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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有人管的日子,好久没有再感受到了啊。
陈锋久看了看外面的天气,舒了舒懒腰,向着众人说道:“今天天气很不错,尽早走到靖州城吧。”
从早上天刚亮出发,到中午太阳照着人还会感觉到余温时,陈锋久一行五人才终于看到了城池的边。
不过这是什么情况?
城门外三三两两的扎着一些帐篷,有的人在聊着天,有的人在玩耍,而大部分人都排起一条长长的队来,好似在等着些什么。
陈锋久凑近了,询问着排在后面的一个大叔:“大叔,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这么多人排队做什么?”
大叔扭头一看是几个小乞丐,有些不耐烦说道:“走走,这儿没你们什么事儿。”
陈锋久等人只好再找了一位看起来比较好说话的大爷问道:“大爷,这里是什么情况啊?”
这位大爷客气了许多,说道:“这不战乱嘛,很多人带着家什到靖州城逃难,不过这城门不开,城里也只许出不许,大家无奈之下只好在城门外扎营。大家所带的粮食总归是有限的,好多人就只能等着每日开一餐的粥棚,要是没这粥棚,估计大家是等不下去的,恐怕早闹翻天了。这里就是排队领粥的地方。”
大爷话一说完,后面就有人开始叫嚷:“前面的,不排队的赶紧走,别在这里碍事。”
大爷当即呛声道:“大爷我跟几个后生谈话,干你们鸟事,有能耐的,跟大爷我过过招。”
陈锋久目瞪口呆,这才不过两句话,这两人就开始干上架了,而周围的人还一副稀松平常的表情,甚至还有人在围观喝彩,开盘坐庄。
“我错了,我原来一直以为像云哥儿这样爱打架的奇葩始终是少数,原来这世界的大多数人都是这么爱打架啊。”
陈锋久的内心受到了冲击,不过他还没忘了正事。
“云哥儿,这我们进不了城,是不是就吃不饱饭了啊?”
云哥儿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当然了,进不了城,我还能变戏法一样把粮食给你变出来不成?”
陈锋久暗靠一声,“那我们只有排队领粥了,不然今天恐怕得饿肚子了。”
陈锋久叫着几个小乞丐一起排队,几个小乞丐表示早都饿了,而云哥儿却一人在那观看着那老汉的打斗。
陈锋久向云哥儿喊了一声:“云哥儿,你不排队领粥吗?”
云哥儿则头都不回的答道:“不了,等我看完再去领。”
陈锋久有些无奈,只好向云哥儿说道:“那好吧,别忘了,替我向那位大爷加油。”
云哥儿转过头问道:“加油是什么意思?”
陈锋久忘了这是个类似武侠的世界,只好尴尬道:“额,就是鼓劲喝彩的意思。”
云哥儿“哦”了一声就不再理会陈锋久了。
胡阿牛在排完长队领到粥和黄馒头后不由有些不满。
“这粥真稀,还有这馒头,怎么带着一股土味儿。”
朱十四似乎已经满足了,对着阿牛说道:“有的吃就不错了,现在正打仗,很多人连口饭都未必有。”
小七在旁不言不语。
陈锋久则边吃边想着些事儿。
“倘若进不了城,那云哥儿就没办法弄出吃的,而要是没有吃的,这三个人可未必会和我们一心,这队伍可能就散了。”
正在这时,云哥儿回来了,还带着一个大包裹。
阿牛和十四上前,一个在问云哥儿怎么没去领吃的,一个在问刚才那老大爷跟那个青年干架谁赢了。
云哥儿不紧不慢的说道:“当然是老大爷赢了,那个年青人太年青,没有老大爷狡诈啊。老大爷不过佯装摔了一跤,那青年就欢喜的失了阵脚,被老大爷一把沙撒脸上,又一脚踹到他子孙根上,那青年当即倒地,哀嚎不起。”
“至于吃的,不就在这包里嘛。”
陈锋久上前打开包,看见十个大白馒头,还有一坛咸菜,顿时一喜。
“只要有吃的,那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阿牛心直口快,问道:“云哥儿,你这吃的,从哪弄的?”
云哥儿笑而不语。
陈锋久对着阿牛说道:“赶快吃,哪那么多废话啊。”转而有对云哥儿问道:“云哥儿,你吃了没?”
