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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这一天的操练结束,林轩拉了张节和周俊一起,将自己的所想的弹弓构造边讲边画了出来。
张节听着似懂非懂,而周俊却是不同,他很快就明白了林轩所说,当下就和林轩讨论起更好的改良法子。
林轩想不到自己手中竟有这般人才,心中很是高兴。两人这一谈,倒把弹弓队主将张节丢在了一边,弄得他颇为气闷。
周俊这几日思前想后,总没个结果,直到刚才听林轩一说,恍然明白,自己的许多想法也跟着如泉水一般涌了出来。
他说到兴起处,立即就找来材料,边商议着边制作。林轩也是神采熠熠,在一边看着,提些意见。
张节则时不时的拿过半成品,试试手感,三人分工合作,到天色大亮之时,第一个半自动弹弓便已做好。
这弹弓依然以牛筋为弦,但却在弦两边设了机括,弦一拉开,机关便被启动,松手的瞬间,这弦皮上的弹丸除了受到牛筋本身的弹力,还被赋予了机括挤压的动力,这一飞而出,却是射过了普通弹弓五倍的距离。
距离远了,威力仍然不够。林轩心中灵感迸发,想从弹丸的构造来改良设计。当下就让周俊把石子弹药改为铁制,并且弹丸表面上制出带有倒钩的刃刺,如此发射出去,杀伤力却是增大几倍。
依此一路思索,又想出各种形状、不同功用的弹丸。到最后,林轩接续改进,设计出了连发五弹的弹弓模型,当即就令周俊改造。张节则回到弹弓队中,继续操练兵士。
一日下来,周俊最终做出了一种可以连发、也可单发的弹弓,弹丸只采用了带钩的铁弹子,这些材料都是目前来说,能够大量产出的。
本来林轩还想到一种火药弹,可惜灵宝山中并无人懂得火器制作。林轩虽然能够自制爆炸弹,但一时半会也无法做出安全有效,奇*shu网收集整理并且适于弹弓发射的火弹丸,只好暂时将此事放下,命周俊带几个喽罗飞速打造新式弹弓,以及大量铁弹丸。
不几日,整个弹弓队都配备了新武器,张节除了教他们使用演练之外,自然还教些刀法短打之术,这些都是林轩所传,用来提高弹弓队兵士近身搏杀的能力。
弹弓队的兵士是由张节精心选出的,共十二人,而斥候营则是宋英、老不死共同挑选出的三十一名体格精壮的兵士。
林轩心中早已有了计较,等弹弓队训练纯熟,便让他们与斥候营合并,两队间相互传授各自的武技,而这四是三名兵士将会成为山贼军第一批“特种士兵”,待将来壮大之后,便由他们做为头领,训练出一支最为精英的秘密部队,专门负责扰袭敌营、刺探敌情,暗杀敌将等特种任务。
之后的日子,林轩跟着斥候营训练,每隔三天晚上,便在讲武堂讲授兵法。一月之后,斥候营与弹弓队正式合并命为奔狼营。宋英、张节任正、副统领,老不死任总教头、传授各类武技。
奔狼营成立当天,林轩宣布了两月之后的大比武,由奔狼营与张锁、郑顺所率的马、步两营比试。
张、郑一方守寨,林轩、老不死、张节、宋英带四十三名兵士潜入寨中,夺取张锁的头盔。这头盔可以戴在张锁自己的头上,也可藏于全寨任何地方。
全部过程为十二个时辰,若林轩这方夺到头盔,并且不伤一人,便算胜利。其他任何情况,均是马、步军获胜。
张琐、郑顺听了,俱是大惊,他们不相信林轩能够获胜,但凭借他们对林轩的了解,又知道林轩不会空口说这等大话。两人相互看了一眼,都明白对方的心思,他们下定了决心,绝不能让奔狼营获胜,九百对四十七,如此大的比重,再要输阵,真是极为丢脸。
待林轩传令完毕回房之后,宋英、张节两人一同前来,他们也感觉林轩说得太过夸张,便来问个究竟。
林轩只说从明日开始,他会亲自带领奔狼营的弟兄训练,这只是个比武,输了也没关系。如此说法,让宋、张两人极是气闷,却也不好再问,只能离去。
夜半时分,林轩依照每日习惯去了后山的巨石之上,这些日子,他每天夜里都在这里吐纳呼吸,而白天就在腿上暗中缠上重物。
这些都是老不死教的法子,她虽然说过,到了林轩这般年岁,很难再练成她的那身轻功,但林轩偏不信,每日依旧勤修不辍。
不知不觉,半个时辰已过,内息已在体内运转了一个小周天,林轩睁开眼睛,不由觉得神清气爽,通体舒泰。
这种神奇的法门,虽不能练就武侠书中那般威力的武功,却也有强身健体的功效。
“寨主,饿了么,不死给你送吃的来了!”林轩刚一起身,便听见身后传来老不死动听的声音。
于是笑着回转身来,但见她俏生生的立在风中,束起的长发自然飘起,瓜子脸少年宫带着柔情的微笑看着自己,手中则端着装了酒菜的食盒。
林轩心中不由一阵感动,一阵舒服。
这些日子以来,老不死和林轩日日相处,让林轩愈发感觉到她对自己的情谊,平时在众人之前,老不死总是一副豪爽的男儿姿态,每到与自己单独在一起,她才会有些小女儿的神情显露在脸上。
寨主 第七十章 似水
老不死见林轩不言不语的看着自己,脸色不由微红,连忙轻声问道:“寨主,你怎么了?”
