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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听见。这场架打下来,他的衣衫还算整齐,胸口大幅度起伏,想是用了不少力气。温渺不声不响看了他一会儿,侧身准备走人,他伸了胳膊抓住她,她像反应过度,激烈挣开,再伸手去抓,再被激烈挣开,他不抓了,改为抱,直接将人抱着往车里拖。
温渺连踢带踹,蹬掉了一只鞋,剩下的那只往他身上踹满了脚印。他不急不恼,将人撂进车里,温渺想下车,伸长了腿去踢他,却被他抓着脚踝不能动弹,接着他也上了车,砰一声关了车门,将扑过去抱人,却被她一耳光打在脸上,立时几个指头印赫然显现。
季邺南愣了愣,接着将人硬搂进怀里,一边还说着:“还长脾气了。”
像是自言自语,可口气也是不容置疑的怒气。温渺突然觉得委屈,依旧反抗到底,张牙舞爪地想挣脱他,眼泪也掉下来。
他伸手去擦她的泪,被她用力挥开,不禁激的男人不但没松手,反而将身体倾了过去,一点点硬要吻掉她的泪。温渺厌烦,委屈,一边挣扎一边哭得更凶,半长的指甲一下下划过他的脸,他的脖子。
季邺南感到火辣辣的疼,这才撤了回去,盯着她的眼神依旧凶巴巴:“大晚上不待家里跑这儿被人轻薄,你还好意思哭?”
她一巴掌挥到他脸上:“季邺南你他妈混蛋,什么狗屁朋友,都是一群混蛋。”
他的怒气忽然就停歇下来,捉了她的手放在嘴边亲,边亲边说对不起,又将她抱在怀里,蹭着头顶道:“你来这儿干什么,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温渺在他怀里,虽没有反抗,却是抗拒的姿势,僵硬着身体冷冷地说:“我都没管你和顾佳靓的事儿,你倒好意思管起我来了?”
他这才突然醒悟,揉了揉她的头:“你为这生气?”
“不该生气么?”
调皮的语气,态度却很蛮横。
季邺南说:“我跟她没什么,为我爸那案子需要调查顾清明,她帮忙来着。”
温渺想,原来是为了这,可她这个女朋友都不知道这么长时间他原来一直忙这事儿,是她太不关心他,还是他不在意她。原以为他移情别恋,和顾佳靓不清不楚,殊不知竟是这个答案,可相比之下,她倒宁愿是他们有一腿,也好过再次输给这些家务事。
“季邺南。”她说,“你太自私了。”
他看着她,黑亮的眸子有些薄凉,还有点儿疑惑。
“全天下就你有个父亲?我爸病成那样,我从来没有因为他而忽略你。”她看着他,“你呢?有事儿不和我商量,却和你口中不相干的人商量,这就是你眼里的爱情?”
他顿了顿,这样的温渺他不熟悉,看着她的脸,他似乎在想什么想不透的问题,神态中的迟疑和痛楚也叫温渺很不熟悉。
又过了片刻,她说:“不早了,回吧。”
季邺南没有说话,渐渐松开禁锢她的手,捧了她的腿摊在自己腿上,接着抽了几张纸巾,不紧不慢擦了血迹。到这一刻,温渺才感觉到疼,他看了她一眼,神色淡淡的,接着脱了衬衣给她穿上,又捧了腿放上座椅:“躺这别动,我去开车。”
他将车直接开向急诊室,找大夫给她包扎,之后准备带她回棕榈泉,却被温渺拒绝。两个人情绪都不太好,季邺南也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启动车子,将她送了回去。
临下车时,她还跛着腿,挣脱了扶着她的手道:“我们都冷静一段时间吧,处理好了家务事再来处理感情。”
季邺南摸摸她的头,岔开话题道:“受伤了别乱跑,好好休息。”
她没理他,转身一瘸一拐地上了楼。
季邺南在她家楼下站了很久,靠墙抽了半包烟,到天色渐亮才驱车离开。她说得轻松,处理好家务事,其实她不明白,有些事情对季邺南来说永远无法处理。
第三十四章
渐凉的清晨十分干爽,又一通宵过去,他将车直接开去单位,在盥洗室掬了捧水洗脸,冰凉的液体触到伤口,火辣辣的疼。他皱了一下眉,抬头看镜子,只见左脸三道手指印,颈脖上几条指甲刮痕,乍一看十分骇人。他关了水龙头,慢条斯理地脱了背心,换了件衬衣,将扣完颈上最后一颗扣子,身后便传来受了惊吓的感叹声:“你怎么弄成这样?谁干的?”
