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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名,读明朝开国史的人一定觉得很眼熟。不错,千百战役中,为朱元璋出生入死的,皆是这些人及其子弟家属。
再谈谈蓝玉一案。
蓝玉与胡惟庸一样,也是定远人,乃明朝开国大功臣常遇春小舅子。此人长身赤面,仪表堂堂,是个勇略双全的大将材料。他最早录于常遇春帐下,临敌勇敢,所向皆捷。后来,他跟从傅友德代蜀地,从徐达北征,与沐英一起定云南,功勋卓著。朱元璋娶其女为自己的儿子蜀王为王妃。
洪武二十一年,蓝玉与大将冯胜北征残元军,在金山击降蒙古哈纳出二十万众,并顶替冯胜为大将军。(冯胜在明开国功臣中名列第三,北伐大胜后,朱元璋借口他藏匿良马、向哈纳出老婆索求大珠异宝,诬之以罪,逮捕软禁于凤阳。诛蓝玉后两年,又下诏赐死于南京。)
投降的哈纳出随傅友德征云南,中途病死。其子察罕倒霉,这位蒙古青年最后竟坐蓝玉案被诛。
蓝玉屯兵蓟州,在洪武二十一年统大军十五万,深入漠北,在捕鱼儿海大败北元可汗脱古思帖木儿(元顺帝之孙),俘获蒙古王公、妃、公主、将校以及兵卒八万多人,脱古思帖木儿仅与数十人逃脱。不久,蓝玉领兵破蒙古哈剌率军,获人畜六万余。还师后,得封凉国公。洪武二十二年,蓝玉督修四川城池;二十三年,蓝玉率军平灭施南、都匀等地土人造反;二十四年,蓝玉总七万兵马,定西番,平灭月鲁帖木儿之叛。
功成还师,蓝玉被加衔为“太子太傅”。闻此,他怏怏不乐,说:“我的功劳,难到不能当太师吗!”
朱皇帝闻此,杀心大动。
蓝玉身为大将军,的确比较跋扈,平时多养义子,乘势暴横。朝中御史按察,他也敢驱逐这些“纪检”人员。而且,俘获北元可汗妃子后,他也敢入帐强奸,使得元主妃子羞愧自杀。
即使没有这些“过错”,以蓝玉的功劳和能力,他也逃不出一个“死”字。
洪武二十六年春,锦衣卫指挥蒋献上告蓝玉“谋反”,蓝玉被逮捕。
只要进了大牢,没罪也要有罪,据狱辞上记载:“蓝玉与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密谋为逆,将伺帝外出耕田举事。”这种“口供”,百分百是屈打成招。
据《明通鉴》记载,蓝玉征讨纳哈出回京后,对太子朱标曾报说:“我观燕王(朱棣)在北平,阴有不臣之心,殿下应该有所防备。”蓝玉之所以亲近太子,是因皇太子妃是常遇春女儿,蓝玉本人是常遇春小舅子。有这层关系,他自然倾向于太子一系。
皇太子朱标天性孝友,自然不信。
但燕王朱棣不久即得知蓝玉的一番说话。所以,太子朱标病死后,朱棣入朝,便意味深长地劝父皇“注意”蓝玉等人“尾大不掉”。
史载,“上(朱元璋)由是益疑忌功臣,不数月而祸作”。
朱元璋、朱棣一对巨阴父子,两人合计,任谁也活不了。
蓝玉一案,族诛一公、十三侯、二伯,牵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元功宿将,相继诛戮。
谋逆之罪一般都是碎剐凌迟处死,念及蓝玉与自己是儿女亲家,老朱心一软,宽大处理:碎剐改成剥皮。
这样,刽子手把蓝大将军全须全尾整张人皮剥下来,算是留了全尸,并把人皮送往他女儿蜀王妃处“留念”。
明末农民军攻破蜀王府,在王府祭堂发现了这件“文物”。
要说朱皇帝真是天下大残忍人,洪武八年,杀德庆侯廖永忠(沉小明王那位爷);洪武十三年,鞭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十七年,杀临川侯胡美;二十五年,杀江夏周德兴;二十七年,赐死定远侯王弼、永平侯谢成以及颍国公傅友德;二十八年,赐死宋国公冯胜——所有这些人,均为明朝开国浴血奋战半生。
至于文臣方面,老朱也不手软,李仕鲁谏言不要佞佛,被武士掼死阶下;叶伯巨谏言诸王分封太侈,被拷死狱中;王朴廷辩,老朱怒其“无礼”顶嘴,乱棍打死;张来硕谏止取已婚配的少女做宫女,被当廷割肉而死;茹太素进忠言,被拿下去砍头,等等。加上日后的“空印案”及“郭恒案”,朱皇帝诛死文臣无数。
四十年间,根据老朱自己审定的《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等统计,所记枭首、凌迟、族诛、剥皮、抽筋等共计一万多案,杀人上十万,以至于杀到后期,连地方办事的官员都严重空缺,出现了罪官带枷坐堂办案理事的“奇迹”——倘使这些“犯官”不办事,政事就无人料理了。
老朱不仅爱杀人,他还喜欢花样,不仅恢复了黥刺、劓刑,又新发明了去势、挑膝、抽筋、刷洗(不是洗澡,而是用竹批搓肉把人搓死)等新名目,极肆淫毒,以至于众官上朝前,皆像赴死一样和妻儿诀别,嘱托后事,惟恐上班就回不来了。晚上活命回家,阖家欢喜,庆幸又活一天!
