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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界绝神-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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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幼失去了母亲,父亲更是被废去修为。可以说胡锋在家族中除了有一个嫡系子弟的身份,别的一无是处,毫无地位。每次在外走动,总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鄙夷挖苦。更有甚者还会主动欺辱于他,这让胡锋的日子过的很是悲苦。胡家之人虽然比较现实,但是介于他嫡系子弟的身份,还是给他安排了一份闲差,每日混吃等死也就行了,没什么需要他操心的。

    按理说胡锋这辈子就该这样无风无浪的混过去了,可是现实总是横生枝节。

    胡家给胡锋安排的职位是马房管事,让他负责管理胡家的一百多匹骏马。可惜家族给胡锋的薪俸实在太少,只能让他勉强度日,加上胡元明隔三岔五的就要买上几坛酒,这点钱就根本不够用了。

    忽有一日胡锋心血来潮想要进山狩猎,想通过狩猎所得换取家当用以补贴家用。谁知道进了山中,他手下那批恶奴竟然贪图他身上的家传宝玉,设计暗害了他!

    “这帮恶奴竟然敢弑主,当真无法无天!”

    既然继承了胡锋的身体,胡风就决定了却这一身因果,再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里重登武道巅峰!

    “你们要为你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胡风缓缓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随后简单的做了一些热身动作,去适应着这具身体。也许灵魂已经完全融入这具躯体,又或者记忆的完全融合加速了适应过程,片刻之后胡风就完全适应了身体。

    大陆上,想成为优秀武者,最重要的莫过于拥有灵根。灵根,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东西,它看似虚无缥缈,却实实在在影响着武者的修炼。拥有灵根能提升对灵气的感应能力,加快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更容易突破更高的层次。

    灵根分为九品,高级的灵根极为稀有,低级的灵根却并不罕见。平均每十人中就能有一个人有一品灵根,而且这个比例在武道世家中还会高上许多。哪怕是最差的一品灵根也比没有灵根之人吸收灵气速度快上一倍,所以没有灵根之人基本上可以放弃修炼武道了,因为他们只能活在别人的阴影下!

    胡锋在十岁之前一直努力修炼,直到十岁那年被检测出没有灵根,一下子让他大受打击,从此意志消沉,渐渐堕落。

    得知自己没有灵根之后胡锋大受打击,修炼起来一直不甚努力,如今十六岁的他也才堪堪达到了淬体三重。

    大陆之上流传着一段古老的谚语“习武先淬体,开源再汇流,引渠借灵力,天人合一体。疏河再凿江,人道初有成。万法东入海,方知天地根。”

    这句话其实是习武之人的淬体、开源、汇流、引渠、疏河、凿江、归海等境界修炼的比喻,后来被命名为境界名称。

    习武之初,体内诞生修出一股真气,就像大自然的泉眼一样,十分渺小。为了强大,只能不断开拓,这就是开源。开源就是打通人体周身百穴,壮大成溪。

    体内溪流渐成,为了让这溪流有更好的发展,就要不断汇聚各个穴道的力量,形成一个个大小循环,这叫汇流。

    溪流众多,何为一股,看似强大,实则有限,想要变强,只有沟通天地灵气,达到天人合一的先天之境。这就相当于小溪接引了沟渠的力量,所以俗称引渠境界。

    随着武者实力不断增强,会渐渐发现,其实人体奥秘远不止这么简单。为了更强,他们不断疏通人体原有的三大脉场,打通隐藏在体内的七大轮台,获得更强的力量。这就是常说的疏河、凿江。达到了这个境界人体的修炼已经初步有成了。想要更强只有整合体内所有力量,以求达到百川东归海的超然境界。

    淬体境也叫武徒境,只是武道路上的学徒而已。这是习武之人打熬肉身的阶段,分为九个层次。评定的标准一般为每提升百斤力量为一重。其中绝大数人会在五重淬体,肉身小成的阶段开始修炼真气。再早的话身体太弱,不堪承载真气能量,再晚的话可能会耽误后续的真气进境。

    胡锋有武徒三重的实力,也就是说肉身能发出三百多斤的力量,虽然比起前世的自己还略有不足,但也比普通人强多了。

    “五重淬体就可以修行真气了,真是让人期待!前世地球早已灵气枯竭,根本修不成真气。如今总算有了机会,只要五重淬体,我也可以去修炼真气,冲破周身百穴了!”

