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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个秋季,施瓦尔和鲍威尔两家喜事临门:乔和我都提前几个月晋升为上尉。
12月初训练班结业,我为派驻越南而兴奋,准备告别刚结婚4个月的妻子和她正在怀着的孩子。我曾奋力在西德守卫自由的边疆。现在我要奔赴另一边疆,在地球的另一面投入同一场斗争。在1962年,这一切曾显得十分简单明了。
圣诞节快到了,我们告别了施瓦尔一家,回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等我去越南后,阿尔玛就留在娘家。这一城市位于“老南方”的心脏,对于黑人来说,它呈现出“老南方”所含有的种种威胁。亚拉巴马州州长乔治?C。 华莱士提出的“永远隔离”成了白人的战斗口号。伯明翰变成了种族之战的战场。民权运动高涨,以静坐和游行示威的方式,把抗议的矛头指向该市警察局长E。 T。 “公牛”?康纳。康纳则坚决要把黑人镇压下去,把煽动分子(包括黑人和白人)赶出去。尽管这时去那里不是一个好时候,也不是一个好地方,但让阿尔玛留在那里,我还是比较放心的。她的父母、姨妈姨父刚刚在伯明翰城郊一个安全的街区建了一幢新房,两家合用。有一间空房留给阿尔玛和将要出生的孩子。附近有一座天主教医院。阿尔玛产期住院很方便。万一伯明翰的种族定时炸弹爆炸了,阿尔玛的父亲,那个强硬的约翰逊老先生,在家里已贮存了不少枪支,都是他几年来从帕克中学的学生手里没收下来的。
第三章追求阿尔玛(7)
我还记得在岳丈家的最后几天的复杂心情。阿尔玛和她妈妈从外面砍回一棵树,我们装饰圣诞树,提前过节,因为我的调令规定我必须在12月23日出发。假如上级让我过了圣诞节再走,我想那也不会影响冷战的局势,然而命令就是命令,无价钱可讲。大家提前交换了礼品,当我们打开我岳母的礼品时,我心中顿时感受到现实的严峻:那是一对小录音机,让我和阿尔玛天各一方时用来互通音讯。圣诞节前两天,我们互道再见,我自己一个人上机场,因为我不希望让别人看见我的感情流露。
在那最后几个星期,我对阿尔玛有了更深的了解。她是一个年轻女子,很快要当母亲了,而丈夫要长期出差,去一个遥远而危险的地方,她却能坚强镇定地对待这一别离。在认识我之前,阿尔玛从来没有想象过她会成为一个军人妻子。而到我出发时,我已知道她会是我这个军人的最完美的终身伴侣。
我从伯明翰飞到加利福尼亚州的特拉维斯空军基地,于1962年圣诞节上午飞抵西贡。
第四章“获胜须得50万部队”(1)
当兵打仗是怎么回事儿,我头脑中的概念全是从40年代的新闻片、50年代的故事片和60年代初的电视纪录片中得来的,而且战争总是以黑白两色呈现在眼前。越南之行,全然不像我原先所想象的那样。飞越太平洋时,我乘坐的不是拥挤不堪的部队运输机,而是世界航空公司的一架商用包机;到达越南后,我也不是冲出步兵登陆艇的艏舌门,涉过齐腰深的水登上海滩,而是住进了西贡已改作单身军官宿舍的雷克斯饭店。我走进的不是一个黑白两色的世界,而是一个亚热带都市色彩斑斓的世界。