季邺南转身,看见老钟焦急的脸,还未说话,老钟便看见洗漱台上的衣服,点点血迹暴露在外,他抓到手里抖开来看,不免更加惊恐:“到底怎么弄的,你跟人打架了?这么多血,你把人打死了?”
他淡定回应:“死不了。”
老钟感到天旋地转:“真跟人打架了?我的天,你多大了,还是当人家领导的,怎么能用暴力解决问题?这人谁啊,有必要打成这样?”
他已往办公室走了,打开茶叶罐泡茶,说:“吴尚德这几年不老实,他表兄手里的证券公司是一空壳子,专门用来帮他洗钱,这事儿不少人知道,你找几个封过口的知情人,多给他们点儿,叫人出庭做个证。”
老钟还没从他打架的事儿中回过神来,立马又惊讶不已:“你要打官司?和吴尚德?为什么?”
他脑子转得快,不用季邺南多说什么,立马反应过来:“你和吴尚德儿子吴老二打架了?”
见季邺南没回应,老钟便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可他怎么也想不通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弄得他非要告发吴尚德。见他神情淡淡的,似不想多谈的意思,老钟便也不多说了,反正吴尚德没少干缺心眼儿的事,揭发他就当为民除害了,他看了一眼他脸上的伤,在晨曦下格外惹眼,连下巴都有一道长长的刮痕,一直钻进紧扣的衬衣领子里。
他不忍再看下去,便转了头看着窗沿上的藤蔓。这少爷小时候调皮捣蛋,上房揭瓦的事儿没少干,从没受过这么多伤,他想着想着便愈发觉得这伤势可疑,男人干架哪个不是鼻青脸肿,哪有这种伤法。
接着恍然大悟,惊讶得瞳孔放大:“你这伤是女人打的?”
季邺南喝了口茶,扬眉看他一眼。老钟讪讪地,搓着手默默退到一边,倒显得他小题大做了。到底哪个女人敢这样对他动手,还是往脸上打?只需两秒,悟性颇高的老钟便立马明白过来,除了那丫头,还有谁能再动他一下之后接二连三动那么多下,看不出来啊,小丫头下手还挺重。
既是为这受伤,再待下去叫下属看见了可不太好,于是收了文件撵他走:“你先回去,我弄点儿药送过去,等伤好了再来单位,这样子叫别人看见影响不好。”
他本来就没多少心思做事,安排完工作,便依言回了家。老钟面上说他出差了,短则一星期长则一个月,反正短期是不会出现了,于是季邺南因着这伤,也难得休息了几天,老太太那自是不敢去,他便天天去温渺家。
温渺家住在老式居民楼,上楼前要经过一冗长的通道,他走在幽暗的通道里,听见皮鞋磕地的声音,一步接一步,沉稳有力,空间狭小安静,隐约间似能听见回音,偶有人从楼里出来,和他擦肩而过,他会产生走入另一个世界的错觉。阳光透过铁窗钻进来,在尽头处形成一竖道,能清晰看到尘土滚滚,他经过那道阳光上了楼,在敲响那扇绿皮铁门之前站了很久。
记忆在那一刻跳回到几年前,当时季渊已过世半年,他待在那座小城也独自生活了半年,即便换了环境生活,他也并未从丧父之痛中解脱出来。季渊一生清明,工作上雷厉风行,生活中和蔼可亲,在季邺南记忆中,他极少发过脾气,加之其是幼子,多少有点儿偏爱,虽疼爱有加,却从不溺爱。因此他的优点几乎都言传身教给了这个小儿子,比如他办事的果敢决断,对工作的兢兢业业,以及品行的清廉正直。倘若季渊是因病而死,季邺南也不至于此,半年不够再来半年,总有淡化伤痛的一天,可他偏偏死因蹊跷,上午还在喝水晒太阳,傍晚却突然死亡。
当天晚上季邺岷被带去调查,他则在老先生的帮助下被连夜送往南方,当时的季邺南在建设监察队工作,那会儿他的领导,是郝东升。最开始的俩月他伤心过度,因本不是开朗的人,什么情绪都闷在心里,郝东升自知他的身份,加上接他之前老先生特意嘱咐过,因此对他格外照顾,下班带他吃饭,认识各种人,还给他介绍女朋友,周末邀他出去玩,那里山清水秀,景色撩人,可他却总是兴趣缺缺。郝东升自以为已仁至义尽,见他这态度便有点儿不高兴,但转念一想,人刚失去父亲,又本是一大少爷,什么好玩的地方没去过,没兴趣大概也属正常,因此便安下心来。
