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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女汉-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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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老封了我几百年,烦弃了我几百年,终于等到了可以放我出来的一天,迫不及待地加固了一下屏障,加入了禁咒——若我认主,便再也不可进入这片竹林。不过天意弄人,我的机缘竟然是你,而你成了他的徒弟,我又进来了,只是这样就出不去了,除非他撤去禁咒。”

    凌晓晓听得迷糊,揉了揉后脑勺,问道:“他怎么能察觉你的机缘?而且直接把袋子给别人难道不会让咱俩错过吗?还有,他为什么要封起你来?为什么你认主之后就又不管你了呢?”

    “第一个问题,他会看星象,可以推算出我的机缘;第二个,机缘既在,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三,”夕影眼神飘忽,瞳仁颤动,似乎内心在挣扎,“三,当时我脾气暴躁,经常伤人;四,认主会收敛心性,中和御兽暴虐,若我认主,就不必再由他看管了。”

    凌晓晓直觉这里还有料可挖,但听夕影闪烁其词,便作罢了。一些事,他越不愿提,就越说明这结在他心中扎根多深,外人无论如何都是帮不上忙的,只能他自己想通才算圆满,不然只会把结越解越乱。

    凌晓晓就是这种人,她很理解夕影的状态,很清楚他现在需要什么,于是抓住夕影的胳膊,微微握住,给了一个很坚实的力度。夕影一愣,面部肌肉不觉就软了一下。

    此刻,被晾在一边的潘陶终于察觉不对,自己口沫横飞的说了半天,原来都说给竹子听了,而这两人完全沉浸在他们的世界里,视自己为无物,才降下去的火气噌噌又涨了上来,故意超大声地咳嗽一声,震飞了附近的鸟儿。

    夕影一个眼神杀过来,他立刻老实了。

    凌晓晓看气氛有些尴尬,忽然想起昨晚上没看懂的那三段话,于是赶紧把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将那三段都背了一遍,相当谦恭地向二人请教。

    潘陶性格阴晴不定,但对修习功法却是很认真的,当即蹲下来在地上画出一个人形,边指点着边讲解道:“世间万物皆是物与灵的结合体,书中言,万余年前物与灵的结合并不紧密,物——你可以理解为人体——可以感觉到身体里的有一个异物,那就是灵。这种情形下,人体对外界的感受是最灵敏的,可以很轻易地感受到气,并引导气通过自己的灵,而灵会将气中所蕴含的能量传递给人体,人便达到了修行的目的。

    “不过经过万余年的磨合,物与灵已经结合为一体,对外界的敏感度已不似当初那般高,甚至很多人感受不到气的存在。在这时,想要修炼就必须令身体回归物灵相疏的状态,以便感应天地之气。所谓‘灵物分离’、‘以灵感气’,就是这个意思了。

    “至于‘入自然之行法,合无状之始终’,这句话的意思就很简单了,基本就是说,你人顺应天地,在修炼过程中与天地混沌本源相契合,感应最纯真最原始的气,从而与自然融为一体,进入无我境界。不过这时候要是有人捣乱,比如推你一下,你就很可能会变成一个傻子。”

    凌晓晓不太能接受这番解释,“灵物分离,就是半死吗?我才刚活过来啊,又要我死?而且半死不活的时候,灵不是在虚境吗,这怎么感受‘气’啊?”

    潘陶人生阅历有限:“虚境?虚境是什么地方?”

    “死过的人才知道的地方。”夕影不全然认同潘陶的解释,蹲下来重新画了一个人形,“他说的基本都对,但有一个却错了。灵物分离本意与他所说差不太多,但真正实施起来却是另外一个意思,并不需要真的分离,而是以物去感受灵,它不是你的原配,又存在于你的身体之中,根本不需要分离就可以感受到。你现在身体还未恢复完全,更容易感觉到它。另外,若要令灵物分离,必须先感应到灵才做得到,所以,感受到灵才是一切的前提。你刚才背的那句话,‘灵肉分离’四个字应该是谁做的读书笔记,再经过几次重抄,被错抄成了正文。”

    潘陶不爽:“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根本没有这四个字。”夕影眸色幽幽,颇为恕�

    “呵,这本书的版本……”潘陶的话戛然而止,这本书的最新一版,一部份存于绝尘殿旁藏书楼,一部分存于醉老这边的藏书楼,誊抄时间距今已三百年,上一版距今七百年,而这两版他都看过,皆有“灵肉分离”四字,再上一版由于年久日深损毁严重,早就处理掉了,所以,夕影看的是哪版?这么算的话,他岂不是比宗主都要大上很多?

