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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烬人的神话之旅-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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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的人不可能获得良好的医疗条件,何况这是一种缺乏维生素的疾病,需要补充大量维生素C才能抑制,而在航海船上这更是想都不要想,所以每一个得了这种疾病的都会被扔下船喂鲨鱼。也幸好当时发现了这座岛,船长需要停泊补充淡水食物,这具身体才会被放逐于此。至于头上的伤口,则是由于反抗而被打破。那个包裹,则是这具身体的私人物品,当然原本应该分得的金币珠宝,一个死人是没有用的,自然有船长大副代为享受了。

    约翰摇摇头,开始为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未来,充满了担忧。

    (有人猜得到这是哪个世界吗)

第二章 孤岛生活() 
约翰合上笔记本,突然感到有一些疲倦。很新奇的体验。摸了摸下巴,约翰想清楚了原因。由于现在自己的灵魂已经进入了一个普通人的身体,自然不比之前的灰烬人,就算自己的灵魂依旧强大,但是身体还是会疲倦的。

    是该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了。抬头看着已经完全升起来的太阳,它的光芒已经变得非常耀眼,并且强烈的阳光所蕴含的热量也毫不怜惜的泼洒,沙滩的温度已经比之前上升了很多,即使是约翰也感觉到了一丝热意。

    “不仅累了,居然还饿了。果然普通人就是麻烦很多。”约翰没走几步,肚子咕噜噜的响了。如果记忆没有错的话,这具身体上一次进食,已经是一天以前的事情了。因为约翰之前一直在寻找线索,完全没在意自己的身体情况,现在静下来了,那饥饿感也就自然而然的涌了上来。“真是神奇。原来普通人是这样生活的啊,和不死人完全不一样。”

    为了好好的活下去,约翰照着脑海中的知识,准备寻找一些食物,再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幸好还是白天,许多有威胁的生物都在休息,约翰才得以放心的走进树林。

    一走进树林,约翰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些什么:没有驱虫的药物,周围的蚊虫像是闻到了血腥味道的苍蝇一般

    一直在约翰周围飞舞,让约翰烦不胜烦。实在是被骚扰到连基本上没有感情的约翰都发火了,一股来自于灵魂深处的威压从约翰身上散发出来,即使是没有太多智慧的虫子也是会趋利避凶的,隔得远的蚊虫被这股威压震慑,转身飞快的逃命了;距离近得则就没这么幸运了,被约翰如此一震直接从空中掉下来,在地上脚抽搐了两下,直接被这股威压震碎了灵魂,死了。

    感受着魂量上升了几点,约翰感到太奇怪了:不是说原石世界对神秘压制十分严重吗?自己的这股威压应该就是神秘方面的啊。而且现在自己既不是不死人,也不是在特尔安大陆,灵魂碎片是怎么被自己吸收了的?想不懂,想不通。不过这倒还算是意外之喜,最少烦人的蚊虫是不用去考虑了。

    因为有这股灵魂中散发的威压,约翰一路上不仅没有遇见蚊虫毒蛇,连其他的猎物都没有猎捕到。“失算了。”看着远处飞速逃跑的野鹿,约翰反而陷入了苦恼:收起威压吧,蚊虫实在是烦人;不收起吧,猎物转眼就跑了。每次一看见那些猎物的影子,还没等自己靠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散发出来的气息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每次自己一抬手准备将匕首当做飞刀扔过去呢,那些猎物撒腿就跑,毫不拖泥带水,让约翰实在是无话可说。

    也是,在过去传火的时候,目之所及举世皆敌,哪还管用不用隐藏自己,即使到了需要隐藏潜入的时候,不管是隐形身躯还是密探都是极好的选择,因此约翰也从没有学习过如何隐藏自己的技能。你见过看到敌人提着短剑就往上冲的刺客吗?这就有一个。

    不过现在,约翰开始吃苦头了,幸好自己的威压还不算太强,控制控制也能勉强合用。想到这,约翰开始回忆以前使用隐形身躯的感觉,努力控制威压大小,尽量将这股威压控制在身体周围,能够驱虫就行。但是还是要解决怎么打猎的问题。在经过几次尝试之后约翰已经准备放弃了。难道要按照贝尔的知识里所说的吃虫子?说起来对于吃虫子,约翰本是不会排斥的,毕竟没有正常的认知,按理说对虫子也不会反感。只是在一颗倒掉的椰子树中挖出了橡皮虫幼虫之后,约翰没有了胃口:这玩意怎么看都和重生之母罗莎莉亚门口的蛆人一模一样,再想着蛆人喷出的虫子趴在自己身上撕咬,让自己流血不止,约翰就更没有胃口了。将这个号称“鸡肉味,嘎嘣脆,蛋白质是牛肉六倍”的幼虫扔到地上,转身离开。