云哥儿答道:“吃过了,你们吃吧,这是午餐,晚上还有。”
陈锋久有些欣喜又有些心酸,“作为一个穿越者混到这份上估计也没谁了。”
朱十四突然发声问道:“这十个馒头怎么分?”
陈锋久沉声道:“每人两个半,谁要是吃不下,早点说,我再安排。”
小七突然说道:“我只要两个。”
陈锋久有些诧异,“小七你不是伤着吗?多吃点养养啊。”
小七脸色很难看,恶狠狠地说道:“不用你管。”
陈锋久深吸一口气,朗声道:“好吧,虽然我这么说是有点猫哭耗子假慈悲,但我内心确实没有这种想法,当初我要不给你来点狠的,就凭你们那饿疯了的劲儿,怎么镇住你们,从你们手里获得供品。”
说完,陈锋久不再理会小七,转头朝着其他两人问道:“这多出来的半个,你们谁要?”
朱十四抢先答道:“给阿牛吧,我两个半足够了。”说完,还朝阿牛笑了笑,只是阿牛理都没理他,只顾着吃了。
朱十四脸色有些不好,小声嘀咕道:“真是个吃货!”
第六章 进城的办法()
中州大陆共有三个大的国家:齐国、楚国、燕国。这三个国家实力相差不多,常年有所交锋。今年,齐国造了很多巨大的攻城器械,强势入侵了楚国,楚国在这些攻城兵器下有些难以防守,已经丢了三座城了。这靖州城是靖州的府城,靠近齐楚边境,但比较安稳,于是便有很多人逃亡至此。
陈锋久又遇见了之前那个彪悍的老大爷,从他口中,总算是知道了点这个世界的情况。
但陈锋久更感兴趣的是武功,于是他旁敲侧击的问道:“大爷您这么威猛,年青时想必也是一条好汉吧?”
大爷哈哈大笑:“那是,我当年也是三山寨有名的猎户,还差点打死一只成了精的狼妖,可惜那狼妖会妖法,遁走了,不然,我说不定也有机会,突破至二流。”
“这不就是个武侠世界吗?怎么还会有狼妖?吹牛皮吧。”陈锋久暗自有些不信,不过他决定略过这些,先谈些他更感兴趣的。
“大爷,您跟我讲讲,这一流、二流有什么区别?”
“这些你家人没给你讲吗?”
大爷看看了陈锋久才十岁左右,又一副衣衫褴褛的模样,眼中闪过一丝了然,“看你也是个苦命的,这些东西想必也没人跟你讲过,那我就给你细细的讲一遍。”
“我楚国自项王以武功取得一片天地后,便将前人的武功典籍进行整理,将天下武者分为四个大的境界,分别是淬体境、后天境、先天境和天人境。
到达淬体境的被称之为武徒,而淬体境共有六重天,分别是练筋肉、练皮膜、炼骨髓、炼五脏、炼血脉和炼神经。在淬体境中只要感应到气感,开辟丹田,就算进入后天境,所以淬体境的六重天并不需要全部练完,只要练出气感就行,少数天资聪颖的练到骨髓就能感应气感,大部分人在炼五脏的时候都能感应到气感,大爷我就是在炼五脏的时候感应到的气感。
所以,这世上的大部分淬体武学都只有四重,假如你炼到五脏还感应不到气感的话,那只能说你没这份天资,还是尽早换个行当吧。
到了后天境,开辟丹田就是三流武者,百脉俱通就是二流武者,关窍全开就是一流武者,而气满盈虚就是后天顶峰。
至于先天境和天人境,说了也没什么用。”
大爷长叹一声,从背后的包裹中拿出一杆烟,嗖嗖的抽了两口,“唉,倘若我当年把那狼妖打死,就能用这狼妖的内丹换些珍贵药材,助我打通百脉,现在又何至于逃亡至此。”然后转过头向陈锋久问道:“小子,还有什么想问的?”
陈锋久细细思考后抬头问道:“假如只需要淬体四重就能进入后天境,那后面两重有什么作用啊?”
