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凉城客栈-第3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零七楼一百零八名高手,被长期派驻到了这座毫不起眼的边塞小城。

    ——当两大势力扩张的触角,在“凉亭”这一空白中心点相撞后,摩擦和械斗,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在十数场或短兵相接之后,筋疲力尽的双方,都同时感到在短期内,不可能吃掉对头,独大一方;是以,两边的高层相约各派出三名有力的代表人物,在二者缓冲地带“谈亭”坐下来,进行谈判。

    “谈亭之会”注定将成为载入武林史册的光辉一页,那场充满阴谋诡计的暗战,对江湖格局的深远影响,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岁月里,仍被后生晚辈们所津津乐道。

    ——你有没有试过酩酊醉酒之后,在滂沱大雨的街上,用尽生平所有的力气,撕心裂肺的去喊一个人的名字?

    我有。

    我是一个赏金猎人,我是安东野。

    我在酒后雨中喊出那个女子的名字,叫云端。

    我的父母在我出生那年,就在帮派火拼中双双离世了。我的父亲“孤狼”安十三,是“狼群”十三兄弟的老幺,而我的母亲霍小云,却是“祥云堡”堡主霍祥云的小女儿,两个组织是世代宿仇,“天狼”老大独孤一和霍堡主都不同意我的父母在一起。

    后来父亲带着身怀六甲的母亲私奔,同时遭到“狼群”和“祥云堡”的追杀。父亲为了保护母亲,在乱战中身中二百零七刀,含恨而死;母亲被霍堡主带回“祥云堡”,产下我不久之后,就郁郁而终。

    外公一家并不待见我这个所谓的“野种”,从懂事开始起,我就被外公安排在马廊,干些吃力气的粗重活,当时我的待遇,甚至还不如后院马廊里的小厮霍嚯嚯。

    十六岁那年,外公的结拜五弟,“大风堂”大龙头“大风起兮”云飞扬被奸臣构害,全家遭了难,满门被朝廷通缉,云大龙头带着家小和弟子前来“祥云堡”投奔。就是那时,我见到了她,“大风堂”的大小姐,云端姑娘。

    那是一个有着三分慵懒、三分骄傲、三分美丽、一分炽烈的微醺女子。

    她就站在云老爷子的身后,站在一群“大风堂”弟子中间,她略略的一皱眉,我的心就生疼,我只看了她一眼,就已被她的微醺醉得不省人事。

    势利自私的外公,在一连串冠冕堂皇的说辞之后,还是无情的拒绝了云氏父女的避难寻求,更打算偷偷报官抓人,我当时气愤不过,悄悄带着他们父女等人离开了“祥云堡”,离开了那个没有人情味的伤心之地。

    在长达三十七天的逃亡中,我们挫败了无数的江湖截杀,打退了数不清的官府追兵,我们的同伴不断的倒在逃亡的路上,我们的人手越来越少。我们的队伍中隐匿朝廷的密探和奸细,无论我们逃到哪里,敌兵都如影随行地追杀到哪里,最后加入“大风堂”的我,自然而然地就被大家列位重点怀疑的对象,成为了众矢之的。

    就在两位师兄孟东堂和熊东怖一致将敌对矛头对准我、百口莫辩的时候,云端师姐她挺身而出,护住了我,她当众以她项上人头担保我不是内奸,为我化解了那场信任危机。

    我中有敌,敌中有我,千里逃亡,陷阱罗布。在很多年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们三兄弟回忆起那段峥嵘的铁血岁月,都不禁热血贲张,举杯邀月,击剑高歌,豪情万丈。

    第三十八天,朝廷颁下旨意,蔡京被罢黜,李纲大人入相,为“大风堂”父老兄弟翻案。沉冤得雪,我们得以堂堂正正的回到“关东”师门家乡。

    云老爷子破例收了我做关门弟子,并将“大风堂”的事务,陆陆续续交给我们三兄弟打理。经过那场遍尝世间冷暖、人心不古的变劫,老人家心灰意冷,已经渐渐有了隐退之意。

    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两位师兄孟东堂与熊东怖,都很在意云端师姐,很紧张她,也很钟情于她。

    我,也是。

    我对师姐的感情毫不输于睿智干练的大师兄孟东堂,我对师姐的思慕更不逊于豪勇果敢的二师兄熊东怖,我对云端的爱恋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来的热切,而又卑微。

