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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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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笑而不语,其实这是很容易猜到的,在暴民抢劫的时候,暴民们对自己的行为还是有一定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人在做坏事的时候,底气就不足,缺乏执着的jīng神,以及为之战斗的勇气。再加上他们没有经受过训练,在碰上正规军队的时候,难免会畏惧,害怕,因此还没接战,就撒腿跑了,这是很正常的情况。

但是……如果这些暴民并不是在打砸抢烧,而是在做些替天行道,自认为正义的事,往往就不会这么脆弱了,反而会有一种为之战斗到死的勇气,这是另外一回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朱元璋仔细想想,然后认真地道:“这次咱们的起义与郑彦夫那一次不同,郑彦夫只杀了县令,没有向乡绅动手,所以遭到的反弹并不激烈,也不迅速。这一次,种光道这么一搞,乡绅们组织的乡勇队马上就出现了,接下来,乡绅们会发现,各自为战的话,实力太弱,他们会把自己的乡勇队合并在一起,成为一只可以与种光道的队伍对抗的军队,那时候,事情就麻烦了。”

“这个过程并不长,只需要几天时间,乡绅们的乡勇队就会合并,种光道战败,然后乡绅们的目标就会转到我们身上。”

“种光道会战败吗?”马小天有点不解地道:“同样都是乡亲们组成的队伍,战斗力应该差不多,种光道有人数优势,应该不会输啊。”

“呵呵,并不是人多就一定赢的!”朱元璋笑道:“关键在于……指挥与统属。种光道的暴民军虽然有仈jiǔ百,人数还在不停的增加,但是这些人不听指挥,乱七八糟的,我相信种光道也没有能力指挥他们。但是乡勇队是不同的,他们拿着乡绅们给的佣金,当然就会听乡绅们的命令……在战场上,一个不懂军事的乡绅瞎指挥的军队,绝对比一只完全不听指挥的军队强。”

马小天张了张嘴:“我不是很懂!”

“嗯,这样来说!”朱元璋笑道:“假如敌人从北面来袭马家。我下令,两百人迎敌,两百人向东迂回到敌人后方夹击。如果一只听命令的军队,就可以听我的命令来行动,但一只不听命令的军队,就全看士兵们高兴怎么干了,他们说不定全都留下来正面迎敌,也有可能全都跑去迂回敌后……结果整个战场一片混乱,每个士兵都在按自己的判断来行事,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最后的结果就是必败无疑。”

“哦,原来如此……”马小天恍然大悟。

一零三、运粮

朱元璋的手下们加快了运送粮食的速度,两天之后,马家的粮食已经运到最后一批,朱元璋也打算随着这一批粮食撤退了,同时跟着一起走的,还有张家小姐张樱仙和秋叶两人,至于其他那些丫鬟,朱元璋本想放掉,但是她们却不愿意走,说什么也要跟着张樱仙,没办法,只好全部带上。

一百名心腹战士,押着粮车队从马家大院里驶出,朱元璋、张樱仙、秋叶等人也随在队中,才走了几步,麻烦问题就开始出现了。

张樱仙走不快!

她是典型的大家闺秀,从小就接受缠脚,一双小脚可以算是正宗的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步一摇,这样怎么可能走得快?而且她也算是被朱元璋强抢来的,心情不好,边走边哭。她的贴身丫鬟和秋叶两人,一左一右搀扶着她,可惜还是走不快,三个女人跌跌撞撞地走了几步,完全跟不上牛车运粮的速度。

朱元璋皱起了眉头,虽然他是个古人,却不像普通的古人那样喜欢缠脚的女人。因为他上一世唯一爱过的女人马皇后,就是大脚的,人称大脚马皇后。爱屋及乌,朱元璋因此而喜欢不缠脚的女人,像张樱仙这种小脚女人,他看到就觉得烦闷。

还好,有一辆装满了粮袋的牛车上面还有一点点空位,朱元璋让张樱仙上了那辆牛车,坐在粮食堆里,这才总算解决了她的走路问题。

这个女人对于朱元璋来说,是个巨大的累赘,但是朱元璋却非要把这个累赘抢在身边,为了让马三小姐不受牵连,他也不可谓用心不苦了。

“放火!”朱元璋最后下了一个命令。

士兵们得令,点燃了几堆预先准备好的柴草,马家大院立即沐浴在了雄雄的大火之中……

朱元璋看着这座燃烧中的大宅子,心中还是略有点感触的,毕竟,这个宅子是他来到这个新时代的第一个立足点,是他的起点,他从这里展开了一段新的人生……如今看着它化为灰烬,心中不可能没有一丝感伤。