林轩忙笑了笑道:“没什么,不死,咱们一起喝酒谈天!”
“寨主有此雅兴,不死自然奉陪!”自从上次坠崖长谈之后,她再也没有过单独与林轩促膝聊天,心中自是极为欢喜。当下打开食盒,取出酒杯为林轩和自己都斟满了,端起杯子道:“寨主,不死要谢谢你重振灵宝寨,敬你一杯!”说着话便一饮而尽。
林轩跟着喝了,随后不待老不死再斟,便抢先拿过酒壶,给两杯分别倒满,举杯笑道:“咱们之间就不必如此客气,你一个女儿家,能帮我这许多忙,若是要谢,这就没完了!咱们赏月品酒,不谈其他,我这一杯却是为今夜的明月而饮!”话音刚落,举杯邀月一饮而尽。
老不死性情自非一般女子,见林轩如此洒脱,情不自禁被他吸引,当即笑道:“好一个为月而饮!”话音刚落,也效仿林轩,喝下了杯中之酒。
“哈哈哈!”林轩大笑道:“痛快,不死,你果真是女中豪杰,来!咱们再饮!”说话的当口,便又已将酒斟满,再饮而尽。
跟着又道:“如此夜色,不如附诗一首,举杯邀明月,低头思故乡!”
老不死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知道这是林轩故意逗乐,忍不住笑道:“错了,错了,该是举头望明月,对影成三人!”
林轩哈哈大笑,心情极为畅快,拉了老不死的手道:“不死,有你常伴我左右,却是人生一大快事!”
他又见老不死豪爽大气,更不拘谨,便将她当作了知己兄弟,才说出此番话来。
可听在老不死耳中,却是另一番意思,她本就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林轩,忽的被对方牵住小手,心中便自激荡,又听了林轩如此说话,更是一阵甜蜜,英气十足的脸上泛出些许红晕,却不同于妩媚的美人儿,自有一番风韵。
林轩见老不死忽然间脸生羞色,知道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
或许是这么久以来,他一直忙于各类事情,无暇顾及自己的情感,又或许他怕自己再次动情,便会想起前生唯一的女人王璇,想起那个夜晚。所以一直以来,他只是接受了老不死对自己的好,却始终没想过再进一步。
而此刻,他却不想再管那许多,也不想去解释老不死对自己刚才那话的误会,只想乘此机会好生看看眼前的美人儿,想去珍惜这个对自己情深义重的女子,他的手在这一刻也不自觉的捏了捏老不死柔软的掌心。
老不死虽然女扮男装多年,却从未让男人如此牵手,何况眼前的男子又是她喜欢之人,脸颊蓦然间羞得通红,娇美瓜子脸上更增艳色。
林轩也是杯酒下肚,凉风徐徐,如此貌美的女子以这般神态站在自己眼前,不仅动了心,更是动了情。
一双眼睛细细地看着老不死那飘然的白衣下衬出的娇小纤细的曲线,以及那引人注目的高高耸起的少女香峰,虽然丰腴圆润,却并不算太大,十分完美的融入这曼妙的身躯。
老不死发觉林轩火辣辣的目光,心中自是羞到了极点,身子有些不自在起来,目光含羞微偏,一双修长的腿也忍不住并拢了来,微微扭动。她并不会做出勾引男人的妩媚姿态,可偏生这种稚纯的动作,却显得更加动人。
情之所至,一切都那么自然,林轩轻轻得拉过老不死,将这羞涩的佳人拥入怀中。两个火热的身体,紧紧的贴在了一起。+
林轩日渐结实的胸膛散发出男性的气息,这种气息让老不死的一颗心就如小鹿般乱跳,想要挣扎着起来,却是无半分力气。
一双有力的臂膀环住了她若柳扶风般的细腰,让她只能软软的靠在林轩的怀中,滚烫的脸庞感受着激情的幸福。
林轩闻着她身上的淡淡幽香,将她搂得越发紧了,似要把她完全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
老不死闭上了双眼,陶醉在林轩的怀中。
她美妙的双峰刺激着林轩原始的欲望,给他带来异样的快感。
一双手也开始在她的背上轻轻抚摸,渐渐向下,拂过她的腰际,终于触碰到她那如泉水般细腻光滑的翘臀。这一下,老不死浑身颤抖,如触电一般,口中发出娇吟:“寨……,寨主……不行!”
