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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先生听了他的回答之后,这下是忍不住接连点头,鼓励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很好,小奎恩,你要继续努力,如果你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学习进度,也许一两年之后,我就可以考虑收你为学徒,教你写一写剧本了!”
听到安东尼先生这样说,在场的许多演员和乐手都朝奎恩露出了钦佩、羡慕的神色,嫉妒的也不少,比如邓肯这家伙就有些眼睛发红。
贵族皮特则是诧异的看了奎恩一眼,感觉有几分惊讶,不过他实际上也并不放在心上,他看着拳头紧握的邓肯,不由嘲讽的一笑,“只有邓肯这种落魄的贵族,才会将剧作家的身份看的这样重……”
而奎恩感受到四周之人羡慕嫉妒的目光,心中也微微摇头,他现在全部的心思都在如何学习奥术,让自己强大起来上面。
剧院的工作,对他来说,只是用来掩饰身份的,再额外赚点生活费而已,实际上也不算特别重要。
他和这里的人注定是不同的,这些人的羡慕嫉妒并不能让他的心有任何波澜。
接下来的排练,就比较的枯燥无聊,时间快转,很快就到了晚上,眼看演出就要开始了,黛西女士总算是姗姗来迟。
今天的黛西女士,没有平时那样精神奕奕了,她的脸色很是苍白,而且奎恩奇怪的发现,她的右手好像有点行动不灵便。
“这是我的旧疾,小时候骑马摔伤了右边胳膊,当时治疗出了点问题,现在每当天气不好的时候,右臂就会隐隐发痛。”
黛西女士朝奎恩笑了笑,轻咬着牙关,颇为无奈的说道。
原来是这样。
奎恩暂时也没有多想,晚上的演出很快要开始了,观众们已经陆陆续续的入场,一块巨大的暗红色幕布,从舞台顶部垂落了下来,奎恩站在幕布的后面,跟着帮忙布置舞台的背景和道具,什么假山、地上的废弃长剑等等。
一边收拾着舞台,一边借着幕布的微小的缝隙,奎恩朝着外面的剧场座位看过去。
现在歌剧在中产阶级和上流贵族之中都非常流行,每到晚上银城各大剧院开演,基本都是座无虚席,但是今天让奎恩感到有些诧异的是,外面的观众席上,来人居然有些少,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座位都是空着的。
奎恩隐隐感觉有些不对,但是却想不出来原因。
很快,安东尼先生精心准备的歌剧《麦克王》就开演了,整场剧历时两个小时左右,奎恩在后台帮忙,以半个参与者的身份观看了整场歌剧。
怎么说呢,以超前这个时代歌剧发展几百年的眼光来看,这场歌剧麦克王,实在是冗长而又无聊。
虽然也有一些剧情的闪光点,唱词和唱功方面也非常强大,但是奎恩前世看过太多剧情紧张,节奏快速的影视作品,舞台剧等等,这一部麦克王实在是有些难以入眼。
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贵族和中产阶级们来说,它还是一部值得一看的歌剧,台下很多人看的全神贯注、津津有味。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什么娱乐,见识也短,在奎恩看来颇为烂俗的故事,他们却能感受到震撼。
总得来说,安东尼先生的《麦克王》,在奎恩眼底很差劲,但是在这个时代是一部好剧,可是,今天异常的上座率实在是有些诡异。
安东尼先生在后台见到这一幕,脸色也有些凝重,双拳紧握,眉头皱着,叹了很多次气。
奎恩忍不住找黛西女士打听了一下。
“今天晚上,也是月之中心剧院新剧开幕的日子,而且月之中心剧院,又扩建了,他们新的大剧场,据说动用了魔法手段进行建筑,可以同时容纳下三千多人,堪称辉煌,观众可能都被吸引到那边去了吧,安东尼先生的压力也很大,据说剧院董事会那边对近期的剧票销售很不满……”
黛西女士叹了口气,颇为无奈的说道。
奎恩听了心底这才了然,别看这条百老汇大街不大,只有十来家剧院,但其中一样是暗流涌动,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斗争。
心中暗暗为安东尼老先生加了一把油,奎恩随着离场的观众一起,朝着剧院外走去。
