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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子决定开始懂事以后,他终于迎来了在我生命之中被其他人誉为最有意义的一天。那对被他们称之为王子的爸爸妈妈的人出现在姥姥家里。
看着那和老姨有几分相似的脸,还有那个轻轻摸摸我的头的精瘦某南方省的男人,王子听说,他需要,他必须要叫他们,叫他们爸爸妈妈。在王子的幼小的心灵又一次开始疑问,什么是爸爸妈妈。
王子无助地看看老姨,看看姥姥姥爷,看看一屋子的表兄弟姐妹们戏谑的眼,王子知道,自己应该是个,是个听话的孩子,王子从来都不顽皮。王子要叫他们,必须叫!!!
终于王子轻轻地叫了,生疏的字眼,陌生的名词。爸爸好妈妈好,王子并不明白,这和在懂礼貌的家教下,姥姥家的家教下,这对名词,和叔叔阿姨好有什么区别。
在这个尴尬的气氛下,老姨又开始讲起了她说过几十次的笑话,关于我初次来到姥姥家那个的笑话。老姨说,那时候王子大概不到三岁,她第一次看见王子,看见王子的第一眼,老姨只说了一句话,唉呀妈呀!!!!这孩子咋长的这么吓人啊!?看这脑袋长得那个难看,好大的脑瓜壳子,前凸后掘的。次次惹得全家人笑喷。
还好,在王子的不断的努力下,经过两三年,终于把那个难看的让人笑喷的脑袋瓜壳子有些长回去了,虽然还有一些小鼻子小眼睛,但是整个一瞧,还算蛮可爱的。姥姥家的所有人对王子的评价都是说王子嘴甜会哄人。
时间过得很快,欢乐的气氛总是容易快速结束。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吃了团圆饭,团圆茶。孩子们的娱乐时间到了,那个被王子叫做爸爸的精瘦男人,变魔术般地拿出一把气球,一一分到欢乐的孩子手里。
孩子们欢呼雀跃地一哄而散。王子呆呆地站在一旁,继续准备爬上暖炕,爬到窗前默默地体会别人的欢乐。
眼角的余光中,一只刚被吹好的气球递到了王子的面前,一张讨好的脸紧接着出现在他面前,一个声音对他说,拿着吧,攥住了哦,我去找根线把它绑紧。精瘦男人转过身去找线了。。。。。。
第十四章 冰冷的节日3()
王子的眼睛里开始有了一些欣喜,忽然觉得,不出去玩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个气球好大啊,红彤彤的在王子的眼前摇摆,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玩气球。。。。。。
因为,王子发现,那个手中的气球在逐渐地变小,就像他的欣喜,在逐渐消失。王子连忙把小嘴对准气球嘴使劲地开始吹。。。。。。
啪!一声巨响!全家人被眼前的情景瞬时惊呆了,老姨的笑容凝结在脸上,姥爷正端着杯子的手,定格在我的眼睛里,王子满眼的泪光,一时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眼前一阵阵发黑,左脸颊的剧痛传来,他发现,那个带来欣喜的气球轻轻地飘落在地上,红彤彤的表面开始沾满了黑泥。。。。。。
只听到老爷一声怒吼!你!你!你!你干嘛打孩子!!!!!!在他面前,那个精瘦的男人下意识地一抖,突然疯狂地冲到厨房,拿出一个装满凉水的水舀子,快步地冲到王子的面前大喊道,快簌簌嘴!!!
一边上的所有的家人顿时慌作一团,那个被王子叫做妈妈的女人连忙和姥爷解释,依稀听到,像是这个精瘦男人得过什么传染病。
王子含着冰凉的水,开始用力簌口。那个水真的好凉啊!凉在嘴,然后凉到了胸口,一直凉到了心里面。。。。。。
终于,王子第一次被人允许,穿上了厚厚的棉袄,戴上了厚厚的帽子,把手伸进厚厚的手套,第一次走到寒冷但欢乐的屋子外面,第一次带着厚厚的手套摸到了洁白的雪。
王子回头从窗外望进屋里,那个被他叫做妈妈的女人亲爱轻声安慰着精瘦男人。姥爷用手抹着眼睛,姥姥满眼责怪的目光盯着那个打国王子的精瘦男人,无语。
这时候老姨的眼角一瞥,忽然又惊叫道,哎呀!大哥的摩托车!那车立在窗户前,孩子在窗户那里!!!
