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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几分可爱。
“谢谢李阿柔。”沈小石脸有点微微的红,也不看李阿柔。
“你哪里来的吃的?该不是偷的罢!”
“肯定是偷的,谁不知道他家里穷!”
“原来是贼石头!”
“贼石头——贼石头——”其余的孩子们七嘴八舌的说着说着就开始起哄。
沈小石的脸立即涨红了,捏着小小的拳头,“我不是贼石头!”
“你就是就是。”孩子们见沈小石生气了,更加的起劲,冲上来就准备抢他手里的东西。
“呀!”
两个刚靠近沈小石的小男孩突然临空被提起,沈秀一左一右的拎着他们,两小男孩在空中不断地扑腾着,“救命啊。”
“你们爹娘怎么教你们的?谁是贼了?随随便便说人是贼,我也说你们是贼把你们抓到官府去可好?”沈秀不客气的说着,提着这两个小东西一晃一晃,把他们的小心脏也跟着一晃一晃,生怕一个不注意就被扔出去了。
沈秀记得清楚,刚刚就是这两个小男孩带头起哄的,虽然年纪小,但是素质教育要趁早。
“别,姐姐我们错了,放我们下来吧。”两个小男孩齐齐地求饶。
“还欺不欺负小石了?”
“不欺负了,我们都是好兄弟。”
“还乱说话不?”
“不了不了。”
沈秀满意的把两个小男孩放下,两小男孩脚刚一落地就哇哇叫着撒腿跑了。
沈秀蹲着摸了摸边上要哭出来的沈小石,“别哭啊,男娃子可不要哭鼻子,丑死人了,尤其是边上还有女娃儿的时候。”
沈小石一愣,立即把眼泪给死命忍了回去,把小果糕递给李阿柔,“阿柔,这个你最喜欢吃,给你。”
李阿柔接了过去,开心地笑了,“明儿和我一起玩,好些日子没见你了,可想你了,又不敢去你家找你。”
“好。”沈小石重重地点头。
沈秀饶有趣味的看着面前的两个人小孩子,原来沈小石这家伙年纪小小还挺有魅力,两个人粗粗一看很是般配,这大概算是青梅竹马?
☆、第三十二章 闹腾的文人们
到了第二日清晨,沈秀早早的去了仙客来,外边依旧排上了长队,她面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摆上二十碗谷酒,很快地一售而空。接着又迅速打扫完仙客来,和掌柜的说了声便回家,这时候才刚午时。
之所以今儿这般迅速的做完活回家只是因为不放心,今日傍晚沈伍的那群文人朋友们要过来,沈秀暂时是阻止不了他们过来扫荡,但是放着周怡一个人在家里应付,她委实不放心。
而且周怡昨儿着实吓了她一跳,竟然因为没得银子而去变卖嫁妆。周怡的嫁妆本就不多,值钱的就一个。现在她沈秀是挣了点儿钱,但也只够家里吃的,哪里还每月有余钱去招待那些人?
若是之后的日子出了什么着急用钱的事提前把银子花光,难不成还真让周怡那个笨蛋娘去变卖自己的嫁妆?
快步走回了家里,周怡正在打扫着院落,沈秀把屋子里里外外的看了一遍,家里整整齐齐的,连堂屋里那个旧旧的八仙桌也被周怡擦得干干净净。
“秀儿姐。”沈小石听到堂屋里的响动便跑了出来。
“你又是身体放屋里,心早就飞出来了。”沈秀责怪着道。
沈小石摇摇头,道,“秀儿姐忘了,今儿小石要去和阿柔玩儿的。”
“哦?”沈秀想了想,笑着道,“昨儿那个小女娃?”
“嗯。”沈小石点点头,手搓了搓衣角,“秀儿姐累不累?”
“肩膀有点儿酸。”沈秀捏了捏肩膀,今日急着赶回家,做什么事都又卖力又快的,沈小石这么一问她才发现有些腰酸背疼的。
沈小石听了便把沈秀拉着坐下,窜到她背后帮她捏起了肩膀,“那小石给秀儿姐捏捏。”
沈秀闭上眼,肩膀上传来十分微弱的力道,沈小石营养不良,长得太过瘦小,手上自是没劲儿,不过难得这家伙有这份心。
“等会儿出去,要带阿柔去村口买糖葫芦吃。”身后的沈小石没头没脑的来了句,“不过昨儿的铜板已经花完了。”
沈秀顿了顿,立即明白了这小毛孩子打的小算盘,“好哇,我还当你是心疼我这个姐姐呢,原来是为了向我要铜板才给我捏肩膀!”