    幸好这里有着不少的椰子树,约翰爬上树摘下椰子,用匕首将椰子打开后,富含糖分和蛋白质的椰子肉椰子汁让肚子稍微好受了一些。

    不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虽然不会饿死,还是需要有一些肉食的。约翰看着树枝,拿着匕首走了过去。和之前一样,先用匕首将树枝砍下来,再将多余的枝丫削去,割掉树皮,一头削尖,放在沙滩上任由阳光暴晒。不多时,一些比较合手的简易投枪就做了出来。为了防止真正面对猎物的时候失误,约翰即使有使用幽暗投枪的经验,也拿着投枪开始调试。不过这些投枪比起幽暗投枪的确难用不少,约翰练习了老半天,终于将这些投枪的手感掌握,最少不会隔着十米都扔不中一个放着不动的椰子。

    大量的运动消耗了身体中的能量,饥肠辘辘的约翰又开了两个椰子吃下,却没有丝毫的好转。看来这投枪有用处了。掂量了两下手中的投枪,约翰这次准备往树林更深处前进一些。如果约翰之前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这个小岛应该会有淡水和一些较为容易捕获的的猎物,不然船长也不会决定在这里补充补给淡水的。“从这角度说来,船长最少还算是仁至义尽,没有直接将着身体往海里一扔了事。”约翰将几只简易投枪插在腰带上背在背后,手中一手拿着投枪一手拿着匕首,小心翼翼的向树林深处走去。

    有了投枪就是不一样,约翰看着不远处正在吃着什么的野鹿,手中投枪投出,直接插入鹿的腰将它插了个对穿。那只鹿受了惊,原本是准备逃跑的,可由于身上插着投枪,动的越多伤得越重,最终由于内脏受伤死了。约翰上前,提起鹿,也不准备直接在这里处理。野外直接处理这些猎物会发出大量的血腥味,可能将周围的捕食者吸引过来。约翰准备带着这只鹿到海边,那里视野宽阔,还能用海水将鹿肉清洗干净。至于闻到血腥味的鲨鱼,管他的,鲨鱼又不会飞。

第三章 海盗与拿骚() 
将野鹿拖到海边,约翰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居然只是这么一点运动量就能让这具肉体产生不良反应,折让约翰再一次了解到了这具身体的孱弱。一边将野鹿用匕首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往海里扔的远远的以免有什么动物闻着腥味靠过来;一边用海水清洗鹿肉,将剥下的毛皮放在海水中揉搓清洗,挂在一旁的树上晒干。

    这只野鹿并不大——对于在密林中生活的动物来说,太大的体型显然是一种负担,因此约翰在将这只鹿最主要的肉从背部割下来之后,只留下了背上的肉和四只腿,正好够约翰吃上一天。

    将就着之前的篝火,约翰将鹿肉用旁边的大树叶包裹住埋在篝火下方的沙滩中,再将剩余的树叶树枝堆在上面点燃。这时马力之前教授的烧烤技能之一,约翰现在要到树上摘椰子,无法一直注意着烤肉的情况,用这一种方式处理肉正好。现在的约翰就如同一个落难的普通人一般,寻找着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和水,没有之前永不疲倦的身体,也没有各种神秘的能力。这种体验即使是在特尔安大陆也是没有感受过得,约翰爬上椰子树,用匕首一点一点的将椰子从树上切下来扔到地上。反正椰子外壳坚硬,没有被摔坏的风险,约翰自然不会费劲的将它从树上背下来。

    约翰先将椰子敲开,先大口的喝椰汁,同时将已经完全烧成碳了的火堆打散,用树枝把埋在下面的肉挖出来用简易投枪挑起来,带到树荫下坐着,一边吃着椰子一边等待肉冷却。

    吃饱喝足,约翰起身,他可没忘记今天还要继续探索小岛,如果在岛上能够找到一些其他资源,对于自己的生活也是一个帮助,如果能找到人类生活的迹象自然是最好的,毕竟一直待在这个岛上也不是正确的出路,约翰还是要进入人类社会去,只有到那里才有可能找到自己为什么没有和原石灵魂一同回到原石世界的原因。

