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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大力一抬手坏了,他手里还抓着命根子,这么久都没有拿开手,原本是想趁热粘上。
谁知看见丹仙三处伤口流血后,一高兴,把命根子掉了这件事暂时忘记了。
这下坏事了,牛大力抬手指向丹仙的瞬间,命根子直接脱手,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命根子掉到地上非同小可,必须及时捡起来,重新放在原来掉下来的位置,这样也许还能重新粘上。
牛大力急忙一拽鹿马的缰绳,想让胯下坐骑马上停下来,鹿马也确实停下来了,两只前腿高高扬起,差点把牛大力从鹿马后面摔下去。
鹿马抬起来的两只前腿,紧接着又落到了地上,说起来也是太巧了,鹿马左前腿落地之处,刚好是牛大力的那个超级大号的命根子。
鹿马哪知这是牛大力视若珍宝的东西,一马蹄子踩到了上面,一蹄子将命根子踩碎了,牛大力低头一看,好悬没有直接从鹿马脊背上掉下去。
骑在鹿马背上,牛大力感觉到天旋地转,眼前出现了无数的星星,牛长河好不容易淘换灵丹再生了命根子,还没几天就这么消失了。
命根子再次被剪掉,给牛大力的身心造成了极大地打击,原本还能趁热粘上,谁知又亲眼看着让自己的坐骑一蹄子踩碎了。
噗!
怒急攻心之下,牛大力张嘴喷出了一道血箭,两眼向上一翻,直接晕倒在鹿马背上。
二百侍卫正在追赶丹仙,一路上,牛大力的嘴就没闲着,现在牛大力晕倒,抽冷子不说话了,侍卫们顿时纷纷回头看来。
这一看不得了,见牛大力趴在鹿马背上,鹿马的脑袋上,让牛大力喷出来的那口血染红了,二百侍卫的脸都吓绿了,顿时都停下了追赶丹仙的脚步。
丹仙哪儿知追兵都停下了,伤口止了血后,依旧拼命向前奔跑,一步都不敢停下来。
很快跑出了几十里,这里是突兀城的东南角,眼前是一大片开阔地,足有方圆五六里大小。
丹仙不知道,这里是突兀城的骡马大集,每间隔五天开一次大集,今日正好赶上大集,集市上人头攒动,赶集的人摩肩接踵热闹非凡。
看着远处一眼望不到边际的人群,丹仙的脚步停顿了一下,抬手一拍储物袋,拿出来一只锦盒,打开盒盖,一把抓出来一颗灵丹。
“这颗药丸子只花了一个元石,记得王玉说过,这颗药丸叫绝处逢生保命丹,让我无路可逃的时候,专找人多的地方跑,跑到人群里吃了这颗药丸子,前面不远处正是人群聚集之地,就去那里。”
丹仙手里抓着药丸子,心中想着王珏卖给她灵丹时交代的事项,心中想着,立马付诸于行动,撒腿向几里外的集市飞奔而去。
“原来是个骡马集市,是做生意的地方,大剪子还在外面有点不太合适,先收起来吧!”
离的近了,丹仙立马看出来了,她跑来的地方是个骡马集市,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影影绰绰的看见二百侍卫又追赶过来。
此地不宜久留,向四周看了一圈,只有这个骡马集市最适合藏身,当下不再犹豫,一头扎进了集市中。
一头扎进了集市,丹仙依旧没有停下来,在她的神识感知中,这个集市非常大,此时还在外围,并没有安全脱身,最安全的地方,是集市的中心地段。
“集市中心有一家酒馆,我先去那里吃了药丸子,顺便填饱了肚子,剩下的以后再做打算。”盘算好后,丹仙飞速向集市中心跑去。
第九百七十八章 绝处逢生保命丸()
突兀城内并不都是修者,同时还居住着很多凡人,城西的这个骡马集市,就是凡人用来交易骡马的市场。
在骡马集市中,也有部分修者,他们交易的不是骡马之类的普通牲畜,而是大多数修者的代步工具,也就是牛大力骑着的那种鹿马。
说起鹿马,当年在蓟城的时候,常胜和他手下的亲兵也有几百匹鹿马,这些鹿马也是燕国唯一的鹿马。
鹿马在玄天大陆很珍贵,普通的凡人军队没有能力装备,即便有也很少,就像燕国那样,只有常胜和他的亲兵才有。
到了蛮荒之地后,鹿马到处都是,因为鹿马的原产地就是蛮荒之地,所以说,看见的多并不新鲜。
丹仙神识看到的那个酒馆,就是在交易鹿马的那片区域,在这里交易的都是修者。
鹿马的价格昂贵,而且交易的时候,都用元石或者灵石结算,因此,这里看上去和交易骡马的区域明显不同,可谓是泾渭分明。
丹仙一路飞奔,求生欲望驱使她不敢停下来,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那一家酒馆,以最快的速速服用了绝处逢生保命丸。
从丹仙的内心而言,直到现在还对这颗灵丹抱有怀疑的态度,因为她从没听说过,吃了一颗药丸子就能保住自己的这条命。
但是现在没别的办法,不管这颗药丸子能不能保命,丹仙都要试试才能知道,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都滚一边去,十四王子来这里办差,谁敢当着不躲杀无赦!”