霎时间,屋里传来了一阵惊慌的杯碗座椅碰撞的噪杂声,好不热闹。这一情景预示着我在姥姥家借住生活的完结。摩托车并没有倒,王子也没有受伤。但是这个节日,在王子刚刚懂事的心灵深处蒙上了一层阴影。。。。。。
王子开始淡淡地明白,姥姥家从这一刻起,不再是他的家了,也不再是他快乐童年的乐土了。此时的王子,在姥姥的轻泣声中逐渐知道,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的孩子,他们不敢放任其独自嬉戏的自由。所以,那个喜欢绕弯说话的大脑袋瓜孩子,不能再被庇护在他们的羽翼下,是离开的时候了。
很快,离别的时刻在阴霾的天空映衬下快速地来到。老姨不知是纠结于新男友不被认可的苦恼,还是不忍心与王子泪眼相望,王子走的那一刻,她不在送别的人群之中。。。。。。
别了,我的糖果,别了,我的凉糕。别了,我一直当做爸爸妈妈深深爱着的姥姥姥爷。王子被那个精瘦的男人像包裹一样抱在肩头,慢步离开了他的第一个庇护所。王子应该是没有流眼泪,因为他依稀看见,姥爷的侧脸,在那那清瘦的面庞上,有泪水流下。。。。。。
第十五章 故乡的来历1()
王子对此没有任何的异议。他知道,他一直都是个很乖巧的孩子,心中无论有多少的不舍,王子都只能把它深深地深深地埋在心底。他也只能把这不舍,轻轻地放下,放在他心底那处,无人问津的角落,任由其,自生自灭。。。。。。
那一次的离别,是王子最后一次看见姥爷,姥爷因病死于第二年年底。病榻中,姥爷没有再向别人说过,好,好。。。。。。
那一年,老姨的男朋友一直在病榻前忙前忙后的陪伴照顾着姥爷,在姥爷弥留的前几天,他终于得到了姥爷的认可,后来正式地成为了王子的老姨夫。姥爷过世时王子没在身边。王子只知道姥爷姓牛,至今他都不知道姥爷的名字。。。。。。
因为,有些回忆王子不愿意去回忆,因为,有些事情他不想再次想起。。。。。。
姥爷家离火车站大概有两里地,那时候不通公共汽车。一路之上,王子新认识的爸爸妈妈没有交谈。抱着王子的那个精瘦男人,哦,不,这之后,王子应该叫他爸爸了。
他数次的把王子从左肩换到右肩,终于,他很温柔的问王子,你自己在地上走会好不好?
王子虽惊诧于他的温声话语,却不敢拒绝,只是小声地低下头说,那,那地下有好多骨头呢。。。。。。
他很惊讶,不知道王子在说些什么,他回过头只是对妈妈说了一句话,这个孩子好懒啊。然后,就把王子放到了地上,然后,他轻轻地拉起王子的小手,把他一拽一拽着地往前拖着走。
其实,王子早知道,他的话他应该不会明白。因为说这话的时候,王子也不太能够确切表达清楚其含义。其实,王子那句话的意思是说,叔叔,那地下有好多骨头,我下地走会咯脚,我能不能不下地自己走啊?你能不能抱着我走啊。。。。。。
这是善于察言观色的王子,第一次对爸爸绕弯说话,但是很可惜,他,听不懂。。。。。。
王子没有那时候一路上的记忆,也许是因为一路上没有值得他深刻记忆的故事吧。王子只记得好像是日子过得很快,那天色,黑了又白,白了又黑,黑了又白,白了又黑的交替变换着。
那是王子记忆之中第一次出远门。哦,应该是第一次回生他的故乡。。。。。。
后来在和妈妈的闲谈中王子才知道,王子出生在这里,某自治区的吴忠镇,王子还有个姐姐,大他三岁,出生在另外一个城市。
那里是个少数民族的自治区,地广人稀,满目的青翠山岭,绿树清溪,红土白堤。那里有一个很著名的景点,叫做穆桂英点将台。
传说,在对岸的山脚下,有个当年穆桂英点将时候,留在岩石上的的一对清晰足印。那个山峰还有个美丽的名字,青铜峡。。。。。。
峡谷下游有一个很大的发电蓄水库闸,据说水深有八十多米。很可惜,王子在那里生活的六年,没有能够亲自去看看那个穆桂英点将台。听后来的同学说,把脚踩在穆桂英当年踏过的足印处许愿,会很灵验的。
在王子的心中,一直都留有这份遗憾,想去踩在那个足印上许个愿,王子有点想念那个时常用胡子作弄他的姥爷了。。。。。。
第一十六章 故乡的来历2()
