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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传-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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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乃于孙的陆军总司令任期届满,连任一次后(一九五四年六月),调桂永清为参谋总长,孙为总统府参军长,再度打入冷宫。蒋做这样的决定,客观的原因是“狡兔死,走狗烹”,以孙做门面的作用消失;主观的情势,孙犯众怒,易导致内部的不和,且优虑孙为美国所利用,怕祸起萧墙。
孙的想法是“对于钧座尽忠效力,不惜贡献其生命以及一切,冀报万一”,'18'唯才不得展,志不得伸,参谋总长一职,居然,没有他的份,由黄埔系的桂永清,垂手而得,难免气愤填膺,险走极端。
孙是职业军人,“为了自己能独当一面,获得领导权,铲除那些贪污无能的官僚”诉诸枪杆子,原无足为奇。
《时代周刊》的一篇文章,言简意赅,发人深省。
“五十五岁的孙立人,能干、勇敢,是最西方式的事军领袖。台湾很多政界人士,深为不解,孙将军何以能屹立那么久?孙坚信,在现有的领导下,台湾无法幸存,私下谈及大陆之失,纯由于蒋氏坚持,政府私人化,反共大业和他自己相连在一起……。主张面对现实,放弃反攻希望。”'19'
依官方公布的调查报告,以及其它非官方的资料,“孙立人事件”的经过,大致如下:
主犯郭廷亮,三十四岁,原籍云南,税警总团干部教练所学员队二期毕业,时孙任团长。改新三十八师,郭是中尉排长,改新一军,郭升少校营长,一九四八年六月,驻军沈阳,和米店主人白经武结识,经白介绍,与李玉竹女士结婚,白借机“以匪党言论煽惑”。沈阳失陷,郭要求白协助取得路条,白介绍其兄经文,任吕正操部联络科科长,白经文嘱郭到台时,须为中共工作。郭因而顺利离开解放区,经天津、上海转台。'20'
郭到台后,先后任孙部少校营长、陆总搜索组大队长、步校教官、陆总第五署督训组。但“郭在四十三年(一九五四年)八月以前,并无显著或积极之匪谍活动。”一九五四年九月,某晚七时许,有操北方口音的李X到郭家相访,李谓:“白先生要你积极进行,不久他会到台湾来。”郭随即执行所交代之任务,利用与孙多年长官部属关系,在军中联络少尉级军官一百零数人,预备于适当时机,发动“兵谏”。
孙交卸陆军总司令时,曾令陆总督训组副组长于新民造册,把各军师团单位的联络人送孙。一九五四年八月和十月,孙曾两度召见郭廷亮,了解联络进展情况。
从犯六人,为三十七岁的江云锦,曾任陆军官校干部训练总队大队长,“陆总”第五署督训组副组长。“借到部队督训机会,在每一团中,指定职阶较高,学识较优,年资较深之同学为负责人,与部队中之各同学联络。”田祥鸿,三十岁,四川人,任上尉情报官,受郭指示,“把军训班(第四军官训练班)同学联络起来,结成一股力量”,“向政府提出改革事项。”刘凯英,二十九岁,安徽合肥人,供职某部,任第四军官训练班学生联络人。还有陈良埙,三十四岁,福建林森人,孙的随从参谋,和中校督导官李成亮。
六月初,国军在台南地区,举行总统亲校,孙等选定此时,为发难日期。郭廷亮于五月十五日,'21'台北谒孙,向孙报告,XX部队将在五月二十二日至六月二日开始团教练。“此项休息时间为采取行动最佳之时期。”孙本人计划于五月二十五日左右南下,以XXX为指挥所,“将于五月底或六月初有所行动”。
事情发生变的,孙决定于二十八日去南部,但“奉谕”于三十日与蒋先生同坐飞机,郭廷亮则已于二十五日被捕,仅由陈良埙于二十八日乘车南下,沿公路通知各地人马。
六月六日,南部地区七万部队,举行检阅,来宾有专程自南朝鲜抵台的美国第八军军长泰勒中将和蔡斯团长。受检部队,规定晨四时半前,抵屏东机场受检位置。预定上午九时半,正式检阅开始'奇Qisuu。com书',但延至十一时三十的,始克举行,检阅台前,两度用扫雷器进行反复检查。'22'
