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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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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鱼贯走进山洞,给病床上的张樱仙作个揖,问个好,叫一声:“大嫂好好休养……”然后再恭敬地退出去,他们的脸上明显可以看到真诚的关心。

张樱仙真是百感交集,不知道说什么好。马家派人来杀她,山寨里的百姓们却对她如此尊敬,这真是天下与地下的差别,当天晚上,她裹着拼命三郎送她的狐狸皮睡下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就这样想:“我回不去了……今后不如安安心心地在这个山寨里当大嫂吧,这辈子……就这样的命了……”

一三七、养伤

张樱仙在床上足足躺了一个多月,她的伤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大伤,但是她本身就是个弱质小姐,体质比较差。再加上种种因素,流血较多,心情太差,不利于伤口恢复,用的药也是些拼拼凑凑的土方,结果这一病,就是连绵一个多月,期间伤口化脓,并发了炎症,又发烧说胡话,实在是闹腾得不清。

朱元璋虽然对她没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感情,却也没有对她不闻不问,经常会来关注她的伤势情况。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临时大夫也是大夫,总得把伤员的问题彻底解决了才行。

挂在屋子中间的草帘,不知不觉间就取掉了,因为张樱仙的伤势,朱元璋经常要掀开草帘过来看她,一来二去,不论是朱元璋还是秋叶,都觉得屋中挡一张草帘十分麻烦,有时候明明隔得老远就能看她的气sè如何,偏偏要掀开草帘走到近处,麻烦不?

某一天,张樱仙还在沉睡的时候,手脚麻利的秋叶就把草帘取掉了,等张樱仙醒过来的时候,顿觉得身边明亮了许多,她这一半山洞,不再像以前那样黑漆漆,冷冰冰的,而是有温暖的阳光洒进来,原来屋中的草帘没有了……

如果是受伤前的张樱仙,只怕已经跳起来三丈高,要丫鬟们赶紧再编新的,但是现在的她却没有把注意力留在这种小事上了,她只是喃喃地说了一句:“原来帘子没了啊……”然后就没了下文,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提过草帘的事。

没有帘子后,有些事情其实挺不方便的,例如有一次秋叶帮她脱了衣服,拿了张湿布给她擦拭身体,正好这时候朱元璋回山洞来了,没了草帘,朱元璋只需要稍稍偏头,就可以看到她羊脂白玉般的身体。张樱仙本想赶紧抓过衣服来掩,但是她惊讶地发现,朱元璋的眼光压根没往她这边来,她光着身子对他而言完全没有吸引力……

张樱仙去抓衣服的手忍不住就垂下了,她甚至有点自暴自弃地想:我就不掩,不信你真不看!

事实由不得她不信,朱元璋从头到尾,眼光都没转动过!

某一天,一名乡民突然送来了一个大木桶,原来这个乡民在加入山寨之前,是一名桶匠,祖传一手箍桶的本事,他本来没想到送这个桶,但是他家的媳妇儿给他提了个意见:“大嫂重伤卧床,不能去后山的小溪洗澡……像大嫂那种贵气的人儿,不洗澡能行么?当家的,你给大嫂箍个洗澡桶吧,人家朱八哥帮了我们这么多,我们一直无以为报,箍个桶儿送去也是应该的。”

于是,一个半人高,直径达一丈的大桶,就摆到了张樱仙的床前。

对于这个大桶,张樱仙是满喜欢的,那桶匠的媳妇儿正好猜中了她的心思,卧床一个月,不能洗澡,这真的有点难为大家小姐,她感觉自己的头发都有了馊味,身上更是混合着汗水和药草的味道,用湿布抹都抹不去,再不洗澡她也要抓狂了。

张樱仙赶紧叫丫鬟们去后山的小溪打水,十来个丫鬟小跑了几大圈,人人跑得气喘吁吁,才把半人高的木桶给装满了水,然后又烧热水来掺在里面,把水温弄到合适的程度,费了不知道多少力气,秋叶才将她从床上扶起来,脱光衣服,然后慢慢地扶到洗澡桶边。

张樱仙正打算翻进桶里泡着……正在这时,朱元璋回来了。

张樱仙本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对她毫无兴趣,看都不看一眼,她也没有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任何掩饰,大大方方地向桶里爬。

突然,朱元璋开口道:“别进桶,就在外面站着洗!”