    “等等,周身百穴!百穴!让我想想!”

    胡锋迅速回忆起原主人拥有的武学知识,这个大陆上修炼真气要冲百穴,就是所谓开源。大陆记载人体周身有一百个穴道,全部打通,就能拥有可怕的实力。然而穴道的具体位置除了稀有的图谱所传,只能自我感应,很少有人能打通百穴。就连胡家家主修炼的功法据说也只记载有四十八个穴位。

    胡锋越想越是激动,这个世界对穴道的认知只有一百个,跟古代华夏国的穴道水平差不多。但是现代社会医学水平越来越高,利用科技的手段,找出了人体绝大多数的穴位。胡锋所知的人体穴位图谱,人周身有52个单穴,300个双穴、50个经外奇穴,共720个穴位。若能全部打通,那将会是多强的实力!

    正当胡锋暗自激动之时,丛林深处忽然传来窸窣的响声。

    胡锋急忙往地上一躺,闭上眼睛装死起来。刚来到这块全新的大陆,一切未明,加上身体还有些伤势,胡锋不得不谨慎对待。

    “咦?怎么会没有呢?我明明看到一道红色流星坠落到了这里啊!”

    “也许你看错了吧,我都没看到什么红色流星。”

    “李悦,你以为我跟你开玩笑不成!我真的看到红色流星了,就落在这块区域!你还是赶紧帮我好好找找吧。要知道如果能找到一块星星铁的话,我们可就转运了,再也不用在胡家受那窝囊气了!”

    “星星铁!”李悦也一下子激动起来,“没错,如果真有星星铁的话,即便是拇指大的一块,都可以卖出天价了。我们也可以翻身当老爷了!”

    “咦,你有没有觉得这块地方有些熟悉?”张白疑惑的问道。

    “嗯?是有一点,好像才来过不久啊。我想起来了!这就是胡管家和我们宰了那小畜生的地方!”李悦恍然大悟!

    “嗯!对,我也想起来了,那小畜生的尸体应该还在那个方向吧。走!我们过去看看那个家伙有没有被野兽吃掉。”

    二人一拍即合,很快来到了这块树林旁边,一眼看到了躺在地上胡锋。

    “小畜生,你也有今天啊!”李悦嗤笑着走向前来,张口就要对着胡锋的‘尸体’吐上一口口水。

    “不对!”张白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大变!

    就在这时,本已死去多时的‘尸体’竟然一下子睁开了眼睛,身子一窜,长剑一刺,一下子刺穿了李悦的喉咙。

    李悦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满脸的不可思议,可惜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头一垂,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

    “你!你竟然杀了李悦!你这个畜生!”张白怒不可遏,眼睛都快喷出火来。

    “叛主之人,该死!”

    “哼,想不到你中了一记‘开碑手’还能不死。不过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第二次!幸好被我发现你还活着,不然的话事情闹大了我们就要完蛋了!去死吧!”

    话音刚落,张白就一剑冲了上来。

    看着他拙劣的剑法,胡锋就忍不住想笑,这种实力,恐怕也只能欺负一下那废物胡锋了。虽然自己不擅长剑法,但是绝对擅长破解剑法。眼前张白使出的这招剑法,他一瞬间就想到了十多种破解之法。

    眼见对方即将临身,胡锋快速侧身一滑,身体后仰,长剑斜向后方一刺!刚刚被胡锋闪到身后的张白不及转身,后颈已被洞穿,锋利的剑尖溅起一团血花,从他的口中钻出!

    武徒四段的张白,眨眼之间,死!

    胡锋两剑斩杀两名恶奴,没有丝毫意外,这两位太弱了些,经验不足,招式不精,完全是草包一个。

    “这只是个开始!”