“不是的不是的。”沈小石着急的摆摆手,“只是想起了这个才说的。”
见着沈秀面露怒色,沈小石心脏都要吓得跳出来了,他什么都不怕,就怕沈秀发火,一般平时总是笑得一脸温柔的人,发起火来比那些本身脾气暴躁的人要吓人得多。
沈秀见着沈小石慌慌张张的模样,脸色缓和了些,想了想昨日那个李阿柔,长得还是很可爱的。沈小石这招其实放现代也算是正常得很,而且他倒是清楚现在家里谁手上最有钱。
真是个鬼灵精。
“秀儿姐你别生气。”沈小石紧张的扯扯沈秀的衣角,小脑袋一晃一晃的。
“以后可不准再这样了,要是想买东西给喜欢的小女娃,第一就是好好念书,念好了书考了功名长大把她风风光光娶回家。”沈秀说完后就觉得自己好像说远了,面前的沈小石才不过八岁大的年纪。
可想了想也差不多,古代不都早婚早育得很么。
若是农村家的男娃子,长得好看点,家里殷实点的,十三四岁成亲也不在少数。
“还有啊,小石这么瘦瘦小小的可不行。”沈秀俯下身子,摸摸沈小石的头,“要多吃饭,多多活络身子,让身体强壮起来才好。”
“嗯!”沈小石点点头,他也觉得自己身子有些瘦小,看上去都保护不了李阿柔,虽然李阿柔从来没被人欺负过,反而是他被欺负得比较多,但是至少以后在李阿柔面前他不能被人欺负了,那样太丢人,哪里是小男子汉的样子!
沈秀从兜里掏出了几个铜板递给沈小石,“这次就先拿去罢,以后可不许耍花招,要是要铜板的话,不许无端端的要,而且以后都要背一篇诗文给姐姐听,姐姐才给你铜板买糖吃。”
沈小石听了这话便笑开了,说了句谢谢姐姐,便蹦蹦跳跳的出了门。
沈秀走出堂屋,周怡正把扫帚倚靠到墙角,“诶,秀儿,你知道小石这是去哪儿?”
“出去玩儿了。”沈秀答道。
“他多久没出去玩儿了,今日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周怡有些惊讶,沈小石可是几个月没怎么出去了,她之前还一直担心这娃子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了来着。
“小男娃嘛,谁不喜欢出去玩儿,他之前不出去都是因为被其他的娃子们欺负着呢。”
周怡瞪了瞪眼,“谁敢欺负小石?”
“家里的钱大半都花在招待所谓文客的地方,所以小石平时吃得太差,长得瘦不拉几的,其次,没得余钱所以更是没得铜板买零嘴,别的娃子出去玩儿都多多少少带些零嘴,就他一人手空空,被人孤立也没得办法。”沈秀叹了口气,“这几日秀儿省了些钱给小石,让他以后背一篇诗文,就奖励一点儿铜板,这可不,他今儿就高高兴兴的出去了,笑得可开心了。”
周怡顿了顿,侧头看着灶台上那五盘菜肴,色泽鲜艳,味道诱人。
沈秀说得没错,家里的钱总是花在给沈伍撑面子上了,“和你说不通,你爹有了面子,就是我们家有了面子。”
沈秀无奈的摇摇头,也不和周怡争辩,和古人争辩,她还是没那个耐力的,而且反正今日是那群人在家里海吃海喝的最后一顿了。
到了傍晚时分,沈小石回来了,脸上红光满面跟喝酒了似的,一回来就开始自觉的给周怡打下手。
沈秀瞧他那样儿就猜出来,今日沈小石定是和李阿柔玩得可开心。
沈大石昨儿就说了今日要留在做活儿的地方帮忙,只怕得要明儿早上才能回来,沈秀算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去到自个房里。
锁上门,入了空间后便抱了一坛谷酒出来。
“哪里来的酒?”周怡见着了就问道。
沈秀笑着答,“仙客来的谷酒,这段日子仙客来生意极好,掌柜的高兴就一人赏了一坛给我们这些伙计。”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院子外边的吵闹声由远及近,很快地院门打开,外边熙熙攘攘的人声一下子清晰无比。
沈秀一眼撇过去,沈伍带回来约莫十来个人,个个都穿着素色的长袍,呼啦一下全都进来,这本就不大的院子变得可挤了。
☆、第三十三章 下套成功
沈秀对着文客们福了礼,十来人都是笑着点点头,抬脚就往堂屋里走,熟门熟路的的围着八仙桌坐下。