一说,孙事机不密,已先后有二十余人,向当局告密,证诸郭廷亮于事发前十二日被捕,情治单位,早掌握同谋人的动态;一说,某炮兵连突奉命携带弹药,引起某炮长怀疑,偷偷溜出营房向政治部主任阮成章报告转报安全局,于是毛人凤奉命专机南下,事败案发。
孙的“同谋”事发先后,分别被捕,仅刘凯英脱逃,且获孙资助。但国民党当局仍不动声色。六日,蒋先生在高雄设宴,为泰勒洗尘时,陪客中尚有孙立人在座。此后,六月十五日的黄埔军官学校成立校庆,和为蔡斯返国举行的联合欢宴席上(俞大维主持)再看不到将军的身影,孙实际上,受到看管侦讯之中。
外电率先报导孙被捕消息,当局却闷声不响。到八月三日,也就是说封锁了两个月,始公布孙辞职的消息。
辞职书虽吞吞吐吐,已呼之欲出。孙说:
“……近者陆军部队发生不肖事件,奉副总统谕示郭廷亮案情,日前黄、傅两局长奉命交阅江云锦等供词资料,职涉有重大之罪嫌,钧座未即付之法司,仰见格外爱护之恩德,天高地厚,感激涕零。伏念弱冠之年,即追随钧座,今已两鬓均斑,无日不在培植之中,感激知遇,应有以上报,乃今日竟发生此种不肖事件,抚衷自省,实深咎愧!拟请赐予免职,听候查处,倘蒙高厚,始终保全,俾闭门思过,痛悔自新,则不胜感激待命之至!”'23'
那末,究竟是什么事,是陆军部队发生的“不肖事件”,使孙“抚衷自省,实深咎愧”呢?当局讳莫如深,贯彻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原则,或持“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无奈心理,以致谣言四起,众说纷纭,甚至距今二十八年,迄无是耶非耶的公断。
亲台湾的《新闻天地》,在《孙立人将军被黜》一文中,即对案情公布的方式,坦言指责,认为“步骤仓卒”,“事前未有整个计划”,“予人以突兀含混印象。”(24)
八月二十日,蒋先生下令成立调查委员会,委员包括陈诚、王宠惠、许世英、张群、何应钦、吴忠信、王云五、黄少谷、俞大维,并指定陈诚为主任委员,案情有密锣紧鼓的趋势,调委会成员,除陈诚、何应钦(在日,根本未参与)是军人,其余七位,和孙都谈不上任何恩怨纠葛,如吴忠信、许世英,德未必昭,年事甚高,王云五、俞大维两位,非国民党员,理论上,“不致受到党组织的影响”,王宠惠,司法权威,“一定会坚持公正立场”,'25'可以看得出,蒋先生立意要制造出一个客观、公正的形象。
由于国民党政府的信誉欠佳,持独立言论立场的海外刊物,对当局处理孙案的公平性,颇“忧心如焚”,
试举《祖国》的社论为例,该文说:
“这一事件,实为蒋经国氏与孙立人氏冲突斗争的结果……就政府处理龚德柏与马乘风案件经过看来,也使我们忧虑政府当局,是否能做适当的处理。”
社论特别提到吴国祯和任显群涉嫌匪谍案,“尽管舆论沸腾,人心激愤,”其中几项政治案件,如今依然在“不审不判”之中。“这次如果对孙立人以及郭廷亮的案件,也照以往的办法拖成‘无声无臭’,或不顾舆论而专行到底,那不但对内要失尽人心,同时将再次降低国际声望,而使反共复国的大业更加重的蒙上一层愁云惨雾。”'26'
因此,《祖国》建议,善处此案的三原则,要求政府“认识事态的严重,幡然醒悟,改变作风”,“洗雪前衍,以正视听。”
“(1)解除对孙立人的软禁状态,使他获有足以向典论界公开的自由的发表意见的机会。否则使人只能听到当权者一面之词,无从判断事实真相。从法律观点和既有的资料来看,郭廷亮是否共谋,尚无充分证据,纵然是共谋,绝不能因为他是孙立人的部属,竟把孙立人也当‘准共谍’来看待,尤其在未能证明孙立人与郭案有犯罪关连之前,不能先以对待罪犯的方式软禁起来(设非软禁,则何以不予孙立人以公开发言的机会?)。
(2)对郭廷亮等的审判,应该公开,如果碍于实际困难不能公开,也应组织由公正人士所组成的陪审团来参加审判。绝不能在秘密拘禁之后,是否经过合法审判尚不知道,即以共谋罪名将之夕上决。
