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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顿了一下,然后说,“嗯,其实。。。”当我们看了剧本后,我们弄明白了创意的理由。广告是为了他们最大和最小的笔记本电脑,而且广告片中姚明是坐着的。如果他们只是为了取乐的话,他们就会让姚明站着的。某种程度上,我觉得广告使姚明显得个头小一些,并更有亲和力了。开始的时候,我们对VISA卡的电视广告也持怀疑态度,里面有“哟,姚!”
他走进曼哈顿的一家纪念品商店买一只自由女神模型,他问是否可以用支票来付帐。柜台小姐指指一个布告说:“不收支票,”并用正宗的纽约腔说:“唷。”姚明指指自己说:“不,是姚。”然后他们来回反复说着“唷”和“姚”。这是个弄不好会被误解的情形,因为我们不想让姚明看上去显得滑稽或无知。我觉得广告还是拍得成功的。“唷,姚”已经变成一句流行语。有那么多球迷真诚地用“唷,姚”来向他打招呼真是令人惊讶。
5。蓝色的山羊皮鞋2003年NBA全明星赛是我的第一次参赛,但是在国内的时候,我在电视上看过很多次。因此我知道许多球员会穿颜色鲜艳的球鞋,或者新款式的鞋。
但那不是我在亚特兰大第一次全明星比赛上,穿浅蓝色的耐克鞋的原因。那双鞋是一个大错误。开始的时候,我本想穿一双白色的球鞋,上面印一个很小的中国国旗。但是当我跟一个中国篮球官员确认国旗的主意时,他说应该不成问题,但是他说他得确认一下保证万无一失。结果他发现有问题,其他的CBA官员认为国旗印在我的鞋上有失恭敬,我就放弃了那个主意。
我想,好吧,我就穿白色的鞋好了,上面加一点浅蓝色的边。我喜欢那个颜色,而且在我的新人年,火箭的球衣上也有一点点那种浅蓝色。我想看上去会不错。那时我并没有想穿一双整个都是浅蓝的鞋,然而我在亚特兰大打开我的耐克鞋盒时,看到的却是这么一双鞋。
科林派恩(姚明翻译):我发誓他说的是浅蓝色鞋,带一点白色的边。我还可以发誓我给他看了设计师画的图样,耐克公司寄给我,让我给姚明看。我不敢肯定是不是给他看了耐克寄来的样品照片。比赛后有人问,他穿着北卡罗来纳的全蓝鞋,是不是为了对乔丹表示敬意,因为那是乔丹最后的一次全明星赛。乔丹以前是焦油跟州人,焦油跟是北卡的别名。这个想法听起来很不错,因此我们将错就错,说就是那么回事。我们本想穿旧的耐克款,以此乔丹表示敬意,但是找不到适合姚明的尺寸。现在我们可以说实话了。不管怎样,你不会再看到那双鞋了。
斯蒂夫弗朗西斯(火箭队队员):没有人跟他明说,我说了。我看到那双鞋,我说:“见鬼,怎么回事?”姚明说颜色应该反一反的等等。我说:“我希望这是你离开耐克的原因。
”那双鞋在电视上看起来简直不堪入目。
现在我跟科林开玩笑说,一定是锐步收买了他,让他不给我看鞋的照片。我只知道自己穿了一双很难看的鞋,你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都能看到。不过我也要帮科林说句公道话,其实照片看上去并不那么糟。我本可以穿一双其它的鞋,但是没有一双合适的,又不是可以随便走进一家店,买一双18码的鞋。如果你是个全明星,特意穿一双很疯狂的鞋,就像杰梅因奥尼尔那样,穿一双明亮的黄色的鞋,或者像克里斯韦伯前年做的那样,穿一双银色版的达达鞋,那是另外一回事。热身的时候,我听说摄像机会对准我的鞋,他们还会放艾尔维斯普莱斯利的歌,“蓝色的山羊皮鞋”,但是我没听到。有时一只耳朵听不见还真是好事。也许打比赛时间不长我应该很开心,如果长的话,关于我的鞋的问题一定更多。也许那是我打得时间不长的原因,那双鞋会让人们不去看比赛的。
6。开车我并不是从小开着车长大的,甚至都没想过要开车。此外,很难找到一辆车能让我这么高的人觉得舒服。想像一下以60英里的时速开一辆卡丁车,或是一辆玩具车的感觉,你就会明白我大多数开车时的感觉。
来美国之前,我在国内开过一次车,但是我不能算是会开车的。即使我在国内开过车,我也不知道当我开始在美国开车时,那个经历是否有用。如果你去中国,观察一下交通,你可能会觉得那儿没有规则,人们只是在疯狂地开车。很多人逆向行驶或者闯红灯。规则是有的,但是跟美国非常不同,而且没有足够的警察来执勤。如果两辆车开向同样的方向,你右手边的车决定在你前面左转,当你撞到它时,就是你的错,即使你没办法及时停车,也是你的错。
