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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年华-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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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城对慕容流年的第一句话,与其他人如出一辙:“对不起。”

慕容流年突然笑了,他庆幸自己还能笑出来。

在这个时候,即使是死神,也无法做到漠然。

在这个时候,再多的言语都是多余。

慕容流年开口了,他语气平静,静得令人心酸。

“连长,任务失败了。”

这是慕容流年说的第一句话。马连城恨不得拿一把枪枪毙了自己。

“古侯叔,谢谢你一直在我看不到的地方看着我。真的,谢谢你。”

野人古侯在这个时候心里面除了疼,再没有其他感觉。

“小猫是个好孩子,我以后照顾不了她了,希望你能把她送回去她父亲的身边。告诉她,一个孩子没有父母在身边,纵使多开心,她也是凄凉的。”慕容流年终究不是糊涂人,有些人有些事他已经可以想得到。不过,他的这番话是否也在说给自己听呢?

死神的心猛的一颤,不愿多说话的他这个时候也忍不住开口,他道:“谢谢你。”

古侯看向死神,呵,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得到死神的谢意。

慕容流年似乎对这个人这句话并不意外,他摇了摇头,继续道:“连长,华夏以后就交给你了。可以的话,让他们都回家看看,虽然他们不说,可是我知道的,他们一直都很惦记着家里。至于离杀,她是三叶草,是解救尼厄的关键。虽然我不知道如何解救,如果能在保全离杀的情况下,就让她跟着小猫吧。”

“还有天煞。连长,你只需要告诉他们,我不会再出现了,让他们都回去吧。当一个普通人也罢,继续以天煞的名义存在也罢,总之不要等我了。琪可能会不听话,你就告诉她,如果下辈子有机会,我定然会娶她为妻。不过,不是这辈子。如果她愿意等,让她回法国去。”

“连长,我不是一名合格的士兵,我希望你能把我给解雇了。”

眼泪,在这个时候再次出现在慕容流年的脸上。

慕容流年的声音终于是有了点硬咽,他道:“古侯叔,帮我告诉小雅。如果还有下辈子的兄妹情分,那么我便为她种一片枫林,守护她一生一世!”

雪已停,人已去。

恩恩怨怨,来来往往。

人生的故事,难道就此便要划上了一个句号?

——第三卷终

第一章 世纪婚礼

 第四卷 炎黄子孙 第一章 世纪婚礼

一场举世瞩目的豪华婚礼在京举行,宴宾处在钓鱼台宾馆。

无论是政界人物,还是商场中人,都成为了这场婚礼的客人。因为,这次结婚的男女,背后都有着巨大的资本。男的,是政界地位超然人物的儿子;女的,是慕容家族的继承人。

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也许胡温斌和慕容流雅在泱泱华夏并不算是特别出色,不足引起这般的关注。不过,他们的身份才是问题的关键。

参与这场婚礼的人,不管怀着怎样的心态,但无一不是表面上客客气气的祝福这一对新人。更有不少人,以能参与这场宴会为荣为喜。这场宴会,绝对不亚于任何上流社会的聚会。能够在这场宴会上攀上一点关系,或许都足以令一个人平步青云名声鹊起。

胡温斌这个平日里韬光养晦深藏不露的高干子弟,一鸣惊人,这也正说明了那句老话:在北京不要说你爹官大,装逼小心遭雷劈。当胡温斌选择高调亮相的时候,一些人虽然没被雷劈,但也是脸上发麻。

胡温斌今天也是一套白色的西装,显得温文尔雅。他即使是安静的站在那里,也没人掩盖得了那股傲气和光芒。不过,这个青年在望向那个房子的时候,脸上便只有柔情。因为,那个房子里面有他的新娘,慕容流雅。

慕容流年不管是否属于伯乐,他在看人待事这方面,确实算是慧眼。他看中的,并不是胡温斌的个人潜力还有背景,只是因为,在有慕容流雅的时候这个家世惊人的青年甘于收敛。这样的男人,绝对会是女人一生的安稳保护伞。

这时,一位穿着军装的士兵走过来对胡温斌说了几句话,接着胡温斌便不禁皱起了眉头。犹豫了一下,胡温斌还是选择去敲门。

穿着白色裙纱的慕容流雅很美,只是脸上难以掩饰一丝淡淡的忧伤。

胡温斌这个时候无暇感觉到幸福,他走了过去,道:“你哥的请帖没能送出去。”

慕容流雅咬紧了嘴唇,沉默不语。胡温斌的题外之意很显然,找不到慕容流年,也即是说,很有可能慕容流年不会参加这场婚礼宴会。

“要不,我们取消婚礼,等你哥回来再打算?”