不过这种感伤只有短短一瞬间,当他转过头来的时候,眼神已经变得锐利而且坚定。

马车上的张樱仙则是哭得稀里哗啦,她的老家已经卖给了别人。新安身的马家虽然有个讨厌的丈夫,但公公和大伯还算对她不错,在这里的生活也算安逸,现在这个家又化为了灰烬……而且她还很担心,担心朱八哪一天晚上突然闯进她的房间,强行把她按倒在床上……因为朱八说了抢她做压寨夫人,所以这一天迟早也会到来,到时候她根本无力反抗……

她的命真的很苦,前途茫茫,除了哭,她又能有什么办法?

不过她并不知道,能跟着朱元璋,已经算是幸运了,如果她没有遭遇到这一系列的惨事,而是还在做一个普通的乡绅小姐,将来终究免不了卷入狂暴的农民起义大cháo,到时候如果落到罗汝才一类的人手里,下场将会更加凄惨。

罗汝才最喜欢的就是抢夺乡绅、地主家的小姐,将她们收纳成自己的妾室,他在起义后期势力大了之后,身边美女不下百名,据说罗汝才以前很穷,娶不上媳妇,所以他起义之后最喜欢的就是抢劫富家美女……什么劫富济贫、替天行道都是扯蛋,他起义就是为了抢更多更多的美女……好,又扯远了,还是回正题。

粮车队向着北方前进,走了一阵,气势逼人的黄龙山脉就出现在了北方……黄龙山是一座石质山,不是泥土山。泥土山的山势往往较平,没有什么诡异的起伏变化,但是石头山却很复杂,往往都是千沟万壑,山川多变。

黄龙山总体的海拔在5米左右,主峰大岭海拔7米,算不上高山,但是地形却继承了所有石头山的传统,复杂!非常复杂!以大岭、关山、界头梁、烂柯山为代表的十条大山梁,将黄龙山脉切割成七川五塬九十八条沟,走进山脉里,稍一不小心就会迷失方向,在层层叠叠的山沟里迷失。

朱元璋的粮食暂时就存放在黄龙山脉边上的一条小山沟里,在这里中转一下,再转运进去,一旦进山,就没有路了,牛、马、骡子都派不上什么用场,大多数的地方得靠人力运输。朱元璋知道靠自己手下的两百多名心腹,已经不可能再继续搬运粮食。

“马小天,你去山里找郑彦夫和王二,他们应该已经安顿好乡亲们了,让他们转告乡亲们,朱八哥又找来了一大批粮食,叫他们下山来搬运。注意……别告诉他们这些粮食是从马家运来的……只说是我从别处弄来的就行。”

马小天略有些不解,奇道:“为什么不能告诉他们粮食是马家的?哦,这个问题应该这样说,为什么不在他们进山之前,就让他们带上这些粮食……却要他们进了山之后再出来搬一次,多麻烦啊!”

“嘿,你不懂人心……”朱元璋笑道:“如果进山之前,就让他们来马家搬粮食,他们就会想,既然是马家的,应该算是抢来的粮食,他们就会把这些粮食视为他们参与了起义抢来的,会要我们马上把粮食分掉,如果我们不分,就会失去人心。但是,告诉他们这些粮食是我费尽心力找来的,他们就不好意思乱动,得等着我来分配,这样才方便我掌控局势。”

马小天张了张口,叹道:“还有这样的考虑?天啊!真复杂!朱八哥,换了我来坐您的位置,只怕人心早就散光了,这些地方我根本不会注意,马马虎虎就酿成大祸。”

“别油嘴了,快去!”朱元璋挥了挥手,马小天带了两个兄弟,向着山里去了。进山的路并不难找,因为王二和郑彦夫一路上都做了记号,而且一千多百姓进了山,那脚印也不是短时间就会消散的。

朱元璋则带着剩余的两百多们弟兄,守着满山沟的粮袋!