波斯简纳持巴(火箭队队员):我在DMV(机动车管理部)的办公室拿到执照的那一天,姚明也拿到了他的执照。我在欧洲拿了驾驶执照很多年了,因此通过考试没问题。但是我知道对姚明来说,这是很重要的一天,他比在比赛前还紧张。当他通过了考试,他高兴得不得了,像个小孩。我觉得他比我们打败湖人的那个晚上还高兴。你要知道,他是个靠不住的司机。我还是不敢肯定,他是否知道所有标志的意思,或者一个红灯是什么意思。有一次他跟在我后面,从体育馆去飞机场。通常只需要15分钟的,可这一次我们开了30分钟,路上根
本没有车,因为我不想让他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他开得好慢好慢,但这样可能对大家都好。
有时科林来体育馆时直哆嗦,我就问:“是不是姚开的车?”科林就会点点头,然后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镇定下来。
1998年来美国的时候,我开过一次车。那时我们在圣地亚哥,我在酒店的院子里开一辆小面包车。真正开始学车是深夜在休斯顿住处附近。我租了一辆车,好像是一辆很大的水星牌房车。
我学开车的时候,科林跟我说了校车的事情。在中国我们也有校车,但我不记得其它车遇到校车时应该避让的。
但是科林跟我说,在这里如果我看见校车的话,是不能超车的。如果校车停了,我必须等在它后面15英尺外。当我参加驾驶考试时,我记得他跟我说了类似的事情,但我不肯定他确切是怎么说的。反正我考试的时候,看到一个停车标志,我就停下来。考官让我在附近的街区开。我们接近弯角时,他会说:“左转,右转。”考试差不多要结束的时候,来了一辆校车,它开得越来越慢,就像一场恶梦。我忘了我是否应该超过他,于是我说:“好吧,不管他做什么,我就跟着他好了。”因此不管校车怎么做,我就跟着。我不记得确切的规则是什么了,我通过了考试,但是校车的事让我很紧张。
平行泊车是最难的,很难确定离安全锥的距离。就算现在,我有时都还要拜托科林帮我泊车。第一次泊车考试时,我碰了一个锥,第二次通过了。笔试部分很简单,他们让我朋友作翻译。去之前我不肯定自己是否能通过考试,但我想试一下。最坏的事情无非是我得再考一次。我做好了准备要再考一次的。不需要补考时,波奇说我比打败湖人的时候还开心。我这么回答:打败湖人要团队合作,但是拿到驾驶执照则完全要靠自己。
当球队四月份去新泽西、密尔沃基和费城,打三场客场比赛时,科林去了纽约,而没有跟球队的飞机回家。那是我第一次自己从机场开车回去。我在飞机上,意识到科林开车时我从未注意他是怎么开的,因此我都不认识回家的路。我只认识一小段,但不是全部。穆奇住在我那条街上,因此我问他:“你能带我上高速公路吗?那样就够了,其它路我自己走。”
“好吧。”他说:“跟着我就行了。”吉姆波兰,助理教练之一,跟我说:“姚,要当心了。不要一直跟着他,他也许不回家的。”他的意思是,穆奇可能会去看一个女朋友,或者去夜总会。
穆奇诺里斯(前火箭队队员):有一天他试着钻进我的车,他进来了,但是他的膝盖顶着他的下颚,他往前看到的只是自己的大腿,完全没办法开车。我同意让他跟在我后面回家,但每次停车,我都开到另一条车道上,好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来停车。我想着他倒车时撞到的那辆卡车,不想心存侥幸。
我不必担心跟在穆奇后面会很久,我们一上高速公路,他就飞驰而去,这个王八蛋!他开的是两门的奔驰跑车,那时他的车比我的好。跑车对我的SUV,我一点机会都没有。但是没问题。我知道怎样让自己的车开起来感觉就像开其它车一样。我把音乐开到最大,摇下窗户。