    这事并没有结束,用开碑手打杀胡锋的首犯胡页还在逍遥法外,胡锋绝对不会可能放过他。

第3章 恶奴必须死() 
从废物胡锋的记忆中得知,胡锋原本打算进山狩猎三天的,只是第一天就被这群恶奴给害死了。

    至于现在距离胡锋死亡过去多久,胡锋也不甚清楚。不过还有两位仆人能赶到他死亡现场,想来没有过去太久,釜山狩猎应该还在进行之中。那胡页也是做好了准备,等时间一到就回到胡家,说自己在山中走失被妖兽杀死或者其他一些理由来撇清关系,反正死无对证,他也不怕被人怀疑。

    胡锋在胡家只是个不得势的少爷,胡家之人不会大张旗鼓仔细查探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最多捡回尸体火化了,把骨灰再洒回釜山之中,这种废物,连进家族祠堂的资格都没有。

    沿着记忆中的路线,胡锋来到了密林中的一片水潭边。

    这个地方叫碧波潭,潭水清澈见底,喝起来还有一股甘甜味。

    胡锋趴在水潭边,贪婪的喝了一大口水,随后好好洗了一把脸。这时候他才映着潭水打量起这具身体的模样来。

    这是个瘦弱的少年,穿着染血的白袍,头发散乱着。稚嫩的脸庞已显出三分英武,鼻梁高挺,嘴角微微上扬,淡淡一笑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带着一抹天真,又夹杂着一丝坚毅。这奇怪的神色也只有他这种饱经风霜重生而回的人才能显露出来。

    在山中狩猎,携带太多行李很不方便,所以人们喜欢找些水源地夜宿。无论是吃东西和洗漱都会方便许多。这个水潭就是胡锋一行人出发前约定的集合地点。至于现在他们还会不会来到这里,胡锋心里也没底。

    胡锋在附近随意找了一颗大树爬了上去,隐藏在树冠之中休息起来。现在需要养好精神,等到晚上的时候务求一击必中,顺利击杀那些背主恶奴。

    一个时辰后,脚步声开始在附近响了起来,两个家仆来到了水潭边上,四周打量了几眼不见任何人影,就开始取出背后包袱,搭建起简易的帐篷来。

    不多时,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带着另外两名家仆来到了这里。他头戴一顶黑色瓜皮帽,下巴留着一撮山羊胡,一双眼睛如同黑夜里的狐狸,露出狡黠的光芒。他身子虽然消瘦,走起路来却虎虎生风,显得十分有力。不用说,此人正是那恶奴之首胡页。

    胡页来时那两名家仆已经把帐篷搭建好了,他直接解开了背后包袱,丢到了一边,与这几人攀谈起来。

    胡锋这时候也仔细打量了下这些即将面临的对手们。除了胡页之外,还有四人。最早到的是一个小眼睛瘦子和一位络腮胡子家仆,后来随着胡页来的是一位壮硕的中年人和一个年纪轻轻的黄袍家仆。

    “怎么不见李悦和张白,这两人怎么到现在还没过来?”胡页不解的问道。

    “不知道!”一位小眼睛家仆回答道,“也许他们迷路了也说不定,要么就是碰上妖兽了。釜山虽小,但是也并不是全无危险。”

    胡页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那就不管他们了,我们早点吃些东西好好休息吧。明天可要一起好好寻找那紫耳灵兔了,这样的机会可是不常有的。”

    “嗯,是啊!这也是我们的运气。这次不但顺利除掉了那小畜生,还碰到了号称‘无宝不居’的紫耳灵兔,运气真不错啊。”小眼睛附和道。

    紫耳灵兔只是最低等的妖兽,虽有妖兽之名,却无妖兽的实力。此兔向来不喜战斗,最好寻找天才地宝居住。有人说每个紫耳灵兔居住的附近都有一样天才地宝。这句话虽然不尽然,但是也说明了紫耳灵兔的特异。

    “胡总管,那紫耳灵兔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们明天可怎么找啊,今天才扫了一眼,那小崽子就消失无踪了。这感觉可真是让人不爽啊!”大胡子家仆忍不住问道。

    胡页捋了捋下巴上的山羊胡,说道:“我曾经听说过,紫耳灵兔最爱吃珍珠草,明天我们在这块区域附近有珍珠草的地方蹲点,只要有人发现紫耳灵兔就立刻发信号,我们一起追,这次一定不要让那小兔子跑了!”

    说完胡页有些不舍的从怀里掏出两只响箭,分别递给了其中两人。

    “收好了!到时候要是没用上到时候还要还我的。要不是为了抓住这紫耳灵兔本总管才不会掏出这东西呢。”

    其他几人眼睛一亮,都兴奋起来。响箭是一种信号弹,只要拉断尾端的线头,就会往高空喷出一片烟花,提醒同伴集合。这东西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特别稀罕的东西。不过以这几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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