文臣武将中,第一功臣徐达在洪武十八年生背疽,最忌吃蒸鹅。老朱闻讯,特赐“蒸鹅”一只,徐达不敢不吃,跪在床上谢恩,撅着屁股一口一口吃完,不几日病发身死。
据笔者揣测,蒸鹅不一定能吃发了把人吃死,只不过皇帝已明确表明了态度,不死,就“辜负”了朱皇帝,弄急了没准族诛。为保全宗族,老徐只能舍己救人,服毒药“按时”过去了。
真正幸免于难的,只有主动交兵权的老朱儿时玩伴汤和以及老朱外甥李文忠。有传李文忠被老朱毒死,可能不是事实。所以,老朱臣下最“幸运”的,当属早先病死的常遇春和邓愈,二人死得是时候,不仅死后封王,后代也得保全,早死而得“福全”,悲哉!
为此,清朝历史学家就发过感慨:
汉高(祖)诛戮功臣,固属残忍,然其所必去者,亦止韩(信)、彭(越)。至栾布则因谋反而诛之,卢绾、韩王信亦以谋反有端而又征讨。其余萧(何)、曹(参)、绛(周勃)、灌(婴)等,方倚为心膂,欲以托孤寄命,未尝概加猜忌也。独至明祖,藉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尽举取天下之人而尽杀之,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盖雄猜好杀,本其天性。
所以,以明太祖相较宋太祖,老赵“杯酒释兵权”,简直就是人间活菩萨!
朱皇帝不仅诛杀文臣武将,还大兴文字狱,把元末明初的文人祸害得十死八九。由于他是个粗通文墨的小老粗,比不通文墨的大老粗更坏,咬文嚼字近乎变态:
浙江林学亮进表有“作则垂定”、北平赵伯宁有“垂子孙而作则”、福州林伯璟有“仪则天下”,桂林蒋质有“建中作则”,澧州孟清有“圣德作则”,都是替府署进贺表撰写的马屁辞,老朱多疑,认定“则”为“贼”,觉得这几个人是讥笑自己。杀,杀全家;常州蒋镇有“睿性生知”,老朱认为“生”字讥讽自己为僧,杀;怀庆府吕睿有“遥瞻帝扉”,老朱以“扉”为“非”,想远看老子的“不是”,杀;亳州林云有“式君父以班爵禄”,老朱认为“式”有“弑”音,杀;尉氏县许元有“藻饰太平”,老朱认为讥讽本朝“早失太平”,杀;德安府吴宪,有“天下有道”,老朱理会为“天下有盗”,杀;又有异域僧人学会汉语作诗显摆,诗中有句为“愚僧万里来殊域,自惭无德颂陶唐”,卖弄典故,老朱拆字,“殊”字,“歹朱也”,称我为“坏老朱”,又言我“无德”,杀!