    我不敢去看云端的眼睛,我怕被那个聪明若雪的女子,捕捉到我心里不安分的小情绪。

    云端喜欢叫我“东东”,那口气像极了在叫小孩子,或许在她心目中,她的小师弟东东,也只是个小孩子。

    而已。

    在中秋之夜那晚,两位名震江湖的师兄,在云端师姐面前,酒后因为争风吃醋拔刀相向,大打出手,师姐一气之下,拂袖而去,我也萌生了退意。

    我不告而别,我长街拔剑,我除恶惩奸,我笑傲江湖,我去做了一个刀口舔血、快意淋漓的赏金猎人。

    直到这一天,我接到代署总堂主的大师兄孟东堂手讯,让我往“谈亭”一行,那里有个人正在等着我去谈判交涉。

    等待我的那个人,是我们“大风堂”的死对头“青衣楼”大公子——

    ——“泪湿青衫,九现神龙”辰源。

    恰好此时,我正欲往“塞北”一行。在见辰源之前,我想先见见另外一个人,一个久违的朋友。不知道他的咳,是不是还带着悲伤和倔强?

    ………………

    ——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叫“安东野”的人,他喜欢在东边出没,很多年后,这个名字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并常常被一些好事之徒,拿来与我“冷北城”相提并论。

    我们的相识以战斗开始。

    当年“大风堂”遭奸人所害,流亡江湖,被权相蔡京重金雇用之下的“六连环”等数十路高手追杀,惶惶不可终日,而我冷北城,也正是这数十路追兵之一。

    那七日之内,我与安东野照面三次,交手三次,各有输赢,自此惺惺相惜,推心置腹,成为生死之交。

    第一次在“黄泉路”,我乔装成疯乞丐,欲要刺杀云飞扬云老爷子,被安东野识破,我们抱在一起,在指掌方寸间,短兵相接滚打了一路,是他放了我一马;第二次在“山鬼庙”,安东野遭“流星花园”董流星与座下的“流星十三剑”围困,难以脱身,我十三步刺出十三剑,帮他打发了对手,还了他一个人情;最后一次,千军万马争渡“毒目桥”,我与安东野化敌为友,并肩作战,接仗天下英雄。

    三战之后,我大彻大悟,大笑三声,尽败群雄,折剑而去。

    在以后的日子里,安东野每年的春天,都会骑着快马,从“关东”赶来“塞北”看我一次,而每次来,他都带着一坛“关东”的“烧刀子”烈酒,九天十夜的飞马颠簸,那坛酒从来没有洒落半滴。

    他说他的就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斩梦酒”,喝了之后,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

    我是个嗜酒如命的人,不管是一两金子一两的“逍遥醉”,还是一个大子一大海碗的“村白酿”,只要是酒,我都不会拒绝。或许这酒“斩梦酒”真的有效,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开始忘记了很多事。

    除了我的雅雅。

    ——雷晓雅,你可知道,我此生最烈的伤口,是你给过的温柔。

    我一直认为,安东野和喜欢念旧的我不同,他是个豪迈爽朗的“关东”大汉,至情至性,天大地大,无拘无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大英雄也有大隐痛。

    每年的春天,他都会带来一样的“斩梦酒”和不一样的心情和故事。

    第一年的春天,他兴高采烈,神采飞扬,他说他终于列入云老爷子的门墙,得偿所愿。

    第二年的春日,他踌躇满志,意气风发,他说他做了“大风堂”的三当家,号令十万之众。

    第三年的春光,他借酒浇愁,兴致阑珊,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叫“云端”的女子,而那女子恰如就在高高的云端之上,穷其一生,可望而不可及……

    今年的春天未至,安东野早早如约而来。

    他风霜满面,征尘沾衣,他与我坐在“凉城”楼头,酒坛子在空中掷来丢去,分喝着那坛久违了一年的“斩梦酒”。

    “你的咳越发严重了……”安东野双脚悬空在栏下,看着下面街市如蚁的人群。

    “病入膏肓,医无可医,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冷北城沉默片刻,忽而问:“你的心病呢?痊愈了么?”

