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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门的大胡子却没有感觉到孟昱的杀机,仍然色迷迷的看着苏玉莞说道:“有没有关系,那也难说得紧,既然是找亲戚,为什么又戴着面纱?我们正在追捕逃犯,其中就有两个女的,所以……嘿嘿……还是请你的同伴把面纱摘了,让我们仔细的查看查看……”
另一个守门的青衣人也跟着凑趣道:“对啊,小妞,快让我们瞧瞧你长什么样,如果不是逃犯,我们才好让你过去啊。”
“就是,将面纱摘了,让我们仔细的看看是不是女逃犯,哈哈……”另一人把“仔细”二字故意说得特别重,引得那伙青衣人都跟着哈哈大笑了起来。
孟昱眼中的寒光越来越盛,拳头也紧紧的捏在了一起,虽然在雾隐森林被打了个半死,那是因为雾隐森林里的全是修士,但是普通凡人也来也敢来嘲笑他,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柱子,胡说什么呢?快放他们过去。”一个干瘦的老头紧走了几步,走到大胡子跟前,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对大胡子说道。
“是……是是……翟老……您老人家怎么亲自过来了。”守门的大胡子似乎对这个老头非常的敬畏,连忙陪着小心的笑容说道。
“哼,我若是晚来半步,你小子的命就没了。”干瘦老头轻哼一声,低声说道,然后对着孟昱一抱拳,恭敬的道:“二位,他们不懂事,不知道深浅,请不要介意啊,两位里面请,里面请。”
老头虽然是对着孟昱说话,可是眼睛的余光,却一直瞟着看苏玉莞,喉结轻微的动了几下,似乎有些紧张。
一众青衣人见此情形,纷纷闪开,让出一条道来。
孟昱眼中寒芒闪动,半晌后才对老头一抱拳的说道:“多谢。”然后迈步走进城门,苏玉莞一声不吭,跟在他的旁边一起进了城。
“翟老,这二人难道有什么来头吗?”见孟昱二人走的远了,大胡子才小声的问道,他虽然外表粗犷,但是却心细如发,他注意到一向云淡风轻的翟老,此时额头上竟然出现了点点细密的汗珠,心中不由的大吃了一惊。
“什么来头?”翟老先咽了一口唾沫,然后取出一块手帕,轻轻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才说道:“小子,要不是我来的快,你项上的人头都没了,那个奶油小生倒也罢了,可是那个女的……她若是想要灭杀我,恐怕也就是抬抬手罢了……”
“什么?抬抬手罢了……”大胡子武士眼珠子差点瞪得掉了出来,他知道翟老可是个融元期的修士,一身修为深不可测,他居然说那个女的抬抬手就能灭了他,那……那个女的是什么修为?
这么说来,刚才翟老若是晚来一会,自己的小命还真有可能不保了,想到这里,背后竟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孟昱和苏玉莞进了城后,走在宽阔的大道上,城里更是热闹,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往前走没多远就有一个集市,各种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一幅繁荣的景象。
苏玉莞清静惯了,哪见过这种场景,有些不习惯的微微皱起了柳眉。
“这位大叔?请问有没有见过一个身材有点胖,大约这么高……嘴边有个八字胡,脸上……这个地方还有个痣的人?”孟昱却没有注意到苏玉莞的表情,也没有想那么多,进城后逢人便开始打听:“什么?没见过吗?那你见过一个头发很长,长得很有气质四十来岁的女人吗?”
苏玉莞见孟昱认真问人的样子,不由的暗自想道:“石蚁城虽说不算太大,但少说也有一二十万人口,茫茫人海,要怎么才能找到青翎的父母呢?难道就这样漫无目的的一个人一个人的问吗?
唉,虽然你够执着,但是你也真够笨的,你既然身上有银子,为什么不找个画师将两个人的画像画出来,然后贴出公告,再出重金寻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大家为了赏金必然会全力帮着找的,人多好办事,总比这样一个人一个人的问强得多吧?
而且刚才路过的那个街口有一个门面外面挂着“风信”二字,想必就是这城里收集信息的机构或是组织,只要花些钱,这些人总能有办法的帮你找到人的。
你显然并没有什么找人和生活的经验,我要不要帮帮你呢?