丹仙很快到了酒馆门前,停下来后,向来时的方向神识一扫,牛大力的二百侍卫到了集市外围,此刻,正在驱赶挡在路上的人。
收回神识,丹仙迈步走进了酒馆,刚进酒馆门内,一个跑堂的伙计迎上前来。
“欢迎这位道友,敢问这位道友,是在大厅还是去包间就餐?”
酒馆是修者开的,连伙计都是修者,而且还是长着一只大鼻子两只蓝眼珠,还是一个突兀族的本土修者。
“你也叫我道友?”
看见突兀族人叫她道友,丹仙觉得有些好奇,立马向伙计问道。
“当然了,你我都是修者,天下修者是一家嘛!道友想好了没有,是在大厅就餐呢!还是去包间。”伙计再次向丹仙问道。
“酒馆外面乱哄哄的,有没有安静一点的包间,也就是没人打扰的包间?”
丹仙在向伙计问话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酒馆门外,她不想和伙计在门口废话,担心耽误的时间长一点,后面的追兵到了这里。
“呵呵!道友小看我们这家酒馆了,别外外面听起来声音嘈杂,包间的隔音效果还是很不错的,道友一去便知,保证不让道友失望。”伙计呵呵笑着说道。
“前面带路!”
丹仙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说完后不等伙计带路,抬腿向大厅深处的一个过道走去,丹仙判断,那儿应该就是包间的方向。
“道友这边请!”
伙计连忙紧赶两步,跑到了丹仙的前面,抬手指着另一个方向对她说道。
原来,正对着大门的方向还有一扇门,伙计迅速跑到这扇门前,推开了门后,对着门是一个更宽敞的过道,过道两边是一个个包间。
“这位道友,两边都是包间,道友喜欢清静,在下给道友推荐一个包间,最里面的那间如何?”
突兀族的修者伙计很热情,不等丹仙开口,他便开始推荐了,丹仙看了一眼伙计手指的方向,点点头没说话,直接朝着那个包间走去。
丹仙不敢耽误时间,她想尽快找一个没人的地方,马上服用了绝处逢生保命丸,同时她更想知道,一颗药丸子如何让她身临绝境的时候保住性命。
丹仙最担心的就是,还没吃那颗药丸子呢!后面的追兵到了酒馆,另外就是好奇心驱使她,也必须尽可能快的吃了它。
看丹仙没意见,伙计立马紧走几步,提前来到了推荐的那个包间门前,一把推开了房门,紧跟着回过身来,满脸笑容的看着丹仙。
“这位道友请,这里有来自大陆各地的著名厨师,不管是从哪里来的道友,都能吃到家乡的美味佳肴,道友喜欢什么尽管说,我马上去准备。”
丹仙还没有走进包间,伙计开始推荐菜肴了,只不过推荐方式有点特别,酒馆没有菜单,而是顾客说什么,酒馆就给做什么。
伙计这么说,让丹仙有点为难了,她长这么大很少去酒楼那类地方,让她直接报出菜名,简直比杀了她还难。
丹仙没搭理伙计,径直朝着桌子走去,到了桌边,拉过来一把椅子坐了下来,然后抬手一拍储物袋,拿出来两块元石握在掌心,开始补充体内缺失的元力。
做好了这些之后,丹仙这才抬头向伙计看去,看丹仙脸上的表情,明显有点为难的神色,伙计正盯着丹仙呢!一眼就明白了丹仙的意思。
“道友你看这样可好,我们这里有十几样特色风味的小吃,各类口味的人都适合,不如给道友送过来。”突兀族伙计笑容可掬的说道。
“就按你说的办,快去准备吧!”丹仙的两手中还抓着元石,没时间和伙计废话。
“好嘞!道友稍等!”伙计客气的说着,身子倒退着离开了包间,带上房门后,包间顿时安静下来。
丹仙手里还握着两块元石,直接用拳头砸向储物袋,那只装着绝处逢生保命丸的锦盒顿时落到了桌上。
和吃这颗药丸子相比较,补充元力倒不是显得那么重要了,把吸收了一半的元石丢在桌上,迅速掀开锦盒盖子,一把抓出了那颗大号药丸子,顺手塞进了口中,紧接着抓起了放在桌上的半块元石。
以往服用灵丹时,腹内会出现一股暖流,此刻药丸子入口,丹仙没有察觉到任何变化。
“不会是上当了吧!怎么会什么感觉都没有呢?以前没有吃过药丸子,还是说……药丸子和灵丹根本就不一样?”
