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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一部叫《黑鹰坠落》的电影吗?影片最后,士兵们跑得太累了,他们看到了大门,回头看到很多人在背后追赶他们,他们穿过大门坐了下来,不能动了。他们到处张望,想移动一下,但是他们动不了。我就是这个感觉。
姚之队比赛过后来看我,我告诉他们奥尼尔是个“肉墙”。他们在比赛后一起去吃饭,我没有去。我回了家,玩了会儿游戏,就上床睡觉。记得上一次我感觉这么累,还是我第一次参加八一队跟上海大鲨鱼队比赛的时候,我们输了40分,整整40分。我记得那一天是1997年12月11日。
通常在比赛后我喜欢谈论关于比赛的事情,我想想发生的事情和怎么做可能会使结果不一样,就觉得非常有趣。谈话是一种放松的方式。可在第一次跟奥尼尔对抗后,我没办法呼吸,我不想思考任何事情。当我躺在床上后,我却不能停止思考。比赛太让人兴奋了。而且我也知道了奥尼尔有多么强大。我一直在回想着比赛,游戏都不能让我疲倦下来。
第二天火箭队休息。但是我没有,我要参加一个采访,每周六上午我要为休斯顿普通话广播电台做访问。然后我还要为一个杂志封面拍照,还要替中国联通拍广告。我到现在还难以相信拍摄30秒钟的广告要花那么长的时间。我们两点开始,计划十点拍完。拍摄的间隙,我看完了一部关于秦始皇的电影《荆轲刺秦王》。
他们给了我很多种不同的食物:鸡翅、烤肋骨、三明治、水、软饮料、甜甜圈、饼干和土豆条。这些都很好,因为我整个赛季都无法保持体重,对付奥尼尔我掉了不少肉。除了妈妈做的东西外,我喜欢吃的东西不多,因此我吃了很多鸡翅。在加州有些地方的中国食物和我以前吃的比较相似,基本上没什么区别。在这儿很难做出味道跟在家乡一样的中餐,就算对我妈妈来说也一样。如果酱油或牛肉或猪肉或鸡肉的味道上有一点点区别,味道就会改变。
在中国,人们会做一些这里的人永远都不能吃的东西,比如老鼠、鸟和蛇。有些人认为,四条腿的,除了桌椅,其它都能吃。他们基本上能吃所有他们能抓住的能走能飞的动物,猫、老鼠、蝎子,任何你能想到的东西,他们可能都会吃。当然,和所有事物一样,这些陋习也都在变化。今天,在中国的各个地方,你都能见到比萨饼。11点钟,拍摄还未结束。又熬到了午夜。在凌晨1点之前我们终于结束了,为拍一个30秒广告共花了九个半小时。这是我从不愿意拍电影的一个原因,如果要花这么长的时间,肯定说明我对此不是很擅长。
那个夏天,我给中国联通又拍了一个广告。我把一个小孩举起来投篮。孩子很沉,第一次举起的时候,他的鼻子碰在篮圈上,然后他就哭开了。导演叫他小胖子,他不是因为这哭的。在小孩停止哭啼之前,我们毫无办法。耽误了一些时间。
一个月后,我们又和湖人队比试了一场,但是奥尼尔的脚趾受伤,他没有参加比赛。我是在上了队车前往斯台普斯球馆时听说的。我的感觉是舒了一口气。我得了24分,抢了14个篮板。但是我们在两个加时中输了比赛,而且我被罚下了。那场比赛我记得两件事:马克麦德森让我第六次犯规离开了比赛,科比布赖恩特对着我做了他这个赛季最好的灌篮。或者说最坏的,如果你从我的角度来看。我们之间没有碰撞。他沿着左边线上篮,我跳起来封盖他的灌篮,我们的身体没有接触,这是很不寻常的。我的手指碰到了球,只碰到了一点点。
这是一个非常干净漂亮的灌篮,就在我的面前发生。
在比赛结束后,一个ABC记者问我对这个灌篮的感受,他提问的时候脸上挂着微笑。我知道提问是他的工作,但让别人对着你那样灌篮是件很羞辱的事情,那时我对麦德森还一肚子恼火。我希望我永远不要装出兴高彩烈的样子问别人这种问题,也不希望球员这样回答。在中国,从来没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当然在国内也没人对着我这样灌篮。
我们在洛杉矶第二次碰到湖人队时,从观众席上传来对我的嘘声超过了第一次。有人告诉我,有个家伙甚至去了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中文系,学习用中文大吼“姚明,回家!”还有“姚明,投不中!”据说他坐在底线附近,大概离球场30尺的地方,但是我没有听到他的声音。我对于他能够为了对自己没什么好处的事情,而花了那么大的精力表示遗憾。
我不会计较这些。如果他们看到我很高兴的话,那我的感觉会更不好,因为这表示他们一点都不担心我会打败他们的球队。我在美国的第一场比赛中,与美国国家队在奥克兰举行的表演赛,也有人对着我喊。我听到很多小孩子叫道,“姚明,回家!”不过他们用英文说的,不是中文。
“你们买票来看我比赛,”我对他们说,“如果我回家了,你们看什么?”
