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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想入非非哟,警告你哟,你虽是孙悟空,但我是唐僧咯。”
“菲菲,你永远是唐僧,但我怎么是孙悟空,我连沙僧都谈不上。”刘蟾蜍自我调侃起来,他要让孟菲菲高兴。
“哼,你知道就好,知道自己的定位。”孟菲菲脸上并没有露出多少笑容,而还是一本正经地说道:“刘蟾蜍,今天我们一起庆祝你荣任这么大个公司总经理的时候,我还要提醒你,我们之间是一笔交易,一笔买卖,请你不要忘记。”
“呵呵,菲菲,我肯定知道,我牢记于心,但这么美好的时辰,这话多伤兴致,多不协调呢。”刘蟾蜍将垫在脑袋底下的双手抽出来,欲将孟菲菲揽入怀中。
“对,不协调,但是为了以后协调。”孟菲菲将刘蟾蜍伸过来的双臂挡了回去,“你当沙僧也可以,但不能是猪八戒。”
“菲菲,您太幽默了,太幽默了。”刘蟾蜍大笑起来,“菲菲,我不会的,肯定不会的。”
“哼,男人是什么东西,我比你清楚。”孟菲菲不依不饶,说话很冲,“交易就是买卖,一旦我发现不公平,我就要终止这笔交易,懂吗?”
“菲菲,懂懂懂。”刘蟾蜍再一次展开双臂,将孟菲菲用力揽入怀中。
这一次,孟菲菲没有拒绝,很是配合,他们再一次进入到实质性的战斗,尽情地庆祝刘蟾蜍这个人生如此特别的日子
又一番要死要活的折腾,刘蟾蜍与孟菲菲就早早地睡去,而此刻,也就是晚上十点钟不到。浓幕下的宜昌城,横欲起,夜未央。
不过很快睡去的刘蟾蜍,已经进入到他淫欲的梦境里——
一个周末的黄昏,一个华灯初上的时刻,宜昌东山烈士陵园一处小湖边草坪上的几对情侣已经起身向公园的大门方向走去,他们在享受男欢女爱的幸福时光后,准备回家去了。
这时,赖阿初也出现在小湖边,挎着书包兴冲冲地从草坪上走过去,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她脚步匆匆,很快就要消失在没有尽头的暮色里。
突然,从小湖的尽头处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喊叫声。声音时断时续,时高时低。赖阿初似乎并没有在意,而是急匆匆向前走着。但那男子的喊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急促,引起了赖阿初的警觉,她停下了脚步。
“爹、妈,我对不起你们,对不起你们啊!哎哟,我的爹妈哟!”
“爹、妈,我实在是不想活了,我活着有什么意思,有什么意思哟?嗯”
“爹妈,今天我就要离别这个可恨的世界。我心不甘啦,我心不甘啦。”
“请原谅儿子的不孝,我辜负了你们的养育之恩啦。只有来世去报答啊,生我育我的父母啊,啊”
而发出凄厉哭喊声的不是别人,而就是已经登场表演的刘蟾蜍,一位英俊潇洒的大公子。
终于,刘蟾蜍的哀嚎起了作用,赖阿初向刘蟾蜍那边拼命地跑去,片刻间,她与刘蟾蜍也就两三米的距离了。
而此刻的刘蟾蜍用一种无神的眼睛望过来,大喊一声了“别过来”,便猛地从地上蹦起来后便奋力冲向湖边,他没有片刻地犹豫,一个鱼跃冲顶式的跳跃,直愣愣地扑进湖中。湖里溅起巨大的水花,并将整个湖面弄得荡漾不已。待水花溅落之时,刘蟾蜍的整个身子没入水中。
赖阿初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吓蒙了,她的脚下像突然灌了铅一般,愣在湖岸边。
而在赖阿初大脑一片空白,感到惊恐无助,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只见刘蟾蜍一个鲤鱼打挺,霍地从湖中站了起来,湖水仅淹过了他的小腿。
兴许是湖水太浅,在刘蟾蜍扑通落水的时候,他的头部撞到了什么硬物,立在水中央的他,发际里很快渗出血来,殷红的鲜血流过了他的脸颊,更加显出他的狼狈。
刘蟾蜍站在水中,一动不动,任凭从发际里渗出的鲜血往下流淌。这时,赖阿初才终于缓过神来,她将手中的小包丢在一边,麻利地挽起裤腿准备冲进水里。
“不准过来!”刘蟾蜍的声音似带闪电的霹雳,一下将赖阿初镇住了。
“血,血”赖阿初全身上下一个激灵,她感觉额头有冷汗冒出。