    树林很大,最少比自己之前走过的堞罚森林要大得多。约翰一边用简易投枪探路,一边感慨。虽然有因为需要探路况而减慢了速度,但如果是堞罚森林,自己就算是走路也应该到了法兰要塞或者净身小教堂了。而现在,约翰依旧看不到森林的尽头。不过在森林中,约翰发现了一具不知什么时候死亡的人类尸体。这是个好现象,约翰想到。既然这里有人类的尸体,那最少说明还会有其他人到这里。进一步猜想,船长选择这里作为淡水和食物的补给岛屿,有可能是在最初就设计好了的航线。既然有航线通过,那么一定还会有其他船只到达,到时候看能不能坐船离开。不过现在的航队,可都不是善类啊,即使是商船,如果遇见想自己这样落单的,抓上去作为奴隶还是很常见的,更何况遇见海盗呢。再说了,就算自己没有遇见海盗商船,遇见军舰也不是很好的选择,这个时代的军舰除了正规军之外,很多都是像这个前身一样,拿着私掠许可证的,打着国家名义的海盗;而如果遇见正规军队,自己的海盗身份可是能够直接被他们吊起来的,即使有私掠许可证也不能幸免,跟别说搭船了。除非,自己有着什么能够打动他们的东西,比如说……宝藏,或者什么情报。

    想到这,约翰决定先检查一下这具尸体,看他是因为海难漂流过来的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死在这里的。现在的约翰除了手中的匕首,就只有那本勉强算是航海日记的笔记本有些价值——至于之前以为的银质勋章,别做梦了,那只是镀了一层银的铁片罢了。

    现在约翰需要更多的信息确定自己所在的时间点。

    前身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海盗,能够识字都是多亏了以前船上的老航海士是自己的亲戚。才在那里学到了一点常用语,要不前身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来呢。不过由于老航海士死了,自己在船上的靠山就没了,之后自然不好受,最后被船长扔到这座岛屿而没直接喂鲨鱼就已经算是看在航海士的面子上了。

    在如此动荡的生活中,前身连自己的皇帝是谁都不知道,只知道东印度公司这个名号。这就很麻烦了,要知道,东印度公司可是成立于1600年,到1858年被英国皇室取消,一共存在了近300年,不仅经历了大航海时代,之后还在印度建立了据点,成为当时印度的实际管理者,如此大的时间跨度让约翰有些迷茫。所以说现在还是确定此生所在的时间点比较好。

    想到这,约翰开始检查这具尸体。首先从腐败的程度来看,这具尸体死亡的时间并不太长,在他的骨头上还连着一些肌肉组织,要知道这里应该是在热带或者亚热带,周围空气温暖而潮湿,如果这具尸体死亡时间太长的话,早就连一丁点肉丝都没有了。由于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约翰只能将他的死亡时间推断在一个月左右。

    这具尸体没有被啃食的迹象,这与约翰了解的环境不同——要知道,他的背包可就是被某种野生动物撕碎的。

    这些问题约翰先放在一边,现在最主要的是能不能在这具尸体上找到有用的线索。想到这,约翰开始在尸体上摸索,最先是将尸体上的衣物解开。这个时代的衣物上会有不少的口袋,现在口袋中翻找了一会,约翰得到了两个金币和一封信。

    由于自己无法从金币上的花纹得到太多信息,约翰只有先来看这封已经快不成型了的信件。

    风吹日晒,加上腐蚀,这封信上许多文字已经看不清。约翰努力的辨认,才勉强能看出些有用的信息。整封信是一个海盗船长写给另一个海盗的,不过他的传信人不走运的死在了这里。约翰指着其中一个单词,应该是一个地名:“拿骚”。摸摸下巴,约翰回想了一下关于拿骚的信息,既然已经有了拿骚这个地名,那最早都是在公元1690年以后了,而通过海盗的信看得出,这两个海盗相约拿骚见面,那就不会是公元1729年,拿骚被英国接管以后。

    (讲真,看到东印度公司你们就只想得到加勒比海盗?)

第四章 聚集地() 
夜晚,约翰找到一个树洞,在树洞外清理出一片空地后,约翰将自己压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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