慕容流雅不禁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即将要成为她丈夫的男人,心里不无感动。她毫不怀疑,如果是她的决定,他绝对会果断的办到。即使,临时取消宴会会让这个男人背负起不少问题。要知道,这场宴会拂的面子可不仅仅是个人。

慕容流雅摇摇头,淡然道:“不管哥来不来,为什么不来,他一定想看到小雅幸福的出嫁。从今天开始,我便是你的妻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更何况是嫁给你。你出去吧,等我装扮后便下去。”

胡温斌皱了皱眉头,不过还是转身准备离开。接着,他停顿了一下,道:“虽然我很想娶你,这生也定然是非你不娶,不过,我不想看到如此冷淡的你。如果你不幸福,那么随时可以告诉我,让这场婚礼停止。”说完,他便毅然离开了。

慕容流雅看向镜子,忽的便泪流满面。

你说过,要一辈子守护小雅,可是你失约了。你把小雅交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是想小雅以后都过得幸福吗?那么,哥,为什么你连这一程都不来送我。难道,是哥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吗……

慕容流雅心里面的呢喃只有她听得到,她的眼泪在这个时候也只有她懂。

不管如何,在外面已经聚集了足够的焦点,不管是媒体还是政商界举足轻重的人物。这一场世纪婚礼,名副其实。

当慕容流雅宛如公主般走出房门的时候,她的脸上只有淡淡的笑意,在旁人看来那是幸福的微笑。胡温斌也笑了,他终于是可以确定,这场婚礼能够如期举行。更重要的是,慕容流雅将会成为他的妻子。

当所有的人眼光都聚焦在那两个幸福的人的身上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宴场中突兀的出现一个野人装扮的大叔。等他悄无声息走近慕容流雅的时候,那些士兵才如临大敌。

不过,当慕容流雅惊喜的喊了一声后,胡温斌便放下了心来。

“古侯叔叔。”

来的正是古侯,这个玩世不恭的野人大叔。

古侯笑了笑,有如慈父般,摸了下慕容流雅的头发,道:“小雅长大了,古侯叔今天是来祝你新婚快乐的。另外,你哥托我告诉你一句话。如果下辈子还有兄妹情分的话,他一定会亲自守护你,再也不会把你交给其他人。不过呢,这一辈子就先由你身边的愣头青保护小雅吧。小雅不用怕,这小子敢欺负你的话,古侯叔就把他带去深山里面当野人。”古侯哈哈笑了一声,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张扬离去。像他这样的人,早已经不介意世俗的眼光了。

慕容流雅的心在这个时候莫名的揪痛,很痛很痛。无法言语的悲伤,一时间若潮水般逆上心头,几乎是窒息了心房。

不仅是慕容流雅,包括她的母亲萧舒韵,还有小灵珊,都是悲痛不已。

慕容逝水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站在了慕容流雅的面前,柔声道:“你二哥一定是在某个角落里看着小雅,他害怕如果出现在这里小雅就不肯嫁人,所以,小雅要幸福的出嫁。”

慕容流雅坚定的连连点头,依然是泪流满面。

三个月后,在杭州的某个角落里,一间名字叫做轮回的怪异酒吧中。一位身子孱弱的青年正在给一群客人提一箱啤酒,这箱啤酒对他而言有点重了,虽然不是很远的路程不过都能令他满头大汗。不过他却不想休息,因为老板正在一边看着呢,他不想丢掉这个饭碗。

青年努力的把一箱啤酒搬到客人们的面前,其中便有不耐烦的粗鲁大汉咧着嘴骂了几句。青年也不介意,他笑了笑,便走开了。在这样的地方干活,客人不动手动脚已经是万幸了,如果连几句粗话都听不下去那岂不是跟自己过不去?

