出嫁的年龄,可是很聪明。如果你不嫌弃,等长大了就给你儿子当媳妇吧!”庄公连忙道谢。回国后跟忽说起,没想到儿子说:“丈夫志在自立,岂可仰仗于裙带关系?”釐公闻知,赞叹不已,加上女儿也还小,便决定寻个合适的时机再议。

  关于此事,司马迁老先生在《郑世家第十二》里也有记录。郑庄公三十八年,北戎部落入侵齐国,齐国派使臣向郑国请求援助,于是郑庄公派太子忽率领军队去救援。忽英勇善战,只一个回合就把戎兵打得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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