(3)公开事买真相,是政府公正处理此事而能取信于国内外的首要原则。政府应即出面向舆论界,详细说明此案发生的原委,发表逮捕三百名军官的事实真相,并应说明到目前为止,获有哪些具体证据。单就传闻的资料来说,除了三月(六月之误)间那次军事演习时,配发实弹阴谋叛乱一事以外,反对政工制度及硬性规定师长级军官两年辞职两事,显然并不能证明郭廷亮等即是共谍。”'27'
不可否认,海外的舆论,的确使台湾对孙案的处理,既不敢造次,更不敢拖延,九人委员会,历时五十天,完成调查报告。孙将军接受侦讯时,地点在草山第一宾馆,“方式颇似座谈”。孙“坦白诚恳,在座诸人,有感极泣下者。”'28'
调查报告,长达一万六千余言,十月三十一日,正式公布。但其结果,和一九三七年的张学良案,有异曲同工之妙。总统命令,“以孙立人久历戎行,曾在对日抗战期间作战立功,且于案发之后,即能一再肫切陈述,自认咎责,深切痛悔,既经令准免去总统府参军长职务,特准予自新,毋庸另行议处,由国防部随时察考,以观后效。”'29'
张学良交军事委员会管教,孙立人由“国防部随时察考”,“管教”也好,“察考”也好,词义有别,结果相同,孙立人送台中软禁迄今。
孙如真的图谋不轨,罪证累累,交军法议处,大公无私,任何人,服与不服,亦将向法律低头。但蒋先生故意师法前人,交叉运用恩威并施的游戏,即西方所谓棍子萝卜的技巧,先予打击,再故示宽容,让受害人感恩不已。蒋“明令”“毋庸议处”的理由,是因为(1)孙抗战期间,作战有功。(2)坦白陈述。(3)深切痛悔。等于说,孙固有罪,其罪可诛,朕宅心仁厚,不咎既往。
然而,演戏和作假,究难天衣无缝。香港的《祖国》杂志.即以《孙立人案件献疑》为社论,提出下列疑问:
(1)孙立人身为陆军总司令,“部下军官何止千百”,没有人可以担保,其中“一个共谍都没有?”以此责孙失察,“实在不合情理”。
(2)孙立人的去职,既不能以“失察”为理由,真正的理由,是说他在“军中作小组织活动”,但《祖国》
作者提出一个疑问“何以黄埔同学可以联系,孙立人所训练的学生不可以联系?何以别的将领可以进行军官联谊组织,孙立人则不可以进行?”
(3)有联系活动,并不表示准备进行“兵谏”,报告书仅根据几个下级军官的供证,引人入罪,是无法服人的。
(4)关于郭廷亮案件部的,无确凿证据,仅郭本人的供词,该刊认为有下列疑点:
“①既无证人,又无证物,是怎样破获他的间谍活动的?
②既无证人证物,郭廷亮怎么会供认是共谋,自寻死路?
③假如郭廷亮是共谍,一定在台湾还有同伙,给他下命令或接受他的命令;对中共方面,也应有通讯联络方式;何以他长期孤零零地无联系地进行工作?
④郭廷亮的证供,是否可能‘苦打成招’,经过别人歪曲?
⑤调查报告书,字里行间,‘用了很多假定的语气’,这种调查.和‘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30'
不明就里的读者,可能会反问:“为什么台湾的报纸,对孙案的公正性,未置一词?”了然舆论工具控制在官方手里的特性,那就没有什么好惊奇的了。
只拍苍蝇不打老虎的监察院,煞有其事,成立以曹德宣、陶百川为首的五人小组,进行调查,可惜该项报告,始终未获面世,列为监院密件“加锁加封”,甚至,事隔多年,当事人陶百川,要求借阅,均遭挡驾,'31'个中蹊跷,应是本案的关键之一。
陶百川坦言,其“结果与其它机关提出的报告,颇有出入。”这“颇有出入”四个字虽含蓄,却具画龙点睛之妙。五人委员,天良出现,给这位民国时的的赵构,写一长函,为孙将军和郭廷亮等“剖明事实”,郭乃由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郭廷亮判定“匪谍”罪,而幸免一死,台湾无此先例。假释后,获准离台赴港,又是例外之例。自然,不是五人小组“剖明事实”的功劳,仅能说,经国有好生之德。郭不幸为夹缝中人物,不死已属大幸矣!
用常情判断,孙有一肚子委屈,现实环境使他无法展布,愤世嫉俗,以至铤而走险,那是可能的。然而,孙军人出身,难道他一点机警都没有,对台湾的严密特务监视,茫无所知,敢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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