一年后,回到故乡的王子虚岁已经六岁了,记忆的车轮开始逐渐的清晰转动开来。。。。。。
少年的王子常听妈妈说起当年的轶事。她和王子的爸爸是在首都参军时候认识的,那是一个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她和王子爸爸对桌,他们面对面地坐了三年,那三年他们之间并无任何交集。
那是个火红的年代,当教师的大舅被错打成了右派。到了适婚年龄的妈妈那时候留着一条粗黑而长长的辫子,身边有很多优秀的追求者时常环绕地飞翔在左右。。。。。。
妈妈深深地知道,因为大舅的关系,在那个入党,提干都间接地受到了影响的时刻,她不能自由的选择恋人,心地善良的她生怕拖累到别人。。。。。。
后来,在部门领导的亲切加密切的关注下,王子爸爸被介绍给了她。那时的妈妈不敢,也不能拒绝。因为在那个敏感的时候,敏感的年代。她能够遇到出身贫农家庭的王子爸爸,在领导看来,把这么优秀家庭出身的人介绍给妈妈,是妈妈的幸运。
王子的妈妈参军前,就读于东北某市石油中专,出生在大城市的妈妈,是个标准的城市娇小姐,因为在老姨出生之前,王子妈妈一直都是姥姥家当时最小的女孩,由于上面的两个哥哥和姥爷姥姥的溺爱,从小王子的妈妈对家务活就没有上过手。
王子的妈妈的身材虽然不到一米六,但是在学校时候,却是校排球队的主攻手。同时她还是班里的文艺委员,喜爱声乐的妈她后来却没有从事这一行。
王子的妈妈是被学校当做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保送到部队的,当时在东北地区,王子的妈妈是入选到首都唯一的一个女军官。
在接到报到通知的时候,在姥姥姥爷的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王子妈妈毅然踏上了她的军旅生涯。每到年节探亲,王子的妈妈都必须按姥爷的强烈要求,穿着整齐的军装回到王子姥姥家。
王子的姥爷每次都会紧紧地拉着妈妈的手开始例行的走亲访友。。。。。。
王子的姥爷每见到一个亲友,都会把穿着军装的王子妈妈拉到身边,一遍一遍地,不厌其烦的高声对亲友们说,看啊,这是我的女儿,在首都当军官!
女军官在当时的年代,绝对是稀有的。回忆中的王子妈妈每次说到这里,都会语音哽咽。
王子妈妈说在当时她最烦心的就是被王子姥爷拉着去拜访亲友,可是现在,王子姥爷那自豪的声音还仿佛一直回响在耳边。。。。。。
王子爸爸参军前,是南方某省市郊,一个小村子的生产队会计。为人正直的他继承了祖上世代务农的勤奋善良的品质,早在王子爸爸十几岁的时候爷爷就过世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压在了他廋小的肩上。。。。。。
所以,王子的爸爸从小学毕业就开始找活干。。。。。。
为了维持生计,为了能供弟弟继续上学,王子的爸爸曾用扁担挑过八十斤的砖担,一天数次的从生产队往返走十几里小路到镇上去卖。。。。。。
第十七章 故乡的来历3()
后来经人介绍,王子的爸爸自学了会计,年仅十六岁时的他就在村里的生产队开始上班。
再后来参军,再后来遇到了王子的妈妈,王子的爸爸从来都没有在正规的专业院校系统地学习过会计学,王子的爸爸虽然是自学成才,但是在财会专业素质上,他比正规院校出身的王子的妈妈更加优秀。
王子想,这是后来他们能够走到一起成为一家人的原因之一吧。其实和王子的妈妈一样,王子的爸爸身上的闪光点还是很多的。
身为南方人,王子的爸爸的水性极好,王子却一直没有机会看到他年轻时的英武样子。。。。。。
最让王子爸爸引以为自豪的是,在首都入伍后不久的他被选到仪仗队的预备队,曾作为候补人员培训过。王子的爸爸有一米七六的标准个头,优秀的身体素质,他同时还擅长书法,篮球,被战友们誉为文武全才。
王子的爸爸妈妈在领导的大力关怀下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