    安东野笑笑,转移开了话题,他说他要在明日午时赶往“谈亭”,他要去见此生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对手——

    ——“青衣楼”第一楼楼主,“泪湿青衫,九现神龙”辰源。

第二章 说英雄() 
辰源是一个熬得了等待、耐得住寂寞的人。

    他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一半是因为有“青衣楼”楼主“江山如画,君临天下”布青衣布相这头号大贵人的扶持,另一半决定于他本身具备的罕见容忍。

    一直以来,辰源都是一个孤儿。

    他真的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穷乡僻壤的乡下,那小村庄只有二百多户人家。他父亲辰三破是个烂赌鬼,更是个烂酒鬼,很烂很烂的那种。

    辰三破的酒品不好,赌运更差。他每次喝醉了,都会耍着酒疯暴打老婆;他每次赌输了,更会借着丧气虐打儿女。辰源的童年,是在父亲的谩骂毒打和母亲的眼泪伤痛中长大的。

    那个时候的辰源,已经学会了忍。

    辰源的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哥哥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就被喝醉的父亲活活摔死了,而另一个姐姐辰沅在六岁那年给亲父强暴,后来十三岁就偷偷跟着一个路过村庄蒙古马贩离开了家,逃脱了父亲的魔掌。

    父亲时常酗酒,偷懒、好赌、打老婆,几乎一个臭男人的缺点全都占齐了,但作为男子汉的优点,却完全没有。很快,久不劳作的辰三破债台高筑,家里能卖的房舍、田地、耕牛……几乎都被辰三破拿去卖掉换赌债了,最后卖无可卖、典无可典,就毫不怜惜地把老婆邹氏也卖了。

    辰三破签过“卖身契”,接过那个“山西”客人手里的十五两银子,看也不看抱着两个儿女哭哭啼啼的老婆一眼,就兴高采烈的直奔赌坊去了。

    母亲邹氏走后,父亲越赌越凶,家徒四壁,生活越发的难苦。辰源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跟着姐姐辰沅上山采草卖钱,贴补些家用了。父亲每次赌输回来,就是对姐弟两拳打脚踢泄气,姐姐总是把辰源护在身后,默默承受父亲的殴打,久而久之,姐弟两个对这样家常便饭似的打骂,倒也是习惯了。

    辰源九岁那年,姐姐辰沅终于忍受不了父亲的暴虐和蹂躏,跟随一个大她三十几岁的蒙古马贩子私奔去了外地,从此再无音讯。

    姐姐就这样带着梦魇和耻辱,离开了这个没有人情味的家,终于还是把将辰源一个孤零零的抛下了。

    ——坐上“青衣楼”大公子后的辰源,时常会想:不知道将来还会不会见到姐姐一面,如果老天有眼可以让姐弟重逢,辰源发誓要给姐姐过上最好的生活。

    令人可悲可笑的是,姐姐走后不久,辰源就被输红了眼的父亲,卖到了村外十五里的马场做童工,换了二十两赌资。

    当时父亲摸着辰源的头,笑呵呵的说:“三儿,到了布老板这里,好好做工,别偷懒,爹一有钱就把你赎回去。“这是他老人家第一次这么和颜悦色的和儿子说话,当然他是看在那二十两银子的份上。

    那马场很破败,大多数都是和瘦骨嶙峋的老马和病马,没有几匹好马。

    马场的老板是一位很寒酸的青衣秀才,那个时候他还龙困浅滩,籍籍无名,十年后他的名字四海钦服,天下皆知。

    他叫布青衣。

    不得不说,布青衣是辰源的大贵人。

    孑然一身的布青衣,那时虽然穷困潦倒,但总会宁可自己饿着肚子,也让正在长身体的辰源吃饱,待他若亲子。

    有一次,主人布青衣那匹又干又瘦又臭脾气的老马踢碎栏杆,向辰源狂奔践踏过来,几乎把他一脚踩死,幸亏布青衣出手救了他一命,但辰源也给跺碎了脚踝,自此成了跛子。

    当晚,年纪幼小、身单力薄的辰源,亲手执牛耳尖刀宰了那匹马。

    布青衣知道此事后,并未感到丝毫的奇怪,他只是警告辰源:“我知道你是一定会报复的。不过,这匹马曾经救过我的命,你既杀了我的马,你以后就一定要替我立十倍的功劳回来,要不然,你会死得比这匹马还惨十倍。”

    布青衣说的话,当然毫无疑问。

    辰源的能力,更完全决然没有问题。

    不消一年功夫,辰源已立下十倍以上的功劳回来。

    ——尽管那时候他才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