“你想英雄救美?”刘蟾蜍紧握着双拳,眼中放出的是一道道寒光。
“英雄救美?你这个样子美吗?哈哈哈。”赖阿初一份信手拈来的机智,将一个悲壮的场景弄出几分的轻松;随即她呵呵大笑起来。
“我”刘蟾蜍上下打量着自己,脸上露出了难堪的笑容,道:“我,我,这的确不美。”
“知道就好。”赖阿初趁胜追击,“起来吧,一个年纪轻轻的大男人怎么就会想到死?太没出息了。不说天上的神仙,就是地上的猫狗都会笑话你的。”
“你是说我连猫狗都不如?”刘蟾蜍的脑袋直晃荡,还在上下打量着自己。
“如果你就这样想了却一生,的确连猫狗都不如。”赖阿初话语中带有一份的轻视。
“嗯——”刘蟾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猛地抖了抖身子,然后将一只脚提起来露出水面,准备向前挪动,但他很快又放回原处。而因移动脚步而形成的波浪由近及远,最后推到了湖岸边,将寂静的湖岸撞出难以辨别的碎响。
这时,天色已经全部暗了下来,湖面原先的一丝光亮也已经不存在了,寂静而空旷的湖面上似乎弥漫着一种让人窒息的气息。
“你去死吧。你连生的勇气都没有的人,真是不如死的好。”赖阿初的声音很大,在空旷的夜色中回荡。
刘蟾蜍站在水中还是一动不动,但赖阿初站在岸边也没有走开,双方都僵持在那里。此刻,湖面上的空气似乎凝固了。
“好吧,你一个连生的勇气都没有的人,我能又能苛求什么呢。”赖阿初伸出一只手向刘蟾蜍挥动,“你去死吧,我送你上路吧,咱们来个永别吧。”
“谁说我连生的勇气没有?你这小女子太蔑视我的自尊了!”话一说完,刘蟾蜍奋力向岸边蹿过来,将湖水弄得哗哗作响。转眼间,刘蟾蜍就从湖中爬到岸上,怒气冲冲地立在赖阿初的面前。
“看,你头上的血还在流呢。”赖阿初面对眼前似乎要来算账的刘蟾蜍,并没有显出一丝的胆怯,而是表现出女子的一份温柔,从包中迅疾拿出一个手帕擦拭刘蟾蜍脸颊上已经快要凝固的血迹。
刘蟾蜍似乎被赖阿初的举动生出几分感动,脸上的怒气一下消去不少,立在那里,配合着赖阿初将他脸上的血迹擦干。
借着昏暗的光亮,赖阿初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个英气逼人的帅小伙,便调侃起刘蟾蜍来:“呵呵,你真是美男子,就这样死了,多么多么的可惜。不说多么多么地对不起生你养你的父母,也至少对不起你这张脸啊。更严重的是,让我也少了一个选择的机会啊,是对我的120%的不负责呢。”
“呵呵呵,你、你蛮会幸灾乐祸呢?”刘蟾蜍已是转怒为喜了。
这时,湖边更静了,只有丝丝凉风偶尔吹过,才能听到周边树木发出的声响,才能借着一丝光亮,看到湖面荡起的丝丝涟漪。
“美男子,你怎么要寻短见呢?”赖阿初想寻到答案,她没有半点警惕。
“寻短见,就是为了得到你。”刘蟾蜍迅疾地向她猛扑过来,还没有等到赖阿初反应过来,刘蟾蜍就已经将赖阿初推倒,并全身骑到了苗梦倩的身上。
“赖阿初,赖阿初,宝宝贝,我实在是等不及了。”刘蟾蜍露出一副**狰狞的面目,一只大手将赖阿初纤细的小手紧紧握住,另一只手在赖阿初的胸前贪婪的游走,“你答应我吧。我真是太喜欢你了,你是我见过的最、最美丽的女人。”刘蟾蜍的声音在颤抖,呼吸也显得越来越急促。
“啊——啊——”赖阿初拼命地叫喊着,声音很凄厉,但很快被刘蟾蜍用手将她的嘴给堵住,从赖阿初的口中只能传出闷闷的声音,“救命啦”
“喊吧,喊吧,赖阿初,赖小姐,哼哼,这个男欢女爱的好地方,你喊也是白喊。”刘蟾蜍发出阵阵狞笑。
“流氓,你这个披着羊皮的色狼。”闷闷的愤怒声从赖阿初的口中传出。
“披着羊皮的流氓?哈哈哈,谢谢你对我对夸奖,看来,一个优秀的人物总是会从不同角度得到不同的溢美之词。”
危险已经向赖阿初无限地靠近,刘蟾蜍从赖阿初的身上爬了起来,迅疾用一条粗壮的大腿压住赖阿初的双腿,一只手紧紧抓住赖阿初的双手,而另一只手已经伸向赖阿初的腰部,扯开了她系在腰间的皮带,并将手向赖阿初的衣裤内向她的私处伸去
赖阿初拼命地扭动着腰身,挣扎着,但面对这像山一样的不知廉耻的男人,都是无济于事。一只羊遇到了一只狼是多么的孤立而绝望,而遇到了一只披着羊皮的狼,那更是一种屈辱的绝望,这种绝望应该是最撕心裂肺的吧。
半个小时,战斗终于结束了。
赖阿初躺在凌乱的草坪上一动不动,她眼睛死死地闭着,像一具僵尸,只有从她口中发出的呼吸声,才能说明躺在草坪上的她还是一个活物。
