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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自行义事,仆为民主,当以法率下,何得寝公宪而从君邪?”牧曰:“此是郡界,缘君意顾,故来暂住。今以少稻,而杀此民,何心复留?”遂出装,还山阴。长自往止之,为释系民。民惭惧,率妻子舂所取稻,得六十斛米,送还牧,牧闭门不受。民输置道旁,莫有取者。牧由此发名。
由上可知:(1)钟离牧和该认田县民都躬自垦田和舂稻,说明他们都是自耕农;(2)当时永兴县荒田甚多,谁垦种即归谁所有;(3)如非己地,而来冒领,侵夺他人劳动果实,即属犯罪,甚至可被县长判处死刑;(4)每亩地所产稻能舂得米近三斛,说明产量不低。由此观之,东吴的自耕农经济有一定的发展。永兴县地处钱塘江三角洲上,属江东宜农地区,尚有荒地甚多,其他孙吴广大地域可耕荒地自然所在多有。这对自耕农来说,也是很有利的。《三国志》卷53《阚泽传》言:山阴人阚泽“家世农夫,至泽好学,居贫无资,常为人佣书,以供纸笔”。阚泽先人“世为农夫”,说明是自耕农户,阚泽从小爱好读书,因家贫,买不起纸笔,常为人抄书,以取得一点佣钱,他们的生活是相当困苦的。孙吴君臣不仅在言论上关注自耕农,同时也有一些措施。据《三国志》卷57《骆统传》载:
统年二十,试为乌程相,民户过万,咸叹其惠理。权嘉之,召为功曹,行骑都尉,妻以从兄辅女。
可见孙权考察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标准,是视其辖区民户有无增减。乌程是侯国,相当于县,原户不满万,经过骆统治理,民户始得过万,户口的增加,意味着纳税、服役和当兵的人增加,所以骆统受到了孙权的赏识,被调到将军府任要职,并妻以族女。这样处置,体现了孙吴政权对增加编户自耕农民的重视。孙吴的编户自耕农属郡县管辖,也叫县户或正户。孙吴编户农民的地位似乎逊于曹魏编户,政府可以更轻易地把他们变为屯田民或军户,甚至赏给功臣作佃客。例如孙权爱将陈武于建安二十年(215年)从权出击合肥时战死,孙权除命武爱妾殉葬外,还赐武家二百户复客,《三国志》卷55《陈武附子表传》载陈武之子陈表得赐之后的情况:
嘉禾三年(234年)……以表领新安(今浙江衢州市)都尉……初,表所受赐复人得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表简视其人,皆堪好兵,乃上疏陈让,乞以还官,充足精锐。诏曰:“先将军有功于国,国家以此报之,卿何得辞焉!”表乃称曰:“今除国贼,报父之仇,以人为本、空枉此劲锐,以为僮仆,非表志也。皆辄料取,以充部伍”。所在以闻,权甚嘉之,下郡县,料正户羸民,以补其处。表在官三年,广开降纳,得兵万余人。
由上可知,孙权赐给陈武家的复人(即免除为政府纳税服役的客户),原来并不是依附于别人的客户,所以陈表才说:“空枉此劲锐,以为僮仆”。根据当时“强者充兵,弱者补户”的准则,陈表还是让他们充作政府“部伍”(战士)。孙权为了嘉奖陈表的操尚,又令郡县另外料取正户中比较贫弱者给陈表作复客。可见自耕农作为国家编户,可以随时被用于赏赐。《三国志·吴书》中还有类似的叙述,如同卷《潘璋传》:
潘璋……嘉禾三年(234年)卒……璋妻居建业,赐田宅,复客五十家。
以上所谓“复客”与“复人”相同,皆谓依附人户。另外,《三国志》卷54《吕蒙传》言蒙卒后,“蒙子霸袭爵,与守冢三百家,复田五十顷。”这三百家为吕蒙守冢者的身分亦与“复客”相当。编户农民既有被政府赏赐给功臣武将作复客的可能,说明他们的身分亦非真正自由。实际上,自耕农也难得完全享有自己用汗水获得的劳动果实,如《三国志》卷52《步骘传》载:
步骘,字子山,临淮淮阴人也。世乱,避难江东,单身穷困,与广陵卫旌同年相善,俱以种瓜自给,昼勤四体,夜诵经传。
