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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杂见-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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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有意思么?文武之道在于一张一驰,节奏感在哪里?紧张度有多少?如果今天只是昨天的重复,那你重生还有什么意思呢?《重生的飘渺之旅》在这方面做的并不好,虽然它能吸引着我往下看,但这并不代表我对它的情节就满意了。

  李胜馗的生活遭遇危机了么?没有,他就像一个小纨绔子弟一样过着消遥自在的生活,浪费着他自己的人生。好几年的时间,其实他可以去学习的,前世的经历并不能帮他太多,他比小孩子强的就是那二十多年的人生经历,在学校表现的就是知识的多寡。五年级的时候,我去参加了华罗庚杯,得到一个不错的名次。可是当我大学毕业回家的时候再翻那时的试题,忽然发现我居然解不了题了。不是我变笨了,是我放下太久了。如果不信,你可以去找找奥赛的题,很多中年人都不再能够得出正确答案了。

  在胜馗从0岁到9岁的这九年里,他浪费了很多的学习机会,这是不正常。睡觉是正常的,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就经常睡着,不过我是因为身子胖,脑袋比较大而已。

  真正能体现胜馗经验的不是在学校的那些死知识,而是他在社会上的营生。《重生传说》选择的是社会道路,《再活一次》选择的是以校园为主,《重生的飘渺之旅》显然想兼而取之。这与作者的经历也有关,老周是我佩服的人,他的许多人生态度都影响了我,使我受益匪浅。他写了很多社会的事,少写了些校园,这使得《重生传说》几乎可以变成一部都市小说。草草的《再活一次》写的主要是校园的事,因为作者本人就是个在校的大学生,写你熟悉的,才能得心应手,才能真实感人,这是我的经验。而《重生的飘渺之旅》的作者显然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年人,因为他想鱼与熊掌得而兼之。对校园的描写,很成功,几乎使早已遗忘十五岁之前的我又重新得回了记忆。虽然很粗糙,但毕竟是想到了很多,很多已经不再想起的东西。

  江城是不是武汉,这我无从考据,武汉的面和茶叶蛋我吃了四年,也很吃出了些感情,每每早上起来,先冲下楼去抢购,出门晚了,连蛋壳都没剩下的。胜馗的第一个点子就是打响了毛毛店的名声,沿街叫卖的鸡蛋和面,真是一种遥远的回忆了。

  他的第二个点子,显然是卖呼啦圈了。这玩意我也买过一个,当时传的挺邪乎的,于是我也缠着老妈买了一个。玩了两天,终于不再相信这鬼话,好像除了呼啦圈瘦了两圈之外,我整个人倒是胖了两斤。而且据说这玩意会摇坏脑子,唯恐我的大头一下子忽悠出去的老妈也严令禁止我玩这个,把当中拆开,当了灌菜地的水管用。过去二十年流行过什么,相信过来人都知道的。李胜馗的优势就在于此。作为一个十五年以上经历的球迷,我最希望的是能够买到彩票,每次路过出票的那台机器的时候,我都在想,该死的,要是一雷把我劈回十年前多好,我肯定彩票是买了就中。

  像我这么目光短浅的人显然只配买彩票,至于某年炒楼盘,买楼花,哪年买股票,哪年代理网游,哪年办网站,哪年开起点我是没这种想法的,那是高智商人玩的东西,我只希望老老实实发个小财就好。

  对李胜馗而言,社会才是他的大舞台,学校太小了,纵然学到第一又怎么样,难道要他再学个二十年,然后再被车撞回去摸咪咪吃奶做纨绔子弟?人生,太短了,不好好珍惜,真的会后悔莫及。

  据作者说,他会在不久之后为李胜馗平静而惬意的生活安排些波澜,希望能激起些小浪花吧。这是我期待的,也是不甘于平淡的李胜馗期待的。人总是要凭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一片天地的,如果李胜馗一直是依靠前生的经验来获取成功,今生丝毫不努力的话,那么,这个人是失败的,即便他成了亿万富翁,依旧是个不能得到人尊重的人。

  重生,你可以享福,你可以靠着前生的经验获得幸福,但你已经要努力,否则,你永远得不到别人的敬重。在读者眼里,你永远将只会是个YY的对象,不会成为他们记忆深处值得尊敬的对象。