张樱仙心中先是一惊,随后升起的是一种取得了胜利似的得意,你不是不看吗?结果你怕我进了木桶你看不到,想让我站在外面洗澡……说不看都是装的,哼,男人!

她的想法刚刚到这里,就见到朱元璋又扭头走出山洞,边走边道:“听人说桶匠送了你一个洗澡桶,我就知道你要发傻,所以赶紧回来一趟,腹部有伤,你居然真想泡在水里?找死不是你这样找法!伤口结疤两个月以后才能盆浴,现在只能淋浴,让丫鬟们用小桶勺水给你浇着洗吧。”

“吓?”张樱仙楞了楞,搞了半天,这男人叫我别进桶,只是这个意思,不是想让我站在外面让他看吗?

很明显,真不是,朱元璋已经走出了山洞,这其间连头也没回一下。

张樱仙瞪大了美丽的眼睛,站在木桶边,整个人都呆了:“这人,究竟为什么逼我做她的压寨夫人?我在这里究竟是用来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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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张樱仙治伤的这一个多月里,山寨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上次从官兵那里收缴来的武器,已经分发给了士兵们,战斗力最强的老一队和老二队,现在都用上了正正经经的兵器,不再使用削尖的木棍了。他们的长矛有了铁制的矛尖,而且少量的士兵还用上了铩。

铩,这个词大伙儿肯定很陌生,但如果看看这个成语——“铩羽而归”,大家就恍然大悟了。

铩是中国冷兵器时代的一种长矛,它与普通长矛的区别,就是在矛尖的下部,伸出了两只耳朵,使得矛尖看起来像是十字形。这种兵器其实自汉朝之后,就已经不被军队采用,但是由于明末武备混乱,士兵们经常自己打造些古怪兵器来用,所以有少量的铩也落到了朱元璋的手里。

这种兵器其实比长矛要好用,最关键的就在于那两只多出来的耳朵。

长矛刺人,一般来说刺入一定的深度就足以致命了,但是在战场上,由于双方互相冲近,长矛捅刺,很容易就把对方捅个透心凉,前胸扎进,后背穿出。这样虽然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却没什么好处,因为长矛将对方刺穿之后,要再拔出来就困难了,长达好几米的长矛,得退多远才能拔出?

所以,使用长矛实际上只需要捅入对方身体一小截,到足以致命的程度,就停止前进,赶紧拔出来捅下一矛……铩(十字枪)这种兵器多出来的两只耳朵,就可以保证长矛在刺死对方之后不致于贯穿而过。只刺到一定的深度,就停下来。

这种兵器可以说是正宗的凶器了,与削尖的木棍儿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这批矛和铩配备给老一队和老二队之后,朱元璋的军队素质又一次拔高了一个台阶。由于打败了官兵,寨子里的士兵们士气也非常高涨,大伙儿对未来都有了不小的期待,有些胆子大的,甚至已经在幻想着某一天冲出黄龙山去,占据府城。

在这种jīng神鼓舞下,士兵们训练的时候格外卖力,勤练武艺,恭听命令,显得十分有劲儿。

被他们抓来的五十几名官兵,在关押了大半月之后,陆陆续续投了降,答应落草为寇。其实这一点也在朱元璋的意料之中,明朝末期,官兵对朝廷的忠诚度其实是很低的,先别说有大量的官兵后来投降了满清,就说满清入关之前吧,大明朝的军户其实就一直在逃亡。俗话说得好,好男不当兵,大明朝的军户地位太低,rì子太苦,许多军户选择逃跑,宁可做流民,也不做官兵。

在这种大环境下,这些官兵不投降才怪,总不可能为了保住一个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官兵身份,而选择宁死不屈吧?

曾经在天空中看过世事变迁,王国倾覆的朱元璋深深地知道,什么爱国主义教育一类的东西,都是虚的,你要让一个人为你而战,不外乎威逼与利诱,所谓威逼,就是用生存为前提使之奋战,例如他现在手上的士兵,都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会揭竿造反。至于利诱,其实就是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生活,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目前所拥有的东西,才会为之抛头颅,洒热血。

大明朝末期,士兵忠诚度不高,普遍叛逃的问题,并不是用爱国主义教育可以解决的,而是应该提高军人们的地位,给军人更优厚的待遇,让他们感觉到不光是在为国家而战,为人民而战,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在为自己而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他们的战斗力。