会稽焦征羌,郡之豪族,人客放纵。骘与旌求食其地,惧为所侵,乃共修刺奉瓜,以献征羌。征羌方在内卧,驻之移时,旌欲委去,骘止之曰:“本所以来,畏其强也;而今舍去,欲以为高,祗结怨耳”。良久,征羌开牖见之,身隐几坐帐中,设席致地,坐骘、旌于牖外,旌愈耻之,骘辞色自若。征羌作食,身享大案,殽膳重沓,以小盘饭与骘、旌,惟菜茹而已。旌不能食,骘极饭致饱,乃辞出。旌怒骘曰:“何能忍此?”骘曰:“吾等贫贱,是以主人以贫贱遇之,固其宜也,当何所耻。”
看样子,步骘和卫旌均非出身于名门望族,故自苏北渡江定居后,单身贫困,躬自种瓜,属于个体自耕农户。他们因怕受到豪家及其人客的侵淩,而不得不把一些农产品献给焦征羌。征羌过去当过征羌县令,故以故官名称之,其人客犹放纵一方,自食其力的骘、旌也不能不俯首帖耳地修刺送礼,以求平安度日。骘、旌还都有相当文化,豪族对之犹怠慢若此,一般自耕农民所受豪族与官府的虐待和盘剥自然就不在话下了。
一般史书认为自耕农的身价高于士卒,我以为未必,因为不论吴、魏和蜀,都以编户齐民中之“强者充兵,弱者补户”。假若士卒的待遇不及正户羸民,那末,谁还乐于当兵打仗呢?至于自耕农民的处境是否就比私家佃客和国家屯田民好,也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特别是在战乱之世,个体农民为了逃避兵役或承受不了苛重的赋役杂税盘剥,投奔豪门,为其役使。豪族为了扩大私人武装和财富,也施展各种周济手法,使客户甘心受其役使。比如周瑜、程普死后,孙权曾下令:“故将军周瑜、程普,其有人客,皆不得问”。这种“人客”,即未经政府许可,而私自招致的非法依附户。私自包庇人客的将军,也决非只周瑜、程普二人。这说明战乱之世的编户自耕农,处境险恶,有时还不如依附于豪家的人客。
前已讲过孙吴统治者对屯田军民的剥削状况,至于自耕农民所受的赋役等剥削亦大体与屯田军民相同,上节所引用过的史料如骆统、陆凯、华覈、贺邵、陆抗等人的上疏及孙权、孙休的诏令,也主要是针对自耕农民而发的。何况屯田军民也大都来自自耕农民。因此,前面引用过的材料对自耕农同样适用,这里不再援引。但必需说明的即孙吴的自耕农受剥削的方式,有其独特之处,而与曹魏的自耕农有所不同。曹魏施行的田租户调制虽系由两汉的赋役制演化而来,但又有明显的改革。孙吴如何向农民征收田租和绢绵,史无正面叙述。唯孙吴征取算缗,则史有明文,如《三国志》卷48《孙晧传》载:天玺元年(276年),“会稽太守车浚、湘东太守张咏不出算缗,就在所斩之,徇首诸郡”。说明孙吴始终未曾改变汉朝按人口征收缗钱的算赋。按理说,孙吴地广人稀,常有谁垦荒地,收稻即归谁的情况,则田租理应甚轻,但据《三国志》卷48《孙休传》言:
自顷年以来,州郡吏民及诸营兵,多违此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良田渐废,见谷日少,欲求大定,岂可得哉!亦由租入过重,农人利薄,使之然乎!今欲广开田业,轻其赋税,差科强羸,课其田亩,务令优均,官私得所,使家给户赡,足相供养。
从以上情况看,农民的田租负担还是够重的,重得使农民不得不弃农经商。所谓“差科强羸”,即视家赀贫富,定出应缴租税数额。“务令优均”,即课税应平均允当,勿优富欺贫。所谓“官私得所”,只能表明农民并未受到合理对待,官场积弊已深,孙休纵然尚有一点顾及农民利益的愿望,亦何补于事,只是两句空话而已。
现在接着谈一下孙吴地主经济。
孙吴政权是在江北南下世族地主和江南土著大姓共同支持下成立的。江北南下地主不仅积极参与政权,而且需要重新占有土地和劳动力;江南土著地主也有同样的兼并欲望。孙吴政权为获得这些地主的支持,不仅在政治上给予了仕进的机会和其他照顾,还在经济上给予了种种特权和方便,这就使江南地区的大土地所有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孙吴将领的世袭领兵制上。孙吴的将领,依例可以世袭领兵,父兄亡后,子弟可以继领其部众官兵,因而所领部众实际上就是将领们的私家部曲。同时,东吴士兵屯田十分普遍,将领领有士兵,也就拥有屯田土地。所以世袭领兵制的实行,意味着将领们可以占有大量的劳动力和土地。