那时是凌晨两点钟,在中国即使我有车也没什么机会这样做。当我夏天回国时,我三周都没有训练,长胖了,对我来说是胖了,体重达到315磅。整年中,所有的人都跟我说让我增加体重,现在他们却让我减肥。于是我决定在去北京国家队报到前,先去大鲨鱼的训练营。我需要习惯再开始打球。现在国内每个人都认识我了,我不能骑自行车或乘巴士,因此我借了我的中国经纪人陆昊的车去训练。那是一辆小型车,我几乎坐不进去。我没有中国的驾驶执照或是保险,很害怕撞到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因此每秒钟我都在踩刹车,根本就不踩油门。
警察拦住了我一次,认出了我,便让我走了。
7。和女人约会如果你是个NBA里的年轻人,你通常会有一辆跑车并有许多想和你约会的女孩。这跟你长得如何无关。对某些在中国的球员来说也是一样,但我不同,不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作为新人,我没有跑车,并且只有过一个女孩想和我说话。我当时在西雅图的酒店大堂。我不认为她是我的球迷。她想让我信仰基督教。她很可爱。我出于好意,没有拒绝。我没有和她说话,那是因为她可爱。在2001年,中国也有一个女孩想和我交朋友。那是在王治郅去美国之前,也是大家知道我要去NBA之前。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了我的手机号码,我于是把号码变了。
也许我没跟更多的女孩来往的原因是我不去夜总会或酒吧。当我外出时,我总是在车窗很暗的车里,没人知道是我。
我觉得大概百分之六十的NBA的球员每周会外出两到三次。整个赛季我外出过两次,一次是去休斯顿中国城的一个迪斯科舞厅。那天我拿到驾驶执照,因此我终于可以开自己的车了。我不是独自去的,跟科林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去的。我听说那是个好去处,但那天是星期天,人不多。
第二次外出是在洛杉矶,王治郅带我去吃韩国菜。就是那样,没有去夜总会,也没有去
迪斯科。在休斯顿,我没有更多出去,是因为我和妈妈爸爸一起住。而且打客场比赛后,我觉得累。其他球员也跟妈妈住吗?我想不会很多的。告诉大卫斯特恩他不必教新人如何适应,只要告诉他们,把妈妈带来一起住就行了。
在美国和我父母一起住有利有弊。好处是家像一个家,尽管是在一个不同的国家。我们的房子很安静,没有太多人知道我们住在哪里。如果外界有什么事情伤害到我,比如有人叫“姚明臭,”当我回到家,关上门,一切就都被关在了门外。我父母做到了这一点,他们不允许任何外界问题进家门。
但我知道对他们而言,住在美国很不容易。他们一辈子都住在中国,朋友们在那儿,那儿有他们喜欢的工作。我有时开玩笑说,美国政府给我这一个中国人创造了一个就业机会,但是迫使两个中国人———我的父母失去了他们的工作。来到美国对我来说容易一些,因为我以前已经来过好多次了,但去年是我父母第一次来美国,他们俩都是。他们曾去过欧洲参加过几次比赛,但只呆了一两个礼拜。生活在这里,让这里成为我们的家,他们得学习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当我在休斯顿时,我不担心他们。我长途旅行到西海岸或是东海岸,而他们得独自留在家中时,我就担心他们。他们只出去买吃的,其它时间他们呆在家里,无所事事。这点我不大高兴,但他们不懂英语,因此单独出去很困难。
他们只会说:“多少钱?”“多少磅?”“加油。”“早上好。”“再见。”在得克萨斯,如果你只会那么几句话,出门是走不了多远的。
我23岁了还和父母一起住,这也是一个学习的经历。我有个朋友说过,有时你得恭维父母。在家里,是他们抚养你成人的,当然你要尊敬他们,如果他们有话说,就听他们说。但是当你走出去到了外面的世界,有时你必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即使有悖父母的意愿。也许你做得不对,但是至少你经历了尝试的过程,如果你错了,你可以调整。但是,你可以既按自己的想法做事,同时也尊重父母的。不管怎样,你都得尊敬他们。
好的方面是,现在我可以看到自己从父母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