这个时候,一位身材发胖的中年人挺着肚子走了过来,手上拿着一根雪茄,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青年当然认得这个大叔,因为这个大叔正是给了他一碗饭吃的这间轮回酒吧的老板。

老板用力的抱了青年一下,青年几乎稳不住身体要倒了下去。

“小样儿,你身体也太弱了,这个样怎么能让女人给你唱征服。”

青年依然是笑笑,不多说,现在他最常做的表情便是笑笑。

“偏偏你还长了一副小白脸的样,比我帅了那么一点,真想把你小子打个鼻青脸肿的。”老板一口一口吸着雪茄,说话随意,“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肯到我这个小庙来屈就,不过从今天开始,你便是这里的正式员工。以后,想偷懒的时候,可以背着我干。”

青年笑笑,难得一次开口,道:“谢谢老板。”

老板似乎很享受这样的称呼,再次用力的抱了青年一下,卯着劲儿,道:“好好干。”

青年差点就跌倒了,不过老板的这句话让他想起市面上一句流行的话儿:面包会有的,坦克会有的,只要你好好干,前途是光明的。这句话一般是抑抑不得志的大学生用来自嘲的,还有就是用来讽刺那些黑心老板或企业的。青年当然不是想拿这句话来自嘲,他只是期盼这个老板不是黑心的,能让他把这份工作安稳的进行到底。

酒吧的柜台放着一台老爷型小电视机,白花花的屏幕,也不知道这间酒吧的老板哪找出来的古董。不过这台电视机却是青年闲着无聊的时候,用来打发时间的好东西。

CCTV中央新闻频道正在重播新闻,其中最显目的头条是一对举行了一场世纪婚礼的男女刚蜜月旅游回来。这一对男女,这几个月来几乎一直占据新闻的头条。

青年在看到那个女孩的时候,不禁痴迷。他的脸上,在这个时候有着淡淡的温柔。

第二章 轮回酒吧

 第四卷 炎黄子孙 第二章 轮回酒吧

“怎么?又在做白日梦了?”

青年蓦的从呆滞中清醒了过来,接着便看到了正走过来的同事。跟青年说话的是这里的调酒师,唯一的一个,按理说应该算是特别吃香的宝贝。不过像这样的小酒吧,一般都不需要调酒师的,客人来了都是粗粗咧咧的跟喝白开水一样喝啤酒,哪懂得欣赏什么调酒。所以这个调酒师在这里并不特别,反而显得有点多余。

调酒师叫陈斌,也是二十岁出头的样子,长得并不帅气,不过也还算是符合大众口味。至少,和像小白脸一样的青年便是没法比的。

陈斌玩弄了一下手上的杯子,不得不说,他的手法确实挺不错的。陈斌接着凑了过来,道:“不对,现在不是白天,所以应该说你是真的睡着了。”

青年笑笑,也不反对,他道:“怎么样?今天有客人?”他说指的客人,是需要陈斌调酒的那一类。

陈斌无所谓的耸耸肩,意思自然是没有。

“快12点了,要不你给我来一杯雪碧混红酒?”

“不用了,等会12点的时候,我给自己调一杯喝。”陈斌忿忿的玩弄着手中的杯子,颇有一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抑抑不得志的样子。他看向青年,道,“你简直是在侮辱我的手艺,那么简单的黑白配,你如果想喝自己凑不就是了。”

青年摸了摸鼻子,他其实只是想帮陈斌。陈斌之所以能在这里当调酒师,是自己坚持要求留下来的,老板并不乐意花钱留这么一个人。老板最后还是让陈斌留了下来,不过有个条件,每天晚上12点前都必须有客人愿意喝一杯陈斌调的酒。

并不是陈斌调的酒不好喝,这点老板喝过都承认了,可惜的是这里的人不需要这么高档的消费。偏偏调酒这玩意,就是比普通的啤酒贵上不少。在这里,明显没有消费群体市场。

青年拿起抹布擦台面,也就不再说话。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如果陈斌需要,就是再贵一点的调酒他也会买,不过就是他不喝,因为他如今的身体负荷不了。

轮回酒吧里的客人基本上都是附近的混混,或者是一些中学生,生意并不兴隆,不过起码也是有盈余的。要不然,那个抽雪茄的老板也不会死要命的坚持赖在这里。在这里工作的员工,也都是像老板一样坚持赖在这里的。不过虽然有盈余,但显然也养不起多余的人,所以陈斌在这里的日子一点都不好过。

青年虽然也是赖在这里的,不过起码他比较实在,做些搬搬抬抬的活,相对而言比较适合这个地方。这里的老板也确实是有点怪,他每次免为其难留下来的人,都是不怎么能干活的,可是也没见过他去找一个能干活的回来。对于这个问题,有人问过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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