老朱如此炽旺的杀心和疑心,只缘于其手下臣子一句提醒:
“文人善讥讪,张九四请文人起名,儒生为其名曰‘张士诚’。”
老朱当时还不明白,说,“此名挺好呵”。
文臣解释,“《孟子》曰:士,诚小人也,儒士暗中讥讽,张士诚至死不知。”
老朱闻言,疑心大起,故以此无厘头杀人百数,均是州郡高级知识分子。
由此,文臣叶伯巨上书,称:“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余逸,有司敦追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师,而除官多以貌选,所学或非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学。洎乎居官,一有蹉跌,苟免诛戮,则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为差,不少顾惜。”这个章奏,极其实在地表现了当时的明朝朝廷,即不当官要被杀,当了官更挨杀,人人自危。
叶伯巨上表后,也被逮入狱,折磨而死。
惟一言事未见杀的,乃中书庶吉士解缙。
老朱很喜欢这个才子,对他说:“朕与尔,义则君臣,恩就父子,当知无不言。”有这圣谕,人精一样的解缙才上万言书,遍及时政,大略有以下内容:
臣闻令数改则民疑,刑太繁则民玩。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尝闻陛下震怒,锄根剪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终始如一者也。
……
天下皆谓陛下任喜怒为生杀,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这是最费功夫的拍马屁)。
陛下天资至高,合于道微。神怪妄诞,臣知陛下洞瞩之矣。然犹不免所谓神道设教者,臣谓不必然也。一统之舆图已定矣,一时之人心已服矣,一切之奸雄已慴矣。天无变灾,民无患害。圣躬康宁,圣子圣孙继继绳绳。所谓得真符者矣。何必兴师以取宝为名,谕众以神仙为征应也哉。
夫罪夫罪人不孥,罚弗及嗣。连坐起于秦法,孥戮本于伪书。今之为善者妻子未必蒙荣,有过者里胥必陷其罪。况律以人伦为重,而有给配妇女之条,听之于不义,则又何取夫节义哉。此风化之所由也。……
解缙虽对朱元璋当时政事多所指摘,但出发点是一个“忠”字,并把一切的一切皆归罪于“臣下乏忠良”,而非“陛下任喜怒为生杀”,因此,表疏一上,老朱连连称道,赏观不已,大叫“才子,才子”。
解缙小骂大帮忙,搔到痒处,说得痛快。
后来,解缙入兵部找人干事,言语傲慢,为人所告,老朱便对来京朝见的解缙父亲说:“大器晚成,你带你儿子回家,十年后再来,朕将大用。”
结果,八年后老朱就崩了,官迷解缙猪癫疯一样入京哭吊,被言官弹劾其违制,不守母丧,置九十老父于家不顾,贬为河州卫吏。建文帝待其不错,免责免罚,召为翰林待诏。结果,朱棣篡国,解缙一马当先迎候这位燕王,大受信用,擢为侍读,以文渊阁阁臣的身份参预机务。而后,解缙得罪了明成祖朱棣的儿子汉王,被诬称私谒皇太子。朱棣大怒,把解缙逮捕,下诏狱拷打,一关就是五年。最终,解才子被锦衣卫埋于雪中窒息而死。
可见,老朱皇帝心中惟一的“忠臣”,还是这种急功近利、人品不好的解缙。
朱皇帝还首设“锦衣卫”,布置“检校”于各级部门,大行特务政治,这些手段最终为其子朱棣发扬光大,立“东厂”,荼毒忠良,惨不忍言。
而且,老朱首先破除“刑不上大夫”的古制,大兴廷杖之风,有事没事就在上朝时把大臣活活打死,摧残士气,前所未有。
说了朱皇帝这么多“坏事”,也该说点他的“好事”。
“明(朝)承法纪荡然之后,损益百代,以定有国之规,足与汉唐相配。”
朱元璋开国规模,盛运弘略,可谓一代大有为君王,有心之人,可细观明史中《食货志》、《刑法志》、《职言志》等内容,进行了诸多的制度“创新”。特别是衣冠语言方面,明太祖也力挽狂澜,破百年胡风胡俗,一返中华之风:
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诏复衣冠如唐制。……命复衣冠如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乐工冠青卍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紬绢。其乐妓则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庶民妻同。不得服两截胡衣。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明太祖实录》卷三)
此外,明初贡举制度大有可称道处,国学中培养了大批的政治人才,隆于唐宋。在沿袭元朝政治体制基础上,朱皇帝惩元朝权臣之乱,削弱相权,并以胡惟庸之乱为借口最终取消了宰相制度,把中书省六部之权全收于皇帝自己手中。(此举有利必有害,最终害大于利,造成君主绝对独裁)他还在洪武九年撤销“行中书省”,把地方大权一分为三,以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三名官员分管行政、司法、军事,取消了从前行省参知政事大权独揽的局面,更利于中央集权。而且,军事方面的“卫所”制度,也是一种创新,深得唐朝府兵制度的优异传统和精髓。
老朱出身贫民,最恨官吏贪污,他在这方面下手很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