有些小说里,时间轴特别快,比如派个兄弟进大山区找增援部队,什么半天时间一天时间就找来了……那都是瞎扯蛋,除非那座山是个可怜兮兮的小山丘……只要稍稍有点气势的山,就不是短时间可以走个来回的。因为古时的山可不比现在的山,有什么索道、吊桥、水泥石阶给你走,那时的山大多是荒山,在里面行走要自己开路,自己越沟,要多困难就有多困难。

朱元璋知道马小天等人短时间内回不来,起码还有好几天时间才能来呢,所以他也不着急,就让手下们在山沟里好好休息。粮袋就随意地堆在沟里,也不遮掩……反正不怕下雨打湿粮食!这明末的大旱灾里,要是能下雨才真怪了。

张樱仙这一下可苦了,这小山沟里没法洗脸洗澡,也不可能洗衣服,沟里的一丁点儿的水源,只够大伙儿食用,她这娇生惯养的小姐很快就变成了脏兮兮的黑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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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之后,张小天一伙人终于回来了,还带来了近千人。

这些人跟着王二进山之后,与郑彦夫汇合,暂时居住在了山洞里,他们看到山洞里果然堆放了许多粮食,都感觉到十分高兴,朱八哥果然没有骗他们。正在高兴的当口,马小天就来了,带来消息说朱八哥又弄到了许多粮食,叫他们去搬。

对于这些饿怕了的百姓来说,搬别的东西也许是个苦差事,但是搬粮食就是件愉快的事了,于是百姓们又兴高采烈地从山里跑了出来。见到山沟里堆满了粮食,百姓们顿时欢声如雷,赶紧上来搬运。

正在大伙儿分派粮袋搬运的当口儿,南方远处突然扬起了滚滚沙尘,接着有许多杂乱的吼叫声传来,似乎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朱元璋登上一块山石,向南方眺望,原来是种光道,他身上有不少血迹,带着一群手下,正在向着北方没命地奔逃,在他后面一两里外,有一大票人在拼命追赶。

朱元璋只一瞬间就看出来了,种光道这是在逃跑,追在他后面的是乡绅组织的乡勇队。

原来一切都如同朱元璋预料的一样,种光道带着近千暴民,在白水到处烧杀抢掠,而当地的乡绅们为了自保,很快就组织起了乡勇队。几家乡绅的家丁护院和乡勇队合并到一起,倒也有四五百人,隐隐可以和种光道的暴民抗衡。两天前,在白水*县城下面,乡勇队与种光道军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战斗,五百人的乡勇军对抗九百多人的种光道军……结果是……种光道战败!

指挥号令统属一塌糊涂的义军,完全不是乡勇队的对手,被打成一盘散沙,九百多人的义军分崩离析,向着四野逃窜,种光道拼命招呼,可惜招呼不住,最后跟着他逃向北面的,不到百人……

说来也巧,种光道向北逃过来,正好就逃向了朱元璋选择的粮食中转地。

朱元璋心里一阵烦闷,这在关键时候,种光道跑来捣什么乱?

一零四、列阵

正在搬运粮食的百姓们一起停下了手,都向着南方张望,很快,他们也看出来发生了什么。士绅们组织的乡勇队挥舞着制作jīng良的兵器,正把种光道一伙儿追得上气不接下气。

种光道显然看到了前方的朱元璋部,他心中大喜,嘴里狂叫道:“朱八哥……救兄弟一把!”这一声吼得太大,显然扯动了身上的伤口,他居然吐出了一口血来。朱元璋仔细一看,原来这家伙的肚子上插着一把匕首,看来是和乡勇队交战时被人给插上去的,一直没来得取……

有看官也许会说,匕首有什么来不来得及取的?伸手一拔就下来了嘛!

咳,这样的看法会要人命的,笔者在这里建议大家,如果肚子上被人捅了一刀,请找医生取,不要自己乱拔!

种光道看到了朱元璋,追在种光道后面的乡勇队显然也看到了,一名领头的乡绅大叫了起来:“那是逆贼朱八,把他也一并拿下……送交官府,定有重赏。”

“好!”乡勇队居然暴发出了巨大的呐喊声,他们才打败了种光道部,感受到了对手的脆弱,此时正是气势如虹的时候。

朱元璋心里暗暗地骂了一句:“种光道,你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混账。”他的手猛地一下扬了起来,大声对着身后的手下们令道:“列阵!”

他的命令是对着三十五名心腹,以及两百二十名经过训练后的手下们发的,至于那些才开始跟随他起义,还糊里糊途的乡亲们,他压根就没有寄望在他们身上。

最早的三十五名心腹立即围到了朱元璋的身边,他们接受训练的时间最长,而且经过了衫家的事情,对朱元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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