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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林峰站在飞行的雷盗船上进入玄雷空间踏上了捕捉雷电的征途雷弑书友群34273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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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一年多时间之际感言()
一转眼,鬼悠写《雷弑》已经一年多了,这是鬼悠用心写的第一部。鬼悠是新手,以前从未写过如此长篇的。从一开始的懵懂无知,到此时渐渐习惯并坚持,这一路走来,鬼悠也收获颇丰。鬼悠喜欢各种奇妙又精彩的故事,这也是当初选择写的原始动力。然而真正开始用心写时,才发现这是一件需要很大毅力和脑力才能完成的事情。鬼悠是在工作之余,利用点滴时间来构思和写作,所以更新不是很给力,这一点,鬼悠很惭愧,在这里向大家说声抱歉。有时候到了更新时间,但是一天的工作下来,鬼悠十分疲惫,而且灵感枯竭,怎么也写不出来,然而一想到收藏《雷弑》的兄弟们还在等着看,鬼悠心里就十分的纠结和惭愧。这一年多的时间坚持下来,这种纠结和惭愧不在少数。目前《雷弑》写了一百一十多万字,收藏是172个,推荐票是47张,点击是15321。这种成绩,在起点这个高手如云的作家中,恐怕连垫底都没有资格。如果换做别人,恐怕早就选择太监了。然而《雷弑》是鬼悠真正用心去写的第一部玄幻,而且这一百一十多万字只是开头的一小部分而已。后面鬼悠还构思了许多的奇幻画面,鬼悠不想半途而废,更不想让收藏《雷弑》的172个朋友失望。每次看到《雷弑》的点击数量和收藏,还有推荐票,鬼悠都会自嘲笑道,如果不能将《雷弑》写成排名第一的,那就努力写成倒数第一的吧。这年头,无论什么第一,都是不容易的呀,呵呵。若将来有朝一日,鬼悠可以很自豪的说,鬼悠写出了史上最烂的。你牛吗?那就写一个比《雷弑》更烂的让大伙瞧瞧。你牛吗?那就像鬼悠这样,不仅写的很烂,而且还能坚持写个几百万字试试。如此调侃自己一翻,心情便好了很多,便可以继续埋头电脑前,努力写着让大家看着很爽的故事。
鬼悠是个新手,所以很傻很天真。《雷弑》写了一年多了,前几天才发现,原来封面是要自己上传的。鬼悠一直以为,是要等写好了,签约后,编辑大大会替鬼悠弄一张很漂漂的封面。唉,都是无知惹的祸。记得有位书友给鬼悠留言,建议弄张封面,鬼悠当时很纯情的说,不会啊,呵呵。在这里先谢谢那位朋友,谢谢您对鬼悠的关心和对《雷弑》的支持。也谢谢所有看过并坚持看着《雷弑》的朋友们,让你们看了一年多的无封面,真是受累了,委屈你们了。这几天鬼悠也一直忙着弄封面,也知道了原来有美工大大可以帮我们制作。不过鬼悠还是选择了自己制作,因为只有鬼悠自己才更了解《雷弑》,才能找到更符合《雷弑》的封面。当然了,自己制作,也可以节省票票,毕竟《雷弑》还没挣钱,呵呵。第一次制作封面,手艺粗糙而且耗时很长,不过总算是上传了。做的不好,还望大家包容。
最后,鬼悠真心的感谢收藏《雷弑》的172个书友,是你们的支持,才让鬼悠有动力和灵感,并恬不知耻的坚持将《雷弑》写下去。写他个轰轰烈烈,写他个第一,无论是正数还是倒数,呵呵。
最后鬼悠再厚着脸皮,请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收藏,多多点击,多多投票。并祝愿所有喜欢看《雷弑》的好人,一生平安!