  写重生的作者应该多想想,这道理很简单。

  三、位格有三

  呵呵,这个是偷懒了,直接借用的是作者文中的话。这本书(其实我更愿意称它为一篇文章)的闪光点很多,但最亮的有三格地方:

  (一)擦边的情色YY。色么?不色么?色么?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反正我是不会去举报的。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色色的词汇,比如「乳房」、「馒头」等等,当然包括作者故意误导的红肚兜一节以及金海燕「初潮」一段,作者制造了一种粉红的气氛,朦胧中将你带进逍遥帐中。但是「色而不淫」,这是作者把握的底线。很多时候,如果是两个成年人在一起的话,我们会大呼过瘾,但是小孩子嘛,我们更觉得是在玩过家家。笑笑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当真的,偶尔还可以刺激一下我们松弛的神经,这不是蛮好的么?

  (二)淡淡的幽默。不管是恶搞也好,噱头也罢,作者轻松的文风使人读起来确实如沐春风(汗,这里面有第一条的功劳)。有许许多多的小片断都是非常搞笑的,相信你读的时候遇到了一定会会心一笑的。

  (三)我好累啊,不写了,这条纯当充门面好了。

  结语:这本书现在还只有七万多字,我却唠唠叨叨了七千字不止,看来偶真滴素老了,说话没有条理,还经常喜欢大放厥词。如果你读了这本书觉得不错的话,请你记住我,对,对,就是我,我就是那个唠叨的血酬啊;如果读了这本书你觉得写的不好,请你找作者,砍死他都没关系,你说我路过啊,我没看见,我可是什么都没看见啊;嘿,要是你读了这本书成了一个忠实读者,欢迎你和我一起追杀那条淫郎,直到地老天荒!

  血酬于2005年10月7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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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评书】【 《再活一次》是梦想-重生推书之二】


  烟,是抽了四年的白沙;歌,是唱了十年的beyond;书,是草草的《再活一次》。
  走一遍重生的飘渺之旅,再活一次,对我们而言,这是一个怀藏在心中无限美好的愿望,但无疑这也是一种奢望。

  人不能总是活在现实中,因为这样太累,纷乱的生活,我们需要偶尔休息一下;但人也不能总是沉溺在无限的幻想中,因为那于事无补,我们毕竟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每天去上学上班,去打理生活中油盐酱醋……

  重生,对我们来说,彷佛永远只是一个美丽的幻想;重生类作品,其实更像是我们手中一本可以修改的回忆录。过去的生活中有太多的遗憾需要弥补,现在的生活也不再令我们感到满意,所以我们要重生,要去「再活一次」。

  假如上天给你一次重来的机会,你会活的比现在好么?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虽然这只是个假设,但我们中的大部分人肯定会说「是」。有着前生的经验,还不用担心「蝴蝶效应」,可以尽情地挥洒着不再昂贵的青春。漂亮的MM,花绿的钞票,五色迷人眼……彷佛一切都那么美好。可是当你热情冷却,仔细想一想,你会发现,虽然老天是这样的慷慨,他给你一次重来的机会,绝不仅仅是为了赐给你无限的金钱美人。如果仅仅是为了追求金钱美人,普通的玄幻就可以,没必要写重生。重来一次,其实更多的是为了弥补「上辈子」的情感遗憾:有不能孝敬的父母,有伤心的初恋情人,有脑中无限的悔恨,有心中蒙灰的那根琴弦……

  假如人生能够读档,那该多好?然而,上帝可以为你慷慨一次么?不能,答案虽然很冰冷,但是很现实。往生的只是传说,今生的才要把握。在《重生传说》的简介里,重生类小说的实质意义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人生不能读档,望大家珍重。」

  今生的,才是我们要珍惜的,身边的,才是我们要把握的,不是么?