沈伍到灶台前看了眼菜,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周怡把那五盘菜都摆上了八仙桌,“各位文人们好好吃着,若是有什么事儿叫我便是。”说着便站到堂屋门口。
“就是,千万别客气。”沈伍一副大方的模样。
“啊,嫂子去忙去罢,我们都自己来。”大家笑呵呵的说着,手已经执起了筷子,今日的菜显得特别的好,比以前沈伍家的都要好几倍不止。
每个人都开吃起来,皆是瞪着眼儿互相看着,今日的菜果然可口得很。
沈秀一个人蹲在灶台旁,把手放到酒坛子上,“试试也是不错的。”自言自语的说完,忽地听到院门响动,沈秀几步走过去,院门打开后吓了一跳。
外边围了十来个村里的人,还男女老少都有,若不是大家都神色如常,乍一看还以为是来挑事儿的。
“各位这是来有何事的?”沈秀见着大家也没有要进去的意思,脖子却可劲儿的伸,只好先开口问道。
领头一中年男子一脸的憨厚,笑着道,“就知道今儿是沈家老爷和文人们聚在一块儿的日子,就都过来看看,我们都不进去的,秀儿娃娃若是有事的话别理我们,我们就站外边站会儿。”
沈秀霎时满头黑线,看着面前大家都带着点期待的脸,敢情周怡说的还是真的。都觉得文人们一起的聚会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竟然还十几个人一起跑来看。
而且她刚刚注意到了,那领头的中年男子竟是叫沈伍作沈家老爷。
暗暗地摇摇头,“那秀儿就真进去了,里边很忙。”
把院门虚掩,沈秀几步走到灶台边,堂屋里周怡正在给一个文客盛饭。
沈秀没想到竟是这样的光景,家里的人除了沈伍,其余的周怡、沈秀自己和沈小石都不可以坐在落座,那菜他们还没资格一齐吃。
不过看着那群文人吃得可欢的样子,沈秀嘴角有些藏不住笑意。
昨儿个她给秦掌柜求了个事,今日桌上那五盘菜都是昨日的剩菜,反正放在仙客来也是要倒掉的,倒不如拿回来堵这些文人的嘴。
一眼望去,每个人都吃得红光满面的,其中有个人正侧头对沈伍说了句话,沈伍犹疑了一下就把目光投向周怡。
沈秀一看便明白了,先跑到院子门口一会儿后便速度抱起酒坛子走到堂屋里,“爹,各位文人叔叔们,酒来了!”
“这丫头可伶俐。”一个文人满口菜的夸赞着。
另一个人也接着话道,“长得也秀气,脑子好使,果然是秀才的女儿。”
沈伍面色微微一顿,继而看着给文客们倒酒的沈秀,脸上笑开了花。
“好菜么自是要配好酒的。”沈秀笑着道,很快地酒便一一的倒好,每个人面前都倒了一碗谷酒,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人吃之前还赞不绝口的菜了,一个个的都被从没闻到过的诱人酒味儿吸引住。
“这,这可真真是好酒啊。”
“谷酒也能这般诱人,沈伍老爷,您这不愧是快宝地!”
大家先都或真心或假意的赞美了一番,而后便都一齐举起酒杯一口饮下。
沈秀倒完酒后便站到了堂屋门口,安安静静地看着在做的十位君子。
每个人来的时候看上去都是书香味十足,吃饭的时候虽然有些狼吞虎咽,但嘴上说的话也是彬彬有礼,尤其对沈伍这人,那是尊敬得很。
难怪得村里的人虽然极少见到沈伍,心里却都带着敬重。有了这些文人一口一个老爷的称呼,再加上沈伍本身就是秀才,这些村里人只怕早把沈伍想成了天。
看着已经饮完一碗酒的文客们,沈秀心里有些没底,看着大家半天的没反应,有些失望的摇摇头,靠在门边一会儿沈秀忽而眼睛一亮,入了堂屋又抱起酒坛子,里边还有酒,“还有要的吗?”
“要!”
异口同声的人占了一半,大家都把碗放到沈秀面前,沈秀一个个的倒上,动作又快又麻利,半点酒都没有洒出来。
“倒酒的功夫不错啊。”终于有人开口了,沈秀微一抬头,说话的那位脸颊红红的,想甩甩头却又没有力气一样。
“叔叔觉得不错?”沈秀笑着走到她身边。
“是啊,你瞧着您倒酒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