我再次跟奥尼尔交锋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下旬了,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同第一次相比,我们赢的场次比输的场次多了7场,火箭队每个人都认为我们能够进季后赛。如果我们赢了,我们赢的场次就多了8场。但那是我们整个赛季最好的纪录了。
在三月早期,我们是30比30。到了三月下旬,我们的教练鲁迪生病了,因为膀胱癌住院。我们看着打入季后赛的机会在溜走。尽管我觉得自己还是一样努力,球队还是以我为中心,但我很难再保持高命中率。这一次,我们93比96输给了湖人队,而我投了13次篮只得了6分,加上10个篮板。奥尼尔得了39分,其中18分是在第四节,加上5个篮板。格伦莱斯最后一秒钟的投篮未进,要不然可以打平。但是湖人队看起来就是一个准备进入季后赛的球队,而我们看起来是准备回家的球队。
再次面对奥尼尔,我感觉比第一次更累。只要看看他,就知道该做的还很多。第一次我不知道他有多强。有时候,你不知道反倒更好。第二次我们交锋,我知道了。我这样想,对抗奥尼尔使其它场次的比赛显得简单。这就好比吃甜品一样,先吃点你不喜欢的食物,那么甜品感觉会更好吃。
正文 第八章
第八章就是疲惫就是累(1)
与队友谈笑风生
全明星赛首发阵容的投票,几乎是在比赛开始前的两个星期结束的。我不由得有些担心。投票是在我逐渐打得好起来的时候开始的,但我想:“如果我被选上,到全明星赛比赛期间又打不好了该怎么办?”我感到除了国内球迷对我的那些梦想期盼之外,现在美国的每个人也希望我能打出某种水平来。被选上是一种荣誉,它代表着有许多球迷非常喜欢我。但也意味着在球场上不能犯错误的压力也更大了。初到NBA时,并不是所有人对我都寄予厚望。至少我不认为他们是这样的。我在NBA的第一年里,当然没有人谈到我会成为一个全明星。既然现在大家都说我是投票选出的全明星队员,我觉得不管什么时候,如果我打得名不符实,就会让他们失望。
有一阵子,我的担心好像变成了现实。和大鲨鱼奥尼尔比赛对我打击很大,而被湖人打败也影响了火箭队的信心。接下来的两星期,我打得真是糟糕透了。我们接连输了四场比赛。而我也打了几乎是整个赛季最糟糕的连续两场比赛,一场是对达拉斯小牛队,另一场是主场对底特律的比赛。这两场比赛打得如此之糟让我很意外。我首次和达拉斯小牛队交锋时打得不错,这让我希望能在再次比赛时表现出色。现在回想起来,我自以为比赛会很容易,没有足够卖力地打。还有,小牛队中锋里夫拉弗伦茨第一次比赛受伤了。而第二场他上场并打得非常好,而我却几乎是让自己停了下来。那是第一次鲁迪没有让我上场很久,只打了22分钟,而我当时还没有犯规问题。我下场时得了6分,5个篮板,5个失误,最后我们输了,比分是107…86。
那场比赛已经够臭了,可三个晚上后,对本华莱士的活塞队的比赛更糟,23分钟我只得了4分和6个篮板。有时候统计数字并不显示你打得有多臭。这些统计很糟糕,但我的表现更臭。原因就是华莱士,他曾两次获得NBA年度防守球员的称号。
在奥克兰的表演赛,以及后来的世界锦标赛中,我代表中国队对抗他时,都打得挺好,但那时的本华莱士表现完全不同。我的意思是说当我看到他随美国国家队一起比赛时,状态完全不一样。并不只是因为球衣。他的一切都让我吃惊———他的脸、身体、头发、盖帽等等。他在活塞队比在世界锦标赛中强悍得多,把我吓得都忘了该怎么打篮球了。
斯蒂夫弗朗西斯(火箭队队员):对湖人队的比赛结束后,我看到姚明被疲惫困扰着。
他开始觉得累了,一直很疲劳。情况如此糟糕,连我都替他觉得累。我觉得是他在场外做的那些事情让他如此消耗体力的。我跟我们的媒体关系总监内尔森路说:“我们能不能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先缓一缓?”但是不行,那时我们的上座率不好,而他们要为火箭队考虑,引起所有那些媒体关注能够带来门票收入。对湖人的比赛一周后,姚的状态就一路下滑。