麦克王已经演完了,正是观众纷纷离开的时候,奎恩也想早点回去,研究固化魔药,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刚刚从舞台后面走出来没有几步路,就遇到了两个熟人。
一个衣着一丝不苟,面色严厉的老年绅士,牵着一个打扮的非常漂亮的少女的手,正从剧院有些靠后的不起眼座位上站起身来,准备离场。
“奎恩?是你?你怎么会在剧院里,还穿成这样……”
面色严厉的老年绅士,用手拄着螺纹手杖,惊讶的盯着奎恩,诧异的喊道。
“约瑟夫先生?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我现在已经是剧院的工作人员了。”
奎恩按照礼节,朝老约瑟夫微微鞠躬,没错这个面相严厉的家伙,就是奎恩以前工作的钟表店的老板,那个吝啬的老家伙。这家伙身为钟表店老板也有几个小钱,算得上标准的中产阶级,夜晚时分,他时常就带着女儿,来剧院看戏。
除了娱乐之外,老约瑟夫还有一个非常让他难以启齿的利益目的,每一次来剧院看剧,他都会让自己的小女儿克丽丝竭力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你看,克丽丝现在穿着的裙子,是最新最时尚的流行款仿品,极力学习那些真正上流贵族少女的穿衣风格,她的面纱若有若无,仿佛一层薄雾笼罩在女孩的脸上,格外的神秘和诱惑。
这是因为,剧院里除了那些让老约瑟夫看不起的和他一样的中产阶级之外,还有许多真正的贵族。
虽然,那些贵族基本都坐在包厢里,最不济也是在最靠近舞台的前排座位,但是也许哪一位贵族少年,远远的瞟了一眼,就看中了他魅力非凡的小女儿呢?
“你已经是剧院的工作人员了?”
此刻,老约瑟夫震惊的看着奎恩,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出毛病了,他一直还在等着奎恩回来跪着求他给一个工作机会,他好借机消减奎恩的薪水呢,没想到人家居然真的成功得到了剧院的工作。
如果不是奎恩的的确确穿着剧院的工作服,而且还从舞台后面出来,老约瑟夫肯定要以为这个穷小子在卑劣的撒谎。
勉强挤出来一个虚伪的赞赏之笑,老约瑟夫失望而且心痛的牵着女儿离开了,奎恩不会来求着他给工作了,他就损失了一个剥削员工银币的机会,在老约瑟夫看来,这就像是钱被偷走了一样,令他心痛无比。
而且,更加令他感到不快的事情还在后面。
“亲爱的父亲,天啊,我以前怎么都没有发现,奎恩居然这么聪明,而且他穿上那一身剧院的小西装,真精神啊!特别是他的双眼深邃的像星辰一样,令人着迷!”
克丽丝坐在马车上,双眼望着窗外的月色,忽然感叹了起来,似乎沉浸在了某种特别的情绪之中。
老约瑟夫脸色一下子就黑了下来,他敏锐的察觉到,宝贝女儿的举止有点不对,努力回忆起来,似乎刚刚奎恩一出现,克丽丝的眼睛就忽然一亮,一直到分别都没有再离开过那个穷酸的小子!
“住口,你这个蠢货!一个粗俗的穷鬼,就算再会伪装,也改变不了他低贱的本性!”
老约瑟夫恼羞成怒的对着女儿大吼了起来。
第30章 炼制魔药()
奎恩和老约瑟夫父女告别之后,就一路往家中走去,这个时候阿尔瓦的钟楼刚刚敲响了十下,夜色已深,下弦月高悬天空,整座银城都笼罩在一股清冷的辉光之中。
银城的晚上非常的寒冷,萧瑟冰凉的夜风袭来,让奎恩忍不住竖起衣领,缩着脖子加快了前进的脚步,很快,那栋亮着温暖烛光的新房子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理查德,你总算回来了,第一次上夜班的感觉如何?”
奎恩一开门,邦妮就雀跃着朝他走了过来,好奇的问道。
他一边将西装外套脱下,放到衣帽架子上,一边伸手接过邦妮递过来的一碗热腾腾的蔬菜汤。
“还好吧,就是冬天快来了,晚上很有些寒冷。”
奎恩这样回答着,已经喝着热汤,走到了温暖明亮的壁炉边上,坐在一张羊皮躺椅上,惬意的烤着火。
严寒中能有壁炉和热汤喝,真是太舒服不过了,奎恩这一刻真想懒洋洋的就这样躺着,直到世界末日。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一点奇怪的地方,邦妮老是在他面前来晃来晃去的,还带着一股期待的小眼神看着他,让奎恩很有些不解。
“你干什么?”