  借着这本我喜欢的《再活一次》,梳理了一下自己略显凌乱的思绪,谈了些对重生类作品的看法,现在开始分析《再活一次》的正文:

  一,行文倾向:

  《再活一次》的作者草草和我算半个老乡,都在山东生活过,只不过我生活的时间更长一些。从本书作者对山东与陕西教育状况的对比看,草草是个渴求自由的人,不喜欢拘束,这也决定了这本书的基本情调:自由,甚至略微有些「小资」倾向。

  通篇平淡的文字,男主角流露出来的「非草根气」,校园,钢琴,酒吧……这些道具和背景无一不在宣扬着作者的「青春」思想。正如林妹妹不会赤着上身去码头搬大米,阿Q不会花前月下背着花锄唱一曲《葬花词》一样,作者选取的这些带有意象的背景、道具充分说明了这不是一本普通的「草根类YY」作品。

  读罢全篇我深有感触,虽然梁晓也会说粗口,也会粗暴打人,但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小资气质让我相信:这的的确确是一本都市中的校园小品文。

  虽然作者把这本书规类在都市文学里,但我要说:都市中除了高楼大厦,还有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人,这些人才是都市的精华之所在,描写他们的人生百态才是都市文与校园文区别根本之所在。

  梁晓将来会是怎样我无从知晓,大抵是要上大学的,而且似乎应该是名校。也许到了大学他会成为都市中的一员,会逐渐淡化他的学生身份。有一句谚语说:「每个人都会有两个面孔,朝向你的才是真实的。」如果一直呆在学校里,梁晓永远只是个学生,也只会有一张面孔,相信这是梁晓重生之前的记忆不能容忍的。只有当那张隐藏的脸转过来的时候,梁晓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都市人,这本书才会成为一本真正的都市文。

  二情节分析:

  (一)童年卷:

  1:本书的主角梁晓是个孝子,这从字里行间都能看的出来。他回到过去,是为了拯救他的父亲。当然作者并没有这样讲,这是我臆测的。这样的一个立意,就显得高明,比起那些无端被雷劈,过马路被普桑撞的要高出不止一个头来。在我看的时候,也正是这份孝心吸引了我。说起来,作者的文笔虽然很不错,但是行文有些闷,平淡如水。若是心情浮躁,肯定是看不下去的。

  2:回到90年之后,梁晓发现他自己偷了20块钱,面临着一个严峻的局面。如果不把偷到的钱送回去,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前生的记忆告诉他,不管怎样,钱一定都是要还上的。终于,在前生记忆的帮助下,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卖粮票。不可否认,梁晓的这种做法对于一个六岁孩童还说是足够高明的。然而,梁晓忽视了一点,偷钱是偷,难道偷粮票就不是偷了么?偷粮票不会被发现,但是会让他的良心蒙受污点。在我看来,梁晓之后应该用自己赚的钱再把这粮票买回来,用以救赎他的心灵。(这一点的补充说明参见第二部分人物分析)

  3:作者记述了孩童时期的几个玩伴,感觉像是日记里的喃喃自语,有散文化的趋势。童年卷与玩伴的三个亮点事件是:讲鬼故事,看世界杯,学琴。这其中的鬼故事写的最切合人物性格(转生之前的),学琴写的最冗长无趣(我觉得可以略写,虽然以后梁晓还要用弹琴来推动情节),最能勾起我回忆,引起我共鸣的就是90年世界杯。

  其实少年梁晓经历过的,很多我们都经历过。当意大利之夏的歌曲再度回响时,我的心也不禁随之飞到了90年代。正是在90年,我成为了意大利的球迷,也成为了马拉多纳的球迷。看球这一节牵动了我记忆深处的那根弦,使我感慨万千。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当年的懵懂少年也成了现在的奔三壮男,只是90年的那点回忆还永留心间。能有这感受,就不枉读一遍《再活一次》,我们要的不正是这种感觉么?

  总结:童年卷写的并不好,相比较后文来说,作者在写童年卷的时候更像是在写回忆录,少了很多小说的要素,更像是一篇篇联掇起来的散文。情节的连贯性比较差,铺设的情节过多,只是依靠时间的推移让各个故事合为一体。作者在后文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是很遗憾,做的依旧不够好。

  (二)少年卷:

  在这一卷中,梁晓算是找到了一位真正的女友-杨昆(我这样认为的,但作者为梁晓安排的女人实在太多了,不能贸然下结论)。这个叫微微的女孩是我最喜欢的,关于她我将会在人物分析中提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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