第一章 医神()
栖霞城,楼兰帝国东边一座小城,由于接临东海,往来客商较多,再加上民风淳朴,显然一派世外桃源的模样。栖霞城中心,有一座豪华的府邸,便是城主林霸天的住所。
“思明,怎么样?”城主府内一处大厅里,一位中年男子焦急问道,正是林霸天。
此时,林霸天对面,一位白衣男子正用右手轻放在一个八岁男孩的头顶,脸色凝重,正是林霸天的幕僚孔思明。孔思明刚收回右手,林霸天便迫不及待问道。
“还和以前一样,”孔思明叹气说道。
闻言,林霸天也是略微有些失望。
“爹,孔叔叔,别灰心,我的病如果能治好,那是上天恩惠,如果不能治好,那也是我的命,我不抱怨,你们也不要有压力,”男孩甜甜一笑,阳光又开朗,很是招人喜欢。
这个八岁的男孩就是林霸天的儿子,取名林峰。在林峰两岁的时候,头部不小心受伤,导致天灵经脉被淤血堵塞。天灵经脉是人体最重要的经脉之一,如果堵塞,便不能修炼出乌克拉,只能做一个平凡老百姓。乌克拉是修炼之人体内能量的名称,在这个强者纵横的世界,不能修炼等同于没有希望。六年来,林霸天和孔思明找遍了各种名医,也试过无数种方法和药物,却始终不见效果。前几天,孔思明又研究出了一种药丹,让林峰服用,可是刚才给林峰检查,还是没有用。这样的失败孔思明已经不知道有过多少次了,只能在失望之余叹气一声。
“峰儿乖,先出去玩吧,”孔思明摸了摸林峰的头,笑道。
“嗯,”林峰应了一声,接着跑了出去。
“唉,”看着林峰背影,林霸天叹了口气,无力的坐下,端起茶杯送到嘴边,却又放下。
“城主,”突然,孔思明脸色凝重。
“怎么回事?”见到孔思明脸色凝重,林霸天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情况不妙,”孔思明严肃说道,却欲言又止,似乎在思考。
“是不是峰儿的病?”林霸天语气略微有些颤抖问道。
“峰儿天灵经脉堵塞的血块,有增大的趋势,”孔思明终于说道。
“结果会怎样?”林霸天心中一沉。
“如果这样下去,会损坏天灵经脉,最后会,”孔思明顿了顿,还是吐出了最后一个字,“死。”
“咔嚓,”闻言,林霸天左手一紧,手中的茶杯顿时粉碎。
原本林峰不能修炼,已经让林霸天痛心不已,可是至少还能做一个普通人,直到生老病死。可是现在,连做一个普通人的机会都没有。
“城主,你要撑住,”看到林霸天突然身体轻微的颤抖,孔思明赶紧劝道。
“思明,峰儿还有多少时间?”林霸天问道。
“如果我推测不错的话,还有三年。”孔思明实话实说。
“三年,如果三年之内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峰儿就会死是吗?”林霸天看着孔思明。
“嗯,”孔思明无奈的点了点头。
“城主放心,三年之内,我一定找到治好峰儿的方法,”孔思明说道。
“三年,思明,我们努力了六年,都没有成功,再努力三年,我们就一定能成功吗,该试的方法我们都试过了,还能有什么方法呢,”林霸天无奈说道。
闻言,孔思明也是无奈之极。六年的时间,足够尝试所有的方法。
“城主,或许还有一个人,可以治好峰儿,”孔思明突然说道。
“谁?”林霸天问道。
“医神华佗,”孔思明说道。
“思明,我们以前不也是多方寻找过这个医神,可是医神向来行踪诡秘,一直没找到,你怎么现在又想起他,”林霸天说道。
“城主,你可听说过诺玛拍卖场,”孔思明说道。
“你说的是我们城里的那个诺玛拍卖场,我当然知道。”林霸天说道。
“据说,医神性格古怪,行踪飘忽不定,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找到他。但是医神有一个习惯,就是偶尔会拿出一些丹药放到拍卖场去拍卖,这些丹药都是珍品,自然引来无数人争抢。据说医神会将这巨额的财富拿去接济穷人,所以医神才会像现在这般德高望重。”孔思明说道。
“不错,我也经常听说医神出现,接济穷人的事情,可是这和峰儿的病情有什么关系,”说到这,林霸天突然惊讶起来。
“你是说,”林霸天不敢相信问道。
“没错,一个月前,诺玛拍卖场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说医神将会在两个月后来到栖霞城,会在诺玛拍卖场拍卖丹药。”孔思明说道。
“真的?”林霸天还是不敢相信,这也太巧合了。