还是算了吧……”
苏玉莞心里隐隐还是希望他能慢点找到沈百通一家人,而且她听完孟昱讲的故事,再联想到土坟里的空棺,总觉得沈百通一家处处透着蹊跷,如果大胆的猜测一下,很可能那个局就是为了骗孟昱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怕他见到青翎的尸体太伤心了吗?应该不是吧?
她心底最深处其实还是盼着,最好永远都找不到,或许青翎根本就没有……
就这样,两人一路走来,孟昱走在前面,见人就问,苏玉莞暗自想着心事,走在他身后,默默的跟着。
孟昱在石蚁城的大街上整整问了一天,却是一点头绪也没有问出来。
天渐渐黑了下来,孟昱给青翎的彩礼钱全带在身上,所以有很多的银子,就近找了间四合院租住了下来。
四合院是一对老夫妻的,本来是给儿子预备的新房,可是成亲那天儿子从马上掉下来摔死了,本来房子一直空着,最近老两口手头缺钱才拿出来出租的。
房子里收拾的非常干净,有两间卧房,还有一个厨房,屋里的家俱也是一应俱全,家俱纤尘不染,床铺上的床单也全是新换的,两人都觉得非常的满意,便一人一间卧房分别睡下了。
“难道我就这样跟着他吗?我到底是为了什么?肯定是我上辈子欠了他什么没还,所以他这辈子来讨债来了吧?”苏玉莞根本睡不着,可是又无心修炼,在床上干躺了一夜,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到底在想些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孟昱便起身又去寻找沈百通的下落,苏玉莞听到门响走出去说道:“我就不跟你去了,这里既然有厨房,一会我去买点菜,你中午回来吃吗?”
昨天她一直跟在孟昱的身后,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所以今天不准备跟他一起出去了,可是说完这话后,自己倒是像极了书中说的妻子等丈夫回来吃饭的感觉,不由的脸一红。
孟昱摇摇头,从储物袋里拿出几锭银子交给她道:“你应该知道这里是用银子的吧,至于菜价,你可以问卖菜的,或是看看别人买是多少钱,中午我就不回来了,我想尽快找到沈伯你,所以会多找几个地方,晚上我回来吃吧。”
苏玉莞接过银子,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有几分欢喜,也有几分失落,等孟昱走后,她便上去街转了一圈,她也不急着买,先看了一会,以她的聪明(除了面对孟昱),没一会便搞清楚了菜价。
鸡鸭鱼肉还有青菜水果都买了些,这是她第一次买菜,感觉处处透着新鲜。
天近黄昏的时候,她亲自下厨,虽然她不怎么会做饭,但是她也经常见家里丫环们做,费了好大的劲才总算凑和着弄了几个菜出来,尝了尝,不是太咸,就是糊了,可是要让她重做,可是又没有多余的食材。
“也不知道这样的饭菜他会不会吃?”苏玉莞坐在饭桌边等着孟昱回来,心里有些期待,还有些患得患失。
第二百二十章 当局者迷()
一直到天全黑,饭菜也早就凉透了,孟昱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四合院,苏玉莞见他回来,就想去将已经凉透的饭菜热一热。
可是孟昱却直接走到餐桌边,说了声“不用热了,我随便对付两口就行了。”
说完话,便狼吞虎咽的开始吃了起来,这样的饭菜,他也能吃得那么香,他虽然连一声谢谢都没有说,但是苏玉莞心里却全是满满的幸福感。
“这难道就是书上所说的爱情?”这是苏玉莞当时心中冒出来的想法“这件事要是让母亲或是姐姐知道,她们肯定不相信,一向自命不凡的自己居然会给一个纳灵期的小修士做饭,并以他吃自己做的饭为荣,要是她们知道了还不惊掉眼珠子吗?”
(火红狐狸说到这里,长叹了一口气道“从那一刻起,我就泥足深陷,注定再也逃不出所谓爱情的魔爪了,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什么破爱情?