其实当时的他除了为这事儿难过,还有一桩事儿便是温渺。自从那姑娘一点点蹦进他的心里,他的世界便被未来各种充斥,他连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都计划好了,临走那天他本意是接了温渺再带她回家给温如泉道歉,俩人既然在一起,未来老丈人可不能得罪。可事发突然,搞得他措手不及,连句道别都没机会说出口。
去了南方后他调整了很长一段时间,原本清晰的未来突然变得渺茫,他有点儿不知所措,不知该从何做起,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温渺身边。等到心绪平静,想要和她联系,却又被一晴天霹雳打断了这想法。
郝东升在一次醉酒后告诉他,说尸检报告已出来,季渊的死是因为注射过量肾上腺素引起了心脏麻痹。他尚未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只听郝东升接着又说:“老先生已查到线索,下手的人是抗战时期的文书兵,现在七十好几了,曾在什么博物馆担任馆长一职,对了,那人叫做温如泉。”
时隔几年,季邺南已经不太能记清后来的郝东升又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那天之后,只要一想起温渺,便会神经紧绷,背脊发凉,那感觉怎么也忽略不掉,而已经忽略掉的,是隐藏在跳动心脏后的入骨疼痛。彼时他年纪小,能力有限,对这事儿也只是听说,他无从调查,更不想调查。他也想过放弃,可等到再回去时,自以为冰封完整的心在见到她的一刹那瞬间瓦解,从那之后,他的心不再完整,甚至在梦里都能看到缺角的心脏在汩汩流血。
可是怎么办,谁叫他痛到心脏麻痹都不想放弃。回京之后,他和郝东升约法三章,任何事都好说,唯独这件事不能提,那时的郝东升已对他十分佩服,当即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其实郝东升是无心参与的,甚至后来他认识温渺,却也没把她和温如泉联系起来,即便略有疑惑,他也会被天底下哪有那么巧的事,这种概念给打发掉。
老先生动向诡异,季邺南一直不太相信他,于是单独寻找杀父证据,不仅为了还季渊清白,还想竭力给自己一个心安理得,可即便他找千万种方法绕开温如泉这个雷区,却不能忽略郝东升当年说过的话。
那时候季邺南才明白,温渺总说他是她的劫数,一旦触碰,所有的原则和底线全线坍塌,其实温渺错了,她才是他季邺南这一生都躲不过的劫。
第三十五章
回忆不过几分钟,思绪再回到现实却如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他曲了手指,在门上叩了三下,屋内似有很大的动静,约摸几秒钟,温渺开了门,她倚着门扉,跛了一只腿,看见他时有片刻迟疑。俩人就那么互相对峙,谁也不先开口说话,后来温渺伸手,啪嗒一声掰开锁,接着转身往里走。
季邺南默不作声跟在身后,那是他第一次走进温渺家。两居室的房子,入门紧挨着饭厅,靠右手的厨房有条长长过道,最里面的大间是一客厅,西面的窗台摆了很多盆栽,靠墙根有三盆君子兰,那兰花已经开了,伫立在绿叶中间,说不上好看,却别有一番风味。再往南,有张摇椅,温如泉穿着白色背心和短裤,正坐在椅子上晒太阳,他似乎睡着了,低垂着头动也不动。
温渺的腿还不能太用劲,每蹦跶一步便扯着伤口,大部分时间她拖着步子走路,着急了便单腿在屋里蹦来蹦去。她从茶几上的方盒里拿了几片药,又端了杯水靠近温如泉,用手碰了碰老头儿:“爸你醒醒,该吃药了。”
椅子里的人睡得浑然不知,轻微的鼾声响在耳畔,温渺将水杯搁在窗台上,轻轻拍拍他的脸,老头儿这才转醒,猛一抬头的瞬间,季邺南才看清有块围兜垫在他的胸前,他想说话,一张嘴口水却流出来。温渺熟练地用围兜替他擦嘴,又将药片递给他:“吃完药再睡。”
温如泉皱眉,一脸嫌弃,含含糊糊道:“我不要,我饿了,要吃饭。”
她摸摸他的头,道:“你听话,把药先吃了,我们就开饭。”
哪知老头儿脾气却上来,伸胳膊挥开她的手,于是玻璃杯连带半杯水滚落到地上,碎得稀烂。季邺南条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