在为全明星赛而安排的联赛休赛期前,许多人试着帮助我,鲁迪就是其中一个。在他的时代,他是一个非常好的球员———火箭队让他的45号球衣退了休。他跟我说,每一个努力打82场比赛的人都会疲劳,特别是新人。他告诉我他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想那些让他觉得安宁的地方。所以我就想着童年的上海,想以前认识的人,想我的生命中没有出现大鲨鱼奥尼尔的美好时光。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有效,反正那以后我开始打得好些了,因此一定有益无害。至少我投篮更好了。在5场比赛中,我的命中率最少有50%或者更多。那时也是我们的球队的不成熟开始暴露的时候。我们打了赛季中最好的两场比赛,主场打败了明尼苏达和沙加缅度。然而我们输了另3场比赛,先是在主场输给达拉斯,然后是客场输给明尼苏达和克里夫兰。斯蒂夫和我在对克里夫兰的比赛中,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全明星,直到比赛接近尾声。
当时我们落后一分,有机会在最后几秒赢得比赛,当斯蒂夫试图传球给我时,骑士队抢走了球。不过我倒是没时间去想这些,因为接下来就是我的第一个全明星赛周末。被球迷选为全明星是一个巨大的荣誉,因此,使球迷在比赛和周末中得到乐趣也是我们的工作。全明星赛周末可能意味着聚会、音乐和娱乐。但对球员来说却不同,那意味着照顾朋友和家庭,面谈、会议、社交和练习。对球迷而言这些全是娱乐,对我们则是一点娱乐加上许多的工作。假如你是一名球员并想去参加聚会,那意味着你不能睡觉了。而我真的需要休息。
我遇到了许多名人,但是对我来说周末最好的消遣是独自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电视,或是打游戏机,很安静。我希望周末最好能休息,然而第一年就当了全明星,意味着今后每一年我都得努力成为全明星。
周末并不都与篮球有关,还有许多商务活动。实际上我从周四在奥兰多拍佳得乐的广告时就开始操心商业上的事了。就是说我必须在星期四深夜赶到亚特兰大,第二天一早就起来参加一个商人谈论互联网商务的科技峰会。我喜欢一切有关技术的新东西———手机、电脑,但是我也很爱睡觉。当我走进会场的时候,那些商界人士注意到我,但他们立即继续谈他们的生意。
我不大在乎自己穿什么,看一下我的衣橱就知道了。我大概有9到10条日常的裤子,其中有一条棕色灯心绒的裤子,是我穿得最多的。上面被我弄了一个洞,我很沮丧,但依然会穿它。运动服、篮球鞋或休闲鞋、T恤衫和短裤,是我的风格。但服装是全明星周末的重要内容。姚之队相信我至少会在新人挑战赛上打球———这是新人和第二年球员之间的比赛,所以姚之队想法找到我能穿的衣服。可是哪件都不合适。在赛季初,亚特兰大的一家叫佛来门的鞋店给我寄来了三大盒鞋,他们有大尺码的鞋。许多NBA球员都在那里买鞋。但是由于我的足弓很高,他们寄来的鞋尺寸都不对。姚之队让洛杉矶的一个公司给我定制了几件西装,但我妈不喜欢,因此我们全退了回去,只留下一套深灰色的。然后他们请休斯顿的一个鞋商从巴西定制了一双鞋来配那套西装,不料却卡在洛杉矶海关取不出来。我打算穿那套西装去峰会试一下效果,但我只有穿在国内买的道克马丁牌鞋,跟灰西装不配。不过倒跟从中国带来的灯心绒西装挺配的,于是我就穿了它。那套西装对我来说就像老朋友。流行时装对我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