据说,艾尔文?伯林在洛杉矶的棕榈树间度假时遇上一次热浪袭击,他突发奇想,写下了《白色的圣诞节》这支曲子。在这个潮湿闷热的圣诞日住进雷克斯,我同样有那种怪诞的感觉。当天晚上,与其他几位孤独的新来者在饭店的屋顶餐厅用罢晚餐,我俯瞰着图多街。这是一条颇有几分巴黎风貌的美丽林阴大道,身着白色制服的交通警察指挥着川流不息的汽车和南越特有的三轮人力出租车。身穿丝绸长衣裤的时髦女士进进出出于精美的商店。夜风微微吹拂,耳边飘来自动唱机演奏的《月亮河》。可是,这支歌的歌词丝毫未能减轻我的孤独感。
第二天上午,查尔斯?M。 蒂姆斯少将把我们召集到美国军事援助顾问团司令部会议室作动员讲话,以振士气。我们为什么抛妻离子?为什么绕过半个地球到这里打仗?为的是阻止马克思主义蔓延,为的是帮助南越人民拯救自己的祖国不被共产主义接管。这是我们为家、为国、为世界各地爱好自由的人们所能做的最崇高的事业。我重又热血沸腾起来。当日下午,我们被拉到新山一机场美军管辖的一侧,领取野战装备、丛林作战服、丛林作战靴和钢盔,这些东西足以说明我们将奔赴何方。
在西贡进一步熟悉几天情况后,我将被派往南越驻扎在其北部地区的部队,担任第一师第三步兵团二营的顾问。该营编制400人,驻扎在越老边境热带丛林中一处叫阿寿的地方。此时正值雨季,去阿寿谈何容易。要不胆战心惊地坐30分钟飞机,就得步行几个星期才能到那里。天气恶劣使得飞机连日停飞,我越等越心焦。1月17日,我终于在广治上了一架海军陆战队的H…34直升机,机上载有南越军的补充兵员,一袋袋的大米和活鸡、活猪。我们在浓密的丛林上空时而猛冲,时而颠簸,穿过雷雨云层,最后重重地落在丛林中新开辟出来的一个简易机场上。飞行员大声叫喊着,让士兵们趁越共还没有朝我们开枪赶紧卸货。
我跳到地面上,环顾四周,觉得好像发生了时光倒流似的。一座用土石和木料建筑起来的要塞在炎热的阳光下熠熠闪光,要塞周围布满了火力掩体。倘无那绿色,阿寿倒颇合法国外籍军团的一个特点:姿态优美却胆小如鼠。我站在那儿自问,古罗马军团的军人想必在高卢也问过同样的问题——我到底到这儿干什么来了?阿寿谷地沿越老边境附近南越北部狭窄地带蜿蜒而下,包括胡志明小道一段关键地带。这是我们的敌人——“越共”的主要补给干线。阿寿是通向老挝的4大堡垒基地之一,从那里可封锁人员和物资运往南方。谷地西侧为崎岖的山峦,东侧与一片茂盛的丛林相接。在那被三层树冠掩蔽着的某个地方,就有敌人在活动。
南越士兵快步走到直升机边开始卸货。一名美军士兵走过来,向我敬个礼,自我介绍说是威勒德?辛克上士。辛克领我穿过有刺铁丝网的大门进到围墙内。一名越南军官敬礼后伸出手,用勉强过得去的英语说:“武公孝上尉,二营营长。”武上尉是我的搭档,我就是给他当顾问。他身材矮小,30出头,宽脸膛,脸上总是带着动人的微笑。要不是一身戎装,我肯定会把他当成一位和蔼可亲的教师,而不是职业军人。
我们3人朝一座用竹子和茅草盖成的茅屋走去,这便是我的新居。里面有一张床,也是用竹子做的,摆在土地上,房内别无他物。一只硕大的老鼠嗖地一下从床下蹿出来。“这是阿寿的希尔顿饭店。”辛克说。我把背包扔到床上,对武上尉说我想出去到周围看看。
第四章“获胜须得50万部队”(2)
在阿寿背后有一座山俯视着我们。我用手指了指,武上尉咧嘴一笑说:“老挝。”敌人几乎可以从山坡上滚石头下来砸我们,我问基地为什么要建在这么易攻难守的地方。
“很重要的前哨。”武上尉肯定地回答说。
“它的任务是什么?”
“很重要的前哨。”武上尉又说。
“可干吗要建在这里呢?”