它是这个世界上最碰不得的东西,一旦你想拥有爱情,它就能将你的大脑变成一片空白,让你失去任何理智,让你变成一个真正的白痴,让你情愿为爱情付出一切,还无怨无悔。”)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孟昱每天一早就会出门,直到很晚才会回来,近得地方找完了,他便租车去远的地方找。
苏玉莞则每天天黑的时候做好饭菜,再到门口望着他回来的路,等着他回来,“人何处?连天衰草,望断归来路”这首词便是她每天心情的写照。
她自己都可能从来没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将等一个人回来吃饭当成一种幸福,修炼是什么?她早将修炼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一晃半年过去了,苏玉莞的修为没有半点提高,但是做菜的手艺却越来越好,和街上的卖菜大妈熟了,她也会请教大妈们,怎么烧排骨好吃,怎么做鱼才不腥,油烧几分热,盐要何时放。
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换来孟昱的两个字“好吃”。
为了这两个字,她每天脑子里就想着怎么将饭做好,此时的她俨然已经成了凡人中的一个普通的小妇人了。
孟昱日复一日,每天始终早出晚归,却一直没有找到沈百通夫妇,这半年来,他几乎踏遍了石蚁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却是根本没有沈百通夫妇的半点消息。
“难道是那两个人是在骗我?否则为什么石蚁城我都找遍了,为什么就是找不到沈伯父他们?”终于有一天孟昱在吃饭的时候,脸上又浮现出了那种狠厉的表情。
“要不我们回曲靖村,再去问问他们?”苏玉莞小心的说道,她明明比孟昱修为高得多,伸伸手指就能灭了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孟昱面前却像只温顺的小猫一般。
“对,你说得对,咱们回曲靖村去,再找那两个人问问清楚。”孟昱眼睛一亮的说道。
苏玉莞心中莫名的一阵激动,这是他第一次说“咱们”两个字,一直以来,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的跟着他,跟着他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这样的日子总像是无根的浮萍。
“咱们”这两个字,却让她有了希望,至于是什么样的希望,她也不清楚,反正她有一种感觉,就为了“咱们”两个字,她宁愿付出自己的一切。
“现在就走吗
?”苏玉莞平复了下心情,小心的问道。
孟昱犹豫了片刻,想了想说道“明天吧,晚上好好休息一下,还有点事要办,明天咱们一早就回曲靖村。”
清晨,太阳冉冉升起,柔和的晨光洒向大地,街上还很静谧,手拿刀剑的青衣武士已经站在石蚁城的城门口,盘问着那些长相可疑的人,那天拦住孟昱他们的大胡子赫然就在其中。
大胡子一见孟昱和苏玉莞二人走过来,紧走两步迎了上去,并赶紧躬身行礼道“孟爷,二位这是要出城吗?有没有什么事需要小的办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大胡子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刀头上舔血的日子,让他早就练就出来了能屈能伸的性格,因此这点眼色还是有的,否则他也活不到今天了。
既然翟老说对方举手就能灭了自己,自己还是不要结这个冤家的好,孟昱二人刚住下没多久,他就备了一份厚礼,前去道过歉了。
“除了你,他们几个都得死。”孟昱脸色阴寒,一指大胡子身后的几青衣武士说道。
“孟爷,您……您说什么?”大胡子看着孟昱的表情不由的打了个寒战,似乎没听清楚,反问道。
“他们都得死。”孟昱说完话,身上的气势陡然一变,手一翻,多了一把三尺长剑,在加持了疾风术后,行动如风的跨步而出,从大胡子身边闪身而过。
大胡子几乎都没看清他是怎么从自己身边过去的,急忙转身,但见光闪寒动间,不远处的四个青衣武士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孟昱直接用剑斩杀了,速度之快简直是骇人听闻。
这些青衣武士虽然也都长年习练武艺,但是凡夫俗子根本无法和加持了法术的修仙之人对抗,这也是修仙之人为什么会视凡人为蝼蚁一般的主要原因。
剩下的几个青衣武士连忙抽出刀剑,但是他们也都看出来孟昱的厉害,人人自危,却没有一个人敢攻上去。
“孟爷,您这是怎么说的?”大胡子见自己的几个兄弟瞬间被杀,急得满头是汗,怒目圆睁,但是仍然不敢说出过激的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