“我也不敢相信,所以我亲自去诺玛拍卖场核实了一下,也亲眼见到了那封信。不过,虽然收到了这封信,可是这封信的真实性却是无从考证,也许是某人的恶作剧,这样的事情以前也是有过的,所以我一直没把这件事说出来。可是刚才发现,峰儿的病情开始恶化,所以我不得不说了,至少这是最后的希望。”孔思明说道。
“嗯,如果医神真的能来,我们就亲自去请他老人家,”林霸天说道。
“这个恐怕有点难,”孔思明突然说道。
“为什么?”林霸天问道。
“医神性格古怪,只有买到丹药的人,才能见到他本人。每次拍卖丹药都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至于见面之后能否请动,更是难说。”孔思明解释道。
“那我们就买下丹药,”林霸天说道,“思明,吩咐下去,严密封锁消息,这颗丹药我是志在必得。”
“是,城主,”孔思明立刻应道。
城主府某处花园里,林峰正在摆弄着他心爱的弹弓。这把弹弓是林霸天特意让人用千年寒冰铁做成,线则是由蓝火牛的牛筋制作,弹力非常强,可以将铁珠直线射出五百米的距离。自从林峰知道自己不能修炼之后,便喜欢上了弹弓。经过六年的把玩,林峰玩弹弓已经到了非常精准的地步。
此刻,林峰正右手拉开弹弓,瞄准了三百米外假山上放着的一颗葡萄。
“嗖,”只见林峰弹弓射出,铁珠划过一道黑影,非常精准的射中了指头大小的葡萄,葡萄瞬间粉碎。
“好好好,”突然一阵叫好声从林峰背后传来,是少女悦耳的声音。
“妍芝姐姐,”林峰转身,看着来人,脸上露出阳光的笑容。
来的这个少女,年纪大约十岁,相貌清秀,皮肤白皙,是个美丽的少女。该少女正是城主府总管陶成的孙女。十年前随着陶成进城主府,当时还只是襁褓里的女婴,如今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陶妍芝从小陪着林峰长大,表面上是主仆关系,实际上如姐弟一般要好。
“少爷的弹弓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了,”陶妍芝笑道。
“妍芝姐姐就别取笑我了,这只是个玩具罢了,”林峰不好意思笑道。
“今天孔大人给少爷看过了吗,情况怎么样?”妍芝问道。每次孔思明给林峰看过病情之后,陶妍芝准会问林峰情况。在陶妍芝心里,这个少爷弟弟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还是老样子,”林峰随意说道。此时,林峰并不知道,他的生命仅剩下三年时间。一个八岁的男孩,被疾病困扰了六年,如果突然知道自己只有三年时间可活,不知道是该伤心,还是该解脱呢。
“哦,”陶妍芝眼里失望神色一闪而过。
“其实,做普通人也挺好的,那些修炼者,动不动就死了,多危险,”陶妍芝说道。修炼世界里,弱肉强食,死亡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我也觉得是,”林峰突然笑道。虽然心中仍然有些失落,但是让关心自己的人宽慰一些,这是林峰现在仅能做到的事情。
“好了,不说这个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陶妍芝故作神秘说道。
“什么好消息?”林峰赶紧问道。
“再过二十天,城北有一个灯笼节,每年的灯笼节都不一样,花样百出,所以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人,非常热闹,想不想去玩?”陶妍芝笑道。
“当然想,老呆在家里,都闷死了。”林峰笑道。
为了林峰的安全,林霸天很少允许林峰出去,就算出去玩,也会派一些护卫跟着,这让林峰每次都玩不尽兴,一直觉得自己没有自由。小孩子当然最想的就是痛痛快快的玩了。
“要想参加灯笼节,每人都必须自带一个灯笼,至于灯笼的样子,当然是越新奇越好了,”陶妍芝笑道。陶妍芝也才十岁,正是爱玩的时候。
“没问题,那我们就在二十天里把灯笼做出来,”林峰说道。
“好啊,不过你要带上你的零花钱,这样我们才能出去买材料,”陶妍芝说道。
“行,正好我的零花钱也积蓄了一些,”林峰说道。
“顺便把我的材料也买了,我零花钱早就花光了,”陶妍芝突然坏笑道。
“额,”林峰一愣,只能一脸的无语。
“对了,我们怎么出去,爹可是不让我一个人出去的,”林峰担忧说道。
“当然是偷偷溜出去,”陶妍芝一脸神秘笑道。
“那个,要是被爹发现,我肯定要被痛扁一顿了,”林峰有些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