这种时候,这样的声音,只能增加林轩的欲望,他自然不会放手。或许是这个时代的新的身体,让他对自己的控制力的大不如前,更何况他对老不死早已有情,手上的抚摩只是不停,嘴也凑到老不死晶莹玉润的耳垂边,轻轻唤着:“不死……”
这一声发出,犹如魔咒,将老不死从沉醉中唤醒,勉强睁开一线星眸,瞧了林轩一眼。林轩英俊坚毅的面庞如此贴近,竟似火上浇油一般,让她轻启绛唇,吻向林轩的侧面。
林轩早已察觉,忙转过脸来,舌头接过老不死的妙唇,灵巧的轻啜起来。老不死却那里有过这种感受,平日舞剑的力气早已消失怠尽,整个人软了下来,任凭林轩爱抚亲吻。
林轩箭在弦上,正欲继续下,却不想凭空蹿出了几只山鼠叽叽的叫个不停,此时已入早春,这些山鼠却是刚刚从冬眠中醒来,四处觅食。
也就是几声鼠叫,让老不死惊醒过来,她一恢复力气,立时推开了林轩,羞道:“你……”只说了一个字,便再也说不出话来,转过身子,飞一般的跑离了山崖。
林轩怔怔看着她犹如一只白色的蝴蝶,在夜间翩翩起舞,不多时便消失在视野之中。林轩心中不爽,看着那兀自乱跑的山鼠,心道:这世间果然因果循环,刚到此山之时,便捉了你们果腹,现下却是报复来了。
想到这里,不由苦笑几声,却忽然想起了什么,低叫一声:“不好!”立时离了巨石崖,寻着老不死读的方向,飞奔而去。
寨主 第七十一章 柔情
原来林轩想起几月前老不死要做自己奴婢的情景,连想到刚才发生的事儿,不知这宋代女子未婚前被人如此,会不会想不开,这才急忙追寻而去。
一路行来,始终不见老不死的影子,更是着急。待回到山寨,又见老不死房中空无一人。
不由心中一动,复又返身向后山巨石崖上行去。
将到山崖,果然看见老不死立于那巨石之上,正自舞剑,剑速奇快,这情景就如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模一样。
林轩大步上前,低声唤道:“不死……”不料这话才刚出口,老不死已跃到他的身侧,短剑抵在了他的脖颈之上。
林轩略感莫名,抬眼看向老不死,她双颊的红晕尚未褪去,但脸色却是冷漠如冰,散出阵阵寒气。
林轩已经猜出,方才对她那般,对于这个时代的女子来说,和要了她的身子没有什么区别。
此刻见她神色凄冷,心中不自觉的大感怜惜,于是忙道:“不死,我不该这般对你,若要惩罚,由得你了!”他知道老不死不会下手杀了自己,这么说却是想探出对方在想些什么,一边说还一边偷偷观察老不死的神色。
老不死凤眼依旧寒霜,可眉头却渐渐蹙起,林轩见状,又道:“不死,如果不能原谅我,就将剑狠狠的刺下,我绝无怨言。可是我对你却是……,却是真心,你若答应,我想你做我的女人!”
说这话的时候,林轩却有犹豫,但想起之前种种,才发觉早对老不死有情,他再也顾不得许多,才说出这番话来。至于前生的王璇就让她做为心中最美好的回忆吧,此生的他所要照顾的女人,就是这眼前的老不死。
“当啷!”一声,老不死手中的剑掉落在地,她方才的委屈、羞涩、自责一股脑的伴随着泪水涌了出来。林轩一把将她拉了过来,紧紧的拥在怀中,嘴上不停地说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