“前哨建在这里是为了保护机场。”他指着海军陆战队飞机飞离的方向说。
“这里为什么建机场?”我问道。
“机场建在这里是为了给前哨提供补给品。”
在布拉格堡受训时,我就知道我们在这里的正式角色是什么了。我们是要建立一种“存在”,这个词听起来很深奥。说得通俗些,我们是要牵制越共,不让他们穿越阿寿山谷,到人口稠密的沿海省份去煽动叛乱。但武上尉的话道出了现实。阿寿基地在这里的确是为了保护机场,而机场在这里确实是为了给前哨营地提供补给品。
我即使花上近20年的时间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弄明白我们在越南的经历,也未必能把越南问题解释得比武上尉在1963年1月那天所作的循环论证式推理更合乎逻辑。我们到这里来是因为我们在这里,因为我们在这里,所以……
我在越军部队中的第一个感觉是我犹如鹤立鸡群,是敌人优先选择的好靶子。越南人矮小纤瘦,尽管大多数已20多岁了,但面部光洁,看起来像孩子。他们似乎未受过任何训练,但都很用心听话。由于大都是应征入伍的,他们的感情藏而不露,表面上全都毕恭毕敬,至于心里想什么,我却不得而知。
在阿寿基地,我惊奇地发现越南山民一家家的住在这儿。他们是居住在这一地区的游牧民族。此地少有越南人居住,只有这些山地部落和其他几个土著民族。我原以为素不喜受约束的山民会住在山里,而不是住在军营旁。我不知道他们在这里干什么,不过后来很快就搞明白了。
几周后,武上尉走进我的茅草屋,带来了我翘首以待的消息。我们接到命令出去执行“蚱蜢行动”,沿阿寿山谷进行长时间的巡逻。几周来我一直在营地忙活着和辛克上士一起在步枪射击场训练越南人射击,讲授巡逻战术,帮助解决纪律问题,尽量做到既不越权又能帮上忙。由于跟我同机来的禽畜开始在菜谱中出现,一天中最兴奋的时刻莫过于坐等晚餐的到来,一般我都是躲在我的小屋里贪婪地阅读平装本小说,抽好多烟。吃饭时越南人吃什么,美国人也吃什么。早餐:黏米团子,形状像个可以食用的垒球。午餐:米饭和蔬菜。晚餐,还是米饭,加上猪肉块或羊肉块,偶尔另加一块两英寸见方的煎蛋饼,颇为美味可口。我学会了吃那种餐餐离不开的越南鱼香调味汁“鱼露”。这个词使用极为普遍,以至在美国兵的用语中,凡是说到越南的东西都加上这么一个并无恶意的玩笑词。如把越南国家航空公司称作“鱼露航空公司”,把上了年纪的越南妇女称作“鱼露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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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凌晨3点,我背上背包,挎上M…2卡宾枪,和武公孝一起在出发前最后一次检查全营官兵。长长的绿色队伍很快就融入黑色丛林中。我隐隐觉得有种期盼之感在胸中涌动。尽管装在柳条筐里的猪的尖叫声和鸡的咯咯叫声伴随着我们,多少缓解了些战争气氛,但开往未知之地的队伍还是具有某种威力,甚至于可以说一种威严感。
这次行军中,我发现确实存在三层树冠的热带丛林。最下面一层由克拉莎草、灌木丛、藤本植物和挣扎着想获得点空气的小树组成。第二层是正在成长的幼树,密密实实地挤在一起,有三四十英尺高。第三层是长成了材的阔叶树,有的高达100多英尺。除非走到一片林中空地,否则走一天路也见不到太阳。即便走在树阴中,我们脸上照样汗如雨下,军衣像刚从水中捞出来的一样。汗碱在作训服的腋下和后背处形成了一个个灰白色的半圆圈和大片的汗渍。我们不停地往嘴里塞药片,补充体内盐分的不足。泥土、肮脏的人体和腐霉的植物交相发出一种特殊的刺鼻气味,紧紧跟随着我们。为了发现越共,每天走的路就像没完没了的超越障碍训练。我们采用“横向搜索法”行进,经常横穿山谷运动,沿山谷这一侧陡坡上的小道下去,又从另一侧的小道爬上来,途中费劲地攀越一个个陡峭的岩石,蹚过一条条溪流。这一切对体格上的要求证明陆军在佛罗里达沼泽地和佐治亚山区对我进行的每一项训练都实属必要。
第四章“获胜须得50万部队”(3)
我们行军时,一群群的蚊虫在周围飞舞。更让人讨厌的是蚂蟥。我从来都弄不清它们是怎么钻进衣服,从武装带底下钻上来爬到前胸的,也弄不清楚它们又是怎么钻进扎着的连衣裤口爬到腿上,咬开皮肉饱餐我们的鲜血的。我们一天要停下来十来次,为的是把它们从身上除掉。用手硬往下揪不行,它们的身子会断开,头照样留在人的皮肉里。我们得用驱虫剂一阵猛喷,将它们喷昏,或者用点着的烟头烫,这么一烫会发出嗞嗞的声音。
我们走的小路已被越共布下了陷阱〃奇〃书〃网…Q'i's'u'u'。'C'o'm〃和尖竹签,他们把竹签埋在隐蔽地方,竹签上涂了水牛粪。我亲眼目睹的第一个踩上竹签的人是个士兵。尽管十分艰苦,但在这样的小道上行军我还是不由得感到兴奋,因为这可以考验我的耐力。四肢时而感到有力,时而感觉疲劳,这使我觉得自己充满活力。
队伍拉了近1英里长。我们400人尽量保持安静,军士们不时发出嘘声管束部队。每个人的眼睛都不停地左顾右盼,注意不碰上干杈或踩上树枝。除了偶尔听到几声异国情调的鸟叫和猴子吱吱外,我们一直在可怕的缄默中艰难地缓慢行进。在夜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