这些投降过来的官兵,朱元璋今后是打算要重用的,他们至少比一帮子流民要强。不过目前他们刚刚投降,还不能妥以重任。

这五十几个官兵,被朱元璋拆散开来,分别编入了老一队到老八队中间的五十几个小组里面,让他们彼此之间不能形成联合的关系,接下来才是慢慢地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在山寨里生活比在朝廷的治下要幸福……这样才能真正让他们变成自己的人。

一个多月后的某一天,守山寨大门的哨兵突然大声叫嚷了起来:“王二哥回来啦……王二哥回来啦……”

听到哨兵呼喊的人,趴到山崖边一看,只见白水王二双手拖着一头大野猪,左腰挂一颗人头,右腰挂一把朴刀,顺着上山的小道,缓缓走了上来。

一三八、和我的过去说再见

王二上了山,将大野猪往旁边的乡民身前一扔,轰地一声响,几百斤猪肉落地,真是好声势。他哈哈笑道:“我下山追踪贼人,居然打到一头野猪,哈哈哈,这灾年里野猪可不容易找到呢,真是好运气,谁以前做过屠夫?来把这猪剖一剖,给大伙儿分一分,见者都有份,哎呀,在山里追踪了一个多月,全都吃干粮,我真是饿坏了,谁有吃的给我来点?”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声:“王二哥就是豪气,打到野猪自个儿还没吃就说分给我们……”

王二哈哈大笑,他就喜欢做这种仗义疏财似的英雄人物,被乡民们转着他欢呼,他就发自内心深处高兴。他把腰间吊着人头取下来,提在手中,笑道:“贼人的脑袋也被我拎下来了……”

他左手一抬,一张扭曲发黑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正是马千九的脑袋,也不知道是几天前割下来的,断颈处血早就凝固了,变成了黑sè,连脸sè也变成了黑青黑青的颜sè。幸好山中的气温还很低,这人头还不至于腐烂。

这么可怕的东西,如果是平时出现在乡民们眼前,大伙儿早就吓坏了,但是自从造反对抗官兵以来,这东西三番两次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大伙儿已经不怕了。

“这就是刺伤大嫂的凶手?”

“死得好!”

“呸!”

“走,咱们把这人头拿去送给朱八哥……”王二笑道:“大嫂的伤怎么样了?她没事吧?”

“大嫂没事儿,剪刀能扎得了多深?”乡民们笑了起来:“现在好好的呢。”

一大群人拥着王二,向朱元璋的小山洞走来,路上不停地有人加入。没多久就聚起了几百人,这阵子张樱仙重伤,淳朴的乡民们其实都挺担心她的伤势,又愤恨贼人伤了自家的大嫂,现在真凶的首级拿回来了,大伙儿都想来看看大嫂知道报了仇时的喜悦表情。

这种心理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你给自己的朋友买了份礼物送去,你肯定想看到她拿着礼物时露出的幸福笑容!

此时朱元璋正在山洞里休息,张樱仙腹部的伤已经好得仈jiǔ不离十了,她正在秋叶的搀扶下在山洞里走动,也就是所谓的活血,人长时间躺着不动是不行的,需要走动一下,把身体里的血液活起来,不然那就真的废了。

张樱仙走动了几步,看着朱元璋闭目养神,看都不看她一眼,心里又开始不爽了,这个男人,干嘛老是当我不存在?

她以前是大家闺秀,后来又是富家二少nǎinǎi,都让她被迫约束着言行,但她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十六岁女孩的那种青chūn活力,终于失去了束缚。再加上现在身体好了些,jīng神也好了些,一种久违了的调皮劲儿忍不住就跳了出来。看着闭目养神,像个老头儿一样的朱元璋,她心里升起了一种捉弄他的想法。

但是要捉弄这个男人,可不容易,太过火的玩笑,她不敢开,从内心深处她还是怕他的,那就只能来一些不伤大雅的小调皮了,既然你无视我,我就偏要你注意到我……张樱仙走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故意撩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腹部的伤口处,其实伤口已经基本上好了,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红印,红印四周是雪一样白的肌肤,吹弹可破,晶莹透亮。

她故意把这一小块儿肌肤凑到朱元璋的眼睛前面,这个动作是她以前绝不敢做的,但是随着最近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发生,她居然有勇气做了出来:“你看看……我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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