    凌晓晓显然没想这么多,她问了另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你昨天不是说,御兽进不去藏书楼吗?”

    夕影眼神又开始发飘,“是别人带出来后,我看到的。”

    潘陶又是一惊,掰着手指头数起来,据记载,天宗于一千二百年前禁止带书出藏书楼,那么,夕影的年龄岂不是要大于一千二百岁?御兽有可以活这么久的吗?

    “别算了,”夕影站起来,手里拎着那个普通的小布包,“我今年不到一千三百岁,比醉老稍稍年轻一些。”

    潘陶张大了嘴巴,如遇鬼魅。

    凌晓晓歪头,一千三百岁很大么?这里修炼的人似乎都很长寿,昨晚看书,随便翻了几页就看到十来个人活到近两千岁呢。

    不过她并不知道,纵观大陆历史,活到两千岁的也就那么十来个人,全被她随随便便翻到了。

39 逗比之魂() 
凌晓晓对别人的年龄并不感兴趣,学到知识便跃跃欲试,想要付诸实践。待辞别潘陶,她迫不及待问道:“我现在可不可以开始修炼啊?你刚才说,我正比别人敏感,那我立刻修炼是不是可以事半功倍?”

    夕影不赞成,“醉老只说让你看书,并没说让你开始修炼。”

    “可是他是在确定我的身体没有大碍,可以修炼之后,才给我这些书的。他的意思应该就是,我看懂这些书,就可以开始修炼了,对吧?”

    夕影淡淡瞟了一眼凌晓晓神经兴奋的表情,让步道:“你书还没有看完……看了多少了?”

    “八本,”凌晓晓抿嘴一笑,极是嘚瑟,“再有两本,我就可以着手修炼了?”

    夕影没想到她看的这么快,稍稍怔了一下才说道:“一定要看懂,全部看到心里去,然后出来修炼,我给你护法,不然出了问题死在里面都没人知道。”

    凌晓晓一拳擂在夕影胸口,激动道:“好嘞!”

    这一拳打得夕影很不自在,活了一千多年,还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他身为兽类也不禁提醒:“矜持些,姑娘家不要这么粗鲁,你简直比男人都放得开,这样嫁不出去。”

    对于夕影的迂腐思想,凌晓晓及时展开了拯救行动:“首先呢,我就没打算将嫁人作为人生目标,它仅是人生的一部分而已,并不是中心;其次,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若我和别人一样,毫无辨识度,那么我的丈夫娶了我和娶了别人有什么区别?再次,男人应该是怎样,女人又该是怎样,这不都是人们长久以来形成的思维定式么,既然如此,打破它又有什么不可以?”

    以手背拍了拍夕影的胸膛,凌晓晓笑出前所未有的个性:“跟着自己的本心走,这是原则。这样,接受我的人,我也会接受他;而通过曲意逢迎得来一个接受我的人,实在没什么意义。”

    夕影有些恍惚,类似的话,多少年前也曾有人说过,飞扬自信,世界都不在他眼中,世人的眼光又岂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凌晓晓目光炯炯,与夕影脑中的人影重叠起来:“活就活一个开心,何必被那些条条框框圈住呢?我想怎样装扮便怎样装扮,想如何行为就如何行为,只要不违拗本心去做那些自己所不齿的事,这些细枝末节又有什么可在意的呢?”

    怔忪间,眼睛捕捉到两道明亮的视线,清澈如水,犀利如剑,夕影张开颤抖的嘴,想要叫出那个名字,可音至唇边,眼前却清晰起来,凌晓晓的五官出现在视野中,并非那张日思夜想的脸,也不是那样令人难以忘怀的神态。

    大概,这丫头说得对,卓尔不群,才是个人魅力所在,就像自己数百年魂牵梦萦的人,即是个特别中的特别,简直与一切格格不入,令自己每每思及便心痛难抑。

    凌晓晓心中阵阵抽痛,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没事吧?我的话让你不舒服了?”