忽然,赖阿初从草坪上一骨碌坐了起来,睁开双眼四处张望,当站在湖边的刘蟾蜍映入她眼帘的一霎那,她又断气似地仰躺倒地。
过了许久许久,浩渺无垠的苍穹中一轮残月从一层薄薄的乌云中探出头来,一下为整个湖面带来了一丝的光亮。湖面泛起了跳动的幽光,借着泛起的幽光,可以看到湖面上升腾的袅袅雾霭,转眼间,仿佛死去的小湖又活了过来,有了一息气若游丝的生气。
小湖的这份生气仿佛给赖阿初带来了一丝活力,她慢慢地从草坪上坐起来,用手整了整凌乱的头发和衣服,便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而站在湖岸的刘蟾蜍在银白月光的照耀下,身影显得得格外的清晰。
当赖阿初将目光再一次投向刘蟾蜍的时候,她那份极度的绝望转化成歇斯底里的仇恨。她发疯似地向刘蟾蜍跑去,转瞬间,她就冲到刘蟾蜍的身后,并使出全身的力气,双掌从刘蟾蜍的背后猛击出去。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一击,陶醉在云雾之中的刘蟾蜍没有半点的准备,使得在赖阿初击中他后背的一霎那,他重心顿然失去,便是一个快速的前倾,在展开双臂狂乱摇晃之中,他栽进了小湖,顿时湖面传来一阵巨响,湖水溅起向四周散射开去。
赖阿初站在湖岸上,呆望着湖面的动静。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三分钟也过去了,刚才因受到猛烈撞击的湖面渐渐地归于平静。
半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也过去了,湖面仍然没有什么异常的变化,只是被微风吹皱的湖水在月亮投射下来的银光抚摸照耀下,湖水就像泼上了一层跳动的水银,煞是好看。
赖阿初带着无尽的悲戚终于走了,他离开了东山烈士陵园。而这赖阿初从刘蟾蜍的视线消失那一刻,孟菲菲突然出现在湖边,这让刘蟾蜍万分惊恐。孟菲菲面目狰狞,她冲到刘蟾蜍的面前狂吼道:刘蟾蜍,你这个畜生,畜生,畜生!我与你的交易结束,穷小子,你去做你出人头地、高瞻远瞩的美梦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刘蟾蜍从孟菲菲放浪的笑声中惊醒来,他十分惊恐,大汗淋漓
——连载结束,是为上部,下部再见。一品左手,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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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多余的文章()
引言:朋友,只要您身居他乡,您的内心一定会有一份或淡或浓的乡愁;如果您是身居异乡多年的游子,那一份乡愁应该更是悠悠绵绵;如果您还有一份像我一样欲落叶归根、告老还乡而凭添一份无奈的愁绪,那就不妨看一看这篇文字。相信这篇文字会让您有几分共鸣的。姑且给这篇文字取名无奈的乡愁或回不了的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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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从一个穷乡僻壤的小乡村通过考学才成为一个城里人的。掐指一算,不知不觉间,成为一个城里人就已经是三十多年了。回首过往,工作上总体上过得去,算是对得起一个跳出农门成为一个城里人基本的心理预期;家庭角色上,履行一个了做儿子、做丈夫、做父亲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真要给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家庭角色打上个分数的话,只能算是基本合格。如果想做的更好,潜力还需要进一步挖掘。不过,那可能是下辈子的事了,呵呵。
春光金贵,就不扯闲篇了,就直接进入我要说的正题。