也正因为如此,将领领兵的世袭与否和多寡,就直接关系着他们的切身经济利益,也成为孙吴统治集团分享权益的重要内容。比如周瑜有两男一女,女配孙极太子登,长男循尚公主,循早卒,其弟胤又犯罪,徙庐陵,这样,周瑜死后,他的儿子便没有为将的了。于是诸葛瑾和步骘连名上疏,求孙权赦免周胤的罪,还其兵,复其爵,以观后效。权尚未从,朱然和全琮又上疏替周胤说情,孙权碍于大臣的情面,只好应允。周瑜是孙吴第一勋将,诸大将要求孙权赐恩于其子,尚不为太甚。可是,连一般无名将领如成当、宋定、徐顾者流,当他们死后,孙权把他们三人的部曲一齐交由吕蒙带领,吕蒙坚决推辞,他说:“三人皆勤国事,子弟虽小,不可废也”。一连上书三让,孙权只好答应。说明世袭领兵制深入吴国君臣之心,视为理所应得。世袭领兵制大大促进了吴国官吏大族势力的增长。《三国志》卷28《邓艾传》载魏将邓艾言:“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建命”。所谓“足以建命”,即指其力量强大得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而不必全听命于人主。
除了世袭领兵制,孙吴还有赐田复客制,这也加速了世家大族占有土地和劳动力的势头。如前所述,孙权曾一次赐给吕蒙“寻阳屯田六百人,官属三十人”,吕蒙死后,又“与守冢三百家,复田五十顷”;潘璋死后,“赐田,复客五十家”;陈武卒,即赐“复客二百家。”关于这些情况,记载甚多,可见官僚大族通过这个途径占有土地和复客的当不在少数。
另外,孙吴对中下级官吏,还有所谓“殊其门户”的优待。例如孙权弟孙翊为其部属妫览、戴员等杀死,妫览欲逼取翊妻徐氏。徐氏暗中与翊亲近旧将孙高、傅婴等谋杀妫览、戴员,事成之后,孙权“擢孙高、傅婴为牙门,其余皆加赐金帛,殊其门户”。又如守始平长丁览“为人精微潔净,门无杂宾。孙权深贵待之,未及擢用,会病卒。甚见痛惜,殊其门户”。又如零陵太守徐陵卒后,“僮客土田,或见侵夺,骆统为陵家讼之,求与丁览、卜清等为比,权许焉”。由此可知,“殊其门户”的好处,乃在于“僮客土田”不见侵夺。可知孙吴也重视保护中下级官吏对土田僮客的占有。
概而言之,在孙吴领兵世袭制和赐田复客制下,南方世家大族拥有大量土地和人手,当然他们还可以通过其他合法和非法手段,肆行兼并。这些都使地主大土地所有制迅速发展,世家豪族的力量也随之扩大。《抱朴子·外篇》卷34《吴失篇》形容吴之世家豪族曰:
势力倾于邦君,储积富于公室……僮仆成军,闭门为市,牛羊掩原,田池布千里……金玉满堂,妓妾溢房,商贩千艘,腐谷万庾……粱肉余于犬马,积珍陷于弩藏。
左思《吴都赋》亦言:
虞、魏之昆,顾陆之裔,……朱轮累辙,陈兵而归,兰锜(兵器架)内设。
以上的描写,虽不无夸张之处,吴国的世家巨族拥有经济、军事、政治三个方面的综合势力,则为并时的魏、蜀豪族所难以比拟。东晋南朝门阀势力终究发展到更高的顶峰,孙吴时期实为之奠定了基础。
当然,从客观上的效果而言,江南经济的迅速发展繁荣,也有赖于孙吴八十余年的经营,而且,随着封建依附关系的加强,进一步清除了南方较为严重的奴隶制残余,而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对于南方经济也起了一些促进的作用。
四、孙吴的手工业和海外交往
吴和魏、蜀一样,富有者穿丝绸,劳动群众穿葛麻。江东的丝织品质量虽逊于蜀、魏,麻葛织品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三国志》卷49《士燮传》言:“燮每遣使诣权,致杂香细葛,辄以千数”。交州的细葛既可作为贡物送到吴郡,则其质量当有不下于吴郡葛织物的可能。左思《吴都赋》言:“蕉葛升越,弱于罗纨”。蕉葛指葛之细者,升(布八十缕为升)越,指越布之细者。就是说,优质越布、葛布比罗纨还柔软。可见葛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