奎恩诧异问道。
见奎恩这样问她,邦妮忍不住有些气恼,用像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盯着他,“你就没有发现,本姑娘今天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不一样的地方?
奎恩还真的没发现,不过既然邦妮这样说,他就开始上上下下打量起这个小丫头来,嗯,邦妮穿着那天新买的黑红色小裙子,复古风味浓郁的裙装,让她看起来很有哥特萝莉的风格。
“嗯,好像没什么不一样啊!”
奎恩有点郁闷。
邦妮越发不满,忍不住举起她白皙的手臂,在奎恩眼前使劲晃了起来。
奎恩这才发现,貌似这小丫头的手上,多出来了一条黑珍珠手链,用黑珍珠和玳瑁串成的手链,精致而且风格沉郁,在黑珍珠上面似乎还雕刻着非常漂亮的艾维拉语单词,这些单词很文艺,串在一起也许能组成一首小诗?
“这个手串是……”
奎恩有些诧异,这东西明显价值不菲,邦妮可没有钱去买这种东西。
见奎恩终于发现了这个东西,邦妮忍不住得意的笑了起来,她坐在奎恩旁边,急忙解释道,“今天下午,艾丽莎小姐又举行诗人舞会了,我找机会念了把上次写的那首诗灯,结果艾丽莎小姐他们都惊呆了!”
邦妮说道这里,老妈贝特也忍不住在一边兴奋的说道,“当时,大诗人阿德林小姐,也在旁边,她说邦妮绝对是个天才般的诗人,当场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串手链取下来,送给了邦妮!”
说到这里,老妈贝特还摇头晃脑,学着那些诗人们的样子,富有感情的吟哦了起来,“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
她穿着满是补丁的围裙,手里拿着缝纫针,这个样子真的有点滑稽。
“你别乱说好不好,别人只是说,我很有成为著名诗人的潜力而已!”邦妮在一边害羞的解释道,小脸蛋红扑扑的。
阿德林小姐?
奎恩隐约记得这个名字,这位贵族诗人的作品,《机械鸟之死》在银城可是非常流行的,很多上流贵族们都十分推崇她。
“还有这几本书,也是阿德林小姐送的。”
邦妮又拉着奎恩的手,指了指桌子上几本被邦妮用羊皮珍贵的包起来的书册,奎恩走过去翻开一看,里面分别是,诗词韵律大全,通用语词典等等。
奎恩点了点头,朝妹妹竖起了大拇指,“看来,我们奎恩家,就要出一位伟大的女诗人了,加油啊邦妮,以后哥哥能不能当上庄园主,迎娶贵族小姐,走向人生巅峰,就全靠你了!”
邦妮听了之后,又高兴又害羞,一张俏脸血红血红的,“你们别打趣我了好不好!”
这样说着,她慌忙抱着那些书籍,就逃一样的钻回了自己的房间去。
邦妮的确有些天赋,也许她真的能成为诗人也说不定,毕竟邦妮才十四岁,能在这方面走出这自己的一片天地来。
不过,奎恩只是玩笑着和她说说而已,并不希望她真的去当什么诗人,诗人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什么地位。
奎恩的想法,是,写诗只能作为兴趣爱好,调血师,才会是她以后的工作。
而且奎恩也看出来了,邦妮之所以想学写诗,也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当调血师的梦想难以实现,其实她的内心还是渴望去调血的,别看邦妮现在提到写诗,就一直很兴奋,但只要说到调血的事情,她眼底仍然会闪过一丝失落。
等到这个月邦妮从服装厂辞职了,奎恩就会花钱送她去里耳街区的调血师汉娜女士手下当一名真正的学徒,这件事情奎恩还没有告诉邦妮呢,到时候她估计会很惊喜吧。
圣饮和血疗在银城极为盛行,调血师是真正吃香的职业。
而且,传说中调血这一门学问学到深处,是有可能成为血疗师的,那就是真正站在银城社会高层的人员,寻常贵族都难以接触到。
这些都是后话了,此刻眼见邦妮和老妈贝特都休息去了,奎恩也连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之中,一切都准备就绪,今天是时候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