    “没事,只是想起一位故人。”夕影抬起头,发现已经走到了藏书楼前,“你好像还没说过,你叫什么名字。”

    “哎?你这转折也太生硬了吧?”凌晓晓接过布包,好笑地回答道:“全名凌晓晓,你叫我晓哥就行……额,你比我大那么多,还是叫我晓晓好了。”

    “晓晓?这名字太软,不适合你。”

    凌晓晓挑起一根眉毛:“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不过被叫了这么多年,我已经听习惯了,一个称呼而已。”

    夕影点头表示赞同,不忘嘱咐道:“看完书后,一定要出来再开始尝试修炼,不要自己乱来。”

    凌晓晓感受到夕影与初识时的不同,乖乖答是,转身进了藏书楼。

    这次,不仅是要看完剩下两本书,还要将人体图示全部背下来,最好能在最短时间内在自己身上找到相应穴位经脉。啊,时间就是生命啊。

    但争分夺秒的凌晓晓还是败给了复杂的人体,九号和十号很快就看完了,但一直到夜幕合天,她还在背上身的穴位,而且背一个忘一个,毫无效率可言。腹中饥饿难耐肠胃翻搅,凌晓晓看着手中的书,都想把它们吞进肚里去,她实在不认为自己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认真学习,只好无精打采地收拾好东西,打道回府。

    夕影以为她在里面那么久,会自己尝试一下感灵,正自惴惴,却见她蔫头耷脑地出来了,这次两个肩膀都垮着。

    “怎么了?感灵失败了?”

    凌晓晓摇头,很是憋屈:“根本没到那一步,我连穴位都没记住呢。唉,好难啊,学医的人好苦啊,我更苦啊!”

    夕影被逗得失笑:“这种事急不来,你可以去问一下你师父,身为神医,他大概有一些学习经验可以传授给你。”

    凌晓晓依旧摇头,生无可恋。经过这些天的熟悉,她发现醉老这人不太着调,越是有正事他越是不在意,除了凌晓晓的饭食和药物,其余他什么都不走心,若去问他,一定被百般刁难,没什么好下场。

    夕影洞悉她的顾虑,安慰道:“醉老不靠谱,但终归是你师父,不会耽误你的。”见凌晓晓依旧兴致缺缺,夕影出了一个好主意:“记得他为何被称为醉老吗?”

    凌晓晓一点即透,啪的一声打了一个响指:“给他喝酒!哎,可是哪里有酒?”

    夕影神神秘秘地背起凌晓晓:“跟我来。”

    足尖轻点,夕影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射出去,黑色的身影高速掠过万顷竹林,疾风刮过二人脸颊,一阵火辣辣的刺激感,凌晓晓想要拍着夕影后背放声大笑,但记起自己是要去做坏事的,连忙捂住了嘴,似乎怕这风会把她肚子里的坏水吹没了。

    身旁景色急转,竹林从密集到稀疏,桃林由稀疏到密集,快要晃花了凌晓晓的眼,突然夕影停下来,落了地:“到了。”

    两人降落在桃林的中心,面前一株巨大的桃树,主干粗壮,枝繁叶茂,却并不见桃花,这个季节,应该是要结桃子了。

    夕影正在这株树下挖着土,土地松软,但他挖的甚是辛苦,足足挖了半个时辰,才从树下取出一个坛子,看大小,里面的酒不会超过一斤。

    夕影将土重填回坑中,托着坛子交给凌晓晓:“埋时间太久,里面已经没多少酒了。”

    凌晓晓猛然记起夕影被封了几百年的事情来,“这酒是你什么时候埋的?”

    夕影回想了一下:“忘了,至少五百年前。”

    “那……不会喝死他吧?”

    “不会,几百年前都没喝死。”

    “……”

    凌晓晓觉得,夕影淡漠的外表下,一定藏着一个不羁的逗比之魂。

40 美少年() 
坛子的确很轻,以凌晓晓的抓力,抓着沿口一点都不吃力,估计坛身也是极薄的胎,外表花纹,细看竟是画上去的,数百年埋于地下,丝毫没有磨损或氧化,依旧清晰如新。

    沿口附近大片留白,只两笔秋雁,一派天高云淡的疏阔之气,下半部分笔墨渐浓,远处寥寥几笔勾勒群峦,渐近竹松竞态,坚挺直立,状极堂皇,近处平坡小屋,篱笆小院,仅是一户简单的人家,门扉半掩,似是主人短短外出,马上归来,又似屋内有人正备晚饭,等谁归来,又或,一人在等,一人在归。

    画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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