大爷不由一愣,面露一个复杂的笑容:“那只是个传说,传说在完成淬体六重之后,能够重塑人的根骨,使之能有百倍于常人的修炼速度。”
这时,旁边路过的一个小姑娘皱着眉反驳道:“那不是个传说,据史实记载,项王就曾经完成过淬体六重,所以才会被人赞誉为‘力拔山河气盖世’。”
这小姑娘大约也是十岁,身上穿着一件有些旧的衣裳,有些长,不太合身,但是收拾的蛮干净,配上反驳时一脸认真的表情,活像个小学究。
大爷不由被这小姑娘反驳时的神情逗笑了,笑嘻嘻的向这小姑娘问道:“你是哪家的孩子啊,吃过饭没?刚大爷我打赢了个鳖孙,从他手里赢了个馒头还没吃,你要不要?”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声呼叫,“玉常,咳咳,玉常,我知道你在这儿,快出来吧。”这小姑娘听到后迅速跑向了发出叫声的一位妇女。
“娘,我在这儿呢。”
这小姑娘扶着这位面色苍白,不时咳嗽,但仍然有种我见犹怜之感的美少妇坐下,然后小跑着,到大爷面前,伸出手来,脆生生的崩出个字,“要”。
大爷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笑着说了句“好,好,好”,把黄馒头给了她,然后他迟疑了一下,将包裹中一件大衣拿了出来,对着小姑娘说道:“天气要转凉了,这件大衣给你娘披上吧。”
这小姑娘拿着馒头和大衣,向着大爷鞠了个躬,一脸认真的说道:“谢谢大爷,这些东西,我以后会还你的。”随后跑向其母亲。
那小姑娘的母亲则缓缓走过来,向着大爷做了个万福,道了声谢后就走了。
大爷则它们走后皱了会儿眉,又抽了几口烟,慢慢说道:“兵荒马乱的时节,这孤儿寡女的,怕是有些难啊。”
陈锋久不知道大爷是如何看出她们是“孤儿寡女”的,但眼看天色已晚,想到晚饭将至,陈锋久也只好向着大爷告别。
陈锋久回到他们五个人的临时造的营地,却只看到了小七与阿牛,便问道:“他们人呢?”
阿牛答道:“朱十四去打听消息了,云哥儿被一位大叔叫走了,好一会儿都没见到了。”
陈锋久看了看在那默默拿着跟棍子比划的小七,再看了看一心只想着晚餐的阿牛,顿觉无趣。
这时候,朱十四回来了,他悄悄摸摸的拉着陈锋久,对陈锋久说:“九哥,你知道嘛,我刚打听出个大消息,原来,早就有人可以进城了。”
朱十四看着陈锋久脸上惊讶的表情,有些得意,继续说道:“在靖州城里有个野狼帮,九哥你知道吗?”
陈锋久默默摇头,心想:“我到这儿才三天,知道才有鬼。”
朱十四看到陈锋久摇头不知,心里更得意,说:“楚国与齐国不正在交战吗,城里的士兵有一半都被拉到边境作战,守城的人手就不足。但外面流民太多,太守不肯放那么多流民入城,但又没足够人手守城,这怎么办呢?”
朱十四说道这里,看了看周围,声音压低后,对着陈锋久耳边说道:“于是有人出了个主意,让这野狼帮守着一个城门。”
陈锋久有些讶异,“就算再怎么缺人手,也不可能让这么一个帮派来守门啊?”
朱十四一顿,道:“这我就不清楚了,那野狼帮在白天不开城门,但到了晚上,只要你付出一些代价,你就可以进城了。”
陈锋久觉得有些蹊跷,便问道:“那,那些进了城的人后来怎么样了?”
朱十四有些抓耳挠腮,说:“这我也没来得及问啊。”
陈锋久思考良久,“让野狼帮来协助守城,甚至还占据一个城门,这主意,以常理来看,绝对是个蠢主意。而能做到一城之太守的,想必不会是个蠢人,但却偏偏听从了这个主意,那么,要不然里面有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情,要不然就是这个出主意的人分量很大,使得太守也不得不听从。看来,问题的关键点,就是这个出主意的人的是谁了。不过,不进城,想要弄清楚,几乎不可能。或许通过野狼帮来进城也未尝不是个办法。”
正当陈锋久思考问题的时候,云哥儿回来了,果然又带着一个包裹。
阿牛早就迫不及待了,冲上前打开包裹,突然惊叫一声,“肉,居然有肉。”
这下,陈锋久也按捺不住了,上前一看,居然是只整兔子,这兔子烤的鲜黄酥脆,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