不管丹仙如何感知体内的变化,最后,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丹仙思来想去,归结到药丸子和灵丹的本质问题,药丸子怎么能和灵丹相比呢?两者跟本就没有可比性。
“还是有点变化,好像脸上的皮肤在蠕动?好像有小虫子在皮肤下面爬,有点痒痒的感觉。”
后来,丹仙感到脸皮下好像有小虫子爬,忍不住用手挠了几下,一点作用没有。
“不管这个了,等会儿送来吃的,先填饱了肚子,吃的送来前,快点补充元力。”
要不怎么说丹仙的性格男性化呢!既然不能解释药丸子没感觉的原因,干脆就不想了。
十几个呼吸后,脸上痒痒的感觉没有了,丹仙用手又摸了摸脸,跟没吃药丸子前一样。
过了一会儿,丹仙吸收完了两块元石,体内的元力比之前浑厚了不少,拍了拍手,从椅子上站起来。
“饭差不多该送来了,先把手洗洗,不然,这么脏没办法吃东西,这件裙子也不能穿了,到处都是血,顺便也换一件。”
丹仙自言自语着的时候,在房间内扫视了一圈,发现包间内还有一扇门,于是,走过去推开了门。
门内是一间洗手间,洗手间内有水、有脸盆,墙上还挂着一个铜镜。
很快洗完了脸,擦干后站在了铜镜前,女孩子爱美,想看看一番打斗后,自己是不是很憔悴了。
“我的娘啊!我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丹仙一照镜子坏菜了,铜境内没有丹仙,而是一个丹仙完全不认识的人,他看着铜镜里的人,铜镜里的人也在看着她。
铜镜里的人长的太丑了,一口黄板牙,脸上密密麻麻的长满了雀斑,红鼻子头,就像张光祖的酒糟鼻子一样,头发也不柔顺了,乱蓬蓬的打着卷。
可把丹仙吓坏了,盯着铜镜里的人,好半晌才逐渐缓过神来,抬手摸了摸脸,铜镜里的人也抬手摸了摸脸。
“是我没错,想起来了,吃了那颗药丸子后,脸上痒痒的怪难受,脸皮下好像有虫子在爬,原来是脸的模样在发生变化。”
经过仔细观察后,丹仙明白了自己的脸变成现在这样的原因,紧接着,想通了这颗药丸子为什么叫那个名字。
“哈哈,原来如此啊!怪不得这颗药丸子的名字叫绝处逢生保命丸,现在的样子,十四王子走到对面都不会认出我来。”丹仙向魔怔了一样,抽冷子哈哈大笑起来。
“看来命是保住了,可是,我要换一件什么样的衣服才行呢?”问题接踵而来,丹仙有点懵了。
“有了,储物袋里还有一套凡人时候穿的衣服,这么久了始终没有舍得扔掉,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苦思冥想之后,丹仙立马有了主意,抬手拍在储物袋上后,一套叠的整整齐齐、旧的不成样子的衣服出现了。
三下五除二换好了衣服,在铜镜前照了照,和之前简直判若两人,多次打量后,丹仙非常满意。
“我靠!忘了一个问题,小命是保住了,可是,原来的容貌怎么才能恢复过来?”
不认识丹